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共設施保留地所得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公共設施保留地所得稅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公共設施保留地所得稅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公共設施保留地所得稅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第11期 📌訂閱雜誌,實體 #講座免費參加,👉http://qr.angle.tw/gyj ◾本期月旦時論推出五篇精彩好文,首先是吳欣蕙稅務員、陳國樑教授共同撰寫的〈擴大書面審核制度之檢討與修正〉,探討營利事業所得稅擴大書審制度申報雖然可以節省稽徵成本,但此一制度犧牲了國家財...

  • 公共設施保留地所得稅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20 07:00:00
    有 28 人按讚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第11期

    📌訂閱雜誌,實體 #講座免費參加,👉http://qr.angle.tw/gyj

    ◾本期月旦時論推出五篇精彩好文,首先是吳欣蕙稅務員、陳國樑教授共同撰寫的〈擴大書面審核制度之檢討與修正〉,探討營利事業所得稅擴大書審制度申報雖然可以節省稽徵成本,但此一制度犧牲了國家財政收入與租稅課徵公平性,本文提出制度應如何修改的建議。黃劭彥教授、許義忠教授及石秋玲律師聯合執筆〈以公共設施保留地為自益信託財產之遺產稅課徵──兼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更二字第8號判決〉,探討自益信託下,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遺產稅如何課徵,透過司法實務個案的解析與整理,了解行政法院的態度及考量因素,同時提出修法建議供將來立法機關參考。

    ◾〈網拍業者不可不知的課稅規定與查核案例解析〉是胡宗奇會計師的絕佳力作,就現行我國稅法中針對網拍業者所規定的課稅內容進行介紹,並就實際查核案例進行說明,內容豐富,能夠協助網拍業者知悉所處行業的相關課稅規定,值得仔細閱讀。王明勝會計師在〈簡評2020年企業併購法修正草案之租稅措施〉一文,針對擴大租稅優惠探討相關新增之租稅措施及其可能引發之爭議加以說明,其中最受外界矚目的焦點是進行併購取得無形資產之租稅措施,更有深入探討。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落實後,最大效果為房地交易所得合而為一,落實居住公平正義與改善貧富差距,稅捐機關若循以將實價登錄資料作為核實認定之基礎,是否有違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簡英宗估價師所撰〈實價登錄真的不會實價課稅?──從房地合一取得成本談起〉透過實際處理案件,呼籲主管機關在完成配套和立法前,不宜逕以作為取得成
    本認定。

    ◾被繼承人為避免被課徵高額遺產稅及保障遺族生活,多於生前完成諸多財產規劃,實務上以人壽保險為常見操作手段,如舉債投保、躉繳投保等,而稅捐機關秉於相關法規之立法意旨,遂以實質課稅原則對抗上述之稅賦規避行為,兩者之間的攻防,黃琦文會計師、夏翊翔記帳士在爭點解析單元共同執筆〈迂迴保單操作與實質課稅原則之防──最高
    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87號行政判決評析〉,有詳盡之解析。

    ◾由於我國土地稅制的異常,土地交易所得從所得稅法的財產交易所得中獨立出來,成為土地增值稅。又由於其針對兩次移轉之公告現值增值課稅的特殊性質,導致實務上對於增值要計算到哪個時點,產生了許多爭議。本期學習式判解評析單元,吳俊志律師在〈企併記存土地增值稅之性質──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59號行政判決評析〉一文提供了極具實務參考價值的深度好文。

    ◾函令解析單元,莊世金會計師所執筆〈變價分割程序如何課徵房地合一稅(新制)及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舊制)〉,完全展現其在民法物權篇及稅法方面的卓越造詣;吳鳳琴碩士在〈營利事業取得退還減徵貨物稅之所得稅規定〉一文;本期法規解讀單元〈核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產學合作收入免營業稅之規定〉及環顧租稅要聞單元,也都是對實務工作者提供了即時的重要資訊。

    【#本期精彩內容】http://qr.angle.tw/6xj

    《#月旦時論》
    ℹ擴大書面審核制度之檢討與修正 /吳欣蕙、陳國樑

    ℹ以公共設施保留地為自益信託財產之遺產稅課徵——兼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更二字第8號行政判決/黃劭彥、石秋玲、許義忠

