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函折信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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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函折信法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937的網紅法律救生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天下雜誌近期「勤業眾信總裁:不卸責,但會計師不是超人」一文,專訪勤業眾信總裁賴冠仲與風控長林鴻鵬。賴總裁說會計師不是超人,我們承認會計師不是超人,但是難道不是超人就可以說謊?一次是意外,二次是倒霉,接二連三勤業眾信簽證之KY股大出包,難道是運氣特別差?難道勤業眾信都不用道歉不用反省,賴總裁一方面表示...

  • 公函折信法 在 法律救生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14 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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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雜誌近期「勤業眾信總裁:不卸責,但會計師不是超人」一文,專訪勤業眾信總裁賴冠仲與風控長林鴻鵬。賴總裁說會計師不是超人,我們承認會計師不是超人,但是難道不是超人就可以說謊?一次是意外,二次是倒霉,接二連三勤業眾信簽證之KY股大出包,難道是運氣特別差?難道勤業眾信都不用道歉不用反省,賴總裁一方面表示會計師不是超人,但是又表示不卸責,究竟是要或是不要負責,實在令人費解。筆者認為不是勤業眾信太倒霉,是台灣股民倒大霉,是勤業眾信從上到下審計管理與企業文化都出了大問題,所以養老金血本無歸的善良台灣人到今天等不到勤業一聲慰問,一句道歉。

    勤業眾信施景彬、江明南二會計師涉嫌違反證交法不實簽證與會計師法案件,現在台北地檢署偵查中,檢察官先後多次搜索勤業眾信,扣押相關紀錄,並傳喚數十名審計人員進行證詞比對,二會計師訊後均經檢察官交保30萬元,其後復經金管會裁處停止簽證業務二年,雖說金管會裁處後,不知何故,並未依職權將二會計師移送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停止二人之會計師全部職權,然亦顯見勤業眾信之查核疏失重大,史上罕見,似非賴總裁上開三言兩語所得交待。

    茲代表康友公司被害投資人,就勤業眾信以下幾點,就教勤業眾信:

    一、勤業眾信真有賠償投資人之真意?

    賴總裁既明知勤業眾信及全體合夥人就此一重大疏漏,負有連帶賠償責任,令筆者不解的是,為何勤業眾信遲遲不願意偕同二會計師與保險公司與康友-KY投資人代表洽談如何賠償?又對康友公司新任經營階層多次請求協助提供資料,為何自始至終均置之不理?對外為何始終以「會配合檢調偵查,惟因偵查不公開,不便說明」等語搪塞拒絕說明。又為何一方面表示不服金管會停業二年之裁處,提起行政救濟,一邊又對媒體說不卸責、不是超人?令人不明究裡。勤業眾信所做、所為,與所說全然矛盾,是否已無自知?

    二、勤業眾信除負責簽證查核外,尚負責康友公司的內控專審,豈能推說不知?

    勤業眾信坦承在109年7月查核康友公司第二季財報時,即已接獲檢舉一情,言下之意是勤業眾信一直到109年7月始知有異常,之前完全未發覺,與投資人一樣。投資人想問的是,難道之前完全無任何蛛絲螞跡可循?又如果不是因為黃文烈在109年8月6日董事會當天完全不見踪影,勤業眾信會計師會剛好在那一天一起辭職?若黃文烈當天出席,勤業眾信是否還是繼續收簽證公費,繼續簽證下去,一起將投資人矇在鼓裡?

    勤業眾信與一般會計師不同者係勤業眾信亦同時負責康友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專案審查(即內控專審)。就內控專審部分,勤業眾信有無落實專審,固無庸贅言,然勤業眾信早於109年初即偽以「新冠肺炎」為由,拒絕出具108年內控專審報告,而108年內控專審一般於108年年中即已進行審查完畢,後續僅係資料整理,且當時並無新冠肺炎發生,何以勤業眾信於109年初竟反以新冠肺炎為由拒絕出具報告?是否當時已知有所異常,為規避責任,乃拒絕出具內控專審報告?又勤業眾信既已無法出具108年之內控專審報告,為何對108年財報仍出具無保留意見?對此一問題,賴總裁及林風控長,仿佛與康友投資人一樣是後知後覺,顯然難以令人相信。

    三、勤業眾信已知六安華源公司機器設備抵押與無關之第三人,竟長達半年查核失敗?

