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項目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項目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項目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項目產品中有1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2萬的網紅Smart 智富月刊,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雖然一般大眾交通工具多半有「旅客運送責任險」, 但協商過程往往耗時, 如果買的旅平險時有「公共運輸意外」項目的方案, 就可以較快速地獲得理賠唷!...

  • 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項目 在 Smart 智富月刊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06 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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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一般大眾交通工具多半有「旅客運送責任險」,
    但協商過程往往耗時,
    如果買的旅平險時有「公共運輸意外」項目的方案,
    就可以較快速地獲得理賠唷!

  • 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項目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23:25:17
    有 762 人按讚

    *滾動式更新,最新版4/5 14:55*
    #太魯閣出軌案 #完整保險分析 🔥分享請留言,註明出處分享交流🔥
    【從保險規劃來看,台鐵與包商,沒有準備好當一個負責任的單位】

    保險之所以重要,是在於事故發生之餘,肇事單位也能透過適當的管道和理賠金,撫慰死傷者,一方面負起責任,一方面也能讓自身機構繼續運作、維持、承擔。

    這次,太魯閣號出軌事件是一件人禍,但深入分析相關保險規劃,卻可發現,不論台鐵或包商,都沒有準備好當一個負責任的單位。
     
    為什麼❓
     
    ▌#先說基本事實 ▌

    ◾️據媒體報導,現場工人表示,他們是花蓮的包商,這個工程做到2021年4月26日滿2年,為義祥工業社承包。

    ◾️台鐵有投保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每人死亡250萬元,重傷者140萬元,受傷醫療40萬元。

    ◾️工程車的強制保險,死亡200萬元,失能最高限額200萬元,受傷醫療最高限額20萬元。
     
    ◾️傳聞中的主承包商東新營造有限公司向兆豐產物投保工程險附加第三人責任險,每人傷亡上限500萬元、每事故上限2,500萬元。

    ▌#檢視檢討整個工程規劃 ▌

    ① |#工程承攬人 義祥工業社在法律上而言,並沒有法人人格,屬於商號,負責人對於損害賠償是負 #無限責任,包括個人資產都要拿出來清償債務。因此,明明商號負責人對外必須負擔無限清償責任,為什麼義祥還敢用商號作為營業主體❓
     

    ➡️ 其實是因為,大型承包商拿到工程後,會將工程切割成細碎的工作項目層層轉(分)包,許多 小型承包商 是校長兼撞鐘,為了節省營業成本及稅捐,就使用商號為營業主體。

    ② |義祥工業社用 #商號 當主體,應該投保 #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保險。只是,目前媒體似乎沒有這方面的訊息,所以,義祥工業社有沒有投保?能不能擔起賠償責任? 

    ③ |為什麼鐵路局會接受「可能無力負擔賠償責任」的包商,承包工程❓
     
    目前這個工程的發包過程資訊並未被公開,如果按照營造業法規定,一定金額的工程需要什麼要資格的包商都有詳細規範,義祥工業社屬於土木包工業,承攬的工程總金額似乎不能超過720萬。
     

    ➡️ 所以,除非這次事故發生工程的發包金額很低,否則義祥工業社就只是這件工程的小包商,主承包商另有其人,也就是說,是不是還有其他該負責的人沒有被找出來?
     
    從目前媒體更新的訊息可知,這件工程的主承包商似乎是東新營造有限公司,義祥工業社是下游包商,但也有人臆測是義祥工業社向東新營造借牌投標。無論二者間的關係是什麼,東新營造都有可能對本次意外事故負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④ |許多媒體質疑現場為什麼沒有設置護欄,防止外物侵入軌道區?沒有設置誰該負責❓
     
    從媒體所刊登的現場照片來看,工程車滑落的位置似乎是一條工區內的施工便道(經驗判斷,僅供參考,還是要以工程契約文件為準),有些時候這種施工便道都是屬於 #假設性工程,該怎麼做?要不要設置護欄?在招標文件上未必會顯示出來,僅在工程預算上編列假設性工程的項目,讓得標廠商自行運用。
     
    得標廠商在得標後開工前要製作施工計畫後送審,說明要如何完成主體工程,施通便道及護欄有無需要?如何施作?會在上面有所說明。
     

    ➡️ 因此,首先應該了解,現場的 #施工便道是主體工程的一部分或者是假設性工程❓如果是主體工程,設計時有無考慮設置邊坡護欄?如果是假設性工程,施工計畫中有無考慮設置邊坡護欄?誰負責撰擬施工計畫?誰審核施工計畫?都有待釐清、找出負責人。
     

    ⑤ |為什麼自然人負擔無限責任,卻似乎沒有投保相關責任保險❓
     
    公共工程在招標時都會要求得標廠商要投保投保 #工程保險 及 #第三人責任險,主要承包商一定會去投保,取得保單後陳報給工程發包機關,但是轉(分)包商會不會去投保,似乎就沒有強制性。

    ➡️ 這件事故到目前為止,沒有更多關於主承包商是誰的訊息,雖有媒體提到東新營造,但兩者關係仍然不明。東新營造或義祥工業社無論誰是主承包商,必然有投保 #第三人責任保險。
     
    如果主包商有其他保單加持,倘若財力較義祥工業社更雄厚,或許有望爭取更多理賠。
     
    唯有解答上述疑慮,才能為死傷者思考如何爭取更高的理賠金。
     

    ▌#換個角度思考:義祥、台鐵,該如何保險,才能妥善負責❓ ▌
     
    如果義祥工業社想規劃保險,在工地使用的工程車所造成第三人的損害,該如何投保?如果考慮受害的第三人有可能是定作人台鐵,又該如何規劃保險?
     

