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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ayimayor (夢已經振動奮鬥毋通放) 看板: Teacher
標題: [分享] 改了四次沒改好,軍公教18%應該一舉廢除
時間: Sun Feb 5 19:43:31 2017
文章出處
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n-pension-reform
政府針對退休軍公教人員優惠利率存款,於1983年劃下18%的保障下限後,因其公平性以
及對政府財政的嚴重負擔,18%合理性屢遭質疑,促使政府於1995年、2006年、2010年及
2011年推動相關改革措施。
回顧2006年至2011年的三次方案中,並未一舉廢除18%,而是以合理化所得替代率為改革
基調。但自此,改革一直深陷在何謂公務人員「在職所得」的討論中,早就忘了退休年金
最大的目標是「保障老年的尊嚴生活」。
如果已經有5至6萬元以上的月退休金,顯示原有退休金已足夠老年的尊嚴生活,何需再有
優惠存款利息等其他性給付?所以,應進一步推動改革,往18%優惠利息存款徹底廢除的
目標邁進。
堆疊式的退休金積木結構
要理解之前4次改革方案的內涵,就必須先清楚公務員退休制度中「堆疊式的退休金積木
結構」。
試想一下,若將許多積木放入盒子中,每一塊積木代表的是可領到的退休金,而積木本身
的大小,顯示每一個退休金制度的最高請領上限,盒子的高度則表示在職所得。只有一塊
積木時,當然不容易超過在職所得,但只要這些積木堆疊在一起,即使每個積木都小於盒
子,很容易就會超過。
從「堆疊式的退休金積木結構」中,應可以看出積木拿得越多的人,退休所得越可能超過
在職所得(所得替代率破表)。如果就不同的公務員世代來看,手中擁有最多積木的不是
早年退休的公務員,也不是新進的公務員,而是橫跨新舊兩個世代,擁有舊退休金年資(
一次退或月退)、新退休金年資(一次退或月退)、公保一次退、優惠存款、年終慰問金
等的中世代。
這也是為什麼,2006年至2011年的三次改革方案中,主要對象皆是同時具有新舊退休金年
資,並選擇月退金(或兼領)的退休公務員。至於僅有舊年資,或者兼有新舊年資但選擇
一次請領退休金的公務員,並不在這三次的改革範圍內。
【第一次改革】1995年的「斷源」改革
訂下18%優惠存款利率的1983年,包含台銀、合庫、一銀、華銀及彰銀,五大銀行的平均
存款利率是8.5%,政府負擔其中的差額利率。但隨著存款利率降至不到1%,優惠存款不僅
與一般民眾生活落差甚大,更讓政府所負擔的差額利息越來越高,逐漸成為輿論最大的攻
擊箭靶。
事實上,1995年開始實施退撫新制後,18%也從此「斷源」,之後的新世代公務員,由於
沒有舊退休金年資,所以沒有資格請領優惠存款。但是否就表示優惠存款的影響越來越小
,甚至如2005年立委賴士葆接受《中央日報》訪問時所說的,「取消此項優惠,固然可以
為國庫省錢,但金額十分有限」?
