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共行政例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公共行政例子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公共行政例子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公共行政例子產品中有30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公視有話好說,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涉己事務 》公視法再不修,董事只能找「神主牌」❓​ ▍完整節目|https://youtu.be/thKFC9ariyY​ ▍Podcast|https://link.chtbl.com/ptstalk-2021-09-22 ​ 文化部拋出要修 #公視法,除了鬆綁法定預算外,#下修董事門檻 與 #...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國際展演中心徒有建物沒專業設備⁉ 市府預計花費🔟億元蓋藝文場館,卻沒升降舞台也沒排練空間😢 在我當議員之前,就很關心新竹市國際展演中心的規劃。最開始市府是打算花 12 億蓋 3 千席的流行音樂中心,當時在地團體都很擔心恐成為第二個天燈館,因為竹市根本沒有如此龐大的藝文消費市場。 後來因為中央...

公共行政例子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6-22 12:28:44

#八百回合經濟談 〔#有錢還買不到疫苗?#疫苗管制必要嗎?〕   經濟學家常常說市場經濟才是最有效率的,那為什麼藥廠卻只賣疫苗給中央政府、政府才有權利分配疫苗?  雖然八百不是公衛專家,但還是想跟大家聊聊經濟學裡的疫苗市場。為什麼政府要介入?政府介入又有什麼選擇?   ▌ 你知道嗎...

公共行政例子 在 西樓月如鈎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10 18:57:41

121年前的6月9日,大清政府的李鴻章跟英國政府的竇納樂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九龍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99年。 在當時,連同先前的《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大家都認為這是喪權辱國的例子,大清失敗了,輸掉了,香港成了戰利品賠給人家。 香港的命運,從來都沒有掌控在自己的手中,更仿似從來跟...

公共行政例子 在 Oscar Lee 李臻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4-28 01:32:12

知識膽識與上司出色 作者:李 臻 (Oscar Lee) 2019年5月11日刊於《信報》 早前一家人到八鄉少年警訊中心,和兩名小孩子參與警隊175周年暨少年警訊45周年開放日。他們對於反恐表演、特警裝備、及警隊的裝甲車等都覺得很新奇興奮。而小弟就在現場再遇到幾位警隊的公關高手,包括警察公共關係...

  • 公共行政例子 在 公視有話好說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3 2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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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己事務 》公視法再不修,董事只能找「神主牌」❓​
    ▍完整節目|https://youtu.be/thKFC9ariyY​
    ▍Podcast|https://link.chtbl.com/ptstalk-2021-09-22

    文化部拋出要修 #公視法,除了鬆綁法定預算外,#下修董事門檻 與 #指定董事長 都成為爭議焦點,有學者批評,這將毀壞公視獨立性,但公視董事難產問題,卻也亟待解決。​

    ❓ 四個數字看懂,為何公視「家裡沒大人」?👉https://bit.ly/3EIiOwd​

    延任近兩年的現任董事、卓新獎基金會執行長 #邱家宜 來到有話,坦言現行董事選任體制早已「走不下去」,也向政府疾呼,應該放下政治企圖,嚴肅面對公視發展。曾經擔任審查委員的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 #莊伯仲 也認為,董事門檻必須修改,但應檢討文化部的政策溝通和法案措辭引發爭議。​
    .​
    .​
    .​
    👤莊伯仲:​

    我擔任過第五屆公視董監事的審查委員,那已經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必須說,當時是一個很不愉快的回憶。我可以這樣為這段回憶下個註解:我擋你,你卡我,冤冤相報。​

    ▍超高門檻,也選不出更好的董事​

    目前公視董事產生的機制很理想化,只要在野黨掌握關鍵少數,就可以卡死,換人執政的時候,又換成另一方來卡。因此,基本上,我支持文化部的草案下修門檻。​

    只是我很納悶,二十年前支持《公視法》的學者和民代,今天在哪裡?事實上,行政院長 #蘇貞昌、駐日代表 #謝長廷,都是當時在立法院支持法案的立委。然而我認為,當時的立法設計是不食人間煙火。

