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司亂扣錢申訴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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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司亂扣錢申訴產品中有1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夜點費是買點心的錢還是薪水? #夜點費應該要納入退休金計算基礎 今天要來跟大家談一談一個古老但常見的薪水問題,那就是夜點費。 在桃園有許多工廠是24小時輪班制,由於大夜班晨昏顛倒,為了吸引員工,在制度上會設計 #夜點費、#輪班津貼、#夜班金餮、#交通津貼 等等不同的名目,讓大夜班的員工,可...

公司亂扣錢申訴 在 Emilia Wong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1 14:20:38

時代革命,革的是甚麼?(二)#wyk9up 身體自主、性別平等 vs 性壓抑道德L 自反送中運動開始以來,親共撐警撐政府的陣營,就已經很喜歡用性來侮辱示威者: 何君堯叫女網民自慰、撐警專頁一次又一次的改圖(把黑色陰影PS在白衣女被捕者胸部、把女示威者的標語由「反對警暴」改成「我是慰安婦」、把女...

  • 公司亂扣錢申訴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22 23: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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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點費是買點心的錢還是薪水?
    #夜點費應該要納入退休金計算基礎
     
    今天要來跟大家談一談一個古老但常見的薪水問題,那就是夜點費。
     
    在桃園有許多工廠是24小時輪班制,由於大夜班晨昏顛倒,為了吸引員工,在制度上會設計 #夜點費、#輪班津貼、#夜班金餮、#交通津貼 等等不同的名目,讓大夜班的員工,可以有更多的報酬。
     
    你也許會問,薪水就是薪水,為什麼還要管他是買點心的錢,還是存起來?
     
    這其中學問可大了。
     
    工廠會說,夜點費,是給員工「買點心的錢」,不是勞務的對價,因此不納入退休金,或是勞退新制6%的計算基礎。
     
    勞工則表示,這筆錢不但是「經常性給與」,更是「勞務的對價」,當然要納入。
     
    有些勞工會用更直覺的方法:「一天給我400塊,買點心根本花不到這麼多!當然是薪水啊」
     
    當這筆夜點費,占了你的薪水1/4甚至1/3的比例,你會不會覺得,「給員工買點心」的這個說法,好像有點怪怪的?
     
    台灣勞工的薪資,經常被拆成許多名目,例如底薪、夜班津貼、輪班津貼、全勤獎金、交通津貼、伙食津貼、職位薪、職等薪... ....讓人眼花撩亂。
     
    為什麼會有這麼複雜的設計呢?
     
    當然就是為了要降低人事費用。
     
    有些項目不納入退休金的計算基礎、有些項目不納入加班費的計算基礎、有些項目不納入年終獎金的計算基礎。勞工被東折西扣之後,保障全失。
     
    而夜點費就是其中最古老、又最常見的爭議。
    不管是民間企業、或是國營企業,都有類似的問題。
    而在司法訴訟上,總是勞工勝訴的多,敗訴的少。
     
    台塑集團因此在2012年與工會達成協議,將夜點費的89%納入退休金的計算基礎,算是終結了這個問題。
     
    但中油跟台電,至今仍然沒有修改相關規定。
     
    我們對此提出了預算提案,中油總經理跟會計處長來訪時,也是大吐苦水:
     
    「立法院有決議,一審敗訴就不上訴,但我們還是要請律師啊」
     
    「公司敗訴了,還要付5%的利息,比定存還好賺,員工也很聰明,等到快到五年的時效,就來提起訴訟。」
     
    既然盡速解決夜點費的爭議,可以降低公司的支出,也避免勞工花費司法資源訴訟,為什麼還不解決呢?
     