    ℹ網拍業者不可不知的課稅規定與查核案例解析/胡宗奇

    ℹ簡評2020年企業併購法修正草案之租稅措施/王明勝

    ℹ實價登錄真的不會實價課稅?——從房地合一取得成本談起/簡英宗

    【#爭點解析】
    ✒迂迴保單操作與實質課稅原則之攻防──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87號行政判決評析/黃琦文、夏翊翔

    【#學習式判解評析】
    ✒企併記存土地增值稅之性質——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59號行政判決評析/吳俊志

    【#函令解析】
    📃所得稅法函令釋示:變價分割程序如何課徵房地合一稅(新制)及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舊制)/莊世金

    📃所得稅法函令釋示:營利事業取得退還減徵貨物稅之所得稅規定/吳鳳琴

    【#法令解讀】
    🔗核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產學合作收入免營業稅之規定/編輯部

    【#環顧租稅要聞】
    🔗重要稅務法令(一則):關稅法令/編輯部

    📕訂閱月旦系列雜誌,#加贈精選書籍3本:http://qr.angle.tw/gyj

    🉐元照讀友🎁年終限定優惠:http://qr.angle.tw/p3e

    👨‍🏫#月旦講座, #增進職能實力👉http://qr.angle.tw/9tb

    🏫【月旦精粹之選】▪網羅 #修法重點論述👉http://qr.angle.tw/ki0

    📖月旦知識庫優惠方案👉http://qr.angle.tw/bpn

    【#11月新書推薦】
    👉http://qr.angle.tw/mci

    【#12月新書推薦】
    👉http://qr.angle.tw/bjh

  • 公共設施保留地所得稅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12 12:09:05
    有 36 人按讚

    📙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第5期
     
    【#月旦時論】
    ◾10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新制之介紹/黃琪媖

    ◾免稅店國內銷售免營業稅方案的適法性分析/吳俊志

    ◾從量能課稅原則探討稅改股利所得新制之公平性/黃劭彥

    ◾新創事業法律財稅風險的防範/陳振瑋

    ◾OECD BEPS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規定2.0提案及解析─重寫數位經濟時代國際租稅課稅規則/曾博昇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禁止錯誤/編輯部
     
    【#爭點解析】
    ◾授權範圍內『規範密度不足』的法規命令」之適用問題─以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22號判決為例/周逸濱、魯忠翰
     
    【#學習式判解評析】
    ◾租稅規避隱匿重要事實的判準-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02號判決簡析/黃士洲
     
    【#函令解析】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4條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重點解析/吳鳳琴

    ◾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用品稅捐徵免/李依珊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國產署經管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合法使用人可申請緩繳租金(含地上權地租、委託經營經營權利金),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簡英宗
     
    【#法令解讀】
    ◾境外電商開立雲端發票疑義/黃郁升
     
    【#環顧租稅要聞】
    ◾訂定「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黃琪瑛

    ◾訂定一百零八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必要費用標準/黃琪瑛

    ◾訂定「一百零八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黃琪瑛

    ◾訂定「一百零八年度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黃琪瑛

    ◾預告訂定「一百零八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草案/黃琪瑛
     
    🔹個人訂購 #月旦系列雜誌,免費參加元照讀書館講座,線上影音任選一場👉http://qr.angle.tw/ymj

    🔹登入元照網路書店會員立即贈 #50元coupon券,新註冊會員贈註冊禮 #100元coupon券 👉http://qr.angle.tw/w2m

    🔹網路書店85折只到5月13日👉http://qr.angle.tw/ymj

  • 公共設施保留地所得稅 在 顏耀星-台南眾之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2-17 23:11:50
    有 244 人按讚


    工業成功,農業成仁-「神秘L編」聊聊老農津貼和公糧收購保價的歷史背景

    戰後"國民黨"執政的國民政府時期,政府開始高喊的口號就是『以農業培養工業、以工業發展農業』,造就50年代開始的台灣經濟奇蹟(Taiwan Economic Miracle)!當時政府為解決戰後通貨膨脹,外匯不足之問題,推行土地改革,實施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等農地政策裂解地主,政府實質的"控制"農民糧食生產,迫使地主往工商業發展,透過美援引進機械式耕種及化學肥料,提升農民生產效率。