    有一票人反對降低門檻,認為過去幾年,即便辛苦一番,也還是選出董事,表示只是提名人選不夠好,才無法通過 #四分之三門檻。然而,因為人選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刷掉,政府最後常只能提出一些「神主牌」,好讓人不敢刪。​

    例如五月天的 #阿信、#施振榮 董事長,還有 #童子賢 等人──他們當然都是社會賢達,可是他們懂公共電視嗎?而且公視董事是無給職,在有本業的情況下,他們除了開會共襄盛舉,能夠真正參與多少?​

    因此,如果門檻再不修改,接下來恐怕只能請出證嚴上人、星雲大師或是林義雄這種等級的人了──即便他們被選上,能不能對公視發展有所幫助,也要打個問號。文化部有勇氣來面對問題、予以解套,值得肯定,因為公視不能再空轉下去。​

    ▍「指定董事長」風波,缺乏政策溝通 ​

    但是我也要譴責文化部,草案過程太過粗糙,幕僚工作不足。​

    文化部草案用「#指定」董事長,引起很多反感。但事實上他也要經過三分之二的審查,根本和提名董事是同一回事,沒有那麼可怕。因此,法案條文應該寫成「提名董事時,一併提名董事長」,大家心裡就舒服很多。畢竟在民主時代,「指定」聽起來總有威權意味。​

    文化部的修法草案,也是公布在網站上、新聞報導後,我們才知道的。文化部在公共政策的形成過程,有沒有廣徵民意?文化部長是否投書媒體、下廣告或接受聯訪,來說明目前的困難?條文有沒有找產、官、學界舉辦座談,或是從焦點團體凝聚意見?好像都沒有,突然就蹦出來了。​

    此外,我認為另一亂源是審查委員的組成方式。我不是針對審查委員本人,但委員會以 #政黨比例 組成,誰在立法院席次多,就可以推派更多代表,這就注定無法與政治干預脫鉤,董事審查將永無寧日。如果日後維持這種組成方式,我對後續發展不樂觀。或許可以思考由政黨比例佔其中一半,另一半由民間團體組成,會比較多元。​

    ---我是分隔線---​

    👤邱家宜:​

    ▍指明董事長,也是公眾監督?​

    在這次《公視法》修法的藍圖中,攻擊的矛頭看起來都指向「董事長產生機制」的部分。但是在我看來,這反而不是最重要的。​

    董事長的產生,雖然過去是董事互選,但坦白講,大家在拿到董事名單的時候,明眼人都看得出來董事長人選放在哪裡。也因此,過去在互相政治杯葛的時候,只要看到像是董事長的候選人,就會馬上被砍掉。​

    董事名單應該是一個整體治理的團隊,包含各種不同角色的人,但在這樣的結果之下,總是無法作為一個團隊被呈現。這是過去經常發生的事。​

    因此,未來如果董事長人選「提前曝光」,大家提前聚焦,讓候選人在審議階段,就以董事長被提名人的身分接受檢視,這反而有利於領導者的問責,其實並沒有不好。因為社會大眾較難理解,所以很容易被導向說這是「#政治干預」,畢竟董事長是最明顯的指標。但這其實並不是最重要的。​

    最急切的,仍是董事審查門檻的下降,以及預算的鬆綁。要不然,公視其實已經走不下去了。​

    ▍下修門檻,仍是嚴格審查​

    公視已經沒辦法在這個體制中走下去了。因為在台灣當下的政治品質和文化之下,這是一個行不通的體制,已經有很多例子告訴我們,我們將會被這個制度玩死。​

    公視每一次董事換屆的時候,都要卡一段時間──我們這屆還不是最久的,第四屆換第五屆董事的時候,甚至卡了將近三年。往事不堪回首,簡直是公視歷史上最黑暗的一頁。我不知道,我們會不會變成「次黑暗」的一頁?​

    事實上,將審查委員「四分之三」門檻調降為「#三分之二」,也還是很難通過的。以現況來講,綠營推薦有八席審查委員,要達到三分之二,至少還要再兩票。這也並不是很容易的。​

    三分之二同樣是高門檻──這是政治現實。我們不能夠假裝政治現實不存在,但我們同樣也該從良善、向上提升的角度,去思考能夠帶公視走上國際舞台、讓大家服氣的人選。台灣難道沒有這樣的人?我不相信。只是執政者要沒有私心,不要把公視董事提名當作「分封諸侯」,而在野黨則要能以大局為重。​