    「因為行政院有其他考量。」
     
    其實,如果連台塑集團都解決了長年已久的夜點費問題,行政院的態度真的可以鬆解一點。
     
    備註:
    附圖是台灣石油工會第六分會募集員工,進行夜點費申訴的文宣,他們每五年就會協助勞工爭取應有的權益,已經歷時了好幾年。
    這個問題不光是快退休的員工會遇到,新制提撥勞退金(6%)的員工,更是每個月都在損失。 
     
    【延伸閱讀】
     
    ✅台塑集團夜點費89%納入薪資
    https://tw.appledaily.com/finance/20120629/J7TYA2JAJO6SRPIYK7WZBUHE5Y/
     
    #夜點費
    #中油夜點費

  • 公司亂扣錢申訴 在 婷婷看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2-18 12: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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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於,在美國報復下,由美國主導創立的WTO“癱瘓”了】

    在美國多次阻撓下,12月11日起,WTO上訴機制只剩下一名法官。

    以特朗普宣稱報復法國征收“數字服務稅”為序曲,在國際貿易領域內,一輪未經WTO授權的報復與反報復大劇,正在悄然拉開帷幕……

    12月2日,睚眥必報的特朗普再次開啟“關稅俠(TariffMan)”模式,打算對自己的小夥伴法國的“拳頭產品”葡萄酒、奶酪、手袋、化妝品等“開刀”,理由是報復法國向美國互聯網巨頭征收巨額數字關稅。

    12月8日,法國政府表示,不會在對美國企業征收數字關稅方面有所讓步,並且準備將此事訴諸國際法院,特別是世貿組織(WTO)。

    讓美國憤怒的“數字關稅”,到底是何方神聖?

    面對迎頭而來的“貿易大棒”,法國為何堅持“寸土不讓”?

    兩國僵持不下,對世界各國而言意味著什麽?

    數字經濟沖擊現行稅制一個世界性難題

    近年來,通信技術的迅猛發展極大地改變了商品和服務市場的運作方式,國際貿易日益受到經濟活動數字化的影響。

    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的報告顯示,2017年全球電子商務總價值為29萬億美元,較2016年增長約13%;2018年,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出口達到2.9萬億美元,占全球服務出口總額的50%,較2005年時增長兩倍多,遠超整體服務的出口增速。

    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給現行的稅制體系帶來了革命性挑戰:

    註:現行稅制體系,指以工業經濟為基礎、以物理存在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為主要征稅對象、以行業和區域作為劃分企業所得稅和間接稅。

    一方面,像蘋果、亞馬遜、谷歌這樣的互聯網巨頭公司,其利潤並非完全依靠有形商品,部分利潤來自於軟件專利之類的知識產權所衍生而來的使用費收益,甚至相當一部分的產品本身就是以數字形式存在,如下載的歌曲。

    問題就來了。

    這些無形商品不再局限於具體的地理位置,可以在全球任意地方出售,企業很容易將其利潤轉移至全球低稅地區。企業避稅,不僅導致國家稅收蒙受巨大損失,也產生了一個全球性難題——互聯網企業與傳統企業(主要以有形商品貿易為主)之間的稅負嚴重不公平。

    以蘋果公司為例,據《紐約時報》報道,蘋果公司2011年度報告顯示當年利潤為342億美元,其在全球繳納了總計約33億美元的現金稅費,稅率僅為9.8%。

    相比之下,同期,沃爾瑪則為其全球244億美元的利潤繳納了59億美元的現金稅費,稅率高達24%!

    另一方面,由於各國數字化進程並不一致,各國對相關稅收問題的理解大為迥異,在全球稅收規則和征管協調方面的主張必然有所不同。

    征稅規則如何與現代商業模式相接軌?怎樣實現國際稅基合理分配?在這些問題上很難達成一致,導致國家間的政策協調舉步維艱。

    大型互聯網公司紛紛將營收轉移至愛爾蘭、盧森堡等低稅國家,現行國際稅法對此卻遲遲無力應對,面對這種尷尬狀況,法國希望歐盟層面率先啟動數字稅計劃。

    在法國大力推動下,2018年3月,歐盟委員會公布了立法提案,擬對大型互聯網公司征收3%的數字稅,任何一個歐盟成員國都可以對其境內互聯網業務所產生的利潤征稅。

    然而,該法案卻遭遇愛爾蘭、芬蘭等企業稅率較低的歐盟成員國強烈反對。因此,法國決定先行一步,試圖以國內單邊立法方式對全球大型數字服務商征收數字稅,以此逐漸改變數字經濟時代中的全球稅收規則。