事實正好完全相反。根據〈台灣銀行辦理軍公教優惠存款統計表〉,2000年辦理優惠存款
總計329,294戶,政府負擔差額利息348億;2011年辦理戶數提高至509,756戶,政府負擔
差額利息也暴增至661億,且主辦的台銀是全公股銀行,若再加計台銀本身負擔的381餘億
,政府合計已負擔超過800億。
政府負擔之所以逐年提高,除了利率差距越來越大外,主因是符合請領18%優惠存款的公
務員「逐漸退休中」,至今仍約有40萬名符合資格的軍公教尚未退休。等到退休人數越來
越多,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曾估計,政府負擔將會達到最高峰的1,400億元,約等於一
年的台北市政府總預算。之後才會逐漸下降,以預期壽命估算,政府將持續負擔至2054年
最後一位的軍公教人員死亡為止。
2006年前優惠存款的計算方式(舊制)
必須先瞭解的是,公務人員的薪水結構是由「本俸(或年功俸,可視為底薪)+專業加給
+主管加給」所構成,其他尚有非經常性的年終獎金及三節獎金等。至於每月能領取多少
18%利息,將視存入多少本金而定,而能存入多少本金,並非是毫無限制。
2006年陳水扁政府推動改革前,退休人員可領到多少18%利息,是先以「公務人員退撫新
制實施前公保年資及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最高月數標準表」,依照所擁有的舊退休金年
資,對照出應有的最高月數,之後再將此數字乘上本俸,可計算出總共可存入台銀的本金
,再以本金得出每月利息。
以一位退休前薪資為70,675元的薦任九職等公務員(未擔任主管)為例,他所核定的退休
年資30年(舊制19年、新制11年),如依照舊制,該名退休公務員可領取的18%利息為:
若加上新舊制退休金合計的57,098元,該名公務員實際退休金為81,072元(23,974+
57,098),比退休前的待遇70,675元還多,所得替代率為114%。但若是扣除18%利息,所
得替代率將降至較為正常的80%,這就是「堆疊式的退休金積木結構」的效果。
如何解決退休金積木已超出盒子高度的問題?很簡單,在盒子上方加蓋子,就是設定所得
替代上限,超過蓋子的積木就必須將超出的部分砍掉,因此可以得出下列的算式:
若所得替代率上限被固定在90%,可以想見,當在職所得越多時,退休所得也能增加。由
於公務人員的薪水結構是由不同的薪資構成,因此到底如何定義「在職所得」?就成為各
方角力的戰場。
一般來說,職等越高的公務員,原本擁有的分母就較多,讓更多薪資納入在職所得,越趨
近於在職的真實所得,對他們就越有利,但對中低階的公務員越不利。
【第二次改革】 扁政府的2006改革方案:「95方案」
2005年10月10日,陳水扁政府第二任內的國慶日當天,陳水扁宣示改革軍公教優惠存款利
率,並以所得替代率90%為上限。而且,由於過去國民黨政府推動18%只以行政命令訂定,
故陳水扁也以「不涉及法律修改」,繞過了當時國民黨佔多數的立法院。
10月13日,考試院下的銓敘部,接在陳水扁宣示之後,除重申所得替代率上限為90%,同
時宣告不會更動優惠存款18%利率。若不更動利率,但訂定所得替代率上限,那麼這就代
表將調降能存入的本金,達到降低每月所能領取的18%利息。
11月10日,考試院院會最後通過的是銓敘部力推的的甲案,也是分母與分子項目最多的方
案;同時,年資滿25年者,所得替代率上限為85%,之後每增加一年即多1%,最高上限為
95%;但簡任12職等以上的高階公務人員和政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為80%。
同樣以上述薦任九職等本俸45,665元為例,如果依照此改革方案,非主管人員的18%利息
將減少12,581元,所得替代率降為96%;但主管人員卻只減少4,035元,所得替代率降為
97%。
從下表可以明顯看出在職所得定義所造成的影響,若從職等來看,從10職等以上的18%利
息刪減程度越來越少,甚至沒有被砍,但中階公務員(7職等至11職等)卻被砍得最兇。
另一方面,從主管與非主管來看,非主管普遍比主管砍得多。
此原因就在於,主管級公務人員的「在職所得」分母可以加入的所得很多(例如:主管加
給),即使在相同所得替代率的限制下,主管級的分子的退休所得當然也會比較多,導致
他們18%被砍的幅度相對變小。
更大的矛盾是,所得替代率僅是相對的比例,仍然有許多所得替代率未達刪減標準,卻仍
坐擁高額的退休金。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當時便曾爆料,前副總統連戰卸任前每月所得約
60萬元,卸任後月退俸為24萬,每月領取22萬的18%利息,因所得替代率才約為78%,完全
不用被砍半毛錢。
泛藍陣營與教師團體抓準了改革方案的問題,從輿論上猛烈抨擊「肥高官瘦小吏」、「製
造階級對立」。教師團體更相應推出「99方案」,不分公勞農每人皆享有優惠存款額度90