    ▍政黨不青睞,永遠長不大?​

    政府也不該讓公視永遠長不大,然後放在一邊不理。公視產出優質內容,培養演員、導演、技術人才、新聞記者,記錄台灣的自然、人文,也肩負少數族群語言文化保存,維護兒少、聽障者的權益,近年又為東南亞移民製作母語新聞……。​

    但公視預算卻因種種政治因素,和早年規畫的 60 億樓地板相差很遠,為什麼?因為公視要「獨立於政治之外」。​

    「公共電視」是一個好東西。就像便宜又好的公立教育體系、全民享有的健保,這些都是台灣的好東西,而且不是市場能夠給你的,好的媒體內容也一樣。不是商業的東西不好,但是它要將本求利、它有各種的誘惑和考量,必須要有一個基於公共價值的體系去平衡它。這不是反對自由市場,而是不能只有自由市場。​

    這在全世界社會發展都很清楚,不只是學理,也是常識。我也要鄭重呼籲政界和社會大眾,嚴肅看待公視的發展。不應該成為了多數黨,就總想著要「整碗捧去」,更不應該為了對付政敵,就要把什麼好東西全部砸爛。​

    大家還記得 #宇昌案 嗎?,因為選舉的相互陷害,讓台灣的生技產業延宕了好多年,許多人都視為慘痛經驗。難道我們要再讓一個台灣的好東西,成為政治鬥爭延伸的犧牲品嗎?那會是非常讓人痛心疾首的。​

    整理|汪彥成​
    設計|蔡欣佩

  • 公共行政例子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9 2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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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輕軌開進大樓裡:文小26聯合開發】
    文:李雨蓁 Lí Ú-chin 、施工圖片Huang TC
    輕軌大多是簡易平面車站,因此較少見捷運出口與大樓結合的聯合開發案,不過在環狀輕軌中,卻有一站例外。


    #C23龍華國小站 位在由文小26切割變更而來的交通用地上,基地面積約 0.72 公頃(2178坪),建蔽率40%,容積率400%。故最大可建總樓地板面積約為 8172坪,扣掉輕軌相關設施與TSS9(輕軌9號供電站),可以興建8485坪的聯開大樓,作為商業、辦公、旅宿等用途。聯開建物與 C23 車站保留共構機制,並設置之至少280席汽車停車位,另設電動車站點、自行車停車場與公共腳踏車租賃系統,以作為凹仔底的輕軌轉運節點。依據行政院「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核定本計畫未來應提供 9.05億元之開發效益,作為輕軌建設的自償性經費。


    即使在世界上,輕軌穿入大樓的場景也是少見。離台灣最近的例子,可以在長崎發現。


    長崎路電軌道穿越建築的位置有兩處:市營櫻町駐車場,以及 #長崎西洋館。前者單純是利用地勢錯層重疊的建築,後者比較有趣,是因為軌道改線工程,讓路電穿越長崎電鐵一塊自用土地,因此長崎電鐵公司就直接興建了西洋風格的複合商場,稱為「西洋館」。


    建築有地上3層、地下2層,是日本第一座有路面電車穿越的商業建築,除了多家餐廳、商店、健身房外,3樓還設置有免費參觀的長崎路面電車資料館,文化教室、Hello Work(公共職業安定所,就是日本政府的就業媒合中心)等設施,提供市民便利服務。唯一的小遺憾,是車站並未與建物共構,而是設置在門口不遠處,只有軌道穿過大樓。


    未來,文小26聯合開發的招商模式還沒確定,但可比照O4聯開案(麗寶集團名軒開發得標),由市府分配權益價值,獲得的樓地板面積除了處分收益外,也可考慮公費設置微型市民運動中心、圖書分館等服務設施,提供輕軌沿線居民使用。讓商業機能、公共機能、交通轉運機能合為一體,成為TOD的良好範例!

