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傷口換藥技術考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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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傷口換藥技術考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們要蓋一間35萬病床的醫院!愛無礙無傷-偏鄉遠距傷口膚慰照護模式】:行醫超過三十年的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執行長林俊龍說道。這個人數足足涵蓋了花蓮縣的總人口數,但花蓮慈濟醫院並不是真的要興建一間超大型醫院,而是要透過科技,把醫療照護帶進每一戶縣民家中,連遠在山頭的部落和偏鄉都不例外【註1】。 就...

傷口換藥技術考 在 信義妹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1 21: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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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傷口換藥技術考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1-11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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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要蓋一間35萬病床的醫院!愛無礙無傷-偏鄉遠距傷口膚慰照護模式】:行醫超過三十年的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執行長林俊龍說道。這個人數足足涵蓋了花蓮縣的總人口數,但花蓮慈濟醫院並不是真的要興建一間超大型醫院,而是要透過科技,把醫療照護帶進每一戶縣民家中,連遠在山頭的部落和偏鄉都不例外【註1】。
      
    就醫距離是影響民眾醫療利用的重要因素之一,距離越遠,民眾就醫的利用越低,而花東正是民眾就醫距離最遠的區域。花東民眾隨著年齡增長及慢性病共病問題,困難照護的皮膚傷口及不易癒合的長期照護問題,或是照顧過程中產生的碰撞、敷料紙膠移除的撕除損傷…等現象,臨床常見病人苦惱該如何翻山越嶺到醫院接受治療,或是害怕返家後的傷口換藥,甚至拒絕出院及抗拒學習出院準備的健康照護指導,也令醫療團隊感到擔憂。
      
    花蓮慈濟醫院傷口造口照護小組創立於1996年,為了讓病人的傷口獲得更好的照護,2016年開設「傷口造口照護門診」為病人多方面整合評估傷口造口及失禁問題,團隊成員深知病人之苦,為打破遠距藩籬,與衛福部健保署東區業務組及工業技術研究院合作,結合花東共11家醫療機構出院準備服務護理師、居家護理師、傷口造口及失禁專家團隊、以及資訊工程師,應用資通訊與「慢性傷口智慧照護」遠距輔助系統,創建傷口遠距智慧膚慰共同照護網絡,運用遠距諮詢照護服務、資源網絡與個案管理追蹤模式,從病人住院即進行照會、出院準備銜接至居家照護,縮短皮膚損傷復原時間與就醫距離。
      
    「e起打破遠距藩籬、用i 療癒無縫接軌」,無礙延續、以愛連結,用智慧掌握療癒的節奏,讓遠端照護無礙無傷。此照護模式於2020年9月開始運行,已有130位個案接受遠距傷口照護,病人的傷口癒合率及再入院率都有明顯改善。遠距照護可說是守護偏鄉健康的一項希望工程,惟此模式尚在草創階段,從住院到社區或長照銜接,都需要作業流程及資通訊串聯的持續溝通調整,而最可貴的是守護民眾健康的護理初心。
      
    ▶ 完整全文,詳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愛無礙無傷-偏鄉遠距傷口膚慰照護模式」:https://forum.nhri.edu.tw/r20/
    ■撰文者:
    鍾惠君主任 花蓮慈濟醫院護理部
    ■審閱者:
    王秀紅諮議委員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Reference】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 109年研議議題
    「台灣護理人力發展之前瞻策略規劃」
    ■議題召集人:王秀紅教授(高雄醫學大學護理學系)
    ■以護理人力的教育、考試、訓練與任用過程,並融合透過人力「輸入(input)─過程(process)─產出(output)」的概念分為7個面向,從護理人力之人才培育(護理教育)、護理專業之能力提升(專業認證、進階護理),以至從初級照護、次級急性照護、至三級照護的執業場域(社區護理、醫院護理、長照護理)之護理人力需求;再以科技護理橫貫人才培育、能力提升以及人力需求等層面的教育與應用。
    https://forum.nhri.edu.tw/109-pp-3/
      
