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040804 (NO 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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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修法後,大家怎麼看最後一點?
時間Mon May 30 22:38:25 2022
公務員每月加班上限60小時 《公服法》三讀修正通過
https://www.nownews.com/news/5821755 記者羅婉庭/台北報導-2022-05-30 14:45:45
立法院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明定公務員每日辦公時數8小
時、每週40小時,每週應有2日休息日,延長辦公時數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不得超
過60小時,但如有搶救重大災害等例外特殊狀況,則授權相關機關分別訂定。
為因應2019年11月29日司法院大法官第785號解釋指出,獄政消防、警察等輪班機關人員
,全年無休服務民眾,卻沒有工時上限和合理的加班補償,不符憲法服公職權及健康權之
保護要求。
《公服法》修正案第4條原規定,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
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三讀修正為,公務員未經機關、機構同意,不得以代表機關、機
構名義或使用職稱,發表與其職務或服務機關、機構業務職掌有關之言論。
條文明訂,公務員應依法定時間辦公,不得遲到早退,每日辦公時數為8小時,每週為40
小時,每週應有2日休息日,上述辦公時數及休息時數,包括總統府、國安會、各級學校
主管機關、行政院等單位,在不影響為民服務原則上,可以予以調整。
為保障公務員健康,新條文也明定加班時數上限:公務員延長辦公時數加班,每日不得超
過12小時,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但為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辦理重
大專案業務等,其延長辦公時數的上限,由總統府、國安會及五院分別定之。輪班公務員
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但因業務需要、特殊情形,不在此限。
三讀條文規範,公務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的命令,有服從義務,但如果認為該命令
違法,應負報告義務。但長官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員無服從的義務。另外,公務
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構機密的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
離職後亦同。
同時,針對舊法規定公務員不得兼職部分,修正條文載明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公務員於法
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社會公益性質的活動或其他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且未影響本
職工作者,不在此限,且公務員依個人才藝表現,得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獲取適當報酬,
並得就其財產之處分、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不過,上述行為
若對公務員名譽、政府信譽、其本職性質有妨礙或有利益衝突者,不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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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chwalbe: 時數保留 兼職沒變 05/30 22:39
推 Giganoto: 不會運用在警員上 05/30 22:53
→ lancelot123: 當油土伯的解套 05/30 23:06
噓 WiiSports: 時數降低工作量不變,外勤還好。內勤、刑事幹爆。 05/30 23:49
推 kmtkmtkmt: 不要想太多 警察有自己的玩法 05/31 00:06
推 srhkami: 長官擁有最後解釋的權利,誰反對 05/31 00:26
→ jaggur: 反正就算可以兼職 也跟服務法14-2&14-3一樣 05/31 00:46
→ jaggur: 應經服務機關許可,一方面名義上解套可以兼職 05/31 00:47
→ jaggur: 另一方面又給服務機關做裁量 所以有改=沒改 一樣不能 05/31 00:48
→ TheDivision: 主管機關可以決定 那有改跟沒改一樣 05/31 01:19
推 atgo1207: 爛死了 不補人還不是一樣 05/31 01:29
推 gjgj6666: 「但因業務需要、特殊情形,不在此限。」只要這但書還 05/31 01:35
→ gjgj6666: 在,就不會有什麼改變的 05/31 01:35
推 A791027A: 就拿一段班舉例好了,都講了多久了,還不是超過一半單 05/31 01:44
→ A791027A: 位兩段班甚至三段,再怎麼改都沒用,警察有警察的玩法 05/31 01:44
→ smallpriston: 人不夠說什麼都是枉然,應該檢討各單位配置員額問題 05/31 01:47
推 fireforce: 有關係的拼命調內勤 內勤辦業務常態不用加班不能缺人 05/31 03:42
→ fireforce: 外勤常態加班用最少人輪值 警察勤務早就寫好好了 事實 05/31 03:43
→ fireforce: 就是當官排班想要鑽漏洞的時候 怎樣都合法 05/31 03:43
推 fireforce: 多少分局是外勤已經缺人 還是有警員沒資格卻可以掛警備 05/31 03:45
→ fireforce: 隊、偵查隊支援其他組辦業務 05/31 03:45
推 forevernew: 但書寫的很清楚了啊!照舊啊!連續修11小時,但…… 05/31 05:55
噓 ilovesnow: 加班60照做,休息11就但書不做 05/31 06:12
推 kmtkmtkmt: 「但因業務需要、特殊情形,不在此限。」 05/31 07:24
→ kmtkmtkmt: 業務需要 v 05/31 07:25
→ kmtkmtkmt: 特殊情形 v 05/31 07:25
→ kmtkmtkmt: 這樣懂了吧 05/31 07:25
推 xxlycxx: 已經不覺得警察是公務員了 05/31 07:29
推 nickstar1127: 倒不如去爭取跟勞工一樣小夜1.33大夜1.66 05/31 08:57
推 kmtkmtkmt: 真的很在意就規劃轉行吧 考上官校也沒用 有看到新制正 05/31 09:27
→ kmtkmtkmt: 副主管輪班方式嗎 比警員還累 要當警察就認了吧…..短 05/31 09:27
→ kmtkmtkmt: 期之內不可能改變的 05/31 09:27
推 minkai: 警察就是各種法條都看例外就對了,如果沒有例外分局也會自 05/31 10:05
→ minkai: 己創例外 05/31 10:05
噓 elaine90579: 我這個月91小時 上個月100小時 05/31 10:58
推 ss87666: 看看那精美的但書 05/31 11:24
推 a3322551: 在警界例外=常態不是常識嗎? 05/31 14:54
推 yoyogirlx: 警察有警察的玩法 05/31 15:28
噓 tony870414: 反正這個都馬有但書 寫爽的 05/31 18:34
→ HeyJayK: 問問護航一元的某小編網軍意見與看法 05/31 22:46
→ ppqerchiken: 警察肯定適用但書 06/01 13:15
推 spy99915: 有但書在 有改跟沒改一樣 06/01 18:11
推 jaggur: 護航那個只有在那兩篇一元的新聞下回覆而已 06/01 18:45
→ jaggur: 其他的不在他的工作範圍內 06/01 18:45
推 TrueSlav: 不給報就沒有超時加班啦 06/01 20:05
→ asf78609: 命賤的大家辛苦了 06/02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