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務員調職申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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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務員調職申請產品中有1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戴瑋姍,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單月工時超過276小時,僅月領27K 金山小編過勞死,監委要求議處失職人員❗️ 經過監察院調查一年,終於還原事實真相。 嘉緯以約聘雇身分聘用,卻負責主管業務,負責新聞公關,有責無權,長期超時工作,淪為血汗小編。任職期間也是區公所加班時數最高的員工,因此過勞身亡。 監委認定,#金山區公所並未善雇...

  • 公務員調職申請 在 戴瑋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9 20:27:54
    有 1,843 人按讚

    單月工時超過276小時,僅月領27K
    金山小編過勞死,監委要求議處失職人員❗️

    經過監察院調查一年,終於還原事實真相。

    嘉緯以約聘雇身分聘用,卻負責主管業務,負責新聞公關,有責無權,長期超時工作,淪為血汗小編。任職期間也是區公所加班時數最高的員工,因此過勞身亡。

    監委認定,#金山區公所並未善雇主職業安全防護義務。

    金山小編過勞死一案發生至今,無人調職懲戒,而侯市長今天卻僅淡淡的表示會虛心檢討,會不會又是輕輕放下?

    監委既已提出糾正案,要求新北市府議處失職人員。

    陳嘉緯的直屬長官,金山區長要不要被究責?督導區公所業務的民政局長,是否也有連帶責任?甚至推動市府網紅化的侯市長本人,方針要不要有所改變?

    關於本案,勞動部職安署曾表示,新北勞工局最高可開罰30萬元,既然監委調查結果已認定陳嘉緯過勞是金山區公所之疏失,新北勞工局要不要開罰?

    侯市長應該以身作則,若市府職員因公過勞致死,卻因為是自己人而不開罰,如何讓社會大眾信服?

    除了小編工作以外,現在新北各局處和各區區公所,也因為防疫及非原本業務的突來專案,超時加班嚴重。市長若不秉公處理,持續漠視職業安全,難保不會出現第二個金山小編!

    請侯市長正視,新北勞動環境漸差,申請調職的公務員越來越多,人才留不住的危機。

    市長應該立即改善約聘僱工作環境,更要珍惜願意留在新北一起為市民打拼的公務員!

  • 公務員調職申請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15:00:30
    有 305 人按讚

    上個月底,彰化縣喬友大樓火災釀成四死悲劇。其中,一位消防員不幸殉職,引發各界對消防員權益的關注。在消防員基層團體的倡議下,消防員因《工會法》限制,不得組織工會的議題也因此再度浮上檯面。
     
    針對消防員組工會議題,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上週舉行「別再殉職換改革,盡速開放組工會」記者會,再次呼應基層消防員訴求,呼籲 #儘速修法開放消防人員組織工會,提升消防員勞動權益。

    除了透過修法,我們也要邀請各位朋友與我們一起加入連署聲援消防員組工會的行列。
    ⚠️【連年殉職何時了?請國家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基層有自救的權利!】網路連署 https://tinyurl.com/yfjaurnw

    本次記者會由時代力量中壢區辦公室林佳瑋主任主持,邱顯智、立法委員 陳椒華、王婉諭三位立法委員出席,並邀請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社會發展部主任王英倩一同參與,共同為爭取消防員成立工會發聲。

    #殉職憾事不斷才換來緩步改革
    邱顯智委員指出,過去十年來,第一線消防員因公殉職的憾事不斷發生,已經有 42 名消防員不幸犧牲。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 2015 年新屋保齡球館的違章工廠大火案,共造成 6 名消防員殉職。而在短短四年後,2019 年的大雅火災案,再度發生無人受困的違章工廠火警,造成 2 名消防員殉職。

    邱顯智進一步說明,時代力量長期關注消防員權益,於 2018 年起強力推動《消防法》修法草案,最後在2019年大雅火災後終於順利通過,保障消防三權,包括資訊權、調查權及退避權。透過這項改革讓消防員能夠擁有火場的完整資訊、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境可以及時撤離、發生意外事故後基層能夠介入調查的權利。
     
    邱顯智表示,長年來因相同原因造成多名消防員殉職,而問題卻從來沒有根本解決,甚至被外界譏為「今日公祭,明日忘記」。因此,在《消防法》完成制度改革後,要更進一步讓消防員擁有工會,才能透過工會機制,強化基層消防員溝通與政府溝通協商的能力。
     
