[爆卦]公司持有不動產繼承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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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司持有不動產繼承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楊衛隆,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日本置業陷阱 不少香港人以為日本樓便宜,2020年日本奧運快要開鑼,買日本樓可以賺快錢。執輸行頭慘過敗家,立即撲到日本,跟著財演的指引,甚至通過財演介紹買日本樓。這樣的想法十分幼稚無知,形同盲巫隔山買牛。 首先,日本稅極重,日本和美國加州應該是全球買樓支付最高稅率國家。買樓的時候,印花稅、登記稅和不...

  • 公司持有不動產繼承 在 楊衛隆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2-1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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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置業陷阱
    不少香港人以為日本樓便宜,2020年日本奧運快要開鑼,買日本樓可以賺快錢。執輸行頭慘過敗家,立即撲到日本,跟著財演的指引,甚至通過財演介紹買日本樓。這樣的想法十分幼稚無知,形同盲巫隔山買牛。
    首先,日本稅極重,日本和美國加州應該是全球買樓支付最高稅率國家。買樓的時候,印花稅、登記稅和不動產取得稅約樓價2%。持有的時候,每年繳交約1%物業持有稅(和加州大致上相同),住民稅/利得稅。即使以公司名義持有亦要繳交住民稅/利得稅。買樓之後5年之內賣樓,賺錢的部份要交約40%短期增值稅。遺產繼承要交約40%遺產稅(也和加州一樣)。日本重稅是重大問題,因為我認識的日本樓市投資者之中,虧本的不要說,真正賺了錢的日本樓市炒作高手(主要是賣樓給大陸傻厘)將賺來的錢奉獻給日本稅局和在日本的買樓使費。
    投資者高估2020年日本奧運對樓市的影響。到了2018年,日本樓市小陽春後繼乏力。2018年9月,三菱地所突然中止埼玉縣上尾市的上尾mansion開售計劃。樓盤已經公開發售,突然中止,日本從來未有過這樣的怪事。這個樓盤是183個單位的大型樓盤,距離JR上尾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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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持有不動產繼承 在 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12-12 13: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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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點還錢!

    中廣為不當黨產 應返還國家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即將在16日,首度對中廣舉行預備聽證。對此,立法委員陳其邁、莊瑞雄、葉宜津召開記者會強調,中廣強佔國產70年,是時候該全面返還國家,給全民一個交代。國民黨至今仍實質控制中廣,符合不當黨產條例中對附隨組織的定義,不黨黨產處理委員會應儘速依法認定,並將不當黨產返還國家。

    陳其邁指出,1947年中國廣播公司成立前,前身為「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隸屬於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二次大戰後,1945年10月至11月,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接收台灣放送協會之五個放送局、二個放送所、一個受信所,及所屬之電台、房地產、機件、材料等,將這些財產轉為黨產。

    陳其邁說明,直至國民黨將中廣轉賣給趙少康前,中廣原屬於黨營事業華夏投資所持有的公司。2006年12月22日,華夏與趙少康等4家公司與簽訂「股份轉讓契約書」,國民黨以57億元將中廣賣給趙少康,但截至目前為止趙少康等僅支付10億元。其餘47億元,雙方另於「備忘錄」中明訂,中廣將不動產另行分割至新成立之「資產管理公司」後,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權「全部轉讓」給光華投資公司(此債權後為中投繼承)。

    之後中廣所提的分割案,NCC皆以分割減資影響公司經營為由否決之。陳其邁認為,重點第三次分割案中,中廣董事會同時通過「現金減資」案。若分割遭否決,中廣若出售市價至少88億元的松江、林森兩大樓,再辦理現金減資,按趙少康等4家公司持股約98%的比例,趙少康等至少可分回86億元,即可將具爭議性的不動產現金化。

    陳其邁強調,中廣所屬的電台、房地產等,二次戰後本應屬於國產,卻遭中廣強佔至今。其名下諸如板橋機室土地、花蓮機室土地等,經過多年纏訟已經歸還國家,但尚有松江、林森大樓等19筆不動產,尚未歸還國家,按照市值初估合計至少93億元,如果全部都用現金減資的方式,後果將不堪設想。

    陳其邁提到,解決方式就是儘速依照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將中廣認定為附隨組織。因為從「股份轉讓契約書」中,趙少康等支付約定轉讓股份總金額57億元的90%(約51.3億)前,華夏(中投)可推派超過二分之一董事及一席監事;財務主管由中投指派;「1千萬以上資金借貸等事項需經過華夏公司同意」。亦即國民黨明顯實質中廣的董監事結構、財務與人事,按照公司法第369-2條規定,「可直接或間接控制他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亦為控制公司,該他公司為從屬公司」,中廣應為國民黨之從屬公司。符合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中,對附隨組織「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定義。

    陳其邁指出,一旦中廣再被認定為不黨黨產,中廣名下現存之19筆不動產與電台等,依照不黨產處理條例第6條第1項及第2項,可將給趙少康等當初付出的10億元後,全部返還給國家。