  • 公共行政例子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6 23: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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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集 當臺灣遇見疫情 (上)

    「讓我們勇敢夢想」的十八集專題,現在來到了最後三集結語的地方了。
    在開始結語之前,我想先談一點,就是這次病毒的名稱。

    1.
    這一次的傳染病,我們都知道它叫做 COVID-19 。
    那病毒的正式名稱又是什麼呢?
    是很常聽的 COVID-19 病毒嗎?
    如果我們去看一下世界衛生組織的官網,會發現不是的。

    在WHO的官網,有一個頁面專門解釋這次疾病和病毒取名的來由。
    從這個頁面及相關聯的網站裡,我們可以得知:

    每當一種新的傳染病出現,病毒名稱是由一個叫作 ICTV的單位的專家群負責取的;而傳染病的病名,則是由WHO負責取的。
    結果,這次就是ICTV 把病毒名取為 SARS-CoV-2.(SARS-2號病毒)而WHO 把傳染病名取為 COVID-19.

    可是,WHO 在面對大眾溝通的時候,卻把病毒另外稱之為 “the virus responsible for COVID-19” (導致COVID-19 的病毒) 或者 “COVID-19 virus” (COVID-19 病毒)。

    只不過,他們一面這麼稱呼,一面又表示另取這些稱呼並不是想要取代病毒的正式名稱 「SARS-2號病毒」.

    WHO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為什麼要自找麻煩,把事情搞得這麼複雜?

    WHO 有解釋。他們這麼說:
    『從溝通風險的考慮,病毒名稱裡提到「SARS」會對某些地方的人產生不必要的恐懼,造成難以預料的後果—-尤其是在2003年SARS爆發時深受其害的亞洲。

    『基於這個以及還有些其他的理由,WHO 和大眾溝通的時候,開始稱呼這個病毒為「導致COVID-19的病毒」,或者「COVID-19病毒」。取這些稱呼並沒有意圖要取代ICTV所同意的正式名稱。』

    然而,事實上,WHO 這種給病毒名稱遮遮掩掩的作法會產生的問題是顯而易見的。
    首先,WHO 改用的這些稱呼,反而會造成混淆、不清楚。

    第二,正因為WHO 在一開始把 SARS2 號病毒的正式名稱給隱藏起來,達成讓亞洲許多經歷過 SARS 風暴的人免於恐懼的結果,但也導致許多國家疏於防備,造成許多不必要的傷亡。

    而台灣去年第一階段防疫之所以成效卓然,正因為台灣是最早聞到其中有SARS 的味道。

    我們只要回頭看一下就知道,台灣第一階段防疫之所以成功,主要就是因為我們最早聞到了 SARS 的味道而採取了行動。

    2.
    我所以花時間來談病毒的名稱這一點,是想說明:
    對於這次的病毒,和其疫情,是有兩種不同的對待態度的。

    第一種態度,是認為人類和世界今天遭遇這麼大混亂和破壞的原因,就是因為新出現了一種病毒。所以只要等人類發明出有效的疫苗,和消滅它的方法,我們就解決了問題,可以重過美好的日子。

    第二種態度,是認為我們人類給這個世界造成了太多混亂和破壞,所以病毒出現是一種結果,一種警鐘。所以我們需要面對的不只是病毒,還要檢視導致病毒出現的種種原因,還要回顧歷史,看看它是不是早就出現過,早就對我們示過警,而我們都沒有理會?

    教宗方濟各所寫的《讓我們勇敢夢想》,就是提醒我們,病毒的出現,是一種警鐘。也因此,我們第一集的主題就是「當病毒是信差的時候」。

    從這個角度,我們再看造成COVID-19疫情的病毒,它的本名原來叫作 SARS 2號病毒的話,感觸就會更深了。

    原來這次的病毒其實並不怎麼「新」,它的前身,SARS 1號,2003年就來了。只是當時的警鐘主要在亞洲響,也只響了半年左右就停了。
    時間過去了十七年,人類一直沒重視那次警鐘,持續在對環境和其他物種進行破壞和迫害,所以它們進級為 SARS 2號病毒捲土重來了。

    只不過,這次警鐘不只響半年了,現在響了一年半也不停。並且病毒的進級也不必再等十七年了,一年左右就出現了新的Delta 版,其他版。

    台灣去年防疫走在世界各國之前,主要原因就是及早嗅到了SARS 的危險,聽到了警鐘。
    但台灣雖然很早就聽到了警鐘,也爭取到應變的時間,但是我們在今年的 5 月卻爆發了疫情,出現了破口,這是為什麼呢?

