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兩條橡皮筋穿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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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兩條橡皮筋穿越 在 天下文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6-1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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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親愛的朋友,我愛你們。」—丁松筠

    今天,是丁神父的天堂歡送會,
    帶著不捨,
    謝謝他對台灣50年的無私奉獻與愛,
    為我們帶來如此美好的燦爛時光。

    《我的一生很平凡,只有愛而已:丁松筠神父的生命之旅》,是天下文化與丁神父的美麗相遇。

    負責採訪丁神父的李俊明,寫下了他對丁神父的思念:

    一樣的忠孝敦化五號出口,一樣的目的地「光啟社」,可是這次,心情有點不同。

    約莫是整整一年之前,我總在週一午後兩點鐘,懷著期待的心情,踏進這幢有點年紀的大樓,等著一個又一個精采的故事在我眼前展開。

    是這樣奇特的緣分,讓我接到了這個任務,協助光啟社的丁松筠神父,整理來台五十周年的回顧。

    當我首次踏進神父辦公室,心裡其實有點納悶,我既不是虔誠天主教徒,也非知名王牌寫手,神父真會接納我來為他記錄一生嗎?

    這樣的疑慮,很快一掃而空。儘管丁神父從來不認識我,我也未曾親見他本人,可是彼此對話卻非常流暢愉快,整整三小時,幾乎就在歡笑中飛逝而過。不久後我接到通知,丁神父應允由我為他執筆這本回顧七十四年人生的專書,我那始料未及的重責,由此才開始落到肩頭。

    採訪二十年來,其實見識過很多明星、名流、企業家、官員,心裡早已不再有「神格化」的偶像人物,我總憑著直覺與真誠,試著貼近受訪者的靈魂深處。但是老實說,跟丁神父的每次晤面,竟然還是讓我有點吃驚。

    我始終記得那個畫面,當神父第一次伸出手來,錶帶竟然套著一條橡皮筋,就是你我上街採買時會附在包裝上那種。雖然看來有些突兀,但我始終相信,往往就是這種不經意的小細節,讓你看出一個人的真實。

    再次訪談時,那條紅色橡皮筋雖然不見了,不過我開始慢慢從神父的人生故事,意識到那條橡皮筋可能代表著耶穌會士「貧窮、守貞、服從」的聖願,也代表了他十分踏實、率真的那一面。只不過神父如此與人親近,又有著活潑無比的心思,常常讓人忘記他已高齡七十多,也常常讓我忘記,他其實是位如假包換的耶穌會神父!

    最讓我佩服的,恐怕還是丁神父那無與倫比的樂觀正向。我幾乎不曾遇過受訪者如此真心信任、全然託付,且不吝予人鼓勵與信心。這一點,在我們那一個又一個的人生故事中,感受異常深刻。

    直到半年後,採訪終於告一段落,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愚勇,想要組織神父波瀾壯闊的七十多年人生,實非易事。

    可是神父從來未曾告訴我該寫這個、或是那個。他也從來沒給我任何壓力,或強加任何明示、暗示。他總是慈愛地說,你這麼聰明,見過這麼多世面,你就是台灣教育成功的例子,我相信你一定會把你的工作做得很好。

    我想,一定是憶起這些溫暖的片段與話語,才讓我在追思會上眼前始終一片朦朧。

    我既不是神父的親人,甚至連朋友、同事也稱不上,可是何其有幸,在他人生最後這一年,與他共渡了那些美好的星期一下午,穿越時空,回顧流光。

    就在不久前,我滿懷感激與赤誠交出書稿,期待能給他一個美好的驚喜。

    雖然,丁神父驟然離世,來不及親見這本新書——《我的一生很平凡,只有愛而已:丁松筠神父的生命之旅》在他最愛的台灣問世,但是關於丁神父的美好片段,已被凝縮、記錄在書中的字裡行間。

    能略盡棉薄之力,為親愛的丁松筠神父、我們永遠的傑瑞叔叔,留下他人生中最珍貴、最私密的那些記憶片段,是我一生永難忘懷的快樂與光榮。

    再次謝謝您,丁神父,為我們帶來如此美好的燦爛時光。

    李俊明/ 寫於台北

    ●《我的一生很平凡,只有愛而已:丁松筠神父的生命之旅》
    (丁松筠/ 著 李俊明/ 採訪整理)─天下文化出版

  • 兩條橡皮筋穿越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6-04-12 14: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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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娘跑了個半馬](人生很鳥)
    話說要當個現代很屌的女性真的很難!

