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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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2 16: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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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屏東縣立潮州國民中學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22~110/09/2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諳電腦文書軟體操作。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
    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本校以下業務:
    1.本校教務處及總務處相關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10年12月6日止。
    工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文化路6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x960817@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
    1.履歷表(請至本校校網徵選公告下載)乙份(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書
    4.通過英語檢定者,請檢附及格證書影本。
    依序裝訂成冊,於本(110)年9月28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逕寄920潮州鎮文化路66號屏東縣立潮州國民中學人事室收(信封加註應徵屏東縣立潮州國民中學約僱人員職務)。
    二、甄選方式:書面審查通過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聯絡電話08-7882401#16(紀小姐)。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19 16:04:07
    有 7 人按讚

    徵才機關: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7/19~110/07/22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各項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社政福利業務、清潔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契約期間總薪資報酬:新台幣37,048元。
    3、工作期限:即日起至110年08月31日止。
    工作地址:
    屏東縣(市)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履歷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最高學歷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於信封上註明聯絡電話及應徵工作項目,於110年07月22日(四)17時前(非以郵戳為憑)送達屏東市公所行政室「90083屏東市台糖街61號」(聯絡電話:08-7560101轉221鍾先生),逾期不予受理。
    2、甄選方式:由甄審小組書面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參加面試,並以電話通知,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22 11:48:41
    有 15 人按讚

    徵才機關: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6/22~110/06/25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述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其僱用)。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縣家庭教育相關事宜。2.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e250006@oa.pthg.gov.tw
    聯絡方式:
    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一、本職缺係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約111年3月底)。
    二、本職缺採郵寄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0年6月30日前郵寄至: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家庭教育中心),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姓名)」,寄送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者不受理。應檢附表件:(1)報名表(含相片、簡要自述):須黏貼
    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相關證照、工作經歷之服務證明影本。
    三、書面審查合格者就合格人員中擇優錄取,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四、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五、本次視甄試成績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六、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8-7378465轉15。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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