    大陸地區之「大陸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早已明白揭示六安華源公司動產業經抵押擔保「他人」債權,且最高限額高達人民幣2.37億元(合新台幣10億3千萬元),數額相當高。這是一般人都得查詢的到的資料,而且金管會裁處書亦認定,會計師在108年第3季即已知悉抵押之訊息,何以勤業眾信會計師持續假裝不知,故不予揭露?會計師協助黃文烈等人掩飾財報不實,對黃文烈等掏空公司資產之事實,虛偽隱匿未揭露,共同欺暪投資人,對一個全台最大的會計師事務所,這種查核標準賴總裁、林風控長你能接受嗎?即便如此,勤業眾信108年財報仍照出無保留意見,勤業眾信之審計是否已完全失效?甚至可能係故意失敗?公司資料已遭掏空,會計師已明知,財報卻未揭露,對於這段期間勤業眾信簽證進場之投資人,現所有股票價值全部歸零,這些損害該由誰負責?勤業眾信向康友公司收取之公費一年近千萬台幣,此尚不包含境外部分,遠較其向玉山金控所收取的公費300多萬元高出三倍,何以致之?勤業眾信明瞭康友公司主營業場所在大陸地區,風險高、收費當然要高。身為會計師業龍頭的勤業眾信,賴總裁及林風控長,你們有善儘高管的職責嗎?審計公報要求的複查、抽查責任,你們有做到嗎?抑或是你們眼中只有業務收入,而忘了龍頭公司應有的社會責任。

    四、康友公司高達50億元的現金查核完全失敗,到底是在查核什麼?

    就康友公司最重要的現金查核部分,康友公司之子公司六安華源公司於107年底及108年底,於徽商銀行之活期存款折合約新臺幣48億元及54億元,占康友公司合併總資產一半,此為投資人決定進場投資之重大因素,也是整個財報查核最重要的「關鍵查核事項」。就上開位處大陸地區之銀行存款是否屬實部分,台灣一般投資人無從查證,一切端賴勤業眾信之查核。詎貴所執行如此重大關鍵事項之函證時,竟然不是採取一般之空白函證,而是由公司財務長蔡曉梅等人將帳戶餘額,直接填載於公函內,函請徽商銀行直接蓋章回復勤業眾信,康友公司上開處置已有異常,勤業眾信係基於何種原因,竟故予配合,使康友公司得以操縱期末存款金額之真實性?徽商銀行收受函證,於寄出回函時,僅蓋有銀行公章,並未依函證格式由經辦及覆核人員簽章確認填列金額,銀行回函不符函證需求之格式,何以會計師竟逕予接受採認,而未再採行「銀行存款鉅額測試」及「銀行存款轉撥測試」等其他方式查核確認存款金額是否屬實?於徽商銀行回函之寄件人,與會計師銀行函證控制表所載徽商銀行聯絡人多次不同時,貴所本應提高警覺,竟發生函證回函之徽商銀行寄件人,事實上並非徽商銀行人員之荒謬情節,則當初函證究竟係向誰函證,實屬可疑,勤業眾信何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承認回函之效力?何以二會計師膽敢以勤業眾信之聲譽,為50億元存款之真實性背書?財報最重要的現金、定存查核,都能發生如此重大疏失,其他項目之查核品質如何可想而知。就此,賴總裁也沒有說明為什麼標榜「因我不同惟有更好」的勤業眾信,竟會發生確實不同、更差之重大疏失?再者,康友公司黃文烈潛逃後,因台灣辦公室全無資料可供運作,經透過金管會、證交所向勤業眾信調取工作底稿留存之徽商銀行交易明細,發現勤業眾信竟無銀行交易明細、對帳單等資料留存?莫非勤業眾信過去十餘年來,對現金、定存等會計項目,全未依標準查核,一切僅憑黃文烈、蔡曉梅等人告知即信,並即出具無保留意見?會計師的查核責任如此重大,不是僅僅在一張無保留意見的紙上蓋章之責任而已?

    五、勤業眾信的資產賠得起嗎?

