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僱雇差別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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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僱雇差別產品中有7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Rti 中央廣播電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調漲基本工資的時機,您怎麼看?】 勞動部長許銘春、國發會主委龔明鑫今天接連表態基本工資調漲有譜。對此,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許舒博下午回應,現在情勢不同,愛勞工就要給他們工作,有許多基層服務業勞工反應,時薪160元跟165元沒有什麼差別,重點是要有上班工作的機會,且基本工資越漲越高,墊高成本,也將影...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陳麗娜要求勞工局正視中高齡就業的修法問題,以保障他們的就業權益;外送員被勞動部定義為雇傭後,勞工局應依法進行勞檢;臨海工業區老化,工安勞檢要檢到位,才能讓附近居民安心。最後陳麗娜要求環保局貫澈外縣市「底渣不運回、垃圾不代燒」的原則,讓高雄垃圾真正減量。 勞工局長王秋冬答詢表示,中高齡恐怕是未來就業...

僱雇差別 在 一六 · 台北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7 17:50:44

《釋字807》:「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憲 編輯|曾子薰 司法院大法官於8月20日召開第一五二一次會議,針對「限制女性勞工於夜間工作,是否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此一爭點,作成釋字第807號解釋,認為相關法條《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權(註一),自該解釋公布之日起...

僱雇差別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0 22:09:53

上週五(110年8月20日),大法官做出一號關於性別平等的大法官解釋(807號),以下來簡單介紹這號解釋的內容。 一、案例事實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在...

僱雇差別 在 BIG Stud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20 06:34:25

#大學生聊外送 #外送員與經濟學  近年來台灣外送市場快速崛起,大家只要動動手指便可在家輕鬆等待專人將餐點送到家。  操作外送app輕鬆且好上手,但你對此行業的認知有多少呢?  「・成為外送員-低門檻的就業機會  便捷的生活成為人們現今所追求的目標,許多人越來越傾向「花錢買時間」。更...

  • 僱雇差別 在 Rti 中央廣播電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9 16: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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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漲基本工資的時機,您怎麼看?】

    勞動部長許銘春、國發會主委龔明鑫今天接連表態基本工資調漲有譜。對此,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許舒博下午回應,現在情勢不同,愛勞工就要給他們工作,有許多基層服務業勞工反應,時薪160元跟165元沒有什麼差別,重點是要有上班工作的機會,且基本工資越漲越高,墊高成本,也將影響雇主聘僱意願。他強調,與其由政府為受困產業吸收調漲差額,不如延後實施,等到防疫降級解封,能夠正常營運後再上路。🤔🤔🤔🤔🤔

    #勞動部
    #商總
    #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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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僱雇差別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15: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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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個月底,彰化縣喬友大樓火災釀成四死悲劇。其中,一位消防員不幸殉職,引發各界對消防員權益的關注。在消防員基層團體的倡議下,消防員因《工會法》限制,不得組織工會的議題也因此再度浮上檯面。
     
    針對消防員組工會議題,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上週舉行「別再殉職換改革,盡速開放組工會」記者會,再次呼應基層消防員訴求,呼籲 #儘速修法開放消防人員組織工會,提升消防員勞動權益。

    除了透過修法,我們也要邀請各位朋友與我們一起加入連署聲援消防員組工會的行列。
    ⚠️【連年殉職何時了?請國家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基層有自救的權利!】網路連署 https://tinyurl.com/yfjaurnw

    本次記者會由時代力量中壢區辦公室林佳瑋主任主持,邱顯智、立法委員 陳椒華、王婉諭三位立法委員出席,並邀請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社會發展部主任王英倩一同參與,共同為爭取消防員成立工會發聲。

    #殉職憾事不斷才換來緩步改革
    邱顯智委員指出,過去十年來,第一線消防員因公殉職的憾事不斷發生,已經有 42 名消防員不幸犧牲。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 2015 年新屋保齡球館的違章工廠大火案,共造成 6 名消防員殉職。而在短短四年後,2019 年的大雅火災案,再度發生無人受困的違章工廠火警,造成 2 名消防員殉職。

