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法院認證?北部人不懂台南人的小確幸!
台南地方法院有一個有趣的判決:原告是一名 66 歲的老翁,某天上完大夜班以後,回家路上繞去台南市永康區中山東路吃早餐,之後發生車禍骨折住院,出院後他向勞保局申請職業傷害醫療給付卻被拒絕,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將勞保局告上法院。
《勞工保險被保...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法院認證?北部人不懂台南人的小確幸!
台南地方法院有一個有趣的判決:原告是一名 66 歲的老翁,某天上完大夜班以後,回家路上繞去台南市永康區中山東路吃早餐,之後發生車禍骨折住院,出院後他向勞保局申請職業傷害醫療給付卻被拒絕,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將勞保局告上法院。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規定,上下班的時候,在路上發生事故的傷害,視為職業傷害,可以依《勞工保險條例》請求職業傷害補償。
然而,當原告依法申請職業傷害給付的時候,勞保局認為,被告下班以後繞路去吃早餐,並不是「回家路上」,不符合法律規定,所以否決了他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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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鹹粥出車禍
原告在法庭上主張,他下班後、回家前繞去吃早餐,應該算是「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私人行為」,而且也沒繞多遠(只差 5 分鐘的路程),勞保局根本是在刁難他。
勞保局則反駁,他們審查後發現原告從公司通勤回家有 A、B、C 三條最佳路徑,但跑去吃早餐不在 3 條路上(算是 D 路線),不能算是正常回家的路線的「應經途徑」。
另外,原告正常通勤回家的時間大概只要 15 分鐘,但他發生車禍的時間是下班 35 分鐘後,也不是正常的通勤時間的「適當時間」。綜合這兩個原因,勞保局認為原告不符合可以請領職業傷害給付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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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南人的小確幸
原告認為,A、B、C 路線都沒有鹹粥店,但只有 D 路線經過的兵仔市才有鹹粥店。
法院認為,不能只把鹹粥當作一般的早餐店,原告是長住台南的年長者,在一天夜班後,去吃鹹粥當早餐,是他一天的小確幸,也是台南年長者的習性,並不過分,可以認定成「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私人行為」。
勞保局主張吃早餐不一定要繞路,A、B、C 路線上也有早餐店,但法院認為這顯然是北部或外地人的思考方式,沒有考量台南年長者及台南在地人早餐的傳統。要討論的問題是,原告繞去吃鹹粥這件事有沒有在「合理的通勤時間」及「合理的通勤路徑」內?
原告繞去鹹粥店只多了大概 5 分鐘的路程,法院認為一般人多花 4-5 分鐘去吃臺南人的傳統美食鹹粥,是合理的行為,所以是合理的通勤路徑,而且鹹粥店其實就在原告通勤路線的旁邊,雖然不是最佳路線,但算是「吃鹹粥的最近路線」,原告去吃早餐是滿足他的日常所需,屬於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行為。
在時間上,被告多繞了 5 分鐘的路,再吃 20 分鐘的飯,出店門 3 分鐘後就發生車禍,距離下班時間 35 分,還算是合理的通勤時間。
綜合這些理由,法院認為原告雖然繞了一些小路,但時間和距離都還在合理範圍內。被告勞保局並未考量台南人的生活習慣,而主張被告「取道用餐」後出車禍不是職業傷害而不予勞保給付的處分「沒有理由」,因此判決被告勞保局應依法院判決重新審查原告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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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台南 #鹹粥 #勞保 #勞動法 #勞工保險局
傷病給付線上申請 在 我們一起追夢-議員陳姿伶Amuy.Muwaka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姿伶提醒您:勞動部110學年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開始申請,即日起至110年10月17日截止。
針對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高中職及大專校院者,配合學校開學期間,每年2月及9月辦理就學補助,補助金額從每名4千元至2萬4千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者(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本要點補助規定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有需求者,請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
📌相關資料可至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服務中心(就服臺)、勞保局各辦事處、各就業服務中心(台)免費索取。
📌或至「#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申請及下載相關資料:https://uwes.mol.gov.tw/login。
🎯申請資格:
1.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0年9月14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2.或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110年10月14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即109年10月14日至110年10月13日),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3.除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其及配偶須符合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申請人於110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及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
🎯補助金額:
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4,000元。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另外,為減輕桃園市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 #私立大專校院者 之經濟負擔,提供「#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申請條件:設籍桃園市滿4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之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三年及研究生)」,並通過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核領有2萬4,000元補助後,可向本府申請,最高再補助11,800元。
☎洽詢電話: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03-3322101轉分機6802、6803。
傷病給付線上申請 在 新北市議員曾煥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全國國高中、國小及幼兒園今(1)日開學,勞動部也祭出「就學補助」政策,只要民眾符合條件,子女每名最高補助24000元,甚至每人另加給2成4800元的補助,等於是1人最高可領28800元。
勞動部祭出「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可以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4000元。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如果因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自己獨力負擔家計民眾,或者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者,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以同時家中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舉例,除了基本每名子女可獲得24000元補助外,每人另加給2成4800元的補助,等於是一人可領2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7600元。勞動部強調,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申請資格:
1、須符合其中1條件:
一、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2021年9月14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二、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2021年10月14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2020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3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2、申請人與配偶202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台幣以下。
3、申請人於2021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
4、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補助金額
●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可以補助4000元
●就讀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可以補助6000元
●就讀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13600元
●就讀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24000元。
●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金額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申請時間
●線上申請
自9月6日起至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以 自然人憑證線上提出申請,至10月14日截止申請。
●紙本申請
自9月6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或至線上申請系統下載申請書表,若有問題可洽1955免費諮詢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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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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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病給付線上申請 在 洪孟楷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防疫QA底加啦!鄉親關心的答案都在這!」
全國在五月陸續進入三級警戒後,各行各業紛紛啟動遠距上班,辦公室及服務處也有許多電話詢問,面對鄉親的諸多問題,孟楷團隊整理了一些最常出現的疑問,透過QA快速的讓鄉親了解;如果還有沒列出的問題,也可以透過臉書私訊告訴我們,讓更多人知道!