萬,優存利率定為9%,卻遭財政學者黃世鑫批評為,「抗拒改革的煙幕彈」。
由泛藍所主導的立法院,甚至將不惜大量凍結考試院與銓敘部的預算,但95方案仍在銓敘
部的堅持下,如期於2006年2月26日實施。同年12月12日,泛藍陣營援引立法院職權行使
法,廢止銓敘部以行政命令發佈的95方案。
另一方面,12日朝野原已達成折衷版共識,將舊制中的優惠存款最高月數,降低為每一年
給1.45個月(原制為4個月),最高36個月。未料數日後泛藍卻在二讀前反悔,將朝野黨
團共同提案的折衷退回程序委員會。此後,立法院展開數次的議事攻防,考試院也宣佈在
立法院達成新決議前,仍實行原改革方案。
【第三、四次改革】馬政府任內的「99方案」與「100年再調整方案」
2008年國民黨重返執政,該年12月1日國民黨黨籍的關中,接替民進黨籍的姚嘉文為考試
院院長,就任院長當天即預告年金改革,「避免出現退休所得超過薪資所得」,絕對不會
「肥高官瘦小吏」。
在陳水扁政府任內主導95方案,也因此成為最大箭靶的銓敘部長朱武獻,隨著政黨輪替下
台,而新任部長張哲琛也在關中就任時強調,95方案「沒有法制基礎,也違背政府對公務
人員原有的承諾」。
2010年7月1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其中修正過後的第32條規定,所
得替代率最高以75%~95%為限,若超過此比例則應調整優惠存款本金金額,但最具關鍵性
的在職所得定義,「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以辦法定之」,正式賦予優惠存款法律位階的「
保障」。
10月22日考試院院會通過新的優惠存款辦法「99方案」,在職所得的定義為「本俸的兩倍
」,並在隔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其算式如下:
持平而言,95方案是「肥高官瘦小吏」,而如表二所試算的結果,99方案也確實扭轉了「
肥高官瘦小吏」的現象,不同職等間與主管非主管間較為「平等」。
但如果再仔細對照數據,實施99方案之後,整體中高階層公務員,每月可領取的優惠存款
利息幾乎都逆勢增高。遂遭當時輿論強烈抨擊「18%優存復活」,《自由時報》甚至提出
未來40年內,99方案將比95方案多支出482億。
99方案的問題實際上也是分母大小的問題,因為本俸兩倍的算式,低估高階公務員的在職
所得,所以能領到的18%亦減少;但對11職等以下的中低階公務員,卻又高估了其在職所
得,即使所得替代率降低,但18%利息還是增多。
受到輿論壓力,一個月後考試院又重新提出「100年再調整方案」,即是在原99方案的算
式下,另外加入新的算式,取兩者較小者:
如下表(二)所示,100年再調整方案改善了99方案大量回存的現象,同時也讓2005年至
2011年間18%改革爭議暫時結束。當初藍綠互批的改革方案,巧妙地融合,公式二除了細
節的計算方式不同外,實際上就是95方案。可以說是高階公務員用公式一,中低階公務員
則用公式二,確立了所得替代率上限的基調。
重新界定18%改革的意義
2006年至2011年的三次方案中,主要的改革戰場都是如何砍得公平,亦即不要「肥高官瘦
小吏」,或者中高階公務員「回存太多」。前面曾提到所得替代率僅是相對的數字,既然
是相對數字,過去的改革僅著眼於所得替代率上限,定義何謂退休所得與在職所得時必然
會是一場拉鋸戰。
本文中雖然一再提到18%所造成的財務負擔,但必須澄清財務調整並非相關年金改革中的
唯一重點,仍先考量如何保障老年的尊嚴生活,在這個前提之下所做財務調整才有意義。
如果現有「公保退撫制度」中,退休後已可領到3萬多元以上,顯示原有的退休金,應足
夠應付年老後的基本生活所需,何需再有優惠存款利息等其他性給付?
就算現在台灣物價水準已經到了3萬多以上,退休金可能不足以生活;或者,1990年初期
前就退休的低階公務員,由於在任時薪水過低,造成退休金最少可能只有1萬多元。即便
如此,要解決問題所應調整的是「公保退撫制度」,或者擴大公共化的相關措施,才是制
度中的正當辦法,而非繼續保有18%優惠存款的制度。
18%優惠利息存款應徹底廢除,或者配合公保年金化、基礎年金的改革時程,直接逐年大
幅調降可存入的本金數(若本金限制100萬或50萬,每月最高18%利息為1萬5千元或7,500
元,依此類推),最後達到廢除18%的目的
如果放大到年金改革的視野中,現行職業分立的年金制度下,不同職業別間因制度上的差
異,造成退休後所獲得的保障落差太大。從此觀點來思考,如何讓制度越來越簡單、不同
體系間越趨於一致,便是年金改革的重要工作,而18%優惠利息存款宛如年金制度上的大
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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