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內部控制三道防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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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內部控制三道防線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工商時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首樁壽險公司董座包機、買高價藝術品被開罰】 金管會一口氣對富邦開了四張罰單金額達2,300萬元,其中一張單是在對富邦金控一般金檢時發現,富邦人壽辦理藝術品購置及管理作業及2018年富邦人壽董事長蔡明興國外差旅包機及其費用核銷作業等事項,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功能未發揮,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 #金...

  • 內部控制三道防線 在 工商時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9 19: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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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樁壽險公司董座包機、買高價藝術品被開罰】
    金管會一口氣對富邦開了四張罰單金額達2,300萬元,其中一張單是在對富邦金控一般金檢時發現,富邦人壽辦理藝術品購置及管理作業及2018年富邦人壽董事長蔡明興國外差旅包機及其費用核銷作業等事項,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功能未發揮,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

    #金管會 #富邦

  • 內部控制三道防線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3-22 16:00:53
    有 36 人按讚

    📚新書推薦📚 ▍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 【作 者】詹德恩 博士

    【本書簡介】
    法令遵循已是全球金融業,乃至於所有企業的重要課題,本書為您解答:介紹法令遵循制度的起源到我國的發展,公司治理中董監及內部人持股申報、年報與內部控制聲明書、公司治理評鑑該如何操作?法令遵循與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國內外的發展與法令依據;金融機構之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法遵重點;在金控法、銀行法、保險法等利害關係人交易準則規定;個人資料保護與金融控股公司跨業銷售案例研究;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案(FATCA)與共同申報準則(CRS);法令遵循風險管理等等,結合案例與現況的分析。

    本書提供金融從業人員瞭解法令遵循業務的內涵,可以做為參考工具書;當然,對將來有志從事法令遵循工作的學生,本書更是必讀著作。
     
    聯合推薦
    賴英照 司法院前院長
    蔡清祥 法務部部長
    吳當傑 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秘書長
    陳彥希 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

    📖本書完整介紹➔http://qr.angle.tw/lvp

    《法令遵循講座》
    講題: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金融弊案 v. 法令遵循

    🗣主講人:詹德恩 博士

    【講座介紹】

    ◾前言

    ◾金融弊案範圍與類型

    ◾法令遵循緣起與發展

    ◾內控三道防線

    ◾揭弊者保護

    ◾檢視法令遵循制度現況

    ◾建構理想的法令遵循制度

    ◾結論

    報名網址:http://www.angle.com.tw/book.asp?BKID=12787

    ===========================

    法令遵循是現代企業,尤其是金融相關事業的基本規範,其目的在確保企業經營者運用企業龐大資源追求營業利潤時,能在法律許可的框架範圍內活動,以保障股東、債權人及交易相對人的權益。預防金融舞弊的最佳方法莫過於金融業能落實法令遵循,實現公司治理。

    法令遵循與倫理有關係嗎、我國從什麼時候開始有法令遵循、什麼內部是內部控制三道防線、洗錢防制與反資恐與法遵工作有關,以及金融業如何執行吹哨者保護法等,由元照出版公司出版的「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乙書將提供答案。

    著者現為中華開發金控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也是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實務上,曾經長時間服務於公部門,參與犯罪偵查工作;學術上,在大學任教多年,對金融犯罪問題及法令遵循制度尤有深入的研究,在國內外期刊曾發表相關論文,也有著作。「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乙書,從法令遵循理論源起出發,最後以我國法令遵循的現況與未來結束,目前我國金融業法令遵循工作內容皆有完整介紹。

    本書獲得司法院賴英照前院長、法務部蔡清祥部長、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吳當傑秘書長,以及全國律師聯合會陳彥希理事長推薦。完整涵蓋法令遵循業務重要議題,就法遵制度的重要問題作深入的探討,兼具學術與實用價值。無論學生、金融業,或是法律人,對於想要瞭解法令遵循制度者,都是最佳指引。

    《擷錄至經濟日報2021.3.22》全文:http://qr.angle.tw/y13

  • 內部控制三道防線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10-03 22: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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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3日召開兆豐案督導小組會議,對財政部和金管會督管責任提出查核總結報告。會中決定近日完成查核報告後,將2010年至今歷任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曾銘宗、王儷玲、丁克華,以及2012年至今的財政部長張盛和、許虞哲移送監察院究責。

    行政院3日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七次會議,由小組召集人林錫耀副院長主持,除小組委員外,亦邀請金管會、法務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列席。

    在檢討部會督管責任部分,督導小組部分委員表示因職務關係予以迴避,由陳傳岳、吳繁治、高涌誠三位委員進行討論,三位委員認為本案相關部會首長督管責任,應從部會職掌、業管法規,以及任期之長短來加以論究,且應從DFS檢查發現紐約分行有嚴重疏失之2012年,特別2013年3月巴拿馬分行遭裁罰後,主管機關是否有應作為未作為或應導正未導正之情予以檢視。

    會中獲致初步結論認為,金管會及財政部首長在兆豐案中應負督管不周之責,並應參照歷任首長之任期決定其應負責任之輕重,其餘如有相關人員另有行政疏失部分,由部會檢討論處。

    有關金管會首長責任部分,職掌金融監理,明知兆豐海外分行已有類似缺失遭國外金融機關裁罰之前例在先,未能督導所屬採取積極有效督管作為,落實缺失追蹤,督促該行徹底改善,致令缺失擴大蔓延。 其次,事件發生後(104年3月DFS金檢完),所定銀行業應遵循之重大偶發事件通報機制一再失靈,內部控制三道防線亦均失守,未能掌握督導良機,致所監理之對象再遭鉅額重罰。

    同時,相關監理法規存有缺漏,例如未明定海外分行設專責法遵主管、會計師簽證監辦範圍及深度不足、通報機制可能遭隱匿或未能發揮即時預警功能、內部控制三道防線仍未完善建立等,致未能發揮金融監理防微杜漸之功能。

    至於財政部首長責任部分,職掌公股股權管理,具公股行庫之負責人、總經理、董事、監察人等之核派權,所核派之公股代表對海外法遵制度督導未確實、對影響機構重大事件之處置失當、未督導內部稽核即時向董事會報告,亦未善盡公股代表聯絡人應向該部報告之責,以上均未能有效掌握,致造成公股股權鉅額損失。

    其次,派任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法規存有缺漏,例如對其核派人員之適任性未具即時監督考核機制,對重大偶發事件通報機制未健全,對海外分行須向董事會陳報事項規範未周延,致董事會功能不彰。

    會中決議,請3位委員就2010年至今歷任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曾銘宗、王儷玲、丁克華,以及2012年至今的財政部長張盛和、許虞哲等6人督管不周之查核情形,近日內完成完整查核報告後,移送監察院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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