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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內政部凶宅查詢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10610東森 確診者猝死家中 內政部:染疫病逝不算凶宅 東森原影→https://youtu.be/cKYFQA9C8L8 ETtoday→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003793?redirect=1 今(10)日本土新增263例,但從5月11至6月7日止...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610東森 確診者猝死家中 內政部:染疫病逝不算凶宅 東森原影→https://youtu.be/cKYFQA9C8L8 ETtoday→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003793?redirect=1 今(10)日本土新增263例,但從5月11至6月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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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凶宅查詢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6-13 15:11:47210610東森 確診者猝死家中 內政部:染疫病逝不算凶宅
東森原影→https://youtu.be/cKYFQA9C8L8
ETtoday→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003793?redirect=1
今(10)日本土新增263例,但從5月11至6月7日止,共有35人屬於「到院前死亡」,其中北投一家四口,3人陳屍在臥室,存活的50多歲女兒目前已確診新冠肺炎。至於「到院前死亡」的狀況,會不會讓房子成為凶宅,內政部則回應,染疫屬於自然死亡。
記者 東森→吳姿儀、吳孟霖;ETtoday劉維榛/綜合報導……↓
據悉,北投一家四口3死悲劇,高姓老翁與妻子患有慢性病,育有2子3女。2位女兒已婚,去世的大兒子居住萬華;二兒子則在台中工作,平時都與未婚50幾歲的女兒同住。去世的大兒子心臟裝有3支架,疫情爆發後在弟弟建議下,便從萬華回北投照顧年邁父母親。經警方初步勘驗已排除外力入侵,加上現場並無遺書,研判3人應該是生病死亡。
家人因染疫而喪命的狀況,是否算凶宅?根據《東森新聞》報導,
房仲陳泰源指出,因肺炎的關係而死在家裡,按照內政部的解釋定義,仲介是不用告知的,也不用在屋況說明書上註記,但是基於為了避免之後的交易糾紛,「原則上我們還是會主動告知。」
實際查詢內政部的不動產說明書,針對建物專有部分,兇殺、輕生、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情形「必須登載」;但若是染上新冠肺炎喪命,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回應,「染疫算生病,不會被認定為凶宅。」
目前三級疫情警戒已延至6月28日,看房冷清清,
房仲陳泰源無奈表示,房市交易量跟帶看量「都有明顯下降」,實務感受約下降八成,由期帶看量趨近於零。如今多數社區都貼出非住戶禁入的公告,儘管有線上VR看屋的服務,但房仲坦言,但只增加三成網路點閱率,「對實質的交易並無幫助!」
去年9月小鬼黃鴻升在北投的家中猝逝,當時網路也引發討論「這樣算不算凶宅?」根據內政部97年函釋,凶宅有「專有部分發生兇殺或是自殺致死的情事」的條件,若建築物裡發生兇殺或自殺身亡,以及在專有部分發生求死行為致死(如跳樓),才可以算是凶宅。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rWlZHq80UAQ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6/210610.html
內政部凶宅查詢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10610東森 確診者猝死家中 內政部:染疫病逝不算凶宅
東森原影→https://youtu.be/cKYFQA9C8L8
ETtoday→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003793?redirect=1
今(10)日本土新增263例,但從5月11至6月7日止,共有35人屬於「到院前死亡」,其中北投一家四口,3人陳屍在臥室,存活的50多歲女兒目前已確診新冠肺炎。至於「到院前死亡」的狀況,會不會讓房子成為凶宅,內政部則回應,染疫屬於自然死亡。
記者 東森→吳姿儀、吳孟霖;ETtoday劉維榛/綜合報導……↓
據悉,北投一家四口3死悲劇,高姓老翁與妻子患有慢性病,育有2子3女。2位女兒已婚,去世的大兒子居住萬華;二兒子則在台中工作,平時都與未婚50幾歲的女兒同住。去世的大兒子心臟裝有3支架,疫情爆發後在弟弟建議下,便從萬華回北投照顧年邁父母親。經警方初步勘驗已排除外力入侵,加上現場並無遺書,研判3人應該是生病死亡。
家人因染疫而喪命的狀況,是否算凶宅?根據《東森新聞》報導,
房仲陳泰源指出,因肺炎的關係而死在家裡,按照內政部的解釋定義,仲介是不用告知的,也不用在屋況說明書上註記,但是基於為了避免之後的交易糾紛,「原則上我們還是會主動告知。」
實際查詢內政部的不動產說明書,針對建物專有部分,兇殺、輕生、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情形「必須登載」;但若是染上新冠肺炎喪命,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回應,「染疫算生病,不會被認定為凶宅。」
目前三級疫情警戒已延至6月28日,看房冷清清,
房仲陳泰源無奈表示,房市交易量跟帶看量「都有明顯下降」,實務感受約下降八成,由期帶看量趨近於零。如今多數社區都貼出非住戶禁入的公告,儘管有線上VR看屋的服務,但房仲坦言,但只增加三成網路點閱率,「對實質的交易並無幫助!」
