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共藝術作品說明牌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公共藝術作品說明牌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公共藝術作品說明牌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公共藝術作品說明牌產品中有2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4萬的網紅INVINCIBLE,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 購買規則及注意事項: 1. 本次新品發售首日為 Line 官方帳號限定販售,請依照發售店點對應至各店帳號購買。 2. 請將欲購買之新品品名、顏色、尺寸訊息至各店帳號,門市同仁將於開店時間以發送訊息時間依序回覆,收到回覆匯款資訊者即完成購買。 3.請注意,請務必確實填寫上述欲購買新品之資訊回覆,其...

公共藝術作品說明牌 在 Social More HK|行銷 x 設計教學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17:39:28

【AR行銷策略與案例📱】⁣⁣ 這幾天有一款突然在 Twitter 上爆紅的 App - Rakugaki AR(日文:らくがき AR),只要將 App 的鏡頭對準一個靜態的圖像,圖像就會自己「動起來」了!⁣ 因為AR門檻比較低,不像VR需要搭配設備等,所以業界也相傳AR的應用很有可能在 2021 年...

  • 公共藝術作品說明牌 在 INVINCIBL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26 10:35:32
    有 44 人按讚

    📌 購買規則及注意事項:
    1. 本次新品發售首日為 Line 官方帳號限定販售,請依照發售店點對應至各店帳號購買。
    2. 請將欲購買之新品品名、顏色、尺寸訊息至各店帳號,門市同仁將於開店時間以發送訊息時間依序回覆,收到回覆匯款資訊者即完成購買。
    3.請注意,請務必確實填寫上述欲購買新品之資訊回覆,其餘相關商品確認庫存、尺寸版型等提問則不列入購買順序判定。
    4.匯款時間為收到匯款資訊回覆後至隔日中午12:00前,於12:00前未核對到款項者則視同放棄。
    5.首日線上販售後之新品將於隔日在實體門市上架販售。
    *****************************************
    INVINCIBLE各項限量商品購買辦法與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INVINCIBLE對於活動內容及商品保有修改及解釋之權利,若消費者影響其他人購物權益及妨害店家營業,威脅相關工作人員等情形,經查證屬實,INVINCIBLE則得已取消、終身限制其購買之權利。
    *****************************************
    🚨因應本土疫情持續嚴峻,INVINCIBLE 係遵守政府宣布強化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及規定,敬請各位配合
    1.民眾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並請配合現場消費流程,若現場人員查獲有違反情事,則將有權立即停止服務。
    2.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營業及公共場域落實戴口罩並保持社交距離,入店時依法規人數限制,請依照門市人員指示入店購買。
    4.入店後,敬請配合現場消費流程,若現場人員判斷有健康之疑慮,則將有權立即停止服務。
    *****************************************

    來自洛杉磯,成立於 2014 年的 Brain Dead,由 Kyle Ng 和 Ed Davis 兩人所共同主理,憑藉著一顆頭顱的 LOGO 名揚天下。這個滿是令人匪夷所思、天馬行空圖像的品牌,主理人只想把自己所熱愛的事物展示出來,並真實地表達自己過於跳耀的思維過程。不想太過於商業化的訴求使得他們的作品總是有那麼點令人摸不著頭緒。但他們卻是在用音樂、藝術、電影、時裝、一切他們所能用到的方式,來將有共同思想的年輕人集合在一起。全新一季商品將於本週末正式上架,請別錯過。

    -
    ● 售價:請詳見相簿各單品圖說明 ● 發售店點:INVINCIBLE SP(台北東區店)、INVINCIBLE CENTRAL(台中店) ● 發售日期:06月26日(六)下午兩點

  • 公共藝術作品說明牌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07 20:42:33
    有 1,594 人按讚

    [垃圾埇裡的風波]

    繼《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紀錄片在西九龍法院播放後,又一套香港電台製作於法院裡被重溫。不同的是,此節目已經從公眾領域刪除了,互聯網再也找不到其官方紀錄。

    「得得突突得得突突_嗲打得!」《頭條新聞》那熟悉的片頭音樂,在高等法院7庭響起來。卡通動畫片頭,男扮女裝的太后,太監小豪子等耳熟能詳的角色,闊別港人近一年,忽然重現法院。律師團隊成員,聽席的記者,還有申請司法覆核的港台工會成員及記協會席,一起重溫了這集爭議性的節目。

    「無品芝麻官」這個環節名稱出現後,當看到王宗堯日本怪醫扮相,曾志豪戲弄太后,旁聽席的記者忍不住噗哧地笑了出來。法官周家明一直保持poker face,戴着黑色眼鏡的他,頂多雙眼瞇成一線。