    因為古代女子基本上人生沒什麼選擇,就是從小學洗衣煮飯補內褲,然後約莫十三歲時由父母指定婚配給一個男人,然後在十六歲時我們在學賽、扣賽(sin cos)學到人生很絕望,完全不知道這幾個英文字母到底能為我的未來產生什麼幫助時,古代妹子已經生了三個孩子,做完了我可能二十年後才會完成的事,而且還不用學sin cos。

    但因為女權意識抬頭,這世上有千千萬萬革命先烈的爭取,現在的女生可以跟男生做幾乎相同的事、可以受教育以後,所謂很屌的女性就再也不是連生三個兒子、把家打掃地一塵不染、半小時可以出五道菜⋯這麼單調(雖然以上那些我也是完全做不到),而有更多地方可以發揮。

    然後女孩兒們為了要證明自己,就開始做各式各樣的事情來比賽誰比較厲害,跑馬拉松就成了近年來好像很時尚的一個活動。

    流俗如我,去年在友人的慫恿下,我們也搶報了很夯的Nike女子半馬路跑。但去年的我們只是貪圖個打卡拍照,所以很有自知之明地只報了10公里的路程。一路邊聊天八卦、欣賞風景,完全沒羞恥心地跑了兩個半小時才跑完。

    卻在終點處發現跑21公里的人的完賽禮豪華很多(多一件t-shirt和一條毛巾),而且!還有我跟友人都不知在迷戀三小的修杰楷當配速員陪跑,我們當下立馬壯士斷腕,決定明年一定要報名21公里,以得到高級禮品還有楷哥坐檯兩小時。

    然後今年到了,我的友人算蠻有良知的,在賽前三個月有加減練跑一下,時不時就傳一個Nike app紀錄跑幾公里的截圖來嚇唬我一下。

    但我依舊相當不要臉,還是過著魚肉自己的生活,每天都想說:明天再開始跑、明天再開始練,然後,幹!明天就是四月十號aka杰楷來耐吉大酒店上班的日子了!

    我就這麼帶著沒練的體魄及惴惴不安的心情,來到市政府準備開跑。然後還警告友人,因為這次跑的是21公里,我們都有生命危險,所以這次我們要以嚴肅的心情面對,不能像去年一樣一路嘻笑聊天,而且我還為了減輕負重,連現代人的第二根老二手機都沒帶在身上。

    拍照打卡誠可貴,保住生命價更高啊!

    由於老娘兒時好歹是個球隊的,還有點基本的底子,所以前面10公里我基本跑得很順,還相當沒同學愛地甩開友人,自顧自地一路向前衝,驕傲地覺得照這個速率跑下去,搞不好我能兩小時完賽,發現自己有跑馬拉松的異能,可逼林義傑收我當入室弟子,雖然年紀有點大了這樣。

    沒想到後面的十一公里,才真正是地獄的開始!

    痠痛大魔王在此刻爬上我的雙腳膝蓋外側,基本上那部份的筋骨已變得像橡皮筋一樣軟Q。我每踏一步都沒有任何真實感,好像是彈簧一樣靠著一種慣性在重複支撐我的腳步。當然每踩一下都是痠痛滿溢,請容我稱此刻的我的雙腿為糖醋排骨。

    然後很賤的是,攝影師們突然在這個時候如同雨後春筍般出現,我已經很酸痛而且妝髮都很凌亂了(對,我是做作的女子我依然有偷畫一點淡妝),還是強撐起笑容去照相機前賣弄一種名為「自然健康」的新型風騷(假睫毛放大片OUT!!!!)。所謂禍不單行實為此刻寫照。

    只能說上帝還是公平的,在你人生很絕望的時候,還是會開啟一扇通風孔,讓連恩尼遜永遠有辦法密室逃脫。在我跑到靠北靠木的時候,我看見了男人!

    要知道這可是個女子半馬,顧名思義只有女生可以參加,但主辦單位很貼心地在終點前約七公里處的路旁安排了一些穿西裝的男子,沿路替我們加油打氣。雖然老實說,當我受到賀爾蒙的激發,一路朝著那群男子直跑,然後到近處才發現其實他們真的都不是杰楷,但母豬賽貂蟬的道理在我身心俱疲腳快斷的時候完全展露無遺,我依舊在跑過西裝男群時感到一陣如沐春風,猶如入桃花源。

    但好景不常,可能因為對方不是杰楷,所以我的腎上腺素分泌地不夠豐沛。離開西裝男群後,很快地我又感受到無邊地痛楚從我的膝蓋處發散開來,就好像有五萬個國中混混邊騎機車尾隨我,邊拿大鎖狂尻我膝蓋一樣。

    天啊,我認輸了!我不配當個新時代女性,我不但sin cos解不出來,連半馬也跑不完!