    1. 資料來源
    【註1】
    iThome - 【FHIR實例:花蓮慈濟醫院】全縣35萬縣民都要顧,花慈要靠FHIR將醫療照護帶進每一戶人家:http://bit.ly/2WowtUb

    【註2】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愛無礙無傷-偏鄉遠距傷口膚慰照護模式」
    https://forum.nhri.edu.tw/r20/
      
    2. 照片來源
    Heho健康「偏鄉病人半夜沒醫師看!「巴掌裝置」將城市醫師「送到家」 :https://bit.ly/3p0WWUe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花蓮慈濟醫院
    高雄醫學大學護理系學生會
    私立高雄醫學大學
    台灣護理學會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護理正義
    護理人護理魂-hi,I'm CC

  • 傷口換藥技術考 在 A Nan MOSTA 阿男醫師の磨思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1-04 23: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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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護不是萬能,沒有校護萬萬不能!」
    「校護不是不幫忙,法規制度讓人茫!」

    如何保護學生的安全與健康?
    如何尊重與保護學校護理師?

    希望教育部的函釋,能夠更明確,兼顧照顧學生安全,也保護校護免於法律風險!

    不要讓校護無所適從!
    好好關心學生健康,也要好好善待護理師!

    《校護不是不幫忙,法規制度讓人茫!》

    By 蔡秀男 醫師/法律碩士

    校護可不可以換藥?
    這些實務爭議終究上了媒體版面!

    如何保護學生的安全與健康?如何尊重與保障學校護理師免於觸法?多年來不完備的行政命令與法律,如何不要再讓校護無所適從?

    希望協調改革後,教育部的規範,能夠更明確,兼顧照顧學生,保護校護!好好關心學生健康,也要好好善待護理師!

    有媒體報導「超扯! 校護不得幫學生換藥?」,衛福部醫事司澄清,從未有正式公文要求校護不得換藥,「此作法完全是教育部錯誤解讀」,將與教育部溝通。

    教育部4日澄清,並未發文禁止學校護理人員幫學生換藥。近日會將衛福部去年12月的最新回文儘速發給各校參考。

    中華民國校護協進會表示,雖然衛福部、教育部皆稱沒發公文,但其實每一所學校在幾年前都收過與用藥相關的公文,還有立委為此爭議召開過協調會,爭議一直都在。讓校護為難的關鍵是被列為指示用藥的優碘及食鹽水,且問題至今依舊沒解決。

    依據媒體報導,教育部依照衛生署6年前函文,要求各學校校護,在沒有醫師處方下,護理師不能幫受傷學生換藥,否則根據《醫師法》第28條,若無醫師執照而執行醫療業務,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另違反醫療輔助行為範圍,依《護理人員法》第35條規定,於業務上有違法或不正當行為者,最重可處1年以下停業處分。

    全國校護大嘆「為難」!不少校護大為反彈,無所適從。

    教育部綜規司表示,5年前發函通令各校應依法執行業務,也就是依照醫囑給予學生藥物及外傷換藥,但第一線校護確實有執行困難的問題,不但校護反彈,家長、學生也都不滿!

    因此,2016年八月才在校護會議中又重提此事,但為避免違法,仍要求學校配合辦理。2016年8月在大專校院衛生保健組研習會中,有不少校護反彈,「但教育部重申此規定,並要求各校落實;不少學校過去雖未遵照,但在教育部壓力下,自今年元月起,開始執行不幫學生換藥的規定。」

    校護不是不幫忙,法規制度讓人茫!

    筆者曾於2015及2016年,受邀至教育部之校護研討會演講:《學校衛生業務法律面面觀:校園案例法律分析》、《校園一般常用藥品之法律詮釋與澄疑》、《學校護理VS職業護理-專業光環下被分裂的學校護理人員勞動權益專題演講》。

    連續兩年,傾聽不少全國校護朋友的心聲與實務困難,即提醒:「不完備的行政命令與法律,不要讓校護再無所適從!」

    當時,曾公開建議,教育部函釋,應該更明確,兼顧照顧學生,保護校護!