    勤業眾信為合夥組織,資本額僅900萬元,合夥人現有151人,而合夥財產,除經常性流動現金初估約應不逾5億元,其他如辦公設備外,並無任何不動產,相較於本案投資人人數1萬多人,受害金額達數百億元,勤業眾信之資產,顯不足以賠付投資人。然勤業眾信規模全台第一,每年簽證上市櫃公司之收入約30億元,上開金額尚不包含其他業務收入,於扣除營運成本後,每半年即分配與合夥人,或上繳德勤澳洲,僅留數億元在台灣銀行作為周轉營運使用而已。試問,本案求償果如投保中心董事長所說至少10年,勤業眾信的賠償責任可能高達30至50億元,請問10年後投資人如何取償?現存勤業眾信之財產僅數億元足夠賠償嗎?未來合夥人見情勢不對一一退夥後,投資人要如何跟勤業眾信要一個公道?要如何追索到個別合夥人之財產取償?到時候「因我不同惟有更好」的勤業眾信及合夥人真的會出來面對賠償責任嗎?更遑論除康友案外,勤業眾信簽證之VHQ-KY、凱羿KY、淘帝KY、英瑞KY、勝悅KY、億麗KY等公司接續出現財報不實,勤業眾信職司簽證、查核,又豈無賠償責任?其他勤業眾信簽證之再生-KY、世芯-KY、龍燈-KY、東科-KY、矽力-KY、光麗-KY等公司,近日皆遭證交所列為示警對象,勤業眾信將來亦恐有巨額賠償責任。試問,勤業眾信及合夥人你們的資力夠賠給廣大的投資人嗎?你們確定不會像美國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Arthur Andersen)一樣解散、破產,一走了之?還是說,投資人只能祈禱那個從頭到尾狀況外之金管會,與一切都事不關己之證交所負起責任,或者終究只能自認倒楣?

    勤業眾信近期提前於110年2月24日提前完成新任總裁改選,已由柯志賢會計師當選新任總裁,賴總裁將交接卸任,值此卸任前接受天下雜誌專訪,說會計師不是超人、不卸責,對重要問題避重就輕,姑且不論是否如此,投資人想問的是,柯總裁、賴總裁、林風控長、洪審計長國田、貴所仍在職之二位簽證會計師與其他合夥人,是否會負起賠償責任?還是像淘帝-KY案一樣,全部推給下面的審計員?(鄭深元律師,歡迎轉載)

  • 公函折信法 在 大倫老師 日本代購教學 批發教學 批貨教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11 07: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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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販售上很容易因為對法律的不了解而觸法
    #抄襲觀念無罪_但重製或修改他人作品就有罪

    做生意的你,尤其剛起步,最常發生的想法就是:
    很多人都這麼用啊~也沒見誰有事..(只是有事你沒察覺)
    被發現了再說..等等僥倖的心態,
    不去正視在販售上需要留意法律相關的問題
    當真的收到法院公函時,才在那邊驚慌😱
    有時已經來不及救了,法院的裁罰
    甚至讓你先前賺的都不夠賠喔~

    本篇報導中就提到:著作權法所定義的「侵權」(構成侵害著作權的情況),主要是以是否構成「重製」或「改作」為判斷基礎,所以並非僅是一語蔽之的「抄襲」,因為假設只是抄襲了「觀念」,實際上是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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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函折信法 在 神學是粉紅色的秋 theologia autumnitas rosea est - 陳韋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3-17 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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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割蓆的神學反省〉

    作者:陳韋安

    #五千字長文慎入

    「不割蓆」,乃是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的重要口號。

    汲取了2014年佔領運動「和理非」與「勇武」之間內鬥的慘痛教訓,香港人明白同盟合作對整體運動的重要性。因此,反送中運動出現「不割蓆」的口號。或者,我們當中不少人也曾經歷過香港人團結的力量:一百萬人大遊行、二百萬人大遊行、圍城人鏈等等。

