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內線交易配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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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線交易配偶 在 蘋果新聞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08 1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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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賺6千卻要面臨刑責,實在得不償失╮(╯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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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線交易配偶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29 20:59:27
    有 1,707 人按讚

    為了盯股市,我難得早起。

    我買的幾隻美股這兩天漲得我膽戰心驚。在這亂世中還能繼續賺錢,頗開心。事實上我的投資之路艱難,一切要從罵老公起頭。

    響應美國優良的法治制度,我必須與眾潛力股當最熟悉的陌生人。只可遠觀,不可跳下去玩。為預防內線交易,班長公司的客戶股票,我身為配偶一概不准買。馬的,他的客戶全是上市公司啊!

    看著一個個優秀的科技股,本宮只有流口水的份。跳過這些,我僅能從本業著手:行銷(其中一項必備技能是分析)。

    我去年買過一隻美股,是我的老朋友:ULTA。疫情一爆發它一瀉千里,我趁機進場。不為旁的,只因我對其 loyalty program 有信心,以及他們的經營策略正確(懂美妝市場的小夥伴就會明白我為啥狂衝了)。它的死對頭是 Sephora,雖貴為龍頭老大,卻在走回頭路。

    2020 一整年是奇幻之旅,也是難得一見的炒股時機。我在某隻奇特的股上跌了一跤(太貪心所致),把四月和五月賺的錢一次吐了回去。心痛了三小時,然後忘了。

    玩股票最重要的是心態要平靜,杜絕意難平。我曾在炒股達人的指點下,沒有積極行動錯過了台積電。沒啥好惋惜的,人生就是這樣。前陣子的瘋漲,我是沒打算跟進。當然,也有可能繼續漲。但如果跌了呢?做好決定,迅速離手。無論是賺還是賠,我的首要職責都是做情感切割。

    拜託各位不要 all in 玩股票,一旦很容易患得患失你就已經輸一半了。

    有時我很懶得盯股市,那就買 ETF 囉。懶人有懶人的做法。

  • 內線交易配偶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8-13 1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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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委案件總量管制 追繳得標不當利益
    利益迴避法制 應合理化
    陳清秀/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據報載,政府標案爭議頻傳,對於涉嫌違法未利益迴避的評委參與評選,導致政府採購標案評選結果可能顯失公平,在法制上應如何規畫防杜此一利益衝突問題,值得我們關心。

    在現行法上,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四條授權訂定的「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訂有利益迴避規範,該規則第十四條規定:「本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辭職或予以解聘:一、就案件涉及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之利益。二、本人或其配偶與受評選之廠商或其負責人間現有或三年內曾有僱傭、委任或代理關係。三、委員認為本人或機關認其有不能公正執行職務之虞。四、有其他情形足使受評選之廠商認其有不能公正執行職務之虞,經受評選之廠商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機關提出,經本委員會作成決定。」

    其中利益迴避的條款,相較於行政程序法第卅二條利益迴避規定,更為寬鬆,導致容易有利益輸送之虞。而我國行政程序法的利益迴避條款,相對於德國行政程序法的立法例,也顯現較為寬鬆的作法,因此容易有利益衝突的委員參與評選的現象。故建議應檢討修正上述審議規則的利益迴避規定。

    其次,現行法對於違反利益迴避參與評選的違規行為,只有參與投標者可以提出異議,加以糾正。但參與投標者未必知悉利益迴避事由,故常無法及時提出異議,而導致縱容違規行為的發生。因此,建議如果評選委員違反利益迴避規定時,應有相當年限禁止擔任評選委員的停權規定。

    同時,因為評選委員違反利益迴避規定,也可能損害公共利益,形同變相「內線交易」,因為評選委員違規而使特定廠商獲得不當或不法利益,建議可參考行政罰法第廿條追繳不當利得,或證交法「內線交易」規定,規定應追繳得標者所得的不當利益,或者該項評選決定,應以有重大程序瑕疵、明顯影響公正評選結果為由,以撤銷評選或應予以廢標方式處理,重新進行合法的評選程序,以維護公平公正之採購程序。

    此次採購標案爭議,也有部分委員參與評選次數數量龐大,超出一般社會經驗上的合理範圍,令人有偏頗疑慮,故建議有關評選委員每年度參與評選之案件,應有「總量管制」之合理規範,以免少數人壟斷政府採購評選公權力,而有壟斷政府標案,違反行政中立法之嫌。以上均涉及相關法令合理化的檢討修正,也涉及政府用人哲學,是否天下為公、選賢與能的政策方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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