    我訪問了十二位不同領域的學者。他們都讀過教宗方濟各的這本書,我請他們就書裡所提的一些重點,來檢視台灣的情況,以及對台灣未來的建議。

    那我們來看看教宗在書裡所講的三個重點,也來看看臺灣所呈現的情況各是什麼。

    教宗希望我們藉著這次疫情反省的三件事情,
    第一點,是不要光顧著經濟發展,卻破壞了生態,應該給地球休養生息的機會。

    第二點,是不能光顧著自己好,卻漠視社會裡的弱勢,要讓大家都有不至匱乏的生活和工作。

    第三點,是不能光顧著堅持自己的立場,卻成為迷宮裡的囚徒,應該讓社會最邊緣的人 也參與改造社會的對話和行動。

    3.
    那我們來看看第一點,臺灣在去年在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上的情況如何。

    臺大社會科學院的趙家緯教授舉了幾個例子。
    第一個是,疫情發生之後,世界各地的航空業都遭到重創,所以各國政府對航空公司都有一些補助。
    以法國來說 法國政府給航空公司補助的時候,有兩個但書:第一,是 1 小時之內的短班不在其內,因為鼓勵減碳,所以鼓勵大家使用鐵路或其他的交通工具。

    第二,是政府固然給航空公司補助,但是航空公司也要相對提出開發低碳燃料的基金。

    對照著來看,我們政府給航空公司的補助的時候,就完全沒有顧慮到這些。
    並且不要忘記,去年正是我們航空公司推出各種短程旅遊、「假出國」這種旅遊泡泡給大家享受的時候。
    另外,世界各地這兩年都是重視環保,電動車的銷售在上升。

    但是臺灣從前年開始政策大轉彎,提出「油電平權」的政策,結果 2020 年反而是臺灣燃油機車銷量最大的一年。
    我們常講:臺灣去年因為疫情防守的好,像是和世界其他地方活在一個平行時空裡。
    然而,顯然我們在這種排碳、減碳、環保的觀念上,和世界其他各地也是活在一個平行時空裡。

    趙教授所指出的第二點是:世界各國去年的用電量都在下降,但是臺灣和中國是唯二的用電量在上升的國家,並且臺灣去年的用電量創下了歷史上的新高。

    政大公共行政學系的杜文苓教授也有同樣的觀察。
    她說:臺灣以製造業,並且以外銷為主的經濟體系,過去對生態很少有反省的機會。

    而去年全世界的工業生產都在或者停止或者減縮的情況下,大家對臺灣的倚賴更重,所以臺灣的用電量也就和世界其他地區不同,在上升。而從今年我們又發生乾旱來看,我們對用電、用水這方面的議題,事實上是需要非常深思的。

    4.
    這裡我也要補充一個我自己的看法。

    一方面我們固然要為全世界對台灣半導體業、電子業的看重和倚賴,但是我們也要注意我們大家一起付出的代價。
    台灣的電子業不但是高用電、高用水的行業,並且享受的電價和水價都是超低的。

    台灣的工業用電電價,是全世界第四低的,比民生用電還便宜。

    所以今年3月台達電創辦人鄭崇華接受訪問,說了段話:「水電價格應合理反映成本,現在是納稅人補貼大戶,價格越便宜,大家拚命用,很不合理。」

    半導體業和電子業用電量之大,可以台積電為代表。
    台積電2019 年用電量,相當於大約一個台北市的用電量。
    到了2023年,台積電的用電量還要擴增一倍。
    而 2019年,台積電使用的再生能源,只佔他們用電量的百分之七。

    至於相當於一個台北市的用電量,需要多大的發電機組呢?
    大約是 2GW。
    2 GW又是什麼概念呢?
    相當於核二廠全部機組,或者中火四部機組,或者,相當於三接爭議所要增加的機組。
    換句話說,護藻礁與三接爭議聲中所要新增的機組發電量,也不過是可以應付台積電未來四年所需要擴增的用電量。