    法國先行一步各國陸續“開刀”

    7月11日,法國參議院通過了一項向全球數字服務商征收數字服務稅的法案。依據該法案,全球數字業務年營業收入超過7.5億歐元、且在法國境內年營業收入超過2500萬歐元的企業,將被征收3%的數字稅。

    該稅收將追溯至2019年1月1日起實施。據估算,這一稅收將給法國政府每年帶來約5.5億美元的收入。根據法案所確定的標準,征稅對象大約有30家企業,主要來自於美國、中國和英國,而美國互聯網巨頭谷歌(Google)、蘋果(Apple)、臉書(FaceBook)、亞馬遜(Amazon)等受影響程度最深,該法案因此得名“GAFA法案”。

    實際上,在征收數字服務稅的道路上,法國並不孤單。

    在法國通過上述法案的同一天,英國財政部也公布了一項從2020年4月起征收數字服務稅的計劃,征收對象為全球營收超過5億英鎊且盈利的跨國科技公司,稅率為2%。

    英國財政大臣哈蒙德表示,英國將在該領域作出行動,直到國際稅法可以針對數字巨頭在不同司法轄區內轉移營收和獲利的現象作出應對。

    12月3日,英國首相約翰遜表態,如果保守黨在本月的大選中獲勝,這一預計能夠每年為英國帶來4億英鎊的數字稅將於明年4月如期開征。

    法國和英國的帶頭作用似乎很有效果。

    據《金融時報》報道,截至目前,印尼、加拿大、奧地利、土耳其、意大利、墨西哥等24個國家和地區已經開始或者正在考慮采取行動,對美國科技巨頭征稅。

    這種情勢與當前數字經濟發展顯現出極不均衡的特征密切相關。

    全球數字經濟領先的國家,除了美國,也有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根據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的報告,中美兩國占據全球70個最大數字平臺市值的90%。若就通信和通信技術部門的附加值而言,中美兩國加起來占據世界總量的40%。

    歐洲在數字平臺市值中的比重僅為4%,非洲和拉丁美洲的總和僅為1%。而若具體到各個互聯網巨頭公司,當前7個“超級平臺”——微軟、蘋果、亞馬遜、谷歌、臉書、騰訊和阿裏巴巴,占據了全球總市值的2/3。

    從上述數據中,我們便能深刻體會到為何法國等國家正在大力推動開征數字服務稅,為何美國表現得如此激烈——這一征稅標準所覆蓋的美國互聯網公司的數量顯然更多,需付出巨額稅款。

    那麽,各國是否有權征收數字服務稅?

    這一做法是否符合WTO規則?

    征收數字服務稅違反WTO規則嗎?

    要理清這一問題,需要理解國家稅收主權原則,即在國際稅收中,一國對實行怎樣的涉外稅收制度擁有完全的自主權,不受任何外來幹預。也正因此,各國稅收法律制度存在重大差異。

    在全球化時代背景下,為了避免雙重征稅和減少逃稅、避稅現象,國家之間通常簽訂稅收協定以進行國家稅收政策之間的協調與合作。此類協定對國家具有約束力。因此,國家稅收主權原則在國際經濟活動中會受到某種程度的限制(但這種限制必須基於國家同意)。

    需要特別註意的是,在國際稅法領域,出於對一國稅收主權的高度尊重,無論是國民待遇還是最惠國待遇,都尚未構成一項基本原則。因此,在國際稅收爭議中,雖常常涉及雙重征稅問題,但即便如此,也不能要求他國放棄征稅權。

    在國際貿易領域,WTO作為全球最重要的多邊貿易機制,為推進國際貿易的自由化,在削減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方面作出了重大貢獻。但因關涉國家經濟主權,迄今為止WTO框架內規範的仍主要是邊境措施。