    國民政府為了解決外匯短缺,台灣配合美援要求,50年代展開『進口替代』的經濟策略:主要重點是,以大量米糖及其他農產或加工品出口,賺取外匯;另,採取關稅保護、限制進口,輕工業發展扶持國內生產民生必需品,減少外匯需求。

    政府透過簽訂中日貿易協定,台灣的稻米輸出日本,交換肥料進口,農復會協助稻米增產外銷,美國又以美援農產品(例如麵粉)來減少台灣的稻米消費,而農民遭剝削徵收的稻米出口後,換回的肥料又讓政府得以進行再剝自己一層皮的肥料換穀制(當年可不流行有機栽培啊...初期1949年1.5公斤的肥料硫酸錏對1公斤稻榖,到1967年比例變為1:0.85)!

    簡而言之,台灣老農在40至60年代,透過肥料換穀等政策,足足被國民政府壓榨超過20%利潤賺外匯,農業技術改良、機械化以及肥料使用,生產力提升造就多餘農業勞動力轉往工業,為『進口替代』時的輕工業提供勞動力(當時年輕人去工業區比較好賺),從此農業培養工業,但是工業卻無法有效帶動農業發展。

    隨著農業生產與經濟結構的轉變,加上工業蓬勃發展,台灣農業面臨轉型,肥料換穀政策在62年走入歷史。從62年起,政府停止實施肥料換穀的政策,農民可在市場上直接購買化學肥料。之後稻穀生產過剩的情況,政府則以保障收購價格因應,為此詳細訂定收購蓬萊穀、在來穀等項驗收標準,規定合作社等經收單位必須「專倉保管」收購的稻穀,以確保農民的基本收益;至於老農津貼為民進黨立委戴振耀在1995年推動及促成立法院「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李登輝時代三讀通過,陳水扁及馬英九總統繼續增加津貼金額,算是對台灣老農犧牲奉獻的補償和退休金。

    但是公糧收購保價和老農津貼絕對無法吸引年輕人加入農業行列,當青農就是要"發大財",尤其現在老農津貼是有排富條款,而且會導致農民重量不重質的狂生產,尤其稻米是民生及戰備物資受政府管控價格,農民只好衝量生產政府保價收購(例如最近公糧稻米收到爆倉),又有收購價遭盤商剝削、壟斷等問題(例如之前花生爆倉、旗山香蕉等),所以我們希望透過永齡基金會提攜台灣農業,藉由大企業的科技化帶動智慧農業發展,提升台灣農產品品質,優質產銷設備與平台,農業永續發展。

    #所以我們可以在科技園區當輪班星人應該感謝農民給國家壓榨養外匯犧牲奉獻~
    #老農津貼假農議題是農會和健保局沒有認真審核和下去抓!
    #老農津貼是有排富條款~
    #農民為什麼是民進黨的鐵票
    #肥料換穀制壓榨老農的歷史好像沒有寫在教科書?
    #老農津貼提高至8500保障農民生活
    #農產品收購價應配合經濟成長率調高
    #推動智慧科技農業農漁產品產銷一條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告老農津貼資格:
    (1) 年滿65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超過183天。
    (2) 申領時參加農保且年資合計15年以上者,可領取全額津貼7,256元;103年7月17日(含當日)以前已參加農保,且持續加保,於申領時加保年資合計6個月以上未滿15年者,可領取半額津貼3,628元。
    (3) 申領老農津貼之同一期間未領取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
    (4) 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且符合(1)至(3)項條件者,於87年11月12日以前已參加農保且加保年資未中斷。
    (5) 自102年1月1日起,始申請領取老農津貼之老年農民,財稅機關提供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年度之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未逾新台幣50萬元,或扣除「農業用地」、「尚未徵收及補償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農舍」、「無農舍且實際居住之唯一房屋及土地」、「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及「未產生經濟效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現有道路」後,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逾新台幣500萬元者,得領取老農津貼(無農舍且實際居住之唯一房屋之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及其土地公告現值合計未超過400萬元者,得按其價值全數扣除;超過者,以扣除400萬元為限)。

    #學姊 #黃瀞瑩
    #柯文哲 #溪北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民眾優先人民最大
    #藍綠推兩邊民眾擺中間
    #顏耀星 #SuperstarYen
    #台灣重開機 #ResetTaiwan
    #柯粉俱樂部雲嘉南義勇軍
    #台灣民眾黨台南後援會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