    節目於去年2月出街,正值冠狀病毒疫情肆虐,公立醫護工潮的時候。新聞片段播出了醫護新工會余慧明哭訴的畫面,議員陳淑莊在立法會控訴政府封關太慢的片段。

    不過一年半,立法會泛民議員全消失;余慧明以國安法在獄中不准保釋;王宗堯身負暴動罪不可參與港台製作。三個月前,廣播處長由梁家榮變成李百全,港台管理手法極速變化,如骨牌效應,節目被抽起,記者被離職。

    港台的「變革」發生得太快,今日回望,一年半前關於《頭條新聞》某一集被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內容侮辱警方一事,相對來說,好像又變成陳年小事。然而回帶到年多前,港台工會及記者協會決定就通訊局決定進行司法覆核,司法程序漫長,去年決定去馬,回頭已是百年身,今天開審,港台的狀況面目全非。

    法庭上,回顧了《頭條新聞》的歷史。它生於多事的1989年的春天,節目一直延續至去年中停播。和八九六四晚會一樣,經歷了卅餘個年頭,它終於迎來了可能未能延續的命運。港台於去年六月停播《頭條新聞》後,沒有表示會在可見將來重新製作。

    曾被批評為「陰陽怪氣」的《頭條新聞》,挺過了回歸,在2000年電台Phone-in節目主持人引爆爭議後又受影響。那時出現了幾個風格強烈的電台主持,有人質疑Phone-in算不算是新聞或時事節目,為回應這個關注,於是港台裡又衍生了「個人意見節目」此類別。

    《頭條新聞》嘻笑怒罵,自成一格,有傳播學者強調它應獨立歸類為Satire諷刺時弊節目,然而多年來於港台又「寄居」於「個人意見節目」類型。這一集上半部戲謔包青天升堂鬧劇,關於警員擁有比醫護更多保護衣物;和警員不需要在街上巡邏等對白,被指與事實不乎。

    第二節,由演員王喜出演的環節「驚方訊息」,他以一身警員裝扮,綴以垃圾袋在制服上,從巨型垃圾埇現身,被通訊局裁定是對警員這類「社會人士」帶有侮辱。

    法庭上,代表申請一方的大律師陳文敏認為,《頭條新聞》不是個人意見節目,而是諷刺時弊的Satire,是一種藝術形式,透過惹笑幽默誇張手法,能夠反映社會民間情緒,進而消減民怨,不致讓人民以激烈對抗方法表達不滿,此類傳媒製作有其社會作用。

    代表通訊局一方則認為,《頭條新聞》是個人意見節目,需要遵守準確和反映社會不同意見的指引,亦強調在後社會運動期間,社會仇警的情緒高,警員執勤面對威脅,在此背景下言論自由不是絕對,亦指出搞笑節目如不受限制,會提升社會仇恨。

    這是一場關於價值觀的司法覆核。代表港台及記協的陳文敏大律師,在陳述後段強調,「香港電台自成立以來,從不是要成為政府的喉舌,或擔任政府的公關,它有雙重責任,既是政府部門,也是公共廣播,服務公眾利益。」

    陳補充,「一個機構要擔任兩個職責,這情況普遍,就好像律政司司長,他或她既是代表政府,也有責任維護公眾利益。」此時,法院內十餘記者,聽了一整天的英語陳詞,忽然醒神起來,撻撻撻地飛快地在電腦鍵盤上打字,或搖動筆桿抄寫筆記。

    陳指出:「通訊局雖然只是向《頭條新聞》發了警告,答辯方(通訊局)認為是一椿小事,但香港的記者要知道界線在那裡,以後他們可以如何採訪,如何工作。」

    六旬的陳文敏,個頭矮小,圓臉,戴着銀色幼框金屬眼鏡,不時扶一扶自己的大狀袍,翻閱多個幾寸厚貼滿彩色紙條的Bundle找不同案例,說明在自由民主社會,言論自由是基石,警方作為政府公權力部門要接受監察。

    陳文敏托一托自己的眼鏡說:「幽默感是主觀的,有人覺得好笑,別人覺得不好笑,甚至會覺得被冒犯,但批評時弊和嘲諷之間差異微細,也是一個民主社會的必要拉扯。」法官周家明聆聽着,偶爾托腮,問了幾個問題,又拿起不同顏色螢光筆在文件上畫上記號。