    本文不是要為「不割蓆」寫上任何神學根據。相反,我嘗試從基督教神學的角度分析「不割蓆」這概念,從而反思它的政治效能,並提出一個更值得推崇的神學政治社會學概念。

    I. 「盟友」與「不割蓆」

    先從卡爾·施米特(Carl Schmitt)說起。德國政治思想家卡爾·施米特在《政治的概念》(Der Begriff des Politischen) 一文定義「政治」一詞:「政治的特殊區分,就是政治行動與動機指向的,是一種「明辨敵友」的過程」(Die spezifisch politisch Unterscheidung, auf welche sich die politischen Handlungen und Motive zurückführen lassen, ist die Unterscheidung von Freund und Feind)。這政治概念清楚明顯反映在過去半年香港的政治運動之中——無論是警察或抗爭者、政府與羣衆、藍店與黃店,敵人與盟友之間的界線是非常明顯的。

    因此,在這「明辨敵友」的過程中,「不割蓆」成了政治運動的重要基礎。因為它有助穩固政治陣營的力量,也是政治過程(die Politische)的根本。不過,隨着抗爭運動的發展,意見分歧是無可避免的——分歧可以是對暴力的認受程度、可以是抗爭路線的不同、可以是對黃色經濟圈的理解。任何議題都可以出現分歧。雖然有人提出「兄弟爬山,各自努力」的多元說法,但隨着抗爭運動失去了它的動力(momentum),起初的團結力量開始逐漸減退,再而衰,三而竭——政治盟友之間也開始出現分歧。「割,還是不割?」This is the question。

    誠然,「盟友」與「不割蓆」似乎是雞與蛋的問題。在政治過程中,究竟兩個人是基於「盟友」而「不割蓆」,還是因着「不割蓆」而成為「盟友」呢?我的看法是前者。「不割蓆」從來都是一個盟友間的政治共識。假若施米特的看法正確——政治就是「反對敵人」與「支持盟友」的過程的話,「不割蓆」其實是「支持盟友」的取向。「不割蓆」成為了政治共同體的嚴守原則:無條件,也無需理據,總之就是不割。「核爆都唔割」正是這道理:因為我們是「手足」,因此「核爆都唔割」。

    不過,我認為,這種建基於政治盟友的「不割蓆」仍然是脆弱的——因為它完全建基於「盟友」的概念。當「不割蓆」建基於盟友身份,它的成效也完全建基於盟友身份。一旦彼此不再是政治盟友,「不割蓆」就不再是必然的政治選項:「黃絲」與「熱狗」之間就是如此。只要辨清彼此不是政治盟友,「不割蓆」就不存在。借用新約中文和合本聖經的說法,這就是所謂「結黨」。派系分裂重新定義「敵人」與「盟友」的身份,黨爭更催化「反對敵人」與「黨友團結」的力量。

    寫到這裏,心裡有點感嘆——記起「中國人是一盤散沙」這句話。我想,假若香港人不太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話,我們就需要在「團結」這事情上,不太像中國人。在此,我認為,香港人的政治團結,只靠「不割蓆」是撐不住的。

    為甚麼?「不割蓆」是一個否定概念。 不割蓆是「無為」。沒有行動。然而,基督教倫理從來都不是沒有行動。好比孔子《論語》與耶穌登山寶訓之間的差距。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一種無為倫理。無為倫理最好的結果只是沒有任何(不好的)行動。不過,耶穌的教導卻不只如此:「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7:12)。耶穌教導門徒要主動的締造善行。因此,前者是被動的否定,後者卻是主動的愛。

    II. Solidarity

    所以,基督教倫理要求的團結超越被動的「不割蓆」,而是擁有更深層次的 Solidarity(容讓我先不給予中文翻譯)。從字義的角度來看,solidarity 源於法文 solidarité,以及拉丁語的 solidum 或 solidus,有堅固之意。不過,solidarity 卻比較難找到中文的對應詞彙,雖然大部分人將 solidarity 翻譯為「團結」。

    不過,中國人的「團結」概念與 solidarity 所描述的不太一樣。中國人的團結是怎樣的意思?或許我們小時候耳熟能詳的比喻給予我們暗示:一雙筷子易折,十雙筷子就不易斷。這是中國人對「團結」的理解。筷子的比喻告訴我們怎樣的團結觀呢?它強調羣衆的聚集、羣衆的總和、羣衆的巨大。不過,這比喻卻似乎忽略了羣體的內在關係,也沒有闡明羣體內在的相互行動。事實上,無論是中文詞彙的「團」或「結」,它都只強調一種比較靜態的羣體狀況,彼此之間可以沒有任何實質瓜葛——極其量只是「不割蓆」的無為,或「兄弟爬山各自努力」的分工。

