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優先管理化學品 修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優先管理化學品 修正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優先管理化學品 修正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優先管理化學品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165的網紅吳玉琴,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為簡化各級學校化學實驗室化學品管理的行政工作,感謝勞動部職安署提出「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的修正草案,其中第六條第一款提出,各級公私立學校運作優先管理化學品,其個別最大運作總量未達50公斤者,免報請備查相關運作資料。 因為各級學校化學實驗室,以研究與教學為主,化學品使用樣態是少量多樣...

  • 優先管理化學品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6-23 19: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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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簡化各級學校化學實驗室化學品管理的行政工作,感謝勞動部職安署提出「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的修正草案,其中第六條第一款提出,各級公私立學校運作優先管理化學品,其個別最大運作總量未達50公斤者,免報請備查相關運作資料。

    因為各級學校化學實驗室,以研究與教學為主,化學品使用樣態是少量多樣,跟工廠運作化學品的樣態不同。這樣的修正,可以讓大部分學校實驗室,免於繁複的申報工作,而更加強現行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製作危害性化學品清單等,以落實化學品管理。

    但是,在草案中以50公斤標準排除了98%以上的學校,但是剩下的2%的學校,卻是目前台灣學校中有很多化學實驗室的重點學校。可是目前草案中,最大運作量以及最大運作總量的定義中,仍強調任一時間的最大數量。當學校沒有全校化學品的統一管理制度時,學校仍要求每個實驗室每天統計需要管理的化學品的數量及運作量。而且因為學校實驗室的特性,化學品種類比起一般工廠要更多,所以學校實驗室反而要承擔比一般工廠更繁重的行政工作,然而因為學校實驗室的運作量很低,其危害性較低,除了仍然要強化實驗過程的防護工作,實應採取跟工廠不同的管理方式。目前職安署公告危害性化學品種類,高達1,173 種,很多化學實驗室可能就有300-400種危害性化學品需要申報,所以針對第六條第三款,本辦公室還是請勞動部職安署研議,比照第一款,加入各級公私立學校在年運作量未達附表二規定之一定比例臨界量以下者,得免報請備查相關運作資料,讓化學實驗室的重點學校可以簡化其行政工作。

  • 優先管理化學品 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8-29 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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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彙整化學物質管理資訊,就交給 #化學雲 處理☁
    一起來看看它的奮鬥日記💪
     
    💬化學雲是什麼東東?
    化學雲是行政院指示環保署建置的 #跨部會化學物質資訊平臺,整合各項化學物質資訊,各主管機關可互惠運用👇
    ☑跨機關資訊比對篩選
    ☑巨量資料分析
    ☑可疑資訊推播
    ☑運作資訊分享
     
    💬誰會使用化學雲?
    不同的部會管理著不同的化學物質
    像 #衛福部 管理食品添加物、化妝品及藥品、 #經濟部 管理先驅化學品、#勞動部 管理「優先管理化學品」及「管制性化學品」
    而 #環保署化學局 則管理毒性及關注性化學物質
      
    #在這個時代資訊整合互助合作是粉重要的
    #化學雲寶寶會努力學習
    #目標成為化學界學霸

  • 優先管理化學品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4-02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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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學局的成立,是實驗室的曙光,還是另一個噩夢的開始?-有關大學化學實驗室的化學品管理問題

    這幾年,因為對於化學品管理的意識提高,讓各部會組成了聯合稽查小組,到各大學的實驗室進行化學品管理的查核,透過稽查處理了老舊化學品的廢棄問題以及不明鋼瓶的管理問題。
    也因為聯合的查核工作,大學的教授們,向我們反應大學實驗室面對政府化學品管理的規定時所產生的問題。
    目前跟大學實驗室化學品管理比較有直接關係的是環保署化學局以及勞動部所主管的法規。化學局主管法規有”毒化物”(360幾種)以及”關注化學物質”(未來會分批公告),目前是按照化學品的使用量分級管制。
    勞動部的職安法,規定”危害性化學品”(2萬種以上)必須要有清楚的安全標示。職安法也規定”優先管理化學品”(1000多種),必須要有相關化學品的運作紀錄,而”管制性化學品”(約23種),則要求申請許可才能使用。
    目前職安法的規定沒有按照使用量分級管理,所以工廠以及學校實驗室,是按照同樣的方式來管理。以優先管理化學品的要求為例,工廠在使用量很大的情況下,被要求要紀錄每次的運作量。但是學校的實驗室,在量相對很小的情況下,也被要求要紀錄每次的運作量,這對於化學品的使用管制無法達到效果,但卻造成了學校實驗室的行政困擾。
    為此,我們召開了兩次(1080110、0318)跨部會的協調會(未來預計每三個月召開一次),討論學校實驗室化學品的管理問題。

    📌目前達成共識的方向如下:

    ✅一、目前各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化學品名稱以及相關的申報項目,並沒有整合以及統一,所以造成學校實驗室在申報不同部會以及不同法令的相關資料時,需要花很多時間在行政工作上,以滿足不同部會的要求。我們要求化學局、勞動部以及其他相關部會,應該要統一相關化學品的名稱、統合以及協調申報時程以及申報頻率,並且整合以及界接相關的申報網頁,以簡化整個申報程序。

    ✅二、大學實驗室,有很多種類的化學品,但是化學品的使用量通常都很少,是少量多樣的使用樣態。而一般工廠,化學品種類比實驗室少很多,但是使用量卻很大。實驗室及工廠,其實有著不同的化學品使用型態,目前勞動部,並沒有按照化學品的使用量來分級管理。其他包括許多企業的研發單位,或是許多的檢驗機構,也都是少量多樣的使用型態。我們要求勞動部及環保署化學局,研議是否能夠按照使用量以及不同使用樣態、以著不同的特性來分級管理?

    ✅三、針對目前各大學負責職安以及化安的環安衛中心,我們要求教育部要整合各部會相關法令規定,明確環安衛中心的角色定位及應聘用的相關專業人力,並訂出大專院校環安衛中心的設置指引,提供給各大學作為參考。希望各大學的環安衛中心,都能發揮應有的角色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