    台灣當然要繼續發展經濟,但我們是否還能用便宜到連電子業大老都跳出來說不合理的電價來配合呢?以及其中涉及的生態環境的課題有哪些?這都需要我們再仔細思考。

    我訪問的教授所談到的其他一些需要我們注意的課題,就留待接下來兩集再為大家說明。
謝謝大家今天的收看,下一集再見。

  • 公共行政例子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6-19 16:07:04

    國際展演中心徒有建物沒專業設備⁉ 市府預計花費🔟億元蓋藝文場館,卻沒升降舞台也沒排練空間😢
     
    在我當議員之前,就很關心新竹市國際展演中心的規劃。最開始市府是打算花 12 億蓋 3 千席的流行音樂中心,當時在地團體都很擔心恐成為第二個天燈館,因為竹市根本沒有如此龐大的藝文消費市場。
     
    後來因為中央補助經費不夠,市府只好縮小規模,變成剩不到 9 百席,但也因此有多數議員質疑,#這樣跟演藝廳有何區別?
     
    不過我更在意的是,究竟展演中心目前的設計是不是符合在地藝文團體的需求?市民會不會願意買票進去觀演?
     
    上周我拿著文化局提供的展演中心設計圖(電子檔在文末)去問在地幾個大型的劇團和舞團,結果發現蠻多地方需要修正,且在設計的過程這些團體也沒有被邀請參與討論。
     
    雖然市府有辦說明會和公聽會,但主要都是針對之後的委外促參所辦,而當時團體提出的建議也幾乎沒有被採納。
     
    #目前的設計有那些需要修改呢❓
     
    以下列舉幾個在地藝文團體提出的回饋:
     
    1⃣ #沒有升降舞台,戲劇效果大幅度受限

    就一個現代化的專業劇場表演廳,升降舞台幾乎是必備的,因為假使要創造出多樣化且吸睛的戲劇效果,勢必不能都維持在一個平面上。
     
    20 年前蓋的新竹市演藝廳都有升降舞台了,即將要建的國際展演中心竟然沒有,這樣真的能作為專業的戲劇表演空間嗎?團體是蠻懷疑的。
     
    2⃣ #沒有排練空間、#沒有實驗劇場
     
    不論在說明會或公聽會上,有不少團體和議員都一再建議,在設計的過程應該要考量在地團體的需求,納入排練室和實驗劇場,很遺憾市府和設計單位都沒有採納。
     
    另外,既然稱之為「國際」展演中心,更需要考量國際比賽的場地設置,以國際芭蕾大賽為例,都會要求主辦的場地需提供多項排練室和舞蹈練習室。
     
    3⃣ #基本設計沒包含專業劇場設備
     
    目前文化局提供的基本設計圖上,完全看不到燈光、布幕、影響及其他吊掛系統的設計。設計單位於簡報上寫明「待經費到位時再納入細部設計」,但這些專業的劇場設備不是應該一併規劃嗎?
     
    設備經費沒到位,就不需要設計了嗎?燈光、音響系統和投影機,這些都是打造舞台聲光效果很重要的設備,不希望到最後器材系統又因為經費不足草率處理,或是設備的選擇只能夠屈就於既有的建物。
     
    4⃣ #與專業布景相關的空間不足
     
    從設計圖來看,目前側舞台規劃只有 8.5 米太窄,不足以放大型的布景設施和大型道具,至少要 12 米。
     
    另外,以比例尺計算,目前卸貨區碼頭寬度只有約 2.5 米不夠,有些大型布景恐進不去,或是被迫要切割,最好 3 至 3.5 米以上,能夠讓劇場布景和道具能更容易搬運。
     
    😲 #設計經費暴增三倍市府卻說不清楚
     
    研究重大建設的時候,我都會把相關的標案整理出來,了解決標金額、履約期限和得標廠商,因為通常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查看國際展演中心的標案,發現其基本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的「第二次契約變更」的決標金額(2,171 萬),竟然是最初的金額(1,220 萬)的近兩倍之多,且查不到任何關於「第一次契約變更」的資訊。合理推測,基本設計經費恐透過契約變更暴增至原先的三倍!
     