    西方社會所提倡的 solidarity 卻不僅如此。事實上,solidarity 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學用詞,solidarity 的團結精神可以翻譯為「社會連帶」、「社會團結」、或「休戚相關」。它強調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守望與幫助。或者,我們可以從法國猶太裔社會學家艾彌爾·涂爾幹(Émile Durkheim)說起。涂爾幹於十九世紀末寫了一部社會學的經典《社會分工論》(De la division du travail social)。solidarité 在他的論述中是一個描述性概念,它描述社會不同時代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精神——機械團結(Solidarité mécanique)與有機團結(Solidarité organique):

    A. 機械團結是基於社會的同質性(homogeneity)。機械團結傾向出現於古代社會或小型社會。由於傳統社會中個人意識與社會意識不可分割,社會上的個體離不開社會的整體,導致個人的宗教、生活方式、思維都比較一致,因此比較容易導致「機械連帶」。

    B. 有機團結卻描述較大規模的現代社會人與人之間相互依賴的集體意識。涂爾幹認為,當社會發展到某個規模,機械團結就會被有機團結所取代,人在社會上不可能獨自生存,社會上的人需要藉着社會上的分工(division of labor)來,從而發展出像人體器官一般的團結性。

    因此,西方社會的團結觀非常強調社會羣體內的互動與互助。不過,正如先前所說,涂爾幹對社會團結的概念只是一種描述性概念。問題是:如何促使社會導致如此美好的團結精神呢?這卻是問題的核心。回看過去香港的抗爭運動,甚至香港社會的政治撕裂,究竟社會如何孕育出一種政治性或社會性的連帶精神?正如前文強調,基督教的倫理從來都不是被動、無為的。因此,如何能夠超越被動、空泛、無為的「不割蓆」,從而實踐出一套有力、有效、主動的社會團結——這正是基督教倫理必要思考的政治神學課題。

    III. 羣體的自私

    承上文,西方社會學的社會團結(Solidarity)強調彼此連帶、互相守望、互補不足的羣體力量。這團結精神在政治上往往產生巨大的力量——它可以叫某政治選舉候選人獲勝、柏林圍牆倒下、二百萬人上街、促成黃色經濟圈等等;不過,它也可以醞釀出可怕的文化大革命、滅絕猶太人、或者 721事件。

    因此,俗世的政治團結成為了威權政治首要操控的力量。這力量能夠推翻政權,也能維護政權。因此,無論是政治個人崇拜還是政治宣傳(propaganda),政權通過各種不同手段,操控人民的力量成為一種維護政權的團結力量。誠然,人民力量(power of people)一直都在,只需要政治團結把它釋放出來——能夠被操控的政治團結成了維護政權穩定的最大支持;相反,被釋放的政治團結卻能導致革命!

    其中,最能夠促進政治團結的手段,乃是共同的敵人(common enemy)。這是不變的政治格言:「敵人的敵人是我的朋友」(The enemy of my enemy is my friend )。所以,俗世的政治團結,往往是一種內聚性的團結力量——與其說是「團結」,倒不如說是「共敵」。民族主義(nationalism)就是一個典型例子。民族主義本來強調民族內在的團結精神,不過,當它成為仇恨其他民族的排外力量時,它的團結就成為了可怕、無處不在的毀滅勢力。因此,為了維護國家穩定,威權政治不斷在社會製造敵人(無論是外國勢力抑或批鬥對象),或者建立羣體的民族或國家榮耀與自豪感。

    正如開首所提及,政治(die Politische)乃分辨友敵的過程。因此,俗世的政治團結——無論是不割蓆精神、黃色經濟圈、罷買國產貨等等——其實都是不斷鞏固內在政治團結,不斷製造政治敵人的過程。兩者不斷循環。

    一個很有趣的發現:中文和合本所翻譯的「結黨」(ἐριθεία),原文其實解作「自私」。譬如說,保羅在腓立比書中勸勉腓立比羣體「凡事不可結黨」,經文本來應譯作「不可自私自利」。不過,和合本的翻譯卻巧妙地強調了整個羣體的自私現象。因此,無論是結黨、黨爭、派系鬥爭抑或民族主義——各種類型的政治團結,其實都成為了保羅批判的對象——我稱之為「羣體的自私」(ἐριθεία)。

