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五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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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五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19的網紅Workforce勞動力量,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嗨嗨大家,現在斜槓當道,有不少人除了正職工作以外,還會利用時間去兼差打工,這時候斜槓青年就舉手問了(誰?)「這樣我勞保到底是要保在哪?可以重複投保嗎?」,嗯嗯嗯米編aka Workforce勞動力量共同創辦人聽到了😆😆😆,今天就想要來跟大家討論一下,如果你有類似的情況,到底該怎麼辦呢? · 我們直接...

  •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五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23 16: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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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嗨大家,現在斜槓當道,有不少人除了正職工作以外,還會利用時間去兼差打工,這時候斜槓青年就舉手問了(誰?)「這樣我勞保到底是要保在哪?可以重複投保嗎?」,嗯嗯嗯米編aka Workforce勞動力量共同創辦人聽到了😆😆😆,今天就想要來跟大家討論一下,如果你有類似的情況,到底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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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直接來看一下相關解釋令,依據勞委會勞保2字第0980140222號令:「受僱從事二份以上工作之勞工,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款至第5款之規定者,應由所屬雇主為其辦理勞工保險,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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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答案應該很清楚了,不管你有幾份工作或是否已經投保,雇主如果是有僱用5人以上之勞保強制投保單位(或即使目前員工未滿5人,但曾成立過投保單位),則都應該要在你到職的當天申報參加勞保,你也不能選擇僅在某一單位參加勞保,否則當有從事兩份工作,結果是在從事「未投保的那份工作期間」發生職災時,恐怕就無法請領相關職災給付😭而雇主也可能需要自行負擔全部的職災補償責任了。此外,勞退的部分也都是要由不同雇主分別提繳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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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時候斜槓大叔又問了「啊健保呢?可以重複投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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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的部分,如果你是同時受僱兩個以上的雇主,則不用重複投保,只要以專職工作(以工時最長或薪資最高的工作擇一認定),辦理投保即可!另外,學生族群要特別注意⚠️由於學生很多都是以眷屬身份納保,所以如果打工收到薪資時,一定要特別注意有無重複扣繳,若有重複扣繳也別擔心!在五年內向健保局提出申請,都可以將溢繳的$$拿回來
    (有關健保的詳細投保與計費原則,可到我們的部落格搜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參考用表」,會有更詳盡的說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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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就是這次做的簡單整理,希望有幫助到大家❤️喜歡這篇貼文的話,別忘了狂點讚、狂收藏並且狂分享給你所有的親朋好友,耶嘿~那就這樣啦!祝大家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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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五 在 木容世家——李紹榕醫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12-04 14: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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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全民健保的台灣政府
    一直在保護醫師議題上裝聾作啞
    假裝要推一些措施
    卻往往只是打假球
    遲早這個社會是要付出代價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575700182496526&id=100001696777038

    醫師收入高,為什麼還要特別保護醫師?這是為了人民的健康,告垮醫師對你沒有好處

    北歐五國人民如果想用刑法告醫師,難度非常高。纏訟多年後民事就算告贏,賠償金額以他們年收入來說算低。所以北歐五國發展出「補償」制度,讓符合某些條件的病人,不需要告醫師也能得到政府出資的補償金。

    加拿大則是有醫師主導的非營利組織,負責請律師打醫療訴訟,萬一官司輸掉,會幫忙出九成的賠償金。維持這個非營利組織運作的所有費用,加拿大政府出了超過80%,醫師只需負擔不到20%。

    在實施公醫與全民健保的先進國家,有許多對醫師都有特別保護。有些國家要以刑法起訴醫師的條件很嚴格,有些則是會由政府協助建立健全的「醫責險」制度,讓急重症醫師不需要付出高昂的保險費,就能在醫療訴訟敗訴或和解時分攤大多數賠償金額。

    在公醫與全民健保制度底下,為什麼我們要保護醫師,特別是急重症醫師?這是因為,公醫與全民健保改變醫療的付費方式,改變醫病關係。如果我們不特別保護急重症與高風險科醫師,就會造成這些醫師出走,惡化「醫療崩潰」,長久下來,反而是損害人民健康。

    我們可以用醫療經濟學裡常用的「願付」(willing-to-pay)來說明。假如沒有公醫、健保,你願意為醫療付多少錢?看個感冒,可能是兩、三百,或有人會到藥局用一天五十元包藥。如果是一天好眠?現在安眠藥一顆自費價三十元,代表民眾的「願付」金額,若再高不如喝米酒。但如果是生命垂危或會重殘的重大傷病?超級富豪可能「願付」一千萬,因為他知道一千萬可讓多數名醫心動。一般老百姓呢?你可能會願意付出手邊所有現金、加上可變賣財產的一半,來挽救自己性命。

    在沒有公醫、健保時,「救命」的醫師可以開出讓一般家庭必須借貸動手術的價碼,但病人與家屬還是「願付」,因為生命只有一次,死了無法重來。所以在古早時代,一般家庭都必須留一筆看醫生急用的錢,也得有心理準備,如果家裡有人出車禍重傷要開刀,可能就要賣田賣房子了。

    公醫或全民健保成立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解決這些問題,讓一般收入的家庭,只需要繳一些些保費,就不用擔心這些經濟危機。在這同時,公醫與全民健保也限制了急重症醫師的收費以及薪水,跟民眾的「願付」脫勾。

    但,重大傷病不再拖垮家庭經濟之後,人民對「醫療傷害」認知的賠償金額,並沒有跟著減少。在此我們可挪用醫療經濟學裡常用的「願受」(willing-to-accept):發生醫療糾紛時,病人與家屬願意接受和解的賠償金額,並沒有因為健保與公醫大幅降低病家負擔而減少,也沒有因為急重症醫師收入降低,就自願接受低廉的賠償金。

    「願付」與「願受」原本是相對應的,呼應相同的心理價值。健保與公醫大幅降低民眾經濟負擔後,病人與家屬「願受」的賠償金額反倒隨著時代演進而增加。這時,如果政府沒有介入,對醫師提供一些保護措施,就會讓高風險科醫師覺得家庭經濟安全與風險不對等、待不下去,讓新生代醫師不願意走高風險科。

    臺灣政府推動全民健保,讓民眾以低費率與輕稅,就能免除急重症帶來的家庭經濟危機。但在這同時,卻沒有讓急重症醫師只需付出低廉的醫責險保費,就能免除醫療爭議事件可能帶來的家庭經濟危機。可確定的是,如果我們不再積極引入保護醫師的政策,「醫療崩潰」還會繼續,許多歷經長期努力訓練出來的急重症醫師,還是會時時想著什麼時候離開這容易被告、不知會不會被判高額賠償的醫療環境。

    誰遭殃?有醫師說,開車去墾丁玩時,路上要小心一點,一旦出事,方圓幾十公里內,找不到開大刀的醫師。一個會逼使大量急重症醫師脫離第一線的社會,總有人要付出代價。有時找不到醫師,有時只能找到過勞的醫師。拒絕保護醫師,你可以找出千百種理由。但最後受到傷害的,不是中年轉業的醫師,只會是缺乏社會資源、或住在醫療匱乏地區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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