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內湖女教師命案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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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湖女教師命案 在 遜媽咪交換日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05-11 22: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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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遜媽咪的聊天室:一個孩子死亡以後]

    親愛的培瑜:

    我想,我們都過了很不好受的一個月,從內湖女童命案以來,不知道有多少人夜不成眠,走在街上不敢放開孩子的手,連我老公都用歷經滄桑的語氣說,他無法想像「再也沒機會」、「再也不能」陪伴在孩子身邊的情境,想到這一點,對孩子的不耐就會瞬間消退。

    我們都曾讓孩子騎著滑步車自行前進,和路人擦肩而過,以至於社會創傷如此深刻,引發了各種理性、非理性討論。

    某篇網路文章寫著:「我們必須上街,告訴孩子,為了他,我們要求政府殺掉一些該殺的人!」這句話嚇壞我了,試著在心裡揣摩怎麼對著孩子說出這句話,我無論如何是無法開口。

    這個人殺了人很可惡,我們去殺了他;他打了你很可惡,我們去打他;他霸凌你,好,我們霸凌他。先不論誰去負責殺他,打他、霸凌他,作為復仇的犯罪行為到底有沒有罪?還是我們能依被施與暴力的對象而決定行為無罪?誰又能代替害受者執行復仇行為?國家嗎?別忘了,這是一個會製造冤獄、毆打民眾、害死役男、公平正義非常模糊的國家,離正義如此遙遠。

    或許有人覺得不相關,但正因為政府離正義如此遙遠,才會多年來漠視社會堆疊成山的問題︱經濟利益分配不均導致職場生態失調,勞工早出晚歸被低薪、責任制與無薪假拖磨;這些都影響到家庭結構,也使父母親職功能失調,拖累了學校教育的效率。而少子化之後,減校減班造成流浪教師問題,為什麼不是轉化成精緻教育?如果一位老師只需要照顧二十名學生,他還會抗議不體罰怎麼教嗎?

    生活在其中的我們,就算一路順遂,也處於一種自顧不暇的隱形困境,讓人難以對真正處境艱難的他者伸出援手。社會閃躲、忽視這些問題︱五、六年級的中流砥柱,指責七八九年級是草莓族;許多人認為那些校園的小霸王根本就是人性本惡的天生敗類;若這些人產生偏差行為,引發悲劇,人們又會再度指責:「我們也是這樣走過來的,你怎麼不行?」然後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殺了他,結案,悲劇發生的原因從來就不重要,你人生的困頓不關誰的事,我只管你有沒有走過難關。

    命案隔天,我們一家三口到商場買衣服,一位五、六歲大的小女孩坐在椅子上扭來扭去,不小心往後跌倒了,沒想到她的媽媽立刻開罵:「妳好丟臉,妳丟光我的臉了!」身旁的爸爸跟著補槍:「我的天啊,妳怎麼那麼笨!全世界就妳最笨!」他們的怒罵聲引來店員關心,兩人竟又羞辱了孩子一番作為道歉,小女孩沒什麼反應。我在想,她未來十多年的人生注定有言語暴力相伴,就算平安無虞的長大成人,也會以為被那樣羞辱對待是合情合理。

    一位朋友楊宇帆告訴我,「整個社會表現出一副我們有多麽不捨這個孩子,卻忘了,我們的社會有多麽不尊重孩子。」

    根據衛生福利部的全國死因統計資料,二○一四年台灣死於他殺的○至十四歲人口,是十一個人;死於車禍的是四十九人、溺水二十八人、意外墜落十二人。家扶基金會去年公布的資料,二○一五年有三百四十四案兒虐新聞,六十九案為重大兒虐事件,包括兒虐致死、疏忽致死、遺棄及殺子後自殺,五十三個孩子失去生命,平均每週有一位兒童受虐致死,其中有三十六位是未滿六歲的幼兒。

    今年二月,台北市一名四歲小孩被父親同居人虐死,這件事引起的漣漪那麼小,以至於沒人拿出來一起討論,明明同樣是四歲生命的殞落啊!我在猜想,是不是因為誕生在那樣的家庭注定是不幸,小孩的早夭在這類型的家庭不算罕見,而且奪去性命的是天天見面的照顧者,這不是意外,是一步一步推演至的結果?

    我們對兒童死亡的憤怒,是因為意外造就的恐慌,還是對生命消逝的可嘆?是在不對的地點(不是家裡而是戶外)被不該殺的人(不是爸媽而是陌生人)殺了?是因為場景可輕易複製的恐懼(我們天天都會帶著孩子走在路上,但我們不一定會虐待自家孩子)?

    那在街頭公園裡,看到有人羞辱孩子、體罰孩子時,多少人曾鼓起勇氣出言制止?巷弄裡不正常的嬰幼兒哭聲,又能動搖多少人決定管這樁閒事,打電話報警呢?我們看著里長在樓下鐵門張貼廉價的社區旅遊公告,卻等不到鄰里間組織起接送兒童服務,或是課後安心學堂。

    寫這封信前,我隨手翻了一下國中畢業紀念冊,那些青澀大頭照、裝酷裝帥的生活照躍入眼簾,我才回想起,國中三年是過得很辛苦的,就算沒人欺負你,你也可能看到別人被欺負。

    我一直記得,班上有個胖胖的女同學常被取笑好臭,被男生圍起來打,另一位同學曾被男生一人拉手、一人抬腳去撞教室鐵門,我雖然沒有參與但也沒有制止,當初那些被欺負得嚴重的同學,現在過得還好嗎?我更疑惑的是,當年目睹一切的老師們是抱著什麼樣的心情,才能對眼前的一切無動於衷?

    我們就這樣長大了,同齡的人,有些人成了罪犯,有些人拍下了無馬賽克的屍體照片上傳網路,有些人寫下殘忍的文字大喊唯一死刑。

    但身為母親,我們想要的是一個殺雞儆猴、將所有精神病患強制就醫的社會嗎?我想不是的,如受害女童母親所說的:「從根本,從家庭、從教育,讓這樣子的人消失在社會上面。」有些人解釋成「從根本讓這樣的人消失」或是「讓這種人消失」,我的解釋則是:

    不管發生什麼事,人不可以殺人,人不可以殺他,所以他也不可以殺人,既然認為有人妄想用殺人解決問題是荒唐的,那我們也絕不能靠殺人來解決問題,雖然時常感到害怕與憤怒,但只要有堅定的信念與愛,我們就能不去傷害別人。

    讓我們接受每一個和自己不同的人,讓我們把每一個孩子都視如己出的對待。

    讓我們為任何一個孩子的死亡難過哭泣。

    淑婷
    --
    培瑜的回信: https://goo.gl/Bi0E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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