    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型商業運作方式,其在推動國際貿易和世界經濟發展中所扮演的角色日益凸顯。為促進這一新興貿易形式進一步蓬勃發展,1998年,世貿組織決定實施電子商務關稅禁令。但是,這個禁令並非是永久性質的,需要定期進行審議。

    2017年底,WTO成員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第11屆部長會議的最後時刻達成協議,延長電子商務關稅禁令至2019年12月。12月10日,WTO決定對這一禁令再次延期至2020年6月的哈薩克斯坦部長級會議舉行時。

    而鑒於國家間協調貿易政策和互聯網治理之間關系的突出需要,2019年1月,在達沃斯召開的電子商務非正式部長級會議上,包括中國在內的76個WTO成員簽署了《關於電子商務的聯合聲明》(以下簡稱《聯合聲明》),正式啟動這一議題的多邊談判。

    但在相關稅收問題上,WTO協調的是成員方有關電子商務領域的關稅政策,並不會幹涉成員國內的數字服務稅。WTO有關同意延長電子商務關稅禁令的聲明也明確指出,暫停征收關稅不影響成員以符合WTO協定的方式征收內部稅費或其他費用的權利。

    因此,各國征收數字服務稅的決定本身並不違反WTO規則,除非它在實施過程中,明確違背了WTO的其他原則或者規則。

    問題關鍵在於這麽多錢,誰來收?

    要知道,特朗普早就覺得現行國際貿易規則讓美國吃了大虧,這時候法國等國家居然還想對美國互聯網公司征收更多稅款,顯然讓其難以接受。

    對於各國紛紛提出將對大型互聯網科技公司開征數字服務稅的做法,美國政府指責這是“單邊主義措施”,是對美國企業不公平的保護主義行為。

    加之,法國此次僅對網絡廣告、用戶數據銷售、網絡中介等行為征稅,美國認為,這一做法主要針對美國互聯網公司。

    於是,率先提出征稅的法國自然成了特朗普的靶子。

    早已嗅到風聲美國在7月10日就宣布,根據《1974年貿易法》的第301條款,對法國政府即將通過的這項數字服務稅發起調查。

    8月,美法雙方同意尋求妥協方案,表示將在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框架下解決問題,並設定了90天的談判期。

    然而,11月底的談判期限已結束,雙方並未達成任何解決方案。

    12月2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宣布,對法國數字服務稅稅進行的“301調查”的第一階段已經完成,並得出結論:該稅收具有歧視性,將給美國商業造成沈重負擔。

    為此,USTR提議政府向價值24億美元的包括香檳、奶酪、手袋、化妝品等法國產品,加征最高達100%的關稅,邀請公眾在2020年1月6日之前提交有關擬議行動的評論。

    美國政府還在探討是否對奧地利、意大利和土耳其的數字服務稅展開調查。

    事實上,特朗普並不必然認為數字稅本身有問題,真正的問題在於:這麽多錢,誰來收?

    近年來,谷歌、亞馬遜、臉書、蘋果等互聯網公司通過復雜的安排在國家之間甚至國內不同稅率地區間轉移利潤的做法,不僅使政府稅收直接流失,也會導致那些真正繳納稅收的公司因面臨不利競爭條件而蒙受損失。

    這些傳統企業的倒閉,不僅不利於當地民眾就業,也會間接給政府稅收帶來損失。因此,未來互聯網企業稅收機制的調整也是必然趨勢。但在此之前,特朗普認為不應讓其他國家從中獲利。

    12月3日,特朗普表示:

    “(這些公司)是我們的,他們是美國的公司。如果有人要從美國公司身上獲利,那也會是我們自己,而不是法國”。

    對此,法國表示“寸土不讓”。

    12月8日,法國經濟和財政部長勒梅爾表態:

    “我們準備將此事訴諸國際法庭,尤其是世貿組織。對美國科技公司征收數字稅,與其他國家公司是同等對待,這不是歧視。”

