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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務員兼職勞保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4萬的網紅Yahoo!奇摩新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勞部審查發現竟有630名公務員兼職鑽漏洞搶領,其中更有109人投保薪資逾4萬元~ #新冠疫情 #勞動部 #勞工補貼 #公務員 #兼職 #職業工會 #投保薪資 #勞保 #鑽漏洞 #審計部 #YAN...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為補帖勞工因疫情影響收入,勞動部去年祭出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不過,卻傳出疑似薪資在4萬元以上的公務員,因為同時在職業工會投保在2萬3100元以下,也領走了生活補貼。勞保局表示,將向健保署調相關資料,如果違法兼職,將撤銷其加保資格,並追回3萬元生活補貼。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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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兼職勞保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8-22 20:10:09為補帖勞工因疫情影響收入,勞動部去年祭出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不過,卻傳出疑似薪資在4萬元以上的公務員,因為同時在職業工會投保在2萬3100元以下,也領走了生活補貼。勞保局表示,將向健保署調相關資料,如果違法兼職,將撤銷其加保資格,並追回3萬元生活補貼。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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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兼職勞保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勞部審查發現竟有630名公務員兼職鑽漏洞搶領,其中更有109人投保薪資逾4萬元~
#新冠疫情 #勞動部 #勞工補貼 #公務員 #兼職 #職業工會 #投保薪資 #勞保 #鑽漏洞 #審計部 #YAN
公務員兼職勞保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昨天在臉書跟大家分享了有公務員兼職開計程車還領補貼的新聞,大概是抱著看看能不能領的心情?結果居然領到了🤣,不過順便公務員其實不能兼職開計程車(圖二(登愣)。
總之,想以開車當職業要有職業駕照,那就算是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的業務,所以公務員就算只是兼職開計程車也不行,除非法規說你可以啦☝🏻
然後就想到另外一個我自己覺得很類似的職業,就是現在正夯的外送員(還夯嗎?),外送員的規定那麼寬,公務員下班的時候可以跑跑外送不無小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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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下班可以當foodpanda或Uber Eats的外送員嗎?
如果是不具經常性、持續性等常態性質,只是偶爾為之,又沒有妨礙公務用本職或尊嚴的話,ᴏᴋ!
不過是不是偶爾?算不算經常?這標準是由公務員服務的機關依照個案來認定喔!
➜#你工作的機關說可以就可以啦😆
不過建議不要參加勞保,《公務人員保險法》第6條有規定重複加保的話,#發生事故不給付、#保費不退還、#年資不採認,只能併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蠻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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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服務法》 第14條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依法令或經指派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其兼職亦應同時免兼。
#銓敘部
《#部法一字第1094882612號》e-mail(函?)
一、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及本部歷來解釋,對於公務員利用公餘時間偶以按件計酬方式打工賺取薄利(按:於 UberEats 或 foodpanda 等外送平台接單外送提供勞務即屬之),未具經常、持續等常態性質,且未有與本職性質或尊嚴有妨礙之情形(如對本職工作有不良影響、有損機關或公 務員形象、有營私舞弊之虞、與本職工作性質不相容等)者,尚非不得為之;惟對於「偶一為之」或「經常、持續等常態性質」之界定標準,因需就各該公務員兼職之工作情形、時間長短及頻率等,審視其如從事該等工作後是否仍得專心從事本職工作,爰應由其服務機關本於權責就個案具體事實依法審認之。
二、另依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第 2 條、第 6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29 條規定略以,法定機關(構)編制內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私立學校編制內有給專任之教職員,係公保法強制加保對象,應一律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且除依規定得另受僱於固定雇主,擔任具有固定工 作及薪給且屬其他職域社會保險應加保對象之職務者(以下簡稱依規定得 重複加保者)外,不得另行參加勞工保險、軍人保險、農民健康保險或國 民年金保險,如重複參加其他保險,其重複加保期間如發生公保法所定保險事故,不予給付,該段年資亦不予採認,所繳之公保保險費,概不退還, 僅得併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之條件;又上開依規定得重複加保者不包含按日、按次或按件計酬之工作。基此,公務員利用公餘時間偶以按件計酬方 式於外送平台兼任外送工作,如因與該平台成就僱傭關係致須依勞工保險條例參加勞工保險,因該等外送工作非屬公保法第 6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29 條規定所稱依規定得重複加保之情形,於重複加保期間倘發生公保法所定保險事故,不予給付,該段年資亦不予採認,僅得併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之條件,併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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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兼職勞保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們知道這次政府要進行年金改革,一個重要原因其實就是因為台灣人口結構轉變,出生人口與勞動人口逐年減少,所以這樣的人口結構轉變也帶來年金改革的必要性。這其實是台灣社會必須要共同面對的問題,如果我們的老年人口增加,勞動人口卻沒有增加,就會造成年金、基金入不敷出最終導致破產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不論是國民黨執政或是民進黨執政,都要進行年金改革的原因。年金改革的衝擊要低就得要早點發現問題、早點進行改革。但是很遺憾的在馬英九總統八年任期內,每每都說要進行年金改革,但卻都沒有魄力去執行,導致現在年金危機的問題愈來愈嚴重,能夠緩衝的時間變少,當然改革起來的衝擊也會比較大。
有很多軍公教退休人員主張,基於溯及既往以及信賴保護原則,政府不能降低軍公教的所得替代率,也不可以取消18%的優存,這個說法是很有問題的。
我們知道因為擔任軍公教人員,有許多的權力要放棄,像是不可以兼職、不可以參與政治活動,因此政府也以俸養原則來彌補。所以在設計退休制度時,公務人員有身分的保障,像是退休金是以委任一職等薪資為最低基準,以及初始年金之後,年金會隨著現職人員薪資的調整來調整,所以是有適應通膨的能力。所以這些其實都是政府對於退休公務員的保障,並不是像抗議的退休人士所說的政府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此外,要進行年金改革也是為了公益目的,為了健全年金財務、兼顧世代以及職業別公平而來進行年金改革。大法官釋字717號解釋也指出,若規定之變動確有公益之考量,且未逾合理之程度,18%優存利率調整與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無涉,沒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的部分,我們的總生育率非常低是1.17,少子化情況嚴重,但是政府提出的只是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退撫年資可以選擇全額自費續保。而請育嬰假期間的公教保、勞保、軍保仍需自付,這部分我認為應該由政府編列預算全額負擔,我接下來也會提出相關的修正法案,在今日質詢時我也提出來跟銓敘部長討論,希望銓敘部能夠有積極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