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兒童權利公約六大權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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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兒童權利公約六大權利產品中有1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如果我的兒子是死刑犯,我該怎麼辦? ——​ 📰 百刀弒父 📰 無差別殺人 📰 殘忍殺害好友 📰 兇殺案發生的時候,常常會在新聞報導上看到這樣的標題,強調加害人的犯罪手段,甚至在檢警調查出來之前,可以「推論」出加害人為什麼殺人。 然而新聞過後,大家常常忘記為什麼「事情就這樣發生了」,也忘記「為什麼...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2萬的網紅EanTV,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在恩麻小時候常聽大人講:「囝仔人有耳無嘴」(意指:小孩子只能用耳朵聽,不能發表自己的想法) 縱使心裡有疑問,也不敢發表自己的想法,隨著國際社會對人權的重視及保護,以往不被重視的兒童權利更被看重。 西元1989年聯合國通過「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台灣也是這份公約的簽署國,且在2014年將公約內容納入台...

兒童權利公約六大權利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6 09:48:4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如果我的兒子是死刑犯,我該怎麼辦? ——​ 📰 百刀弒父 📰 無差別殺人 📰 殘忍殺害好友 📰 兇殺案發生的時候,常常會在新聞報導上看到這樣的標題,強調加害人的犯罪手段,甚至在檢警調查出來之前,可以「推論」出加害人為什麼殺人。 然而新聞過後,大家常常忘記為什麼「事情就這樣發...

兒童權利公約六大權利 在 RUBEE 小紅寶|親子共讀。中英繪本·讀本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2-01 22:02:40

繪本|我是小孩,我有權利 共三冊 ~團購1/31⁠⠀ ⁠⠀ 當媽媽九年了⁠⠀ 雖然家有兒童⁠⠀ 但必須坦承⁠⠀ 還沒有讀過《我是小孩,我有權利》前⁠⠀ 我對於《兒童權利公約》沒有那麼深入的了解⁠⠀ 不過還好⁠⠀ 現在知道也為時不晚⁠⠀ 也還好公約裡頭提到的⁠⠀ 我大概都有做到......😅⁠⠀ ⁠...

  • 兒童權利公約六大權利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0 17:21:45
    有 86 人按讚

    如果我的兒子是死刑犯,我該怎麼辦?
    ——​
    📰 百刀弒父 📰 無差別殺人 📰 殘忍殺害好友 📰

    兇殺案發生的時候,常常會在新聞報導上看到這樣的標題,強調加害人的犯罪手段,甚至在檢警調查出來之前,可以「推論」出加害人為什麼殺人。

    然而新聞過後,大家常常忘記為什麼「事情就這樣發生了」,也忘記「為什麼犯罪」,以及「我們要如何預防這樣的事情再發生」。

    判決出來後,最常聽到的另一個關鍵字是「兩公約」,後面可能還要再加個「逃死」。但兩公約是什麼?真的有那麼厲害到可以當作「免死金牌」嗎?

    我們將和 Giloo紀實影音、法務部一起推廣線上影展——兩公約不思議:人權的輪廓

    包括各類關於人權的影像作品,分享你的看法,一起來了解相關規範。生而為人,我們希望每個人的基本權利都能被重視,並進一步預防憾事不再發生。
    ——
    🔴 直播預告 🔴

    9月11日(六)晚上 7 點,Giloo 紀實影音將邀請許萃華檢察官及李家驊導演,分別從司法實務工作者以及影像創作者的角度,和大家一起聊電影、談人權,想更深度瞭解電影內涵的你千萬別錯過!

    ➡️ 不要錯過直播通知 https://fb.me/e/4e2el6tfJ

    參加本次直播座談活動,除了可以填問卷抽 iPhone 等大獎,直播期間留言互動還有機會獲得法務部提供的神秘小禮物唷!
    ▍問卷這裡填 ☞ https://bit.ly/3jApEvr
    ——
    兩公約不思議:人權的輪廓線上影展座談會 ​
    日期|9/11(六)19:00~19:30​
    與談人|許萃華(檢察官)X ​ 李家驊(《我的兒子是死刑犯》導演)​
    主持人|施俞如(Giloo行銷經理)​
    ——​
    ​ 來賓介紹​