    陳文敏多次提及,《頭條新聞》數十年來,在香港社會被認知為搞笑節目,「一個正常的人都知道,不會當它是時事節目來接收。」

    談到幽默感的詮釋,陳文敏談到王喜從垃圾埇走出來的一幕。他解釋,幽默感的詮釋空間很大,規管機構的詮釋,反而把諷刺時弊的藝術空間消滅。陳指出,「王喜扮演的角色,由垃圾埇現身,他衣着光鮮,不是骯髒的。」

    陳文敏亦舉了一個來自國際傳媒作品的例子,說明節目詮釋的多種可能:

    「如果我們把從垃圾埇現身視為侮辱性描述,那美國布偶節目《芝麻街》裡也有一個角色Oscar the Grouch (奧斯卡),也是住在垃圾埇裡,但牠的角色設定是有自己的性格,特立獨行,不理別人,這和警察在這個節目裡的描繪同出一轍。」

    奧斯卡就是那只全身長滿綠色絨毛,住在圓型垃圾埇,養了一只虫作為寵物的娃娃,在《芝麻街》裡頗有性格,不賣帳,喜愛嘈吵,愛小朋友。據創作者解釋,這綠色娃娃是用來教導孩子,即使與別不同,或脾氣古怪的人也有其可愛之處,是推崇「寬容和多元」價值觀的吉祥物。

    此時旁聽席上的記者,和律師團隊的代表,聽到《芝麻街》的比喻,覺得甚為妙趣,大家還以為自己聽錯,忍不住相視而笑。

    「很多東西不只正反兩面,可以很多可能性,不能直接說住在垃圾埇就是侮辱,就是貶低一個人,或許劇情是有諷刺成份,但不一定是侮辱。」陳文敏說道。

    陳文敏用了一整天說他的陳詞,香港彷如回到那些日子:「言論自由乃民主社會基石」「監察權力乃傳媒天職」「基本法、人權公約裡對言論自由的保障都寫得很清楚」「記者要知道界線在那裡他們才知道如何工作下去」「香港還是一個國際城市嗎?」這些詰問,彷彿不合時宜,但還有人願意發問下去。

    (圖為芝麻街角色Oscar the Grouch,網上圖片)

  • 公共藝術作品說明牌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02 15:22:07
    有 316 人按讚

    2021年5月2日,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和西園路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大樓,外牆上名為「即刻出動」的公共藝術作品已經完工。(張哲生 攝)

    有人說這隻鳥像鴿子,也有人說像鳳凰,其實都合理,因為這棟大樓裡有警察局和消防隊,而警徽上頭有和平鴿,消防徽上則有浴火鳳凰。

    在大樓轉角處的牆面鑲有一塊人形銘牌,上頭說明了這件作品:「警察與消防員總是在最前線的英雄,他們隨時蓄勢待發,不懈怠的形象,形成社區中一股安定的溫暖力量,作品中將警消們的忠心待命和執勤的身影佇立在街角,守護精神延伸向上幻化成展翅上騰的英姿,飛奔救援,侍立身影延伸至地面,與站在街口觀者身影連成一線,舉起手向守護英雄致敬吧!」,設計師為三三創設工作室的蔡燿丞和葉之華。

    目前在臺灣若興辦公有建築物,興辦機關要依法辦理公共藝術,且其公共藝術設置計畫金額不得少於建築物造價的百分之一;而這棟大樓的造價是4億9092萬元,因此其公共藝術設置計畫之預算至少要達到490萬元。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9條第1、2項規定:「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環境。但其價值,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因此,若是重大公共工程內含有公有建築物者,其公共藝術經費之編列,應包含其公有建築物造價之百分之一,加上其餘重大公共工程造價之最低應編列額度。而興辦機關在編列建築工程預算時,應該同時編列公共藝術經費;建築基地工程若為分期分區建造者,依據《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23條之規定,其公共藝術設置費用,可以依照建築或工程進度分期來執行。

    根據「政府電子採購網」的資訊(https://tinyurl.com/longshanpolice)顯示,2020年9月1日公告之「萬華分局與消防局龍山分隊新建工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採購案」的決標金額為新臺幣4,901,207元(490萬1207元),得標廠商為三三創設工作室。

    2021年4月7日東森新聞報導提及:萬華分局的公共藝術設置由文化部出資發包建造,預計在5月完工,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首座裝置公共藝術的分局。根據規定,警方動用建物造價百分之一價格的公共藝術,所以費用約490萬左右,而該藝術品從兩週前開始施工,先架設鐵片,最後再裝上「展翅高飛」的鴿子主體。萬華分局透露,作品名稱為「即刻出動」,未來正式啟用,配合LED的燈光效果會更佳絢麗,且萬華分局隔壁緊鄰消防分隊,意涵警、消永遠都隨時準備出動。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