    ℹ️ 針對義祥工業社:
    工程包商為避免施工過程中造成第三人的損害,可以投保 #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保險。
     
    ⚠️但這類保單不承保依法應領有牌照之車輛所致的損害,也不保工程定作人的鄰近財物。
    👉車輛應該要 #另行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定作人鄰近財務則要另行加保「保險定作人財物附加條款」。
    👉在此附帶一提,東新營造雖有投保工程險附加第三人意外責任險,但是這張附加險並不承保領有公路行車執照之車輛所造成的損失,除非該車輛經約定投保施工機具並載明在保險契約內,才例外承保。
    因此,這一張保單在本件事故未必會派得上用場。

    ℹ️ 針對台鐵:
    台鐵投保 #乘客運送責任險 的依據是鐵路法《第62條》和《第63條》規定,分別為:
     
    《第62條》鐵路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人死亡、傷害或財物毀損喪失時,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之發生,如能證明非由於鐵路機構之過失者,對於人之死亡或傷害,仍應酌給卹金或醫藥補助費。但事故之發生係出於受害人之故意或過失行為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損害賠償、卹金或醫藥補助費發給基準、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第63條》鐵路旅客之運送,應依交通部指定金額投保責任保險。這項規定多數的說法是解讀為推定過失責任,也就是說,發生事故的時候,除非台鐵能證明自己無過失,否則就要負擔賠償責任。
     

    ⚠️ 只是,根據媒體報導,#交通部定的投保金額與一般損害賠償的要求相距甚遠。若以大型工安意外事故而言,更是杯水車薪。
     
    目前的投保金額,#連填補民法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都無法滿足❗️

    遑論2014年高雄氣爆案每位罹難者的賠償金高達1200萬元;2015年復興航空空難、每位罹難乘客賠償1490萬元,2018年普悠瑪號翻車賠償金額1570萬。

    上述兩者可說是近年來重大意外事故的賠償參考基準,但交通部似乎沒有與時俱進,調高台鐵的 #乘客運送責任保險金額。
     
    👉台鐵乘客運送責任險的保險金受領人與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會不同,前者是以轉嫁台鐵的責任為規劃基礎,所以是依照 #民法侵權行為 規定的各項損害來決定,後者是以保護受害第三人為出發,請求權人是依照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法,兩者略有不同。
     

    ▌最後:關於 #健保體系所支付的醫療費用 ▌
     
    送醫救治的傷者,健保體系所支付的醫療費用,將來健保局會向應負責的單位或人代位求償❗️
     
    上述說法的法律依據為《#健保法 第95條》:
    保險對象因汽車交通事故,經本保險之保險人提供保險給付後,得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償付該項給付。
     
    保險對象發生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保險事故,本保險之保險人於提供保險給付後,得依下列規定,#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一、公共安全事故:向第三人依法規應強制投保之責任保險保險人請求;未足額清償時,向第三人請求。
     
    二、其他重大之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第三人已投保責任保險者,向其保險人請求;未足額清償或未投保者,向第三人請求。
    前項所定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之最低求償金額、求償範圍、方式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作者:©北宇管顧公司總經理劉北元。曾任律師及金管會保險局人身保險商品審查委員。處理高雄氣爆案、台中捷運鋼樑墜落等重大事件民事賠償與保險理賠】
     
    #保險法 #權威 #劉北元 時事觀點
    #台鐵 #工程 #包商 重大交通事故 #理賠
    #代位求償 #民法 #健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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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項目 在 筋肉媽媽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1-10 21: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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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歲才開始重視保險的故事】

    20幾歲做電視節目時,企劃過許多保險相關議題。
    無感,因為當時年輕力壯,身邊沒什麼人有健康意外發生。

    30幾歲開始轉行,周邊許多認識的人開始意外生病連發,朋友都在聊保險。
    無感,因為我精氣神都放在進修與創業,而且接保險電話接到很煩。

    37歲時某一天,突然有感自己已經坐三望四有點年紀,卻連一張基本保單都沒有實在有點害羞,似乎少了一點保障感;於是同一日我去找了理專,為自己辦理了基本醫療、重大疾病與意外險,也買了儲蓄型保單。本來想連同筋肉爸爸的保單一起買,但後來想到婆婆有幫他從小投保(只是不知道保了什麼),當下就把規劃出來的額度,挪到自己儲蓄險投保。

    一念之差,一個多月後,筋肉爸爸中風了,錢開始從我的戶頭「以每日計費」方式噴出去;付到後來,我非常守財奴個性的人,竟然把一疊鈔票遞出去已經無感,反正我賺什麼都留不住,左手進錢右手付錢,這些鈔票就只是個過客。

    原來,因為筋肉爸爸有的保險,就只有每日住院險1500元!假如當初我沒有一念之差,好好幫他投保下去,那我在前幾個月,就不至於為他的看護費、住院費、醫療費、復健費....發慌!!

