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優良農地特定工廠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優良農地特定工廠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優良農地特定工廠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3萬的網紅地球公民基金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哈囉大家我懸崖編🏞,今天要跟大家說一個Déjà vu的故事。 六零年代加工出口政策,除了成就台灣的經濟奇蹟,讓農地間長出了工廠,使得原本整片的農地變得破碎,政府認為再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於是在1974年訂定「區域計畫法」,將每塊地依不同使用劃出分區。 但是!當時劃定地目的時候,並沒有整體的空間規劃...
優良農地特定工廠 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哈囉大家我懸崖編🏞,今天要跟大家說一個Déjà vu的故事。
六零年代加工出口政策,除了成就台灣的經濟奇蹟,讓農地間長出了工廠,使得原本整片的農地變得破碎,政府認為再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於是在1974年訂定「區域計畫法」,將每塊地依不同使用劃出分區。
但是!當時劃定地目的時候,並沒有整體的空間規劃,而是依照當下的現況去編定用地,也就是說,如果你剛好是工廠,就算周遭都是農地,仍然會被畫成丁種建築用地,也就是工業用地。
這種就地合法的編定用地方式,使台灣許多優良的農地陷入污染的危機中,只要攤開歷史,會發現有很多「合法」工廠不小心或故意偷排污染。
而現在,同樣的故事很有可能再一次的發生。
按照目前《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既有的違章工廠,只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符合資格的就可以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最終可以變更用地成為「合法廠商」。而為了解決台灣國土利用混亂的 #國土計畫法,原本希望能讓「對的事情,發生在對的地方」,就會因為這些廠商的就地合法,而失去作用。
聽以來似曾相識?沒錯,就是歷史重演。
雖然我們無法阻止歷史重演,但我們可以不要讓同樣的情節造成同樣可預期的傷害,我們希望這些土地,雖然因為就地合法的工廠而從農地變更成為工業用地,但在工廠結束營業後,就必須變回農地,讓這些使農地破碎的特例逐漸消失,不要再成為附近農地的污染風險。
優良農地特定工廠 在 陳思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綠色級髮夾彎
#同理心沒用對地方
#卻變成可能危害食安的銅鋰鋅
#用人民納稅錢給非法工廠
#這樣合理嗎
前幾天追加預算的朝野協商會場上,針對紓困方案可能幫到新增農地違章工廠的爭議,經濟部長沈榮津嗆在野黨說「要有同理心啦」,實在令人火大。
到了周五早上院會,民進黨團顧及民間團體的反彈,髮夾彎提出打擊面最小的對案,限制2016年5月20日之後的新增違建,不得申請紓困和補助,要求經濟部建立查核機制,還當場鬧出#緊急停止表決在野黨提案的笑話。
⚠️《工廠管理輔導法》去年6月底在爭議中通過修正案三讀,進入史上第四波就地合法的「特定工廠」時代。蔡英文上台後,農地違章工廠仍持續增加,新修法賦予中央政府斷水斷電的權力。如果政府紓困、補助這些懷疑公權力的違法廠商,就等於#沒有執法決心,鼓勵繼續違法蓋下去,要不要大家來當柯南,猜猜看有沒有第五波就地合法的可能?
⚠️農地違章工廠的食安和公安
農地違章工廠不但破壞環境、讓農作物重金屬汙染,帶來食安問題,甚至火災頻傳,消防員救災困難的公共安全問題。
去年台中,一間非法農地工廠發生火災,導致2名消防員殉職,
由於這間工廠位於農地,周遭道路狹窄、消防栓不足,更何況,工廠內部構造都沒有經過消防安檢,使得消防人員救災困難。
最近非常關心火災的民進黨,為什麼容許非法工廠20年才需要轉型合法,讓火災繼續發生、造成消防員傷亡?蔡總統當初蹲下緊握家屬雙手。承諾會通盤檢討,提出改善作為,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
累計至少4.5萬家農地違章工廠,樣態非常複雜,也關係到不少人的工作,裡面甚至有國際級的「隱形冠軍」。民進黨因此拖了九個月實施,直到3月20日才公告上路,五項子法,除了中高汙染不能申請登記,也會結合《國土計畫法》規範,限制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優良農地)、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環境敏感)不能申請登記。
⚠️不知道總是支持非法農地工廠的民進黨,如今突然急轉彎,是不是應該要向過去被指責「沒有同理心」的反對黨說聲道歉呢?