    邱顯智進一步說明,時代力量長期關注消防員權益,於 2018 年起強力推動《消防法》修法草案,最後在2019年大雅火災後終於順利通過,保障消防三權,包括資訊權、調查權及退避權。透過這項改革讓消防員能夠擁有火場的完整資訊、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境可以及時撤離、發生意外事故後基層能夠介入調查的權利。
     
    邱顯智表示,長年來因相同原因造成多名消防員殉職,而問題卻從來沒有根本解決,甚至被外界譏為「今日公祭,明日忘記」。因此,在《消防法》完成制度改革後,要更進一步讓消防員擁有工會,才能透過工會機制,強化基層消防員溝通與政府溝通協商的能力。
     
    #破除特殊權力關係 #還權於消防員
    王婉諭委員指出,過去政府拒絕消防員組織工會的原因,主要是基於「特別權力關係」。過去公務員被視為國家支配的特殊關係,不得享有一般人民所享有的基本權利,包括組織工會或尋求司法救濟等權利。然而,自從司法院大法官陸續發布釋憲,開放公務員、軍人及學生得透過司法進行救濟,以及羈押被告及受刑人監所的管理措施不得逾越必要程度的情形下,可見「特別權力關係」已逐漸被揚棄,不能再作為阻擋消防員組織工會的理由。

    王婉諭強調,先前不斷發生消防員殉職才換來制度一點點的推進。政府應負起作為雇主的責任,站在與公務員平等地位共同協商勞動條件,將制度疏失及職業安全等眼下看不到的問題,透過組織並實質運作消防員工會來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參考歐美制度 #開放警消組織工會
    陳椒華委員指出,英國、美國、日本、德國、法國等國,均肯定公務人員的結社權,甚至開放團體協商權,如美國就有數十個州允許州或地方政府公務員能有限度的罷工。美國、德國、義大利都有由基層警察或消防員組成之工會組織,因而能夠積極得向政府爭取警消人員的勞動權益。

    相較之下,台灣不僅限制警消人員籌組工會的權利,消防員甚至必須冒著被解僱或被懲處的風險,才能向政府爭取權益,非常沒有保障。因此,陳椒華認為台灣應該參考歐美制度,讓消防員組織工會,取得和政府對等溝通的管道。

    #消防量能嚴重不足 #消防員成血汗勞工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表示,消防員的過勞與人力不足,是各縣市共有的問題。而大法官釋字 785號解釋明確指出,對於外勤消防員而言,不對等的加班補償以及工時保障不佳,嚴重侵害其健康權,顯示了對全國的消防員而言,過勞處境是非常常見的。

    吳韋達進一步以內政部消防署 去年12月彰化縣的統計說明,彰化消防員與人口服務比為1:1830,凸顯消防人力嚴重不足。而長期的人力缺口,除了使救災救護的量能不足,更使消防人員的勞動權益與生命安全缺乏保障。

    #消促會發動聯署 #盼工會能強化消防員權益保障
    消防員工作權利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消促會之所以發動聯署,是因為這十年間已失去太多消防員的寶貴生命,然而制度問題卻持續存在。因此,消促會認為消防改革其實是改革與殉職之間的賽跑,同時,消促會也深刻認知到,消防員在沒有工會組織的情況下,將無法事前與雇主協商基層消防員在工作場域上發生的問題,甚至無法獲得工會在爭取過程中的法律保障,導致消促會的會員和幹部要接受被懲處、解雇的風險來爭取。

    朱智宇進一步說明,目前組織工會的連署已突破 2 萬 4000 人參與,其中有包括約 2500 位的消防員參與連署,已佔全國消防人力約八分之一左右,希望能透過連署人數的繼續爬升,讓國家能看到包含整個社會、消防人員及家屬,都是非常盼望並重視消防員組織工會的權益。這次發動和參與連署的民眾,包括過去消防殉職案的家屬,都是為了要求殉職案的真相。

    #全教總權力聲援消防員組織工會
    全教總社會發展部主任王英倩表示,自1995 年開放成立教師會以來,到 2011 年可以成立教師工會,教師組織走了足足 16 年,但今日台灣的民主化程度已不可同日而語,讓消防員,以及所有政府受雇者取回應有的團結權,不該再等這麼久。