    「羣體的自私」也是「羣體的團結」。

    任何俗世的政治團結,假如它的力量只是基於對外敵的仇恨,抑或建基於羣體某種內在的同一性,這種團結精神最終只會導致出兩個後果:一、要麼這團結力量因羣體內成員間的意見不一遭到瓦解;二、要麼它演變成為一種極度可怕的排外力量——羣體團結所產生的彼此連帶、互相守望、互補不足,最後成為基於羣體利益的「羣體自私」。 我強調,羣體自私乃人類最可怕的自私!因它不只是欠缺愛心的無為,它更可造成極具破壞力的毀滅力量——卻以「團結互助」的虛假外貌來造成極度可怕的惡果。

    IV. 基督教的團結精神

    其實,與其說西方的「社會團結」(Solidarity)是社會學概念,倒不如說它源自植根西方社會的基督教精神。或者,我們可以先從「天主教社會訓導」(Catholic social teaching)說起。所謂「天主教社會訓導」,就是天主教會在這一百年來,從1891年歷任教宗針對各時代社會問題而頒佈的通諭及公函的統稱(例如資本主義、消費主義、世界大戰、軍備競賽等等)。

    簡單來說,天主教社會訓導有四大原則:人權原則、公益原則、團結原則以及互補原則。其中「團結原則」就是我們所講的社會團結。不過,有時候天主教的 Solidarity 被翻譯做「共濟」。但是,共濟的「濟」會讓我們產生錯覺,讓人以為它只是與賙濟或慈善有關。其實,天主教的社會團結不只強調對貧窮人的幫助,它更深層次地表達出基督信仰最重要的社會觀念——人人皆兄弟。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於1987年頒佈《社會事務關懷》通諭(Sollicitudo rei socialis)如此寫道:「當每個社會中的社會成員視對方為真正的人時,『團結』才能有效的實現。」因此,基督教團結的起始點乃是人類最根本的共同點——人的價值。作為人,沒有一個人可以忽視另一人的價值。這是基督教團結精神的核心。

    從創造的角度來看,人的本質已經包含了人類的一體性以及人類的「共人性」(Mitmenschlichkeit)。所謂「共人性」,就是人作為受造物最根本的狀態——人從來都不是獨自一人,而是互相合作、互相補足的「人們」。作為「上帝的形象」(imago Dei),人類成為自我決定(self-determination)的主體,但主體性卻不導致個人主義,而是相反,它暗示了人類在社會多元處境下互相合作、互相補足、互相連結的狀態。正如《社會事務關懷》通諭寫道:「全球『團結』的基本條件是自主和自由的自我抉擇......但是,『團結』同時也要求隨時準備接受為整個世界的團體的益處而作的必要犧牲。」

    這正點出了基督教團結精神與世俗政治團結的不同之處。

    基督教的團結精神不是建基於任何意識形態——無論是民族主義、共產主義、黃絲、藍絲、共同假想敵,甚至基督教本身,都不是人與人連結的基礎。不過,無疑,以上所列舉的意識形態都容易地把人團結在一起:因為我們是「黃絲」,因為我們是「中國人」,因為我們有共同敵人,因為我們是基督徒,所以我們要團結。但是,這其實是世俗的團結精神。它雖然是團結,卻同時破壞了人類整體的一體性,破壞人類最根本、基礎的團結。正如我在前文章所說,俗世意識形態下的團結精神只會生出仇恨的排他主義——民族的排他主義、政見的排他主義、宗教的排他主義等。

    相反,基督教團結精神回到人類最普遍的共同點——人類本身。「人人皆兄弟」。作為上帝的創造,我們,人類,在社會上必需與另一個人連結,彼此補足、互相尊重、互相包容、共同生活、休慼相關。明顯地,如此的團結精神與俗世政治的團結非常不同,甚至,它遠超我們對「團結」的理解,因它提倡社會羣體的仁愛(love)、手足情(brotherhood)、寬容(Tolerenz)、階級消除等等。它是一種動態、主動的團結精神。它沒有被世上任何意識形態所支配,相反,卻是世上任何社會美善的基礎。

    因此,沒有基督教的團結精神,任何團結只會淪為另一種政治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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