    我為了要看起來很專業,前一晚還特地到摩曼頓去買了專業運動內衣、專業運動短襪、專業運動髮帶、專業運動短褲,但看看我身旁的女子,有人穿了莫名其妙波西米亞風長褲就來了(可能想說比較通風),看起來也完全不像平時有在練的樣子,結果人家跑得跟風一樣迅速順暢,我在這邊跟陰間來的不良少年纏鬥。這一刻我只想穿越回古代,嫁給從小爸媽指腹為婚的隔壁村的林火旺,含辛茹苦生養八個孩子,去河邊洗衣服貼補家用也甘之如飴了。

    幸好後來上帝又派了兩位天使來給我,就是兩個兩小時四十秒的配速員。

    當然,他們也是男的。

    在茫茫女海中,看見兩個剪著爽朗短髮的白T恤背影,到底是有多震撼少女心的畫面!

    我像蒼蠅看見大便般不由自主地受到吸引,加快酸痛的腳步朝他們奔去,雖然後來發現他們的背面好像比正面還要帥一點,可是他們發現我將死的眼神後,立即以完全不像已經跑了十五公里的輕快腳步及溫柔的語氣鼓舞我:「加油,跟著我們一起跑,終點很快就到了!」

    然後我就被誘惑了。

    我不知怎地雖然很痛很痛,可是卻願意逼著自己跟著他們與不良少年奮戰,繼續強咬著牙根跑下去,還為了怕跟丟他們,連進水站喝水都不願意。

    其中一位較矮的配速員更是體貼,時不時會轉頭來看我有沒有跟上,每個眼神都在給我勇氣。

    我就跟糖果屋裡的蠢妹妹一樣,忍不住飢餓去吃了屋子上的糖果一般,在意淫著我的巫婆配速員。

    然後最後當我邊靠腰邊跑過真實終點前的八個騙我是終點的假拱門,越過真實終點後,我居然忍不住哭了!

    但或許是我汗流太多,我僅是鼻酸地將臉皺在一起,卻流不出眼淚。

    當人在情緒澎湃的時候,會很想找人分享,尤其我又是糖果屋裡的蠢妹妹,所以我轉身尋找巫婆配速員,想說好好跟他闡述一下我激動的心情,再來合照一下,或許還能留個line之類的,沒想到巫婆只是伸手與我擊掌了一下,就叫我往前走,然後也靦腆微笑著離開了我的視線。

    欸⋯劇情不是這樣演的吧?

    老娘捫心自問、檢視自己,我今天好歹有化點淡妝,外表好歹也有PR值九十六,能上個中山女中,結果對方在那麼溫柔地替我加油陪跑過後,居然就這麼離開了!我突然有種被射後不理的悽愴感。只能繼續前進先去領回我的東西,等待我那不知跑到哪去play的友人。

    一拿到包包,我馬上取出化妝包裡的小鏡子一看,這才發現,幹,我的睫毛膏暈開了啦!而且因為我忘記噴髮膠,所以我的瀏海很愉悅自由地四散在髮帶四周,長得蠻像明教四大法王金毛獅王謝遜。

    我想任何男子都不會想跟黑眼圈的法王交往,感覺就像練功練到走火入魔一樣,危險情人,勿近!

    約莫一小時後,我那有在練的友人終於出現了,她說她後面十公里完全跑不動,只好用走的,但即使是用走的她還是覺得非常痛苦。原本想要走到救護站叫大會用救護車載她就醫,沒想到過了一個救護站,下一個救護站就如大海撈針,她只好走完,也算是被迫完賽了。

    她還說她看見很多配備很專業,身上還穿著之前跑過其他馬拉松的衣服的跑友還不是一樣跟她一起在後段班走路,她就更沒有榮譽心的放任自己慢慢走。

    難不成,林義傑在跑撒哈拉沙漠超馬的時候也是穿波西米亞風浪漫花樣圖騰長褲嗎?

    喔對了,還有愛麗絲跟中國娃娃都跑在我前面,我想義傑在沙漠中央應該會偷偷換上神力紅旗袍吧。

    即使因為我個人修煉不佳,整場半馬跑得叫苦連天,但在這不長也不短的二十一公里路,我還是有些小小的體悟。

    這段路雖然有上萬人陪跑,但真正陪著妳的,還是只有自己;能與妳對話的,也還是自己。

    我們生活在這個日趨複雜的世界,放眼望去都是各種各樣眼花撩亂的選擇,可是我們為什麼還是總在矛盾與埋怨,也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在這條路上,我能說話、能感受、能看見的只有自己,其他人都是背景,我甚至看不見她們的臉,也無力去了解她們,反倒讓我有了機會好好了解自己。

