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產品中有2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19的網紅Workforce勞動力量,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們在去年5月4日發布了「減班休息(無薪假),老闆說了算嗎?」一文,其中有一張關於減班休息實施原則的圖片中提到了「勞保與健保級距可協議調降⋯⋯」等語,但經讀者提醒與我們查證確認後,圖片中的說明並不精確。 依照全民健保法第21條第2項前段規定及施行細則第47條規定,員工的健保投保金額,除已達健保最高...

  • 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23 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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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在去年5月4日發布了「減班休息(無薪假),老闆說了算嗎?」一文,其中有一張關於減班休息實施原則的圖片中提到了「勞保與健保級距可協議調降⋯⋯」等語,但經讀者提醒與我們查證確認後,圖片中的說明並不精確。

    依照全民健保法第21條第2項前段規定及施行細則第47條規定,員工的健保投保金額,除已達健保最高一級者外,不得低於其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及參加其他社會保險之投保薪資,簡單來說,由於勞退級距仍應維持,因此健保投保級距也應依前述規定,維持在原本的投保級距。

    我們已修改上述的圖片並在文章內詳細說明,未來在撰寫文章時會再特別注意這些細節,如造成讀者不便,尚請見諒🥺🥺🥺(也再次感謝讀者的告知,謝謝您)

  • 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 在 台灣人在巴西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1-27 03: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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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維護旅外國人權益,針對因疫情無法返臺逾2年,戶籍遷出致全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及勞保老年給付、個人綜合所得稅等權益受影響事,僑委會於1月15日邀集內政部、 財政部、勞動部及衞生福利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召開研商會議,將相關規定及因應作法提供給僑胞參考:
    一、國民年金與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國民年金給付與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倘因戶籍遷出而被停止,依勞工保 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54 條、第 78 條及第 94 條規定,可每年檢送經駐外 館處驗證之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由勞工保險局審核通過後,即可續領,倘因準備文件不及,致無法於停止給付當月提出申請,申請審核 過後仍可追溯續領。
    二、全民健康保險(主管機關:衞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1.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係採 2+2 原則,意即國人離 臺超過 2 年以上戶籍遭強制遷出後須退保,因退保後即無須繳納健保 費,對其權益並無影響。而戶籍遷出後只要在 2 年內返國恢復戶籍, 即可以再次參加健保、繳納保費並使用健保資源,無 6 個月等待期的 問題。
    2.現行健保制度設計已存在相當彈性,曾參加全民健保的旅外國人只要 在出國後 4 年內在臺保有戶籍,權利義務均不會受損。另外,即使出國超過 4 年未曾返國,只要是在國內受僱工作,仍可立即恢復健保資 格。
    3.受疫情影響之旅外國人,如有全民健保再加保問題,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中央健康保險署將視個案狀況協處。
    三、個人綜合所得稅率(主管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1.個人所得稅部分,現行制度分為境內居住者與非居住者,境內居住者 每年 5 月份結算申報,依所得級距分別適用累進稅率自 5%至 40%; 非居住者採就源扣繳,由扣繳義務單位就每筆收入先行扣繳所得稅, 無須再申報。
    2.至境內居住者與非居住者之適用,由個人自行擇一申報,嗣經各該國稅局審核,倘審核結果與原申報不同,個人可再申復,財政部賦稅署 已函知各地國稅局依個案情況分別處理。
    四、地價稅率(主管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地價稅率採次年改課原則,因此,109 年度只要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 於該自用住宅設有戶籍(設籍日數不限),即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之地 價稅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 1 處為限);110 年度如於 9 月 22 日前完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並提出申請,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 地之地價稅率。
    五、投票權(主管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1.查 110 年無中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戶籍遷出不影響權益。
    2.至公民投票部分,依全民投票法規定,只要 110 年 2 月 28 日(含) 前於國內設有戶籍者,即具有全國性公民投票權。

    感謝巴拉圭亞松森廖健勛僑務秘書分享圖文。

  • 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 在 江怡臻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4-06 08: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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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籲衛福部解決基層藥局 #缺藥問題 💊

    與蔣萬安立委共同召開了協調會,因為我們接獲基層藥局反應慢性處方籤缺藥嚴重,包括隆我心(LANOXIN 0.25MG)、昂特欣(ELTROXIN 50MCG)、凱帝心(CARDIZEM 180MG)、雅努麻錠(ARHEUMA 20MG)、以及拜瑞妥(XARELTO 10MG)等,藥局已經訂不到藥,庫存也即將用完,缺藥已是看得到的危機❗️

    新北市的藥局代表表示,民眾普遍希望比照買口罩,可以在家裡附近的藥局取慢性病的藥,就不用到大醫院較為高感染風險的地方,但是受到疫情影響,很多藥品都缺貨,供應和分配上非常失衡。

    我詢問了選區內的藥局,發現缺藥已是普遍現象,而藥師公會全聯會、新北市藥師公會、台北市藥劑生公會也反應同樣的問題!

    協調會初步結論:

    1. 請衛福部醫事司加強宣導,藥師可根據藥師法第17條、施行細則第14條、以及全民健保法第26條規定,在訂不到藥的情況下,領藥的民眾可更換為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的藥品。

    2. 請衛福部醫事司函請各級醫院開藥的時候,不得套印「不得以其他廠牌藥品代替的告示」,讓民眾在用藥、選藥,有更大的彈性,可以買到需要的藥品。

    3. 請食藥署針對缺藥以及分配不均的問題,進行全面的檢討,一週內研擬改善方案。

    今天禮拜一,是衛福部備詢的日子,蔣萬安立委預計會追問處理成果,我也會持續追蹤這個議題,希望能改善缺藥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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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廣場》社區藥局缺藥處方:健保大數據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363515

    疫情大斷鏈,台灣缺藥危機來了!哪些病人有危險?
    https://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99640

    【缺藥潮】原料斷鏈!國內通報缺藥百款 「前所未見」供應吃緊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0331/2ON2CPBH2C526DJHSCNZHTLU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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