    究竟契約變更的項目和內容是什麼?市長不清楚就算了,畢竟是小事,結果連主管的文化局長當場都說不清楚,要回去整理之後才能夠給我詳細資料。
     
    2 千多萬元耶!可不是 20 萬或 200 萬的小數目,居然連一個變更項目都講不出來,實在很令人擔心,市府有沒有認真在為人民的權益把關。
     
    況且我在事前就已經提示說我會質詢國際展演中心了,結果連相關的資料也沒有準備齊全,讓我當場有點不知道怎麼繼續問。
     
    💰 #花十億更應符合使用者需求
     
    關於展演中心專業劇場設備的經費,市長在答詢中回覆說已經向行政院來爭取 3 億元,現在初步已經得到文化部跟行政院的支持,但是相關細節文化局跟文化部還在溝通當中。
     
    能順利爭取到經費當然是好事情,但還是希望文化局能夠將在地文團體的建議和需要盡可能納入設計當中,不然 10 億元蓋下去,如果又是都邀請外縣市的團體來表演,那對在地的團體很不公平。
     
    雖然市長認為不需要研究展演中心跟演藝廳的競合關係,因為一個專門是戲劇,一個是音樂,但其實很多團體擔心,到頭來展演中心又會變成大多是音樂表演類的節目,結果新竹市的劇團還是發展不起來。
     
    當然如何硬體之外,軟體也相當重要,這點也希望市府能夠考量進去,不然就會很容易像很多其他公共建設一樣,產生「#有硬體沒軟體」的問題,世博館(天燈館)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第三次定期會總質詢
    #國際展演中心 #藝文發展
    #市政公開透明
     
    國際展演中心設計圖資料
    https://reurl.cc/8GVrjj

  • 公共行政例子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6-19 11:51:44

    公開無罪,監督有理‼️ 唯有公開透明的政府,才能讓民眾信任
     
    新竹環狀輕軌講了兩年半多,市府一場說明會都沒開。日前我好不容易透過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向交通部鐵道局要到市府檢送的簡報,摘要整理後公布在網路上,市民才終於知道輕軌的規劃進度。
     
    我代替市府向民眾說明,結果上周在議會卻遭到執政黨議員批評我未經允許就公開,還指控我公布未定案路線恐造成民眾置產損失,甚至質疑我違法。
     
    市政公開透明,本來就是政府該做得事情,連林智堅市長都在臉書上講「只有公開、透明的政府才能讓民眾信任」,並強調民主抗體的重要性。
     
    但是新竹輕軌可行性研究從 106 年 9 月發包出去,至今二年半多過去,市府除了開記者會,提供幾張簡報給議會外,一場公開的說明會都沒有。
     
    新竹市政府推動新竹輕軌計畫,市民居然是透過媒體報導新竹縣長在縣議會答詢的內容才得知最新進度,不覺得很諷刺嗎?
     
    難道如此重大的公共建設,新竹市民一點知情權都沒有嗎?甚至市議會也沒有監督權,這樣合理嗎?
     
    #公開未定案計畫資料違法❓ 
     
    《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精神是公開透明,不是以「限制或不予提供」為原則。就算是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在法規上也有但書,「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
     
    連法務部都有行政函釋表示:「如為意思決定之基礎事實而無涉洩漏決策過程之內部意見溝通或思辯資訊,仍應公開,因公開非但不影響機關意思形成,且有助於民眾檢視及監督政府決策之合理性。」 (法律字第 10603512970 號)
     
    #公布未定案路線造成民眾投資損失❓
     
    執政黨議員認為我公布未定案路線,會造成經濟學上凱因斯的預期理論,來新竹市就學、就業的外地人,如果依照路線資訊置產,預期未來會有利潤空間,但假如最後輕軌沒有經過附近,那他們個人利益的損失要向誰索賠。
     
    我的天阿!同樣身為是清大計量財金系畢業的,居然講得出這樣的話,要求政治人物為個人投資利益負責,實在令人傻眼。
     
    經濟學講的是完全競爭市場,但是現實生活中,充滿著「資訊不對稱」,也就是市場失靈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投資商品能百分之百確認利潤空間,通常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內線交易。
     
    難道等到路線百分之百確定之後,市府就一定會蓋嗎?公布確定路線後,結果最後沒有蓋,民眾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這兩個問題,連市長都沒辦法回答了。
     
