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債務協商諮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債務協商諮詢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債務協商諮詢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債務協商諮詢產品中有4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毛律師混酥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有債清需求請找法律扶助基金會】 #內政部金融法協會法扶扶助 #內政部金建會 #內政部立案法律關懷輔導協會 以上三個都不是法扶 也不是政府單位 最近接到很多人反應 有債清更生的需求 上網咕狗 #法扶 誤以為某些 買了法扶跟債清google廣告關鍵字的單位 結果被收了錢 簽了約以後才發...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獨董月領18萬未屢行監督之責】常董草率決策,高雄市議會函請高銀究責! 慶富案調查專案小組歷經3次專案小組會議、1次土地會勘、1次法律諮詢顧問會議、1次調閱資料協商會議、1次訪談總稽核、2次現閱資料後,終於在今天正式提出專案調查報告!作為小組召集人,感謝小組成員、法律顧問律師與所有相關人士在調查...

債務協商諮詢 在 追求斜槓人生的青年??‍?紹庸Calvin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24 14:14:20

【#IGer金融圈中秋特輯】 市面上非常多投資、理財相關的書籍 卻非常少關於講債務處理的問題 使得很多人對債務的想法就是 學會投資理財,債務自然就會被處理掉🤷🏻‍♂️ ⠀⠀⠀⠀⠀⠀⠀⠀⠀⠀⠀⠀ 但事實上如果不好好處理債務 不但可能會有資金風險 更有可能使得自己信用受損🥲 ⠀⠀⠀⠀⠀⠀⠀⠀⠀⠀⠀⠀ 好...

債務協商諮詢 在 陳宥丞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2-03 08:36:38

#謝謝 #特地來謝謝我們的人 #公車跌傷 #債務協商 #國賠和解 下午主持一場協調會,是身障朋友搭乘公車時發生意外,經過一小時協調,雙方同意和解,原本是對立的公車司機和乘客母都流下眼淚和我道謝。當下我也覺得心裡很酸,因為社會基層要的很簡單,只想要有好好謀生的機會。 晚上回到服務處接受陳情和協助...

  • 債務協商諮詢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28 15: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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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債清需求請找法律扶助基金會】

    #內政部金融法協會法扶扶助
    #內政部金建會
    #內政部立案法律關懷輔導協會

    以上三個都不是法扶 也不是政府單位

    最近接到很多人反應
    有債清更生的需求
    上網咕狗 #法扶

    誤以為某些 買了法扶跟債清google廣告關鍵字的單位
    結果被收了錢 簽了約以後才發現這單位根本不是法扶

    請大家認明法扶的全名叫 #法律扶助基金會
    什麼

    #內政部金融法協會法扶扶助
    #內政部金建會
    #內政部立案法律關懷輔導協會
    #都不是法扶
    #也不是政府單位

    雖然它們打上內政部協會
    但事實上 人民團體、社團法人要成立本來就要內政部核可
    就像我現在要去成立一個巴毛飛天協會
    也是要經過一定的程序 內政部核准
    不等於這個社團會協會就是內政部下面的單位
    而且

    #債清專案不審資力也不會跟當事人收取任何費用
    什麼訂金3000 會員費28000(債清還要加會員 這輩子是要債清幾次?)
    都不是法扶會收到的錢
    有的單位你直接問他是法扶嗎
    他會嗯嗯啊啊的不直接回答就說他們是政府單位 行政院下面的單位
    有的單位會騙你說法扶是諮詢免費 訴訟程序都要錢
    都是騙人的
    還有的單位會叫你不要跟銀行說你在協商會影響協商程序什麼的
    也都不是真的
    雖然我不知道他們這麼做的用意為何
    只要您有債務問題符合清算更生的要件
    法扶就會無償幫你找律師向銀行協商或到法院進行債清程序

    #不會收您任何一毛錢
    #而且絕對都是專業律師為您服務

    各縣市法扶聯絡方式請上網搜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 債務協商諮詢 在 陳宥丞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23 22: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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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二法律諮詢 #中央地方陳情

    今晚宥丞跟律師團隊在服務處,從 #債務協商 #保護令 #土地佔用到 #租約問題,也有 #人民與政府 的 #權利義務爭議。

    對於外人而言,這只是一件又一件的陳情案,但對當事人來說會是一輩子很難想像的恐懼。像是今晚ㄧ位媽媽帶兒子來問完後感謝說:「自從兒子收到法院通知後,她已經好幾天緊張焦慮到快去看憂鬱症,家裡的氣氛也非常低迷。」

    這些疑難雜症,現場能回答我們會盡力協助,需要追蹤或協商,也會解釋清楚,收件後跟北市府或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討論。

    總之,對的事,我們認真做,繼續做!也謝謝一直支持相信我們的民眾!