民進黨在幫違章工廠嗆聲的同理心之外,有沒有一點點關心民眾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的同理心呢?
傳送門👉
👉違法農地工廠也被紓困?民進黨壓力下同意禁止
https://reurl.cc/g7eE3p
👉3.8萬農地工廠「就地合法」?立院三讀《工輔法》增訂20年落日條款
https://reurl.cc/GV5lYd
👉工輔法修「惡」 消權會:全台農地工廠變未爆彈
https://reurl.cc/R4LQD9
優良農地特定工廠 在 勞動黨 羅美文- 為了勞工一直在這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896522
工廠與住宅區比鄰而立是否合理,這件事縣政府應該多聽聽大家的看法。業者有業者的考量,居民也有居民的立場。但在這則報導中,業者的說法至少有兩個事實上的謬誤,我們必須點出來。
首先,業者說「抗議者所說他們因為空污等被罰是在2015年以前的事情,2016年到2018年,他們投資近4億元做相關的污染防制設備,也已經有相當的成效。」然而,從2016年到2018年,大享容器仍有6次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廢棄物清理法…等遭環保局裁罰的紀錄,最近一次是在去年底,並非業者所言被罰都是2015年以前的事。(詳見環保署列管汙染源資料查詢系統:https://prtr.epa.gov.tw/FacilityInfo/DetailIndex?registrationno=J5700231 )
其次,業者表示「目前3公頃多的廠房已非農牧用地,未來擴增的1點多公頃也非民眾所說的農牧用地。」目前大享容器基地佔地3.9公頃,屬於丁種建築用地。但本次擴展計畫所用土地,地目皆屬農牧用地,其中還有13筆土地是優良農地。業者預計在環評通過後,再申請地目變更,將農地改為建地。
大享容器這次申請環評,是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的子法「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該辦法明訂原廠要屬於低汙染事業才能辦理擴展。什麼是「低汙染事業」?該辦法採負面表列的方式,列舉37項「非屬低汙染」行業別,只要不是這37種行業,就當作低汙染事業。
這種認定方式有幾個值得探究的問題:
第一,在上述辦法中,平板玻璃(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8次修訂中編號為2311)、玻璃纖維(2313)皆被列為中高汙染行業。大享容器主要製造玻璃容器(2312),雖然沒在37種行業中,但其原料、製程可能和另外兩種中高汙染行業類似,是否能僅因「不在列表上」,就認定為低汙染?
第二,這種負面表列的方式,過去一直被環保團體批評太過寬鬆。而類似的認定標準,之前還曾遭經濟部刪減,導致「低汙染事業」的範圍越來越大。(參考資料:https://e-info.org.tw/node/203016 )
第三,本次大享容器擴展範圍既然是農業用地,那我們應該參考「興辦工業人申請利用特定農業區經辦竣農地重劃之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工業之低污染事業無公害行為認定方式」(雖該辦法已於99年廢止),其中規定「工廠製程作業廢水排放,應與農業灌溉排水系統採分流規劃為原則。」(參考資料:https://www.selaw.com.tw/Attach/L-Doc/A040100051009000-0991129-6000-001.doc )然而大享容器提供的環境影響說明書中,清楚寫到他們廢水放流口的下游,是有灌溉取水口的!既然會影響到灌溉用水,我們認為縣政府在這裡應該嚴格把關,不能輕易放行。
大享容器在現址已營運40餘年,我們不否定他們提供了相當的就業機會。當年業者合法取得用地後,建廠無可厚非;但隨著地方發展,今天工廠周遭已經高樓林立,居民自然對於業者的環保措施有比數十年前更高的標準。環保與就業機會並非對立,我們期許業者能更積極化解鄰近居民的疑慮。而業者要釋出善意,應該從誠實而透明地揭露資訊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