    有關換藥與用藥爭議,校護之專業實務與法規義務,建議爭點整理如下:

    1. 緊急下,一般外傷傷口:

    校護依其護理專業,得幫助學生進行傷口處置,進行必要之緊急處置,通報,後送醫療機構。

    2. 非緊急,手術後傷口:

    家長與學生,需配合醫師醫囑追蹤,自我健康照顧義務,學生仍需醫師診視追蹤為宜。校護若無醫囑,不宜為之,若出現感染或併發症,校護可能須面對法律責任,沒有法規保護校護。

    3. 特殊狀況,有醫囑下:

    實務上不多,得依醫囑換藥,注射胰島素。(100年爭議之源起。)

    至於,優碘,生理食鹽水,不能「用」?
    恐怕,教育部又誤解「指示用藥」法規了!

    依據《藥事法》第8條,
    「指示用藥」,不用醫師診斷處方,不能亂「賣」,並非不能「用」!

    校護,老師,校長,家長...
    「用」以擦藥,換藥,本來就不違法!

    法規上,除了醫療輔助之行為,換藥與緊急傷病照顧,也是校護的專業,有相關的法律保護規範。依《護理人員法》第24條,護理人員之業務如下:一、健康問題之護理評估。二、預防保健之護理措施。三、護理指導及諮詢。四、醫療輔助行為。前項第四款醫療輔助行為應在醫師之指示下行之。

    此外,緊急狀況下,依《護理人員法》第26條,護理人員執行業務時,遇有病人危急,應立即聯絡醫師。但必要時,得先行給予緊急救護處理。

    緊急傷病處理也是校護的專業,依《學校衛生法》第6條 學校應指定單位或專責人員,負責規劃、設計、推動學校衛生工作。學校應有健康中心之設施,作為健康檢查與管理、緊急傷病處理、衛生諮詢及支援健康教學之場所。

    其實,辛苦的校護不是閒閒沒事幹,她們都過勞了!

    校護要承擔緊急救護、學生傷害與疾病之護理評估與照顧、緊急傷病之危機管理、校園安全之危機處理、健康促進與醫藥衛生教育。

    在《學校衛生法》上有相關責任,如健康檢查與管理、緊急傷病處理、衛生諮詢及支援健康教學等。在《學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上,也有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等業務。

    依《學校衛生法》第15條,學校為適當處理學生及教職員工緊急傷病,應依第二項準則之規定,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規定,並增進其急救知能。前項緊急傷病項目、處理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另依《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 》第 7 條:學校護理人員應接受救護技術訓練至少四十小時,取得合格證明,並每二年複訓八小時。訓練課程,包含緊急醫療救護概論、病患身體評估、基本急救技術、急救器材使用、創傷病患評估與處置、非創傷急症病患評估與處置、環境急症病患評估與處置、檢傷分類與大量傷病處理、急救教學與教案設計等。

    面對這次換藥爭議,如何危機處理?

    台灣教育界也要學習全方位危機管理術(TDM & TCM,total solution dispute management、Teamwork Care Mediation):

    1. 全面關懷: 學生,校護,學校。
    2. 爭點整理: 實務,法規,制度。
    3. 溝通善解: 傾聽,公告,媒體。
    4. 共創多贏: 協調,定調,改革。

    「校護不是萬能,沒有校護萬萬不能!」
    「校護不是不幫忙,法規制度讓人茫!」

    如何保護學生的安全與健康?如何尊重與保護學校護理師?希望教育部的函釋,能夠更明確,兼顧照顧學生安全,也保護校護免於法律風險!不要讓校護無所適從!好好關心學生健康,也要好好善待護理師!