    王英倩進一步指出,成立工會後,最大的差別是突顯教師作為勞動者的身分。當社會只看到教師的職業特殊性,會認為教師犧牲奉獻是理所當然。然而,政府和社會常常忘記老師也是血肉之軀,需要合理的工時和適當的休息。當教師可以用勞動者的身分,透過工會集體發聲,能讓政府正視教育現場所需的人力與資源,例如 2018 年成功爭取提高 1493 名國中小學員額編制就是一例,如果沒有工會,這一天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來臨。

    王英倩認為,消防員面對的問題和教師相近,社會認為消防員救人救災是天職、不幸殉職是犧牲奉獻,然而消防員的殉職其實就是職災,是可以預防的職災,而預防職災的責任就是消防員雇主(即政府)的責任。而基於教師與消防員同樣受雇於政府,全教總全力支持消防員組織工會,讓工會成為每位在前線奮戰的消防員最堅強的後援。

    #消防員爭取權益卻遭清算 #凸顯成立工會重要性
    時代力量林佳瑋主任指出,目前消防員因為缺乏制度性的溝通管道,往往只能透過記者會、遊行、申請大法官釋憲等方式倡議消防員權益改革,但往往改革還沒成功,倡議者卻已經被記過、調職、甚至解僱,如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曾申請大法官釋憲,替所有輪班公務人員打開了超勤補償的大門,然而他卻在 40 天之內被記了 42 支申誡,因而被免職。這凸顯為何需要工會制度,讓消防員在爭取權益的過程中,同樣受到法律保障,免於被清算的情況再度出現。

    時代力量長期關注消防員權益,並於今年5月於立法院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希望能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消防員在不被清算、不被解僱、不被威脅的狀況之下,提出對制度的改革建議。時代力量呼籲立法院盡快處理《工會法》修正草案,將其排案審查,並誠懇地呼籲朝野各政黨,共同正視台灣消防員的權益問題,預防悲劇再度發生。

    ⚠️一起支持【連年殉職何時了?請國家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基層有自救的權利!】網路連署
    https://tinyurl.com/yfjaurnw

  • 僱雇差別 在 中國國民黨 KM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30 1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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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VE 紓困孤兒 政府負責:政院紓困4.0無力 國民黨籲搶救餐飲「慘業」

    國民黨針對政院紓困4.0,點出四大缺失如下:

    一、涵蓋面不夠,超過半數人口未獲得紓困:迄今紓困4.0個人紓困僅約八百餘萬人次,涵蓋率不到五成。

    二、紓困力道不足,補助杯水車薪:深受疫情衝擊的多項產業,諸如餐飲業、客運業、觀光旅遊民宿等仍須加大補助。

    三、行政效率不彰:等待紓困撥款者,如各地幼兒園尚未拿到紓困金。

    四、掛一漏萬:仍有以下八大類紓困孤兒,尚待政府積極給予援助:

    1. 家有國高中、五專前三年學生、需照顧長者的「家庭防疫補貼」: 目前「家庭防疫補貼」發放標準,僅限家有國小以下孩童、國高中、五專前三年身心障礙學生的家庭,家有國高中、五專前三年學生的家長,不僅無法領取「家庭防疫補貼」,亦不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但國高中學生雖不一定須家長停工陪伴,居家學習還是要花費,家長收入減少,花費還要增加,政策不應該區分所謂國小、國高中的差別對待。
    此外,防疫照顧假津貼未提供給照顧家中長者的人,因社區長照據點暫停運作而須請假照顧老人者沒得領,亦屬不公。

    2. 未在政府紓困範圍內之服務業:包括移民、室內設計、就服、中藥、寵物、保代、保經、不動產仲介經紀、租賃住宅服務等九大行業受到疫情影響嚴重,卻不在政府紓困範圍之內,政府有必要針對沒有編列紓困預算的部會所轄的受創產業,給予必要的協助。

    3. 個人接案者、自由教練、才藝班及其授課教師:許多「個體戶」沒有投保職業工會,又不算有固定雇主,不符合經濟部和勞動部的紓困條件。包括健身房或運動中心的教練或老師;自由接案的獨立工作者、經營或受雇於才藝班、畫室或音樂教室,或在社區從事各項團體才藝教學者,以及影視產業個人接案工作者等,都因疫情停工而案量驟減,甚至零收入。