    跑在新生高架橋上,看著腳下的淡水河在眼前開闊蜿蜒,我才第一次知道,原來我喜歡站在高處微風吹拂的感覺;原來我喜歡遼闊的風景勝過小小的手機螢幕。

    跑到後段後繼無力,配速員出現為我加油時,我才發覺,原來我喜歡真實的陪伴而不只是訊息的問候;原來覺得不可能的事,只要有人的關懷,意志力是可以戰勝身體的苦痛。

    在終點處我看見好多女孩的戀人們都湧上前來牽住她們的手,我覺得很羨慕,卻也發覺原來一個人不是那麼困難,重點是我願不願意陪著我自己。

    每個人的身體裡都有自己所不知道的超能力,要靠著真心與自己相愛才能激發出來。而唯有珍愛自己的人,才能設身處地的珍愛別人。

    「明年還要跑嗎?」完賽後,友人問我。

    「明年我們要追到修杰楷!」我發下宏願。

  • 兩條橡皮筋穿越 在 每日一冷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4-06-08 21: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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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4#~本日冷知識~
    你知道嗎?【不穿內褲的女人哪裡找?】

    "The gates of Paradise are open."

    俄國沙皇彼得大帝在1717年拜訪巴黎,騎馬走過擁擠的街道時,一位婦女不小心滑倒,在他面前摔了一跤,頓時春光外洩,沙皇帶著愉悅的眼光打量著她,事後在回憶錄寫道「喔,天堂之門開啟了!」

    這一跤告訴我們,18世紀當時最時髦的城市─巴黎,女性是不穿內褲的,事實上不只是法國,英國、德國、美國、整個西方世界都是如此。多麼令人驚訝,在西方文文明的頭五千年裡,婦女的兩腿之間什麼都沒有,原來與我們密不可分、朝夕相處的內褲竟只有兩百多年的歷史。

    「直到18世紀晚期,(女用)內衣只有一些罩衣、緊身內衣,以及很重要的、各種各樣的襯裙。」西方社會學學者威勒在他所著的《內衣史》裡寫道。很明顯的這是一個沒有內褲的概念,不禁想像起中世紀的女人,在解開包裹著她纍纍贅贅、重重疊疊的長裙後,那一絲不掛的完美胴體……

    咳咳,拉回正題。為什麼古時候的西方女人不穿內褲呢?

    在《來自底部的歷史:婦女內衣及婦女體育的興起》一書中提到,真菌感染和陰虱可能是婦女兩腿之間空空蕩蕩的部分原因,「20世紀之前的婦女所以不能穿短褲,是因為陰道炎總在威脅她們……陰道本身溫暖濕熱,被任何東西覆蓋後,都會引起溫度上升,令真菌利於生長,從而引發感染。」當時的歐洲缺乏沐浴習慣,稀鬆平常的每天洗澡換衣,在當時即使是貴婦名媛也做不到。在這樣的衛生條件下,穿一條不經換洗的布料在私處,確實比什麼都不穿更不衛生。

    生活在炎熱地區的東亞女性比起歐洲的姊妹們更常淋浴,而她們在裙子底下是有穿一種長襯褲(harem pants)的,這種褲子在文藝復興時期傳到歐洲,慢慢演化成長及腳踝、用帶子在腰部及腿部束緊的燈籠狀束褲。不過這種進口來的奇怪東西沒能夠引起普通工薪階層婦女的興趣,她們仍然可以在小巷裡蹲下來小便。

    有趣的事實是,最早一批穿束褲的婦女,是由於一項法律規定。1727年,一位芭蕾舞演員的裙子被舞台佈景勾住,她美麗的春光使得巴黎通過了一項規定:「女演員或舞女,不著束褲不得登臺表演。」

    直到19世紀中葉,內褲的文化才真正開始改變。

    除了早期婦女運動者伊麗莎白·史密斯·米勒女士號召婦女用齊膝長的裙子代替長及地板的蓬裙、橡皮筋的開發取代了束褲不方便使用的束帶,1890年代的自行車熱潮更加速結束了婦女的「下空」狀態。眾所皆知,自行車是無法並著腿騎的,因此穿長裙騎車便變成一件不方便又危險的行為。自行車興起,成為時尚的運動也是從巴黎開始,當時的《紐約太陽報》說到,巴黎婦女騎車時穿的燈籠褲,在其他公眾場合也流行起來:「她們非常喜歡這種很隨便,穿起來很方便的衣服。」而受時尚之都巴黎的影響,西方的婦女開始竟相仿效……

    嗯嗯,原來內褲大有來頭啊!
    穿越到19世紀以前的西方國度,到處都是不穿內褲的女人喔^.<

    [Miss 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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