    馬克龍同樣清楚,如果法國在面臨特朗普威脅時表現出退縮,其他觀望的國家也會難以堅持。

    這意味著他一直以來為推動數字服務稅的努力將大打折扣,甚至付諸東流,對他想要打造的更具主權性的歐洲的構想,也會是一個沈重打擊。

    不僅是報“一箭之仇”特朗普在打一場預防性戰爭

    第一,美國需要防止法國征收數字稅一事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

    緊隨法國提議征收數字稅的國家,必然深諳此中利害關系,也在觀望美國與法國在這一問題上的分歧究竟如何解決。

    若美國對此反應不夠果斷,而且最終未能成功阻止法國通過單邊立法方式實現對互聯網巨頭征稅稅基的改變,其他國家必定群起而效仿之。到那時,美國將更加無力扭轉這一趨勢。

    況且,這還不光是錢的事,還關系到美國作為“全球一哥”的面子問題。

    一段時間以來,特朗普與馬克龍的關系不太“和睦”。

    對於美國退出伊朗核協議和巴黎協定,馬克龍表現出了強烈不滿。今年4月歐盟理事會投票授權啟動美歐貿易協定談判,馬克龍未曾“服軟”令美國失望;本次北約峰會前他有關北約“腦死亡”的言論,被特朗普抨擊為“令人厭惡”。

    加之,法國在重構數字經濟時代全球稅收規則上頗為積極,似乎也撼動了美國在國際舞臺上的威權——若法國此次“得逞”,美國擔心這一立法模式會被復制推廣,從而導致美國在這項國際稅收規則的制定權上變得被動,甚至削弱到自己今後在其他國際事務上的話語權。

    換言之,即便要加征關稅,也不應該輪到法國來做主。

    第二,特朗普擔心若在美法數字稅摩擦問題上態度不夠堅決,可能會對其選情產生不利影響。

    雖然由美國民主黨人把持的國會眾議院所發起針對特朗普的彈劾案並未對其支持率造成顯見影響,但特朗普能否真正“捍衛”好民眾的“錢袋子”,對於大選走向顯然具有實質性的意義。然而,當前備受矚目的中美初步貿易協定談判的進展並未如特朗普所願。

    12月3日,特朗普對此前一直信誓旦旦表示能夠盡快達成協定的說法突然改口,聲稱可能要等到2020年美國大選之後方能解決。

    盡管美國國內對此並非沒有心理準備,但仍對特朗普態度的逆轉顯得十分失望。這意味著,本來尚有希望暫時穩定的中美貿易關系將立即變得更難以預料。

    對於美國農民、商業團體而言,定會面臨更加嚴峻的出口貿易環境。而隨時可能繼續升級的關稅戰,也會讓美國制造商和消費群體遭遇沖擊。特朗普此言一出,美股應聲而跌。這一變化,此前特朗普已經歷數次,心中必然十分有數。

    相比彈劾案,這可能更令其擔憂。對於了解中美貿易談判進展的他,自然不希望法國在此時順利征收對美國互聯網巨頭的數字服務稅。

    以關稅威嚇、阻攔,是特朗普一貫采用的施壓方式,也是對受影響的美國利益團體和選民所表現出的一種姿態。這也說明,此刻在特朗普眼中,選情才是重中之重。當地時間12月12日,據消息人士透露,美方提出重大關稅讓步,美中在原則上就第一階段貿易協議達成一致。而特朗普早先一步在推特上對協議表示出的樂觀信息,引發美股當天應聲大幅上漲,三大股市在他發出這一推特後均創下最高記錄。這一方面說明中美貿易局勢發展至關重要,牽動人心,同時也體現出特朗普本人對達成協議,進一步穩固選情的急切盼望。

    美國一意孤行給世界經濟帶來更多變數

    美法數字稅摩擦或對經合組織(OECD)正在推進的新國際稅收規則產生影響,沖擊到各國在這方面的努力。

    當前,135個國家正在OECD帶領下致力於制定數字經濟時代的統一稅收方案,以期在2020年達成全球共識。據OECD網站10月發布的文件,正在就擬議的統一方法征求意見。