    4. 不符紓困資格之導遊領隊人員:政府規定帶團時限內帶國旅團體導遊、領隊才能申請紓困,若依規定期間無派案者,無法申請補貼;另外,接待外國人士來臺的導遊人員,以及專職帶領國內旅遊團的領團人員或國內領隊,亦未列在紓困對象中。甚至許多負責地方創生及文化導覽的解說員、協作人員也失去收入,卻未列在紓困對象中。

    5. 觀光系講師、大專院校推廣教育教師:受到疫情影響,停止招生的觀光系所老師,或因疫情而減少開班的推廣教育教師等。

    6. 華語文教師:非屬學校編制,又不被認定為僱傭關係,不受勞動法規保障:華語文教師受衝擊的情況比許多行業嚴重,但未有專屬適用的紓困措施,得到的紓困條件低於其他勞工。

    7. 僑生:非「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被排除在教育部「大專校院受影響學生」方案之外。但許多來自弱勢家庭的僑生因學費較低來台讀書,經濟困頓,甚至三餐無以為繼。

    8. 庇護工場營運費用補助:如果要申請勞動部補助,營運條件其中一項是減班休息;如果真的減班休息,恐影響到弱勢的身心障礙者工作及收入,庇護工場多半不願意減班休息,因此也領取不到勞動部補助。

  • 僱雇差別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10-21 18:37:15

    陳麗娜要求勞工局正視中高齡就業的修法問題,以保障他們的就業權益;外送員被勞動部定義為雇傭後,勞工局應依法進行勞檢;臨海工業區老化,工安勞檢要檢到位,才能讓附近居民安心。最後陳麗娜要求環保局貫澈外縣市「底渣不運回、垃圾不代燒」的原則,讓高雄垃圾真正減量。

    勞工局長王秋冬答詢表示,中高齡恐怕是未來就業主力,高雄今年有9千多位中高齡求職,勞工局協助5千多位就業。中央也正在修法,他會把和企業、中高齡座談意見給中央,希望能符合中高齡需求的法。在外送員方面,中央勞動部已確認是雇傭關係,屬雇傭就適用勞基法,勞工局會要求業者出具勞動契約、出勤紀錄。高雄也有人籌立職業工會,但雇傭關係的勞健保投保單位應在公司,承攬關係才是在工會加保,這部分有矛盾。

    陳麗娜質詢指出,我國出生人口總數19萬3,844人,創近7年來最低紀錄。65歲以上老年人口達14.05%,每7個人中就有1個是老人,臺灣已正式邁入「高齡社會」。也因此,近年政府開始針對中高齡與高齡就業如何促進勞動參與與保障就業權益部分展開立法。中高齡勞工體力衰退,可能無法適應正常勞基法工時、加班、放假。因此法案具體規範是「一彈、一禁、三補助」,用定期契約僱用增加雙方彈性、禁止對高齡者差別對待、並提出三種補貼獎助辦法。她希望勞工局隨時掌握修法進度。

    陳麗娜長期關心焚化爐廢棄物與底渣問題,她發現四座焚化爐總進場量仍然呈現上升,從123.4萬公噸增加到133.8萬公噸。垃圾為何越來越多?雖然其中一般廢棄物從86.1萬公噸減少到77.3萬公噸,但原因恐怕不是環保局廢棄物減量或者是資源回收推動有成,而只是前一年中央改變部分廢棄物認定標準,讓這些垃圾從一般廢棄物變成事業廢棄物而已。

    此外,去年增加了11.2萬公噸事業廢棄物,但外縣市底渣一直沒依承諾運回去。高市每年產生底渣居國內之冠,去年環保局全國首創焚化再生粒料供料制度,說要強制公共工程使用一定比例再生粒料,也認證五家合格預拌混凝土廠供料,並且提到明年推動自設底渣處理廠,全面自辦自產自銷,達到底渣粒料去化一條龍作業。但外縣市運回底渣的工作不能停止,否則底渣去化率依然無法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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