    況且,等到真的百分之百確定要蓋了,誰會先知道呢?還不是有權有勢的人。
     
    桃園之前蓋機場捷運,就被爆出有鄉長和四位資深議員透過友人優先購買捷運站預定地的土地,獲利數億元。
     
    市政公開透明,多少能夠弭平上述說的資訊不對稱造成市場失靈的問題,盡可能杜絕有權有勢的人,利用職務之便,炒地皮、牟取暴利。
     
    #促進公民參與才能計畫更完整🆙
     
    市政在推動過程讓公民有參與空間也相當重要,像我將新竹輕軌計畫路線放上網之後,就獲得許多有建設性的提問。
     
    以下列舉幾個例子:
     
    1️⃣ 馬偕醫院應該要設站。
    2️⃣ 特二道 30 年未開闢,輕軌卻規劃走這條路,代表未來開路有望?
    3️⃣ 輕軌希望是全線高架,不然道路更塞。但要如何穿越國道呢?
    4️⃣ 台鐵六家線如果被輕軌取代後,市區到高鐵更久怎辦?
     
    交通處在可行性研究或是未來的綜合評估的過程,都應該廣泛搜集民眾的意見,將有建設性的建議或意見考量進去,讓計畫更完整。
     
    #市府務必做到市政公開透明
     
    「推動市政公開透明、促進公民參與」是我競選的政見之一,所以我相當在意。
     
    質詢最後,我要求市府未來在推動重大公共建設時,於可行性評估或是基本設計階段,就應該要廣開說明會,讓市民有參與的空間。相關的文件資料和計畫進度,也應該定期公布在網路上,讓有興趣多了解的民眾可以檢視。
     
    只可惜市長未能當場承諾,只回應說「新竹市政府一直都是一個讓新竹市民信賴的政府」。
      
    我想就如同市長一直強調的:「好還可以更好」,期許市府在市政公開透明上面,也能夠更加把勁來做。

  • 公共行政例子 在 柯文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7-06-10 10:37:24

    這個就是事實的真相。
     
    過去十年,臺北市政府核發給建商的容積,市價是654億元,但換到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保地),公告地價僅250億,我相信,真正到這些公保地主手中的錢,一定遠小於這個數字。
     
    這中間遠超過四百億元的價差跑到那裡去了?這就是我們今天要解決的問題。
     
    是誰搬走人民的乳酪?真相是,中央政府在民國93年提出了一個奇怪的「容積移轉」公式,讓財團有機可趁,例如萬華區一坪的道路用地,可以換內湖八坪的樓地板面積,既沒有公開透明的機制,也沒有有效的管理辦法,超過四百多億的價差,就這樣流到「有辦法」的人手中了。
     
    因爲沒有管理,導致容積與公保地的失衡,內湖就是個最經典的例子。內湖的道路壅塞不是交通問題,而是都市計畫失敗。
     
    過去十年,政府在內湖核發了5.83公頃的容積,卻只換回0.13公頃的道路用地(公保地)。容積越多、代表住的人也越多,但道路面積卻沒有跟著增加,交通當然會打結。
     
    其實這樣的容積移轉,從頭到尾都是騙局,因為根本無法解決公保地徵收的問題,反倒讓財團有機可趁。即使我們採用原先100%代金制的計畫,也要花一千年以上的時間,才能徵收全部的公保地。
     
    在議會通過維持50%捐地、50%代金制現狀的情況下,臺北市政府會用行政手段來控管核發容積,避免都市計畫失衡,並將收取的50%代金,全數用於標購公保地,優先保障公保地主權益。
     
    數十年不曾面對的問題,我們也要面對。臺北市政府將會主動拜會內政部、立法院討論容積移轉的解決方案,並要求中央儘速修正公式,從源頭封住法律漏洞,而不是讓各縣市政府自己傷腦筋。
     
    找出真相後,我們會努力,讓人民的乳酪不再被掠奪。
     
    #誰搬走了人民的乳酪

    影片提供:臺北市政府都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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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誠實的市長在臉書:https://facebook.com/DoctorKoWJ
    真實的柯P在IG:https://instagram.com/doctorko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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