    總之筋肉爸爸因為已經重大疾病,他這一生也是什麼保險都無法投保了,於是我開始正視自己與兒子的保險。譬如我是個家庭經濟支柱,就得好好規劃萬一我生病或者意外無法工作時,可以支持無收入期間的醫療支出。

    譬如,我最常出沒健身房與運動場合,這些地方,可能會有什麼意外呢?

    雖然說自己已經很熟悉運動器材的操作,但難保萬一勞累時,運動中不會發生受傷意外;或者,來個水逆「被別人傷害」。

    譬如以前筋肉爸爸在連鎖健身房當教練,就有過幫客戶調整負重時,對方急著拿起重量結果活生生槓片壓住他的手指導致骨折,石膏打了一個月才能拆;或者我們在教學時,被不熟悉動作控制的學生踢到、壓到腳指手指、甚至被啞鈴與壺鈴砸到......

    我記得很久以前,在教學生拿啞鈴做棒式划船動作時,就曾經因為靠太近被啞鈴K到頭。

    運動者本身,不論新手老手,都可能在不熟悉器材與動作、疲勞狀況下發生意外。過去幾年跑健身房運動時,看過多次直接有119救護人員衝進健身房用擔架架走運動者;有幾次是運動者負重運動時沒評估好重量,結果被槓鈴壓住、敲傷、或者從跑步機上跌下來......去年也發生幾起重大運動意外上了新聞,事實上,只要運動的確就要格外注意安全。

    另外我也常常聽同學們說,去健身房運動完,置物櫃的私人物品被偷(還有上鎖呢);又或者現在很多計時健身房,置物櫃有時候懶得上鎖,上個廁所包包內重要的證件、卡片不翼而飛;原來,健身意外也可能遭遇「被偷竊」的財物損失!

    我也曾聽朋友說,健身房的團體客人數沒有控管好,結果做槓鈴有氧時,有同學被旁邊同學用槓鈴打到,導致當場見紅...結果受傷的同學對不小心打到人的同學索取醫療費用,搞到雙方與健身房都雞飛狗跳:一個受傷痛的心情不爽、一個打傷人不是故意、健身房沒控管人數有疏失、團課老師現場沒有監控好也沾了一身腥.....原本快樂的運動消遣,頓時讓一群人壓力荷爾蒙爆炸!

    學員的運動意外,我認為首要應該建立在有專業的教練指導下、好的健身環境規劃下,才能夠盡量避免發生。

    又或者去健身房,大型健身房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其實主要被保障的是健身房業主,若第三人受傷時,理賠必須符合申請人「正常使用器材受傷」條件;到底什麼是正常使用?什麼又會被界定為不正常使用?這就有很多可以爭執與模糊的空間了,因為許多健身老手,對於健身器材都有許多獨門的用法,這對於保險定義,就可能被界定為「不正常的使用」,往往難以被相關規範而認定,若不慎受傷也只能自認倒楣。

    過去在沒有健身產業蓬勃發展時,運動意外受傷的時候只能從意外險、定期壽險、特定活動險、旅平險...裡面某些項目來申請理賠,很少有專屬為運動族群而設計的保險。

    但是萬一發生了,現在其實也有相關的保險可以保,例如和泰產險的和泰線上投保網,就可以找到健身族群可以參考的商品,對於健身愛好者與日常有運動習慣的朋友都是很不錯的選擇,裡面還幫運動愛好的朋友們,規劃了保障運動生活中容易遇到的意外狀況,也貼心為後續可能因為受傷造成的醫療支出規劃了保障,很特別的部分是在運動環境中的置物櫃損失、不小心傷害到別人,他人索取醫療費......等突發事件,和泰線上都能讓健身運動族群有事無恐,當然大家也要留意實際狀況依照個別案例而定唷!

    現在網路生活普及,想要買保險也不需要特別找個保險人員,跟你一對一分析跟規劃,和泰線上現在是網路投保便利又方便的平台,也有許多針對不同族群需求所設計的保險專案,很便利的可以自己從平台上自己線上申請與研究保單內容、試算保費,免去找保險規劃人員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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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覺得保險就是花了錢也用不到,很浪費錢;
    真的當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後,才知道:
    如果有保險,就是人生低潮時一個強力拯救臂膀,而且不需要去哀求任何人。

    如果是能力範圍內,適當的保險可以解決許多煩憂;#和泰線上投保網,也是值得熱愛運動的族群去研究看看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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