    ▍與談人:檢察官 許萃華
    身為面對人犯與被害人日常,檢察官如何面對人權保障議題?
    司法實務工作者,曾指揮偵辦多起重大刑事案件:
    1. 偵辦多起性侵害、兒少性剝削案件
    2. 破獲臺灣三大毒梟之一的南部林姓大毒梟
    3. 偵破王姓男子為首具有凌虐習性之犯罪集團

    ▍與談人:導演 李家驊
    長期關注司法人權議題,有多部相關作品:
    1.《我的兒子是死刑犯》,2019(本次座談主題)
    2.《起點》,2011
    3.《我無罪,我是鄭性澤!》,2013

    ▍主持人:Giloo紀實影音 施俞如
    超過十年行銷經驗,致力透過不同的行銷策略,讓更多人接觸電影。

    ​——
    線上影展介紹​

    你知道《無人知曉的夏日清晨》、《我的兒子是死刑犯》、《疫苗抉擇》、《計程人生》談的議題都在「人權」及「兩公約」範圍內嗎?人權是什麼?兩公約又包含了哪些權利?三言兩語可能很難說清楚,不如一起參與線上影展及講座吧!

    兩公約指的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在台灣已施行超過 10 年。兩公約的核心是對人權的保障,包含生命權、兒童權利、環境權、集會遊行、老人權利等,都是兩公約涵蓋的權利內容。想了解更多,一起用電影來探索人權的輪廓吧!

    GilooX法務部|兩公約不思議:人權的輪廓​
    輸入序號「MOJ2021」免費看線上影展!​
    點擊直接兌換序號 ☞ https://bit.ly/3tliL46​
    (序號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 兒童權利公約六大權利 在 雲林縣議員 蔡岳儒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0 16:21:57
    有 58 人按讚

    📢📢📢「兒童權利公約駐校大使培力營」報名開跑啦~~~

    您還記得去年的一日議員體驗營嗎?上次向隅的學員們,這次不要再錯過啦‼️

    今年婦幼關懷協會主辦,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及衛生福利部社會與家庭署指導,雲林縣政府、國立北港高中、國立斗六高中、國立虎尾高中、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雲林縣北港宗聖扶輪社一起協助辦理的「兒童權利公約駐校大使培力營」活動開放報名啦!

    雲林縣學生普遍對兒童權利公約的實際推展面甚少接觸,學校的課程、老師的教導也極少提到兒童公約相關議題,為了讓台灣的兒少有更多的管道習得兒童公約的宗旨、內容與意義,婦幼協會今年持續並更精進辦理兒童權利公約推廣活動。

    本活動課程除安排兒童權利公約內容進一步介紹、討論,在參與學員了解公約內容後,安排桌遊教學,透過團體遊戲活動來深化學員對法規權益的理解,將法律艱澀條文轉化為淺顯易懂的遊戲內容,如同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保障的遊戲權,遊戲即是一種最好的學習。此外、本活動也將從行政、立法、司法等不同面向切入,讓學員了解兒童權利公約在不同機關部門現行的落實概況。最後,同時安排企業參訪,透過參訪讓學員得知企業如何對兒少相關商品進行設計、製造及販售,以及可能與兒童權利連結的相關議題。

    📌兒童權利公約駐校大使培力營

    🏫活動地點:北港鎮北港高中

    📅活動日期:110年10月2日及10月8日上午08:30-16:30(40個名額)

    💰活動費用:免費

    🚫報名截止日:9/15(三)

    🙋‍♀️活動對象:雲林縣國中、高中學生

    ☎️來電報名專線:05-7827301

    📲填寫Google表單報名:https://forms.gle/gK4YMWWMy633W5YB6

    💡需繳交家長同意書,並依優先報名順序得以報名成功。

    💡請自行前往活動地點北港高中,活動期間辦理保險,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活動之權利。防疫期間請全程配戴口罩、疫情升級時需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指引,停辦本活動。

    #兒童權利公約駐校大使培力營
    #了解CRC大家一起IN
    #駐校大使齊步走

  • 兒童權利公約六大權利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6 15: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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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和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夥伴,一起針對即將定案的「兒少替代性照顧政策」召開公聽會。

    台灣於2016年簽署《兒童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of Children,CRC),並於2017年11月首次邀請國際兒童人權委員審查我國兒童權利現況,為回應國際審查之結論性意見「去機構化」,政府於今年四月提出「替代性照顧政策草案」,以「去機構化、發展家庭式照顧」為替代性照顧政策方向。