  • 傷口換藥技術考 在 阿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5-07-03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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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師, 你把我救回來, 以後我該怎麼辦??"
    我…治癒病患的自滿自得心情, 霎時消失的無影無蹤. 因為我忽然意識到, 全身僵硬的他, 這下子連自殺的能力都沒了.」

    「燒燙傷病患的治療, 除了前幾天的急性期以外, …真正的功臣, 是治療期間辛苦換藥的護理人員, 還有之後的復健師以及社工.

    …有經驗的燒傷護理團隊養成不易,但是…因為難以量化難以考核, 在醫院裡總是不被珍視珍惜. …因為平常病人不多, 燒傷中心的護士常常就是被醫院在各個單位間調來調去, 不被重視自然士氣低落, 久了就離職.」

    趁此機會再次強調:醫、護均有各自的專業。
    或許學習的時程有長短的差別,但護理師的專業與辛勞絕不亞於醫師。推薦關注臺灣護理產業工會和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

    以前也處理過不少燒燙傷的病人, 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手頭上幾乎同時來了兩個大面積燒傷患者, 一個95%一個85%.
    95%燒傷的那個, 跟他奮戰了兩個月後, 還是宣告不治.
    85%的那個, 3個多月後重建完成, 四肢都獲得保留沒有截肢, 只剩1-2%的小範圍未癒合傷口. 因為重返社會困難, 所以暫時沒有出院, 繼續住在燒傷中心接受復健. 他全身都是植皮及燒傷癒合後傷疤, 硬梆梆的幾乎沒有一個關節可以活動.
    有一天經過復健室, 看到他正在復健, 揮手跟他打招呼, 他在復健師協助下, 僵硬的碎步"走"到我身前, 木然對我說:"醫師, 你把我救回來, 以後我該怎麼辦??"
    我看著他, 完全說不出話來, 治癒病患的自滿自得心情, 霎時消失的無影無蹤. 因為我忽然意識到, 全身僵硬的他, 這下子連自殺的能力都沒了.
    ----------------------------------------------
    一直認為, 燒燙傷病患的治療, 除了前幾天的急性期以外, 醫師的角色不過是出一張嘴而已, 不足一提, 清創植皮傷口照護, 這也不過是整外醫師的基本功. 真正的功臣, 是治療期間辛苦換藥的護理人員, 還有之後的復健師以及社工. 一個大面積燒傷病人的換藥, 一次就需要3-5個燒傷中心護士, 每次費時至少30分鐘到一個鐘頭以上, 天天如此, 要好幾個禮拜!! 如果護士稍微沒有經驗, 換一個病人的藥, 花上兩個鐘頭也是有可能. 大家自己算一下, 如果同時來了5個這樣的病人, 需要多少護理人力?
    一個有經驗的燒傷護理團隊, 可以快速有效率的幫病人換好藥, 大幅減低治療期間的痛苦, 另一方面也是增加病患活下去的動力. 有經驗的燒傷護理團隊養成不易,但是她們的技術經驗, 因為難以量化難以考核, 在醫院裡總是不被珍視珍惜. 正常情況下, 大面積燒燙傷病患畢竟是很少數, 因此, 在一個凡事以績效為考量的制度, "備而不用"的資材人員, 常常就是因為沒有"績效"而被棄如敝屣. 因為平常病人不多, 燒傷中心的護士常常就是被醫院在各個單位間調來調去, 不被重視自然士氣低落, 久了就離職.
    問題是, 怎麼可以一切都以績效來衡量價值? 你開車1年沒用到安全氣囊, 會因為"氣囊沒有績效"而把氣囊拆了嗎? 你會用績效來衡量消防隊的價值嗎? 偏偏我們的政府/公司/醫院,整天在做這種事.

    關於八仙傷患的處理, 現在的討論多半還是集中在醫院/急診/醫師, 很少觸及早就已經超額負載的護理人員, 如何一個人當五個人用, 來處理這額外增加的負擔? 很多醫院急診室因為病患過多, 發出訊息要求別再送病人過來. 其實我是期待我們的護理人員, 有一天可以發出聲音說 "我們早就超載, 別再叫我們加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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