最常接到鄉親詢問的,就是附近出現確診者(住家大樓或是工作場所)該怎麼辦?而且撥打1922也時常打不通,不知如何是好;孟楷知道民眾的焦慮,也因此希望這些整理的QA能提供快速的解答,在第一時間能安心。
#Q我有朋友或家人被通知確診,但到現在還沒有收到衛生單位通知,該怎麼辦?
A如果有與確診個案或個案發生症狀前三天有密切接觸,請先留在家自我隔離,並等候衛生單位通知;如等候期間出現症狀,請馬上聯絡衛生局或1922,依指示就醫或前往篩檢(嚴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Q我好像有去確診者去過的地點,我該做甚麼防範嗎?
A若沒有出現疑似症狀,請隨時注意自我健康監測,期間依然可以正常生活,但務必外出全程配戴口罩!如出現疑似症狀,請做好充分防護前往社區採檢醫院,主動告知接觸史、暴露史。
#Q新北大多數的確診者好像都有去市場,這樣我們去市場拿會不會有被傳染的風險?
A目前新北公佈80%的確診者都跟市場有關,代表市場使用的紙鈔與零錢都有可能傳播病毒;建議大家自備小額紙鈔或零錢,並在採買時戴一次性手套,回家做完消毒工作後,才把口罩拿下來。另外響應新北政策,目前市場街有做分流減少人數,請鄉親務必配合,也請一次購買足夠、減少出門次數。
#Q我是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在隔離或檢疫期間出現緊急狀況該怎辦?
A當出現緊急狀況危急生命時,(包括喘、呼吸困難、意識不清)請您或同居人直接撥打119及聯繫衛生局,並告知緊急救護人員您正在居家隔離或檢疫一事!才會有相對應的處裡。
#Q如果在居家隔離或檢疫時,出現發燒或是咳嗽等情形,要如何處理?
A如果在隔離或檢疫期間,發燒大於38度或發生咳嗽、呼吸困難等呼吸道症狀,請儘速與衛生局聯繫,依照地方衛生局指示來處理;但外出時嚴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全程配戴口罩,按照醫院所訂立的分流看診機制就醫。
#Q如果我確診,甚麼時候衛生局會接我去醫院呢?
A目前衛生局會按照嚴重程度及年齡進行分流,55歲以下的無症狀患者目前都採居家隔離,55以上的患者或需要特殊照護者才會由防疫巴士接送;輕症者送集中檢疫所或是防疫旅館,中重症者由救護車送至醫院收治。若家中有無人照顧的幼兒或長輩,也可以一起至集中檢疫所或是防疫旅館來隔離。
#Q我住的附近有集中檢疫所,這樣會有感染的風險嗎?
A檢疫場所有警察人員進駐維護該場域安全。另外,入住的檢疫者活動範圍已安排之房間為限,期間不得外出,並禁止訪客。因此受檢疫者與附近民眾不會有任何接觸機會,請放心。
#Q要在哪裡可以看到國內最新疫情及防疫措施?
A疾病管制署會以最快的時間更新國內疫情的消息與對民眾的防疫指導(http://at.cdc.tw/1d505Z)。
#Q什麼是密切接觸者?我要怎麼知道我會不會被列入?標準為和?
A依照現行密切接觸者定義,「自確診個案發病前2日起至隔離前,在無適當防護下曾有長時間(大於 15 分鐘)面對面之接觸者,或提供照護、相處、接觸病患呼吸道分泌物或體液之醫療人員及同住者。」,經衛生單位調查符合前述密切接觸定義而認定為與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將會匡列為接觸者,並納入居家隔離管制對象,應居家隔離至與確定病例最近一次接觸日後14天(如3月1日為最近一次接觸日,則應居家隔離至3月15日,3月16日零時起才可解除隔離),惟衛生單位匡列之接觸者仍會視實際疫調情形作適當調整。
#Q我的快篩結果是陽性,也入住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在等PCR報告,我需要自己負擔住宿的費用嗎?
A目前民眾因快篩陽性入住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並不需要負擔費用;另外每日有1000的防疫補助,兩年內都可以申請(可以線上申辦 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
#Q勞工請「疫苗接種假」之權益保障為何?會不會被扣全勤獎金?
A符合請疫苗接種假規定者,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詳細請點 https://www.mol.gov.tw/topic/44761/45003/45004/48252/ )
#Q勞工「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被隔離治療者,其勞動權益為何?
A勞工如經認定是職業上原因致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之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所致之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亦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詳細請點 https://www.mol.gov.tw/topic/44761/45003/45004/44769/ )
鄉親們如果還有其他問題需要補充,歡迎透過臉書私訊或來電國會辦公室告訴我們!
同時,孟楷也知道疫情期間,民眾情感上的憂慮是在所難免,所以有問題就直接問,利用專線或是官方管道來詢問,但也不要誤信網上的謠言或轉發不實的資訊,以免受罰!
#防疫加油
#台灣加油
#中華民國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