去年9月小鬼黃鴻升在北投的家中猝逝,當時網路也引發討論「這樣算不算凶宅?」根據內政部97年函釋,凶宅有「專有部分發生兇殺或是自殺致死的情事」的條件,若建築物裡發生兇殺或自殺身亡,以及在專有部分發生求死行為致死(如跳樓),才可以算是凶宅。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rWlZHq80UAQ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6/210610.html
內政部凶宅查詢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0112蘋果 看懂合約書 避開買屋、裝修合約陷阱
新聞網址→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00112/NYS7TLFBCFUWDBO6NYQMXE5D6A/
不論買賣房產、裝修房子,都需簽訂合約書,不過裏頭的白紙黑字,你真的都看懂了嗎? DQPA住宅消保會與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日前共同舉辦「預防裝修糾紛教育宣導」座談會,教你看懂合約書,並揭露許多不為人知的「買屋&裝修」合約陷阱。
唐家儀/台北報導......↓
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買賣房產動輒上百萬,為保障交易安全,多會要求作履約保證,不過部分仲介公司會指定使用他們配合的建經公司,但吳翃毅說,其實民眾可以拒絕,主張選擇銀行系統的價金信託,便宜又安全,因為建經公司還是會經過銀行,有一點「多了一道手續,又被多扒了一層總價萬分之六的手續費」,以一間2000萬的房子為例,作履約保證要1萬2千元,買、賣雙方各自付6千元。
另外吳翃毅說,買房的屋況說明書,會註記該物件是否為凶宅,然而寫的卻是「產權持有期間」,代表若現任屋主持有期間沒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案件,不代表前任、前前任屋主沒有,因此建議民眾仍需多向左鄰右舍、鄰里長打聽,或上台灣凶宅網查詢。
除了凶宅,民眾最怕買到海砂屋,卻可能之前不曾檢測,故屋主勾選「非海砂屋」,然而氯離子的含量標準訂立為每立方公尺不得超過0.3公斤,只要超標就是海砂屋,吳翃毅建議,除了檢查牆壁有無粉狀、塊狀脫落、鋼筋外露情況,最明確的做法,還是請來國家認證的檢驗廠商進行檢測,尤其是無電梯的老公寓,卻又裝潢好的房子。
座談會講師之一,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補充,在總價不變的情況下,有些仲介會自己調配車位、房子之間的價格比例,調高車位價格,讓消費者誤以為買到房子單坪較划算的價格,假設房子15坪,總價1000萬元,屋主開價房子750萬、車位250萬,則房子單價50萬元; 但總價不變的情況下,仲介設定房子700萬、車位300萬,則房子單價變為46.6萬,少了3.3萬元。
陳泰源說明,車位有一區間行情,越底層價格越低,而夾在中間、沒那麼好停的車位價格也低,民眾可據實價登錄多加推敲、殺價,或要求仲介提供屋主委託書,上面有紀載屋主房屋、車位的個別開價。
至於裝修合約,則應註明清楚簽約、開工、完工日期,否則恐被工班延期延到天荒地老;若在合約中發現,對方要求簽訂「保密條款」,如不能揭露合約內容,吳翃毅說「這100%都是有問題的,因為裝修並無所謂競業條款,或需要保密的事物」,若看到此合約內容,建議直接換下一家公司; 而付款的匯款對象,直接匯給簽約的承攬人,而非該公司的其他人。
若想有效避免裝修糾紛,最好事先申請「住保信託」,透過公正第三方保障機制,確保業者專心施工履約,確保品質,指導消費者了解合約、工程進度並簡化信託過程的事項,設計師也可專心施工、不怕屋主拖欠款項; 簽訂契約時,可參照內政部營建署公布的契約書範本,或至住宅消保會下載具住保信託的合約書。
此公益座談會為3個月一期課程,每月1場次,循序漸進教你看懂合約書、設計圖、估價單、並搞清楚驗收、保固上的各種小眉角,下次演講時間為2/15、3/14有興趣的民眾,都可上住宅消保會 粉絲專頁報名 。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1/200112.html
內政部凶宅查詢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91202三立 殺妻凶手出獄賣凶宅?專家提醒購屋客要小心
新聞連結→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46308
殺妻案凶宅販售,售屋廣告卻未註明凶宅!10年前轟動新北市永和的「麵包師殺妻案」在服刑約10年後近日出獄,將當時的住家拿出來賣,但販售的仲介似乎都不知道該房屋就是當時的凶殺案現場,在售屋廣告上皆未註明「物之瑕疵」,而且調閱實價,販售價格都符合當地行情。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09年5月5日台北縣(已升格為新北市)永和永元路麵包店的程姓麵包師,在住處與妻子發生口角,憤而持刀殺害妻子,程男父親與國三、小五的兒女親眼目睹整個過程,而程男父親在事發後立刻打電話報警,並要程男自首。
板橋地檢署在同年的7月2日宣告偵查終結,檢方認為妻子刀傷集中背部,且力道凶猛、凶殘,程男有致人於死之意,加上供詞避重就輕,又以憂鬱症為由欲卸責,依殺人罪起訴並求刑15年。
近日程男出獄,在地房仲向【三立新聞網】透露「程男將該屋拿出來販售,而未告知曾發生過的事情,僅說有人在裡面自然死亡,但實際查詢後發現,該公寓就是凶殺案現場。」
該公寓位於新北市永和區永元路巷道1樓,屋齡34年、29.97坪,調閱各房仲販售網站發現,販售價格1580萬、拆算單價每坪約52.7萬,對照實價登錄,約略就是當地行情。
在地房仲說「各同業廣告也沒有人標註物之瑕疵,雖然內政部僅規定不動產說明書上要說明,但看這樣的價格就是行情價,很有可能同業根本不知道有這件事情。」
依據不動產買賣說明書,買賣凶宅必須標註物之瑕疵部分,但售屋廣告則不用特別註明,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表示,房仲在刊登廣告時,會將房屋基本規格列出,包括格局、坪數、售價、學區等介紹。
但關於物之瑕疵的部分很少會去說明,原因是希望先吸引買家來電,不過專業的仲介,在對買家介紹屋況時,仍會詳細說明狀況,畢竟廣告就是要達到吸引買家的效果,而對於該物件開價而言,就有可能是在買家上門後,仲介希望再進行告知與議價的動作。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12/191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