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務人員支援規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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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務人員支援規定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8 13: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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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8~110/09/16
    資格條件:
    甄選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2)值班(勤)。
    (3)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6)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7)協助校園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等各項工作。
    (8)負責學生出缺勤管理業務。
    (9)負責秩序管理維護工作。
    2. 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
    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 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 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 其他學生事務相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薪資:新進人員自第 1 級起薪(新臺幣 32,470 元),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mail.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 110 年 9 月 16 日前寄至: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逾時不候。(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8-7538585。
    (二)請檢附下列文件: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各一式1份依序裝訂成冊。
    2.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3. 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六、甄試時間、地點:
    (一) 面試時間:面試時間:110 年 9 月 24 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預計 110 年 9 月 27日辦理報到手續)
    (二) 面試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 公務人員支援規定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1 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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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1~110/09/07
    資格條件:
    甄選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2)值班(勤)。
    (3)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6)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7)協助校園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等各項工作。
    (8)負責學生出缺勤管理業務。
    (9)負責秩序管理維護工作。
    2. 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
    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 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 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 其他學生事務相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mail.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7日前寄至: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逾時不候。(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8-7538585。
    (二)請檢附下列文件: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各一式1份依序裝訂成冊。
    2.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3. 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六、甄試時間、地點:
    (一) 面試時間:110年9月10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預計110年9月13日辦理報到手續)
    (二) 面試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 公務人員支援規定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24 10: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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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7/23~110/08/05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系所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2.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撰寫、網站及帳務管理。
    3.個性主動積極、配合度高、有責任感,具高度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佳、應對進退得宜,並能獨立作業者。
    4.檢附工作經歷證明、學經歷證明及相關證照。
    工作項目:
    1、 本學系各部別招生、課務安排及輔導 。
    2、 辦理本學系各部別畢業學分審核業務。
    3、 辦理專兼任教師聘任、升等、請假、出差等申請事宜
    4、 辦理本學系財產管理及計畫經費概算編列、請購及核銷等申請事宜。
    5、 籌辦各項系級會議並製作會議紀錄
    6、 填報各項校內會議之提案及工作報告
    7、 辦理並支援其他各處室或國際學程相關事宜
    8、 本學系網頁之管理與更新。
    9、 辦理學生各項獎學金申請。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屏東縣屏東市林森路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thbu@mail.nptu.edu.tw
    聯絡方式:
    1、 收件日期:請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110年8月5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檢附資料:Excel簡要資歷電子檔、報名表(含自傳及工作經歷)、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男性另須檢附退伍證明(如退伍令影本)或免服兵役等文件,寄送應徵表件至90003屏東市民生路4-18號本校人事室收或親送,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視覺藝術學系行政組員」,逾期恕無法受理。
    2、另應徵者資料excel檔,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前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3、聯絡方式及連絡人:08-7663800#10306;E-mail:person@mail.nptu.edu.tw陳小姐。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另予通知面試日期;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附件資料亦不退件。
    5、經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名單公告於本校網頁。
    6、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2)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7、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規定向教育部辦理其相關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查詢,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教育部提供相關資訊。
    8、自聘僱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優良者,正式僱用。
    9、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契僱人員薪酬支給表之規定辦理(新臺幣2萬7,300元起薪)。
    10、相關報名資訊及表件,請至本校網頁瀏覽及下載http://www.pers.nptu.edu.tw/files/14-1017-120087,r1605-1.php?Lang=zh-tw。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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