    #破除特殊權力關係 #還權於消防員
    王婉諭委員指出,過去政府拒絕消防員組織工會的原因,主要是基於「特別權力關係」。過去公務員被視為國家支配的特殊關係,不得享有一般人民所享有的基本權利,包括組織工會或尋求司法救濟等權利。然而,自從司法院大法官陸續發布釋憲,開放公務員、軍人及學生得透過司法進行救濟,以及羈押被告及受刑人監所的管理措施不得逾越必要程度的情形下,可見「特別權力關係」已逐漸被揚棄,不能再作為阻擋消防員組織工會的理由。

    王婉諭強調,先前不斷發生消防員殉職才換來制度一點點的推進。政府應負起作為雇主的責任,站在與公務員平等地位共同協商勞動條件,將制度疏失及職業安全等眼下看不到的問題,透過組織並實質運作消防員工會來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參考歐美制度 #開放警消組織工會
    陳椒華委員指出,英國、美國、日本、德國、法國等國,均肯定公務人員的結社權,甚至開放團體協商權,如美國就有數十個州允許州或地方政府公務員能有限度的罷工。美國、德國、義大利都有由基層警察或消防員組成之工會組織,因而能夠積極得向政府爭取警消人員的勞動權益。

    相較之下,台灣不僅限制警消人員籌組工會的權利,消防員甚至必須冒著被解僱或被懲處的風險,才能向政府爭取權益,非常沒有保障。因此,陳椒華認為台灣應該參考歐美制度,讓消防員組織工會,取得和政府對等溝通的管道。

    #消防量能嚴重不足 #消防員成血汗勞工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表示,消防員的過勞與人力不足,是各縣市共有的問題。而大法官釋字 785號解釋明確指出,對於外勤消防員而言,不對等的加班補償以及工時保障不佳,嚴重侵害其健康權,顯示了對全國的消防員而言,過勞處境是非常常見的。

    吳韋達進一步以內政部消防署 去年12月彰化縣的統計說明,彰化消防員與人口服務比為1:1830,凸顯消防人力嚴重不足。而長期的人力缺口,除了使救災救護的量能不足,更使消防人員的勞動權益與生命安全缺乏保障。

    #消促會發動聯署 #盼工會能強化消防員權益保障
    消防員工作權利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消促會之所以發動聯署,是因為這十年間已失去太多消防員的寶貴生命,然而制度問題卻持續存在。因此,消促會認為消防改革其實是改革與殉職之間的賽跑,同時,消促會也深刻認知到,消防員在沒有工會組織的情況下,將無法事前與雇主協商基層消防員在工作場域上發生的問題,甚至無法獲得工會在爭取過程中的法律保障,導致消促會的會員和幹部要接受被懲處、解雇的風險來爭取。

    朱智宇進一步說明,目前組織工會的連署已突破 2 萬 4000 人參與,其中有包括約 2500 位的消防員參與連署,已佔全國消防人力約八分之一左右,希望能透過連署人數的繼續爬升,讓國家能看到包含整個社會、消防人員及家屬,都是非常盼望並重視消防員組織工會的權益。這次發動和參與連署的民眾,包括過去消防殉職案的家屬,都是為了要求殉職案的真相。

    #全教總權力聲援消防員組織工會
    全教總社會發展部主任王英倩表示,自1995 年開放成立教師會以來,到 2011 年可以成立教師工會,教師組織走了足足 16 年,但今日台灣的民主化程度已不可同日而語,讓消防員,以及所有政府受雇者取回應有的團結權,不該再等這麼久。

    王英倩進一步指出,成立工會後,最大的差別是突顯教師作為勞動者的身分。當社會只看到教師的職業特殊性,會認為教師犧牲奉獻是理所當然。然而,政府和社會常常忘記老師也是血肉之軀,需要合理的工時和適當的休息。當教師可以用勞動者的身分,透過工會集體發聲,能讓政府正視教育現場所需的人力與資源,例如 2018 年成功爭取提高 1493 名國中小學員額編制就是一例,如果沒有工會,這一天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來臨。

    王英倩認為,消防員面對的問題和教師相近,社會認為消防員救人救災是天職、不幸殉職是犧牲奉獻,然而消防員的殉職其實就是職災,是可以預防的職災,而預防職災的責任就是消防員雇主(即政府)的責任。而基於教師與消防員同樣受雇於政府,全教總全力支持消防員組織工會,讓工會成為每位在前線奮戰的消防員最堅強的後援。