    根據這一新的稅收聯結度規則,即便外國企業並未在市場國設立任何實體,市場國也能對其征稅。統一方法還引入一項新的公式法以進行利潤歸屬,解決如何將數字服務帶來的收入分配到特定位置的問題。

    作為一項旨在更新國際稅收規則以將新的數字商業模式納入其中的協同努力,這一過程本身就已困難重重,當前美國與法國等國家的數字稅摩擦更令其增添不少變數。

    12月4日,美國財政部長姆努欽致信OECD,敦促所有國家暫停數字服務稅收計劃,以使OECD能夠成功達成多邊協議。這一信件所透露出的“威脅”意味,可能會導致OECD框架內的談判變得更加復雜。

    事實上,解決美法當前僵局的最好方法,就是回歸到OECD框架內解決。若能推動OECD盡快就數字稅問題達成各方能夠接受的安排,也會有助於緩解美法在這一問題上的對峙。

    但在此之前,美法能否回到這一軌道且耐心等待OECD在這方面取得進展,從特朗普翻雲覆雨的行事風格及其對盟友毫不客氣的一貫態度來說,將會存在很大變數。

    此外,特朗普的做法對美國貿易政策也影響不淺。

    特朗普上任後,可謂四處“開炮”:

    *對外國進口鋼鐵和鋁產品所發起的“232調查”;

    *對中國發起的“301調查”;

    *對法國征收數字稅的“301調查”;

    *以巴西和阿根廷操縱匯率傷害了美國農民為由,宣稱將立即恢復對其鋼鋁產品加征關稅;

    ……

    這一系列措施使得美國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中的“國家安全”以及《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中的“對美國商業造成負擔”的內涵經歷了一次次的異化和擴張。

    在特朗普的推文中,甚至對巴西和阿根廷鋼鋁產品加征關稅不過是為了保護美國農民的意圖不加任何掩飾。

    《華盛頓郵報》評論指出,在冷戰時期,制定該條款的目的是將其作為一種極其特殊的手段來應對真正的緊急情況,絕非作為對他國的經濟施壓手段,更非為了總統的一時興起。

    更要命的是,美國國會擁有憲法所賦予的貿易政策權力,卻並未對特朗普的做法作出行之有效的約束。這一切對美國貿易政策帶來的破壞效應,恐怕需要美國國會耗費數年時間來加以清理。

    特朗普的做法給世界經濟帶來的變數已經愈發不可預見。

    雖然各國對特朗普動輒加征關稅的做法已司空見慣,但是,這種毫無克制的做法接下來會給世界帶來怎樣的風險,正在變得更加不可控。

    在美國多次阻撓下,12月11日起,WTO上訴機制只剩下一名法官。在能夠找到替代方案之前,WTO爭端解決功能已然遭遇重大破壞。

    歐盟、加拿大、挪威等固然可以通過簽署雙邊仲裁協定,在某種程度上恢復它們之間的爭端解決秩序,但是,對於當前這樣一個不願意接受國際規則約束、很可能不願意同任何成員簽訂仲裁協定的美國,其單邊主義措施將徹底進入無人看管狀態。

    因此,諸如法國宣稱的將在WTO內對美國加征關稅提出申訴的做法,也註定只能是徒勞一場。

    國際貿易領域內一輪未經WTO授權的報復與反報復正在悄然走近。

    屆時,全球貿易秩序或許只能用“混亂”二字加以形容。

  • 公司亂扣錢申訴 在 平民保險王劉鳳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0-06 1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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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鳳和 給總統的一封信
    【聰明買保險】、【平民保險王】、【汽車事故,保險,理賠,維修,訴訟處理……】 3書作者

