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全民健康保險法重大傷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全民健康保險法重大傷病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全民健康保險法重大傷病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全民健康保險法重大傷病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邱志偉,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021.03.03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所得稅法 #重大傷病 #身心障礙 #量能課稅 在第二會期的時候,我提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草案內容主要是針對「重大傷病」者列入所得稅扣除額項目之一。主要是「重大傷病」患者因為嚴重病痛而無法工作,與「身心障礙」的情況均為失能狀態,主...

  • 全民健康保險法重大傷病 在 邱志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03 15: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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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3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所得稅法
    #重大傷病
    #身心障礙
    #量能課稅

    在第二會期的時候,我提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草案內容主要是針對「重大傷病」者列入所得稅扣除額項目之一。主要是「重大傷病」患者因為嚴重病痛而無法工作,與「身心障礙」的情況均為失能狀態,主要差別在於失能的期間是否永久,但同樣都需忍受生活不便,產生額外負擔生活所需。

    納稅義務人既然是人民對國家於公法上之金錢給付義務,除了依憲法第十九條適用納稅法定主義,也須符合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或謂:比例原則)。衡量不同能力納稅義務人應有不同稅捐負擔之平等原則,我國稅制之「量能課稅」原則,即落實平等原則。

    另全民健康保險法對於「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之保險對象」,西醫門診不論醫院層級基本應「自行負擔費用」均為新台幣五十元。但同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即針對重大傷病之保險者,給予「自行負擔費用」之免除。可見「重大傷病」之淨所得應不如身心障礙者,其「負擔納稅的能力」則更不如「身心障礙」,其重大傷病特別扣除,不應低於身心障礙者。

    所以我特別提出所得稅修法,增訂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3目之8,將重大傷病比照身心障礙,提供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如領有重大傷病證明者,每人每年扣除二十萬元,在量能課稅精神下,此部份不應課稅,以避免不當侵害憲法所保障之「平等原則」。

    未來關於所得稅修法,我也會相繼提出將納稅義務人於短期補習班補習外語之學費,納入所得稅之特別扣除額及減輕國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教育學費負擔,並鼓勵終身學習與增進國民素質,將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納入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 全民健康保險法重大傷病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05 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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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財政黑洞 全民來抓漏

    黃聰哲/自由業(雲縣西螺)

    全民健保屢傳破產危機,健保費是否調漲,最後將由行政院決定。圖/資料照片

    「愛台灣,更愛台灣健保」,如稱台灣健保為世界資優生並不為過,且為世界各國師法的對象,這是台灣的驕傲。但健保動輒産生財政失衡,救健保成為揮之不去的輪迴,歷經數年就會來一次。

    「沒投資就沒健康」,重點是如何投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本保險保險經費於扣除其他法定收入後,由中央政府、投保單位及保險對象分擔之。」因之,上從業管單位,下至輿論全部聚焦在後段三個對象,產生「救健保,落實使用者付費」定型思考,致使提高保費的議題甚囂塵上。

    試想,國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及經濟不景氣,要調漲健保民眾是否能接受?投保單位業界能否忍受?勞保年金年年都說要倒,蔡政府目前提出勞保年金改革方向,遇到民意反彈,勞動部即刻收回,無限期延後研討。提高保費救健保,如遇民意反彈,小英是否能一肩扛起萊豬、勞保年金及健保保費的全盤壓力,民進黨是否願意承受「逆時中」的反彈?

    「微調保費」及加重「部分負擔」,以落實使用者付費的思維,是否可能多個面向思考?全民健康保險法的「法定收入」除菸品健康捐之外,是否可再開拓另外財源?

    如果台灣百姓愛逛醫院、愛看病,那以價制量也許可收到一些成效,如若是人為因素所造成的人為漏洞,而且造成健保醫療支出又非常驚人,如此漏洞我們能視而不見?只要到急診室轉一圈,車禍的病患還少嗎?揆其原因,肇禍於危險駕駛為大宗,交警執勤開罰,其罰款可否依比例上缴健保局法定收入,來抵其部分醫療支出?又如菸、酒、檳榔對身體所造成複合性的傷害,及罹癌所造成重大傷病,菸酒健康捐是社會公平的展現,何以菸價遇上選票考量就可以髮夾彎,下調價格?

    全民健保既然具有社會福利性質,彩券營運可否依比例挹注?美牛、萊豬進口對身體的傷害,最後還不是要回歸健保醫療,誰有權主張其税收不必依比率繳交?「病人自主權法」,是病患、家屬、健保三赢的進步法案,何不提出供全民公議,事繁不及備載,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專業知識,只怕一些政客堆砌一套深不可測的高深理論,來糊弄群黎百姓。

    「視病猶親」,台灣人民的健康維護,不容遺落,但健保財政缺漏,要全民一起來抓漏。「起厝怕抓漏」,只要不怕抓漏,就可補漏。

  • 全民健康保險法重大傷病 在 嘉義縣議員武清山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1-13 20: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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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住民申請交通費補助,符合下列項目之一者即可申請:

    #這次修法多了產檢及生產都有交通補助

    ✔️轉診就醫▶️經居住地醫療機構醫師診療評估者,轉診至其他適當醫療機構治療。

    ✔️重大傷病就醫▶️具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所列疾病者。

    ✔️緊急傷病就醫▶️因緊急傷病至適當醫療機構急診治療(掛急診),及經該醫療機構治療後任有回診必要之追蹤就醫。

    ✔️普通傷病就醫▶️居住地至最近醫療機構之距離,符合第五條第二項附表二項目一之規定。

    ✔️孕婦產前檢查及生產▶️持有孕婦健康手冊,依衛生福利部所定預防保健服務及全民健康保險法令規定,至醫療機構產前檢查及生產。

    ✔️入住住宿式機構▶️因失能或失智,入住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一條所定機構住宿式服務之長照機構。

    👉請洽本鄉各村衛生室或
    ☎️撥打05-2511007 方梅珍小姐

    #看不懂是正常的 😂😂
    👉請留好手上的收據去衛生室詢問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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