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公務員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公務員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nick9823 (哈利的爸)看板Examination標題[課業] 刑法134條公務員犯罪之加...
公務員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在 劉建國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17:56:29
立法院三讀通過「反滲透法」!不管選舉如何,開會就是開會,從未請假,我一路參與表決到底,因為這個法案對台灣民主自由主權非常重要! 「反滲透法」直接管制行為,不以身分別來管理,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干涉台灣選舉,最重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倘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
刑法134條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
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
如果是長官乙下的命令,為"顯有違法"命令,
而公務員甲"明知"不應為之而仍就執行此命令(如拆除他人建築物),
甲要除了成立毀損他人建築物之外,還要依刑法134條加重其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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