    #消防員爭取權益卻遭清算 #凸顯成立工會重要性
    時代力量林佳瑋主任指出,目前消防員因為缺乏制度性的溝通管道,往往只能透過記者會、遊行、申請大法官釋憲等方式倡議消防員權益改革,但往往改革還沒成功,倡議者卻已經被記過、調職、甚至解僱,如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曾申請大法官釋憲,替所有輪班公務人員打開了超勤補償的大門,然而他卻在 40 天之內被記了 42 支申誡,因而被免職。這凸顯為何需要工會制度,讓消防員在爭取權益的過程中,同樣受到法律保障,免於被清算的情況再度出現。

    時代力量長期關注消防員權益,並於今年5月於立法院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希望能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消防員在不被清算、不被解僱、不被威脅的狀況之下,提出對制度的改革建議。時代力量呼籲立法院盡快處理《工會法》修正草案,將其排案審查,並誠懇地呼籲朝野各政黨,共同正視台灣消防員的權益問題,預防悲劇再度發生。

    ⚠️一起支持【連年殉職何時了?請國家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基層有自救的權利!】網路連署
    https://tinyurl.com/yfjaurnw

  • 公務員調職申請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7 12: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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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消防員徐國堯在高雄辦了台灣第一場,以消防員為主體,爭取消防員權益的遊行,他們揭露了長期以來,消防員人力不足、工時過長的問題,他們在高雄市政府前,拉起了「消防人員血肉身軀,制度操人,絕非超人」的布條,不過,當時參加的消防員,因為不敢露面,有人還戴起了加菲貓面具上街。
     
    這場遊行,彷彿點燃了消防員爭取權益的星星之火,隔年一群基層消防員成立了「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開始組織、發聲;後來徐國堯也申請了大法官釋憲,為全台灣的輪班公務人員,打開了超勤補償的大門。
     
    但是在 2014 年,他卻收到了免職令,被迫離開消防工作。
    然後在 40 天內,他再收到了 42 支申誡,達到公務人員免職標準。
     
    這些申誡的事由,是消防局針對他 2010 到 2013 年間的行為,重新翻出來檢視、懲處,秋後算賬的意味相當濃厚。
     
    在沒有工會的保護、缺乏制度性溝通管道之下,消防員往往只能透過投書、記者會、遊行、申請大法官釋憲,來發聲、捍衛自己的權益,然而,往往換來的,卻是記過、調職甚至是解僱。
     
    之後,他在進行二審答辯時,對著法官、旁邊的消防局長官說:「我們一直都是救人的機關,卻不能救自己」。
     
    徐國堯是台灣第一個爭取消防員權益而辦遊行的人,但是,他卻因此丟了消防員的工作,直到現在,他都還無法復職。
     
     
    7 月 1 日的彰化防疫旅館大火,造成一名消防員殉職,這十年來,更有 42 名消防員殉職,用無數條寶貴生命凸顯的消防制度結構問題,卻始終沒有得到重視,消防機關更似乎從未記取消防員殉職的教訓,讓悲劇不斷重演、讓無數家庭心碎。
     
    消防員獨自一人葬身火場,到底有沒有指揮調度上的問題?何時才要給消防員組織工會的權利,讓他們能夠透過制度性的管道表達訴求,避免憾事一再重演?
     
    今天上午,我和邱顯智 、立法委員 陳椒華、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 、 搶救消防員 消防員權益促進協會秘書長 朱智宇、全教總 社會發展部主任 王英倩,共同召開記者會,再次重申我們支持消防員組工會的權利。
     
    消防員之所以不能組織工會,主要是基於「特別權力關係」的公法關係下,公務員被視為國家支配下的特殊關係,無法享有一般人民所享有的基本權利,其中,便包括組織工會的權利。
     
    但是,這樣的制度真的合理嗎?
     
    消權會偕同 7 位殉職消防員家屬的代表,共同發起消防員組工會的連署,短短 4 天就衝破 2 萬 4 千位民眾支持,這些支持消防員組工會的聲音,政府聽見了嗎?
     
    去年 5 月,時代力量已再次提出了《工會法》修法草案,針對主要限制消防人員無法組織工會的第 4 條,增列了消防人員得組織及加入工會的條文。
     
    讓消防員能夠組織工會,建立與中央及地方政府制度性的溝通管道,一直以來,都是時代力量的訴求。
     
    我們要再次懇切的呼籲政府,請不要再用更多的悲劇,來換取制度及政策的推進,請開放消防員組織工會的權利,讓基層消防員的聲音得以被重視,才有機會真正改革,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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