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務人員離職簽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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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務人員離職簽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6 09: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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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5等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3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8/25~110/09/03
    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大學以上環境相關科系畢業,包括: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公共衛生、公害防治、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源管理、環境與工業安全技術、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衛生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及第28條第1項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處理本市環保陳情案件外勤稽查作業,原則以夜班為排班優先,惟未來視業務需求可能機動調整為日班。(每日標準工作時數為8小時,超過之時數可申請加班費或補休辦理)
    夜班暫定時段如下(視實際狀況可能再調整):
    小夜班:16:00-24:00
    大夜班:00:00-08:0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本局環境稽查科北股(高雄市岡山區本工五路9號)、 本局環境稽查科南股(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徵才期間:自110年8月25日至110年9月3日止。
    (二)僱用期間:
    1、一年一僱,自高雄市政府函核定發文日通知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依其年度考核成績決定是否予以續僱。
    2、高雄市環境保護基金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不補助僱用經費時,即無條件停止僱用。
    3、試用期間為3個月,試用期間考核成績未達70分者,無條件予以解僱。
    (三)待遇:核定薪點為280薪點,薪點折合率計算每月薪資為34,916元(280×124.7元),並自簽約日起支,離職日停支。享有全民健保、勞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四)報名方式:
    1、本項甄選資訊建置於本局網頁,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寄送至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人事室收(地址: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7樓),並於信封註明「報名約僱人員甄試」字樣,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
    2、擇優公告參加甄選人員進行面試或筆試,參選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得斟酌情形予以從缺。未符資格人員之相關報名資料不再退還,亦不予通知。
    (五)備註:
    1、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序遞補性質相近之約僱人員職缺,逾期限則喪失候用資格。
    2、本徵才資料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聯絡資訊:陳小姐07-7351500#1705,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00。
    刊登網址:https://ksepb.kcg.gov.tw/ActivitiesDetailC001100.aspx?Cond=ce691384-8fa7-49be-80b2-4a91f13b4caf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公務人員離職簽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01 22: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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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節這天,來猜猜"民代"這個行業,是不是勞工?

    答案:不是。民代不是勞工,沒有勞保、沒有勞退,也不是公務員,沒有公保跟公務人員退撫。

    但是民代,可以幫助很多勞工,爭取應該要有的權益。

    我進入議會兩年多,處理過許多勞資爭議調解,揭露勞工遭受不當對待的案例。

    ║協助沒有勞保的臨時工,向假性雇主爭取職災照顧生活費;
    ║協助不清楚如何進行職災求償的產合生,爭取應該要有補償;
    ║協助誤入不正派公司的員工,爭取應該要有的工資;
    ║陪同被擺爛雇主不理的受傷女工,進行漫長的訴訟;
    ║協助被轉換公司的復康巴士司機,爭取應有的資遣費;
    ║協助被團體強制要求回捐的社工,拿回應有薪資;
    ║協助被高薪低報的保險業務員,取得違法事證;
    ║協助不透明的保全徵人案件,從人力銀行下架;
    ║協助長期過勞的公車駕駛,增加駕駛長人力;
    ║揭發政府的不當人事酬庸,要求徵才制度化;
    ║要求政府增加介聘名額,讓流浪在外的教師回鄉;
    ║建議消防人力增加,減少非緊急的消防救護車業務;
    ║建議警員的無線電更新,採用輕便式的無線電裝備;
    ║建議消防局編列預算,採購確保火場安全的無線電伸縮扣;
    ║提出育兒護老條款,讓有家庭需求的公務員可以彈性轉調 (但未成功);

    很多的勞動權益受損案例,如果是需要從制度來改變的,我在市議會提出修法或質詢;如果是需要持續關心的,我請同仁要扮演陪伴的角色,有很多是需要更上位,從立法院來提出制度建立的,我就反映給時力的中央立委。

    昨天430,蔡英文總統簽署的「#勞工職災保險法」,對過去因為特殊原因,而無法取得職災補償/足夠保險的勞工權益,提供了很實際的保障制度!因為處理過「無聘僱關係」的職災勞工,深深有感這部職災保險法的重要!

    高雄的勞工,秉性敦厚,在過去的經驗,常常都是老闆、員工互相,但缺乏自我保護的勞動權益知能;因此去年我特別要求教育局 /勞工局,在實習生進入實習場域前,要有充分的職災保全的處理概念課程,才不會發生意外時,發現求助無門。

    對於高中職建教生,目前已經有「#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但對於離職場更近的大專實習生,卻缺乏專法來保障其權利,導致實習生只能部分適用勞基法,但實質權益仍未獲得完全保障。

    只要我們團隊在的一天,我們就會繼續當勞工的靠山。

  • 公務人員離職簽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23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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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旦法學雜誌第312期
      新冠肺炎從2019年底於全球延燒迄今,除了造成大規模的感染與重症甚至死亡案例外,對於全球的公共衛生治理與全球經貿活動,也產生無比深遠的重大影響。各國從醫療救治到疫情防堵與疫苗接種等等,採取了各種緊急措施,在疫情爆發之當下,誠有其必要性;然而,就全球共同價值民主自由與法治等,也引發相關的討論波瀾。有鑑於此,本期特別企劃了關於防疫共同體的法制整備之相關討論,由#楊秀儀 副教授提供大面向的基礎思考,#張文貞 教授就國際人權法角度、#雷文玫 副教授就相關物資整備法制、#施明遠 助理教授就公共衛生危機與國家安全意識等新興議題,提供全方面的法制超前省思。

      於新近法學議題討論上,#陳聰富 教授就契約法上之基礎概念「要約」提出根本性的重新闡述;#李惠宗 教授則就受僱律師之法律地位與事務所為其加入公會繳納會費之法律性質,從「稅疑為輕」角度而為思考;此外,#邵軒磊 副教授則從法學界罕見的深度學習卷積神經網路量刑模型實踐,討論人工智慧對於酒駕刑度估算之應用可能。

      在新近實務見解上,#陳忠五 教授就新近民事裁判提出精闢短評;而#徐婉寧 教授,則以實務上常見的離職後競業禁止之案例,分析勞動基準法相關法條之適用要件。

      本題最後的焦點對話欄位,則提供了關於公民投票與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之座談會精彩紀錄;在直接民主逐漸日常化之同時,周志宏部長等之相關討論不僅值得吾人關注,也是未來相關個案遂行時重要之參考標準。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33

    【本月企劃】#防疫共同體的法制整備
    ℹ防疫共同體的法制整備企劃引言/楊秀儀 教授

    ℹCOVID-19與國際人權/張文貞 教授

    ℹ防疫共同體的物資整備─從我國口罩光榮動員經驗看下一波超前部署所需要的法制整備/雷文玫 教授

    ℹ從公共衛生危機到國家安全意識─美國醫療對應措施立法之演進與分析/Mark L. Shope(施明遠) 教授

    【法律論述】
    📃論契約上之要約/陳聰富 教授

    📃事務所為受僱律師加入公會繳納會費性質之探討─兼論「稅疑唯輕原則」/李惠宗 教授

    📃人工智慧與酒駕刑度估計─深度學習卷積神經網路量刑模型之實踐/邵軒磊 教授

    【專題講座】
    #新興資通訊科技對刑法學挑戰之三
    ✒論刑法上的間接侵害著作權/古承宗 教授

    【實務選評】 
    📃民事裁判精選/陳忠五 教授

    📃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施行前簽訂之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效力之判斷/徐婉寧 教授

    【焦點對話】
    #公民投票與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周志宏、#黃秀端、#許惠峰、#陳月端、#蘇彥圖、#陳英鈐、#張桐銳、#林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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