    四大建言,希冀改善保險大環境
    總統:
    您好,其實在寫這封信之前,我內心掙扎了很久,我不曉得這封信會不會被您的幕僚給刪掉,我不曉得這封信寫了之後會給您造成多大的困擾,但是我知道,就算沒有辦法送達到您的手中,我還是想把我心裡的話講出來。
    很高興行政院最近終於準備考慮到實施所謂「微型保險」,其實微型保險這個名詞太專業了,很多人聽不懂,如果容許我建議的話,可不可以改個名字,叫作「平民保險」。
    我相信您也知道,真正的有錢人根本不需要保險,反而是愈貧窮的人愈需要保險,因為他的人生不容許有任何的風險。可是目前所有的保險公司推出的保險商品,幾乎每種保單都要動輒上萬元的保險費,這對一般的平民家庭來講,是筆不小的負擔。
    而其實保險公司都是業績掛帥,也都要衝營業額、希望股票上市、講求獲利的公司。但目前保險界販售的幾乎都是高保費低保障的產品,讓原本保險有穩定社會的功能,也大打折扣,反而成為金融風暴另外一個始作俑者。
    所以,我想提出幾點誠心的建議,希望政府機關要注意到保險這個潛在的大問題:
    第一、讓我們保險界的商品回歸到「純保險」
    通常,我們存款找銀行,投資會找投資公司,這很清楚,最好不要讓二者混為一談,讓保戶搞不清楚怎麼向保險公司買了保險商品,最後變成以投資為主,怎麼向保險公司買了商品,最後變成是在儲蓄?
    一旦他們發生需要理賠的時候,沒想到所領到的保險金這麼少,跟我們當時想要買保險的基本想法南轅北轍,當然,我也知道,如果規定保險界只賣純保障型、或純消耗型,他們的業績絕對會大幅下滑,也會引起保險業極大的反彈。
    我也知道政府最近在推行微型保險,出發點是好的,但我相信一定會受到很多金融團體的壓力,最後能否繼續推行下去,就要看您有沒有堅定的意志。
    第二、保險的佣金應平準化
    長年期的保險(就是繳費二十年終身或繳費十年終身這種的商品),或是所謂投資型的商品,它的佣金應該要平準化,不能再讓保險界第一年的佣金超高,接下來的幾年變成超低甚至一毛錢都沒有,這會形成很多業務員在想盡辦法讓保戶簽下簽了第一年的合約之後,第二年、第三年,甚至於這一輩子都不再去服務了,造成市面上一大堆孤兒保單。
    如果,能將獎金、佣金平均分配二十年,接手的業務員也能拿到服務的佣金,對所有的保戶朋友們絕對是好事一件,可是為什麼這項制度我提倡了這麼多年,還只是一句空話,沒有辦法實施?
    我以外勞仲介為例子,在三、四年以前外勞仲介的服務費也是在第一次外勞入台的時候一次領取好幾萬元,可是就產生一些問題,業務員離職、拿了錢就跑了,以致於外勞服務的作業和內容大打折扣,所以勞委會才修訂辦法,規定外勞的服務費(也就是佣金或獎金),要分三年按月平均領取。
    其實這一項重大的改革,當時確實造成了外勞仲介公司的收入在短時間內大幅下降,但長久下來,確實對於安定國內的雇主和外勞的心情有很大的作用。保險界為什麼不能比照外勞仲介業的做法?
    早期我們在銷售保險時,獎金動輒高達6成、7成甚至8成,早期的投資型保單也是一樣 ,現在雖然有下降的趨勢,但降得還不夠,我認為一定要把佣金做合理的分配,萬一有新接手的業務人員也能盡心盡力的去服務客戶,為什麼?因為他有獎金可以領,當然會用心服務。
    我知道這項措施一旦實施,短期之內對保險公司會造成不小的衝擊,但是以長遠的眼光來看,不僅對保險公司服務的品質會大大的提升,保戶對保險的印象,也會獲得很大的改善,所以保險業務獎金一定要平準化。
    第三、保險局官員要將心比心,幫保戶爭取權益