    陳其邁同時強調,國民黨透過實質控制中廣,違反廣播電視法第5-1條第1項及第6項,黨政軍不得投資民營廣播,亦不得擔任民營廣播之事業之發起人、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NCC應立即依法對國民黨處以處新臺幣4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 公司持有不動產繼承 在 李忠孝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03-14 18: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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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很紅的議題,應該關心一下

    關於張榮發的遺囑,其實我很難想像一個企業巨人,竟然會以這麼粗略的遺囑決定身後事。我們先來探討遺囑的形式。遺囑,必須符合法定程式,不是隨便寫都可以合法的。理論上,合法的遺囑大概「只能」有五種,分別是: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與口授遺囑。「只能」的意思,就是除了這五種,其他形式通通都無效。

    看到法律大家就頭痛,所以我就簡單歸納幾點。

    1.寫自書遺囑,要親筆寫,不可以打字後簽名,要從頭到尾都是用手寫,而且要記明年月日,缺一不可。

    2.公證與密封遺囑,都需要公證人。公證人要經過國家考試,是一種特殊職業,不是誰都可以當的。所以,如果真要具備公證效力,請不要找律師,一定要指明公證人。

    3.代筆遺囑,就是請別人代寫,至少要有三個見證人,而且見證人跟遺產繼承必須毫無關係。

    4.口述遺囑,只能在生命危急的時候使用,還是至少要有兩個見證人,而且最好要有錄音,還會在恢復健康後三個月失效,所以強烈不建議使用。

    從張榮發的遺囑來看,似乎不像是自書遺囑,因為這種遺囑不需要見證人。但也不是公證或是密封遺囑,因為沒有公證。整個遺囑的形式,看起來比較類似代筆遺囑,在遺囑末端有四個見證人,而且都是屬下,與遺產繼承並無關係。

    然而,即便遺囑是有效的,遺囑內容還是令人不忍卒讀。

    首先,張榮發在2011年與2012年曾說,要把約500億元的遺產全部捐出去;還包括辭世當天,又再度傳言要把所有遺產捐給基金會,從2014年12月16日的這份遺囑來看,並無此意。他的存款、股票與不動產,全部都交給四爺繼承。

    但是四爺也別太開心,要注意的部分應該是特留份(特別留給被遺囑遺忘的人的那一份,簡稱特留份)。所謂的特留份,就是應該繼承那一份的一半。我國民法為了削弱遺囑的效力,特別規範了特留份。張榮發即便希望所有的財產都由四爺繼承,但是張榮發有妻子,還有其他孩子(連四爺一共五位孩子),即便四爺的母親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與特留份的主張,這四個孩子也還是可以主張取得特留份。也就是說,原本如果有六個人可以分,遺囑即便交代一人獨得,剩下的五個人,還是可以取得十二分之一(沒有遺囑的話,原本是六分之一)。

    看到這裡,大家有沒有覺得張榮發這份遺囑很怪。五百億的資產,竟然沒有考慮特留份的設計,反而引發往後更大的紛爭。紛爭在哪裡?

    各位想想,四爺以外的其他人,會在意分十二分之一或是六分之一嗎?假設以五百億來說,大約每個人就是少了四十幾億「而已」,我說而已,是因為企業本身的價值更重要,誰會在意這種所謂的現金與不動產?遺囑明顯偏愛四爺,但是又不能讓四爺完全繼承所有的遺產,這種設計只會讓四爺以外的皇子女們不開心而已,有什麼特別好處嗎?他們不可能看這四十幾億在眼裡的,寫這種東西要做什麼?刺激其他孩子嗎?

    從遺囑的接班安排來看就更有趣了。遺囑要求老臣輔政,全力支持四爺登上皇位。但是,長榮集團又不是清朝,康熙決定給四爺,其他皇子就只能乾瞪眼。長榮集團,或者我們說長榮海運、長榮航空,都是上市公司,受到公司法與證券交易法的規範。過世的總裁說,請老臣輔政,全力支持四爺當集團總裁以及長榮航空董事長。這在大清朝的皇位繼承上說得通,但是在公司法上說不通。因為這一切都得問股東,而不是看總裁的遺囑。如果,持有多數股權的股東,不願意聽從總裁的遺願,就是要支持大阿哥繼位,則所謂遺詔,又能起什麼作用?

    現在長榮集團的股份,如果根據檯面上的股權資料,大房子女包括張國華、張國政、張國明、張淑華和女婿鄭深池,全部都名列長榮海運前十大股東,合計持股比率高達19.08%。另外,張國政和張國明也是長榮航空的大股東。即便四爺的股權是家族成員的第一名,但恐怕也不見得真能在股東會上超越其他家族成員的總計,這時候誰能接任總裁或董事長,當然不會是張榮發的遺囑說了算。

    所以,從這份遺詔,我只看到康熙皇帝在暢春園的無奈,但是看不到四爺即將接班的風光,而往後的長榮集團,由於四爺擅自發出這份遺詔,如果不能取得兄弟的諒解,將會是一場情勢嚴峻的內戰。

    要聽結論嗎?結論就是,這份遺囑很爛,四爺更不應該公布這份遺囑,解說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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