    要發展非機構式服務,很好。但寄養家庭數這十年來的趨勢呈現減少,兒少機構大約滿足每年60%的安置兒少需求。台灣應該要站穩自己的發展脈絡。

    希望透過今天的公聽會,讓兒少安置實務界的夥伴和社家署、地方政府深入溝通兒少替代性照顧政策,在執行上應該要注意的事。



    六點會議結論:
    ✅1. 在評估兒少安全與家外安置必要性及返家評估、返家準備計畫時,應以兒少最佳利益為考慮,避免開案過嚴或結案過鬆,切勿以降低家外安置數量及比率為設定前提。

    ✅2. 機構安置兒少返家評估及返家後追機制中,應邀請安置機構代表參與,已充分反應受安置兒少需求。

    ✅3. 政府應發展多元化安置服務,同時須確保安全安置床位數。家庭式照顧與機構安置不應該只能擇一發展,兩者沒有衝突,政府應發展建置多元化安置照顧服務資源,確保替代性照顧所需之安全安置床位數量,讓不同類型的個案可以選擇其合適的照顧模式。

    ✅4. 類家庭式住宿照顧單位是以建立類似家庭照顧的模式,有助於照顧者與兒少建立依附關係,並針對兒少需求提供個別化服務,該項照顧模式在轉型過程中應被認可。在優化替代性照顧的服務模式,提供類家庭式住宿照顧時,政府亦應同時協助機構因應勞動基準法的規定,並在補助制度上回應經營成本的增加。

    ✅5. 因應特殊兒少的安置,衛福部在補助相關跨專業服務費的規劃,不應有安置人數比例限制,只要有需求都應該可以申請。

    ✅6. 有關兒少權法施行細則第10條的法定安置順序,造成兒少轉換安置頻繁的問題,建請衛福部朝向該款次為多元安置選項,而非安置順序研議修正,並於今年底完成研議。

    🔆安置盟政策建議

    (1)對於社家署提到已經辦理十四次的替代性照顧政策工作小組,安置盟認為其中的機構代表性不足,也造成在制訂政策期間及之前,安置盟無法與政府做更多的討論,最後只能召開公聽會。所以對話是很重要的。

    (2)兒少安置機構是從宗教慈善到專業要求一步一步走來,事實上從民國93年兒少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制定後,至今已經18年。目前安置機構中所有的生輔員,在職前就要接受360小時的訓練,但是寄養家庭服務主要照顧者只需接受20-24小時的職前訓練。從兒權法施行細則第10條的順序,是從親屬、重要他人、寄養、再到機構;但若要定義專業,哪一個比較專業?

    (3)從兒權法施行細則第10條的安置順序排下來,安置機構常常是承接最後最困難或多次轉換的個案;但是政府提供給安置機構的資源、配套措施卻是最不足的。

    (4)政府替代性照顧政策中對去機構化及機構轉型策略不明,讓安置機構處於很多的不確定性之中。然而,安置機構轉型與定位存在很多可能性,如何善用這些資源、並且合理地定位安置機構中已經發展58年類家庭式的服務模式,是必須的。

    (5)去機構化不等於關掉安置機構,去機構化乃是去機構式的教養,而目前76%的兒少安置機構都已經是類家庭式的照顧。且家庭式的照顧跟住宿式的照顧,不應該是擇一發展,它們沒有衝突,政府應該發展多元的安置服務。

    (6)政府應該積極輔導還沒有成為類家庭式的機構,以及輔導有些能夠成為專業型住宿照顧模式的機構,讓現在仍安置在醫療機構、護理之家的兒少,能夠到安置機構來,有正常的生活。

    (7)安置順序不應該是固定的SOP,故安置盟建議修法:兒權法施行細則第10條不應是安置順序,而應是多元的安置選項。

    (8)當個案結束安置以後,回到各縣市,建議政府不要再以地方自治的理由,造成後追、自立資源的不一致,讓兒少接受到的幫助有所不一。

    (9)替代性照顧政策應有具體量化的目標、執行期程、輔導指引、資源配套。安置盟希望聽到的不是口號,也希望政府不要拿著CRC的旗幟,滿足自己的政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