    目前政府負責掌管保險公司的主管機關是保險局,有一次我帶一些受騙的保戶去保險局跟保險公司、經紀人公司開協調會,當時有位保戶在保險局裡哭訴,一年被騙要繳1千2百萬的保險費,但他不是一個有錢人,這些錢幾乎是向親朋好友借調,也許大部分的人會認為,他當時何必要貪心,沒有貪念產生,就不會被騙了。但您是否想過,台灣有多少人對保險是抱持著負面的觀感,有多少人對保險真正了解?就算擁有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對保險商品仍是一知半解。既然這是普遍的現象,政府是不是應該負起教育、宣導的責任,讓一般的大眾能了解保險的重要和其真正的意涵,不要把保險變得如此複雜,連政府官員都搞不清楚,何況是一般的平民老百姓,當然更搞不清楚。
    當時,我在金管會保險局陪同這一群受害的保戶進去開協調會時,因為很多的保戶除了會哭訴和抱怨,陳述時掌握不到重點,但當我一針見血的把問題指向核心,讓保險局的官員承受不了,當場卻把我請出會場,因為我不是當事人,他們認為我沒有權利可以參與協調。
    總統先生,我是來幫保戶們解決問題的,我手中明明握有當事人的授權書,保險局的官員為什麼如此蠻橫無理將我趕出會場?我講的都是法令的規定、保險的遊戲規則,為什麼官員們不願意聽聽真理?
    我相信如果每一個政府的官員都能夠將心比心,把受害老百姓的痛苦當成是自己的痛苦的話,有很多事情就可以解決處理。
    上述的這個保險事件,是因為某家知名的保險經紀公司,用不實的、違反規定的話術去誘使保戶購買保險商品。據我所知,金管會所收到的類似案例已有好幾百件,官員在處理態度問題時不是慢半拍,就是不理不睬,總統先生您可以去了解一下,到金管會去申訴這家公司不實銷售的案件到底有多少,為什麼到現在還處理不好?為什麼讓無辜的平民百姓無端受苦?如果能第一時間就能有效處理的話,事情不會演變到如此嚴重。
    保險商品基本上都是可以幫助別人、救人的,如果今天保險商品被一些不好的營業人員變相亂賣,所造成的社會負擔是非常龐大的,早期的鴻源事件、龍祥事件不就是如此?現在的雷曼兄弟、連動債也是同樣的模式。
    保險公司披著一層合法的商品,但是用不實的手段來銷售,雖然它的過程是合法的,但是手段有爭議,造成投資大眾、保戶重大的損失,除了保戶自己要負責任外,政府官員、業者也逃避不了。但政府官員可能原先不理又不睬,最後稍微祭出一點罰則,輕輕罰了保險公司幾萬塊錢,這是非常不公平的對價關係,而該公司仍繼續營業,雖然是有所收斂,但保險官員的不理性和傲慢,是為政府做了最壞的示範。
    第四、規定保險局官員退休之後,不能任職於保險公司
    目前多家金融公司的總經理、董事長,部分是由原來任職於政府主管部門的官員退休轉任,我認為這個問題可大可小。
    我沒有待過政府的文官體制,但是我曾經是一個職業軍人。職業軍人非常重視倫理觀念,只要是學長所說的就是真理、就是對的,當然這有它的好處也有它的壞處。如果保險局的高階官員,在離職或退休後再轉任民間的保險公司,他如果是一個有心人,之前所培養的勢力、人際關係,他的舊幕僚、舊部屬對他現在任職的保險公司多少會特別手下留情,甚至出現利益輸送的現象?即使接獲不少申訴案例,官員是不是也投鼠忌器,不敢秉公處理呢?
    以上四點,就是我想寫給總統的保險建言。我的知識程度或許不夠成熟,但這真的是從事保險業十多年以來的衷心地建議,希望總統先生能了解,所有平民百姓在保險方面的真正需求,謝謝您百忙當中能夠看我這一篇小小的心聲。
    小老百姓 劉鳳和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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