    #服務電話27936656
    #內湖 #南港 #陳宥丞
    #每週二法律諮詢 #中央地方陳情服務

  • 債務協商諮詢 在 陳宥丞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2-29 21:45:33
    有 331 人按讚

    #謝謝 #特地來謝謝我們的人
    #公車跌傷 #債務協商 #國賠和解

    下午主持一場協調會,是身障朋友搭乘公車時發生意外,經過一小時協調,雙方同意和解,原本是對立的公車司機和乘客母都流下眼淚和我道謝。當下我也覺得心裡很酸,因為社會基層要的很簡單,只想要有好好謀生的機會。

    晚上回到服務處接受陳情和協助法律諮詢,剛出社會在西門上班的莊先生,騎車買熱騰騰燒餅來謝謝我們,因為影響他一生的大事,在我們跟蔡壁如委員的協助後,終於在2021年前處理完畢,重新展開新的人生。最後,阿嬤因路上工程疏忽而跌傷找我們幫忙的陳先生,也在快結束前到服務處,特地跟我說,對造同意和解,支付合理的理賠金額,阿嬤逐漸恢復健康,他們非常感謝,特別來跟我們謝謝。

    這份工作,最有成就感,就是幫助每位需要協助的民眾,最讓我感動的是,每一位真心跟我們謝謝的眼神和那雙充滿溫度的手❤️

    其實,我也很想謝謝你們!讓我們有繼續服務的動力,但當面不好意思說,希望寫在這邊,你們能看見!👀

    #服務專線27936656
    #中央地方陳情服務
    #每週二法律諮詢
    #內湖 #南港 #陳宥丞

  • 債務協商諮詢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12-12 21:30:02

    【獨董月領18萬未屢行監督之責】常董草率決策,高雄市議會函請高銀究責!

    慶富案調查專案小組歷經3次專案小組會議、1次土地會勘、1次法律諮詢顧問會議、1次調閱資料協商會議、1次訪談總稽核、2次現閱資料後,終於在今天正式提出專案調查報告!作為小組召集人,感謝小組成員、法律顧問律師與所有相關人士在調查過程中提供的協助。

    高雄銀行在放貸給慶富集團共41.76億元的過程中,有許多疏漏都顯示了董事會未盡治理監督、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義務,以17.46億元的獵雷艦工程履約保證金為例,沒有銀行敢借,兆豐、京城、台銀、土銀都不要,結果高銀從徵信到放款,竟然只花了4天!

    高雄銀行從2013年海科館聯貸案起,陸續貸款給慶陽海洋、慶峯水產、慶富造船、慶洋投資等慶富集團公司共41.76億元,因為無法收回貸款造成損失光在2018年度核銷呆帳就達7.6億,損失慘重。我們調查小組一一審視各案放貸過程,並且親自前往高雄銀行現閱董事會會議紀錄與錄音,發現許多不合理之處:

    【慶富】

    ❌ 短期授信、多次續約或借新還舊,實質上達到中期授信,卻規避提供擔保品

    【慶陽】

    ❌ 海科館聯貸案約定BOT案建物、設備為擔保品,無實質擔保品

    ❌ 原保證人陳慶男長子陳偉郎被票交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後,保證人改為已負6.5億從債務的次子陳偉志,償債能力有疑,高銀卻未要求加提擔保

    【慶峯】

    ❌ 同意以21年船齡漁船作為加強擔保,違反財政部公告與高銀內規

    ❌ 高銀稱慶峯暫結自2015年10月之損益已由虧轉盈,但獲利僅74.5萬元,相較3億高額貸款,清償能力大有疑義

    ❌ 高銀未按照原貸款條件、還款期限直接辦理拍賣擔保品或要求保證人逕負連帶清償責任,反而還同意展延、寬限還款

    ❌ 2016年慶峯變更公司登記,擔保人陳慶男成為0持股董事,預為安排規避清償責任,高銀未積極應對

    【慶洋】

    ❌ 違反財政部函示中期授信以擔保授信為原則

    ❌ 會計師函早已揭露慶洋轉投資各公司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對損益採保留意見,常務董事卻未理會

    本次之新事證包括:

    ❌ 2015/3/12通過之8.3億元放貸程序,在授信審核及授信契據簽訂過程中,有提早偷跑的情況

    ❌ 在2014/11/6聯貸案履約保證金17.46億元的常董會議上,當時的總經理王進安做出不符事實的案件背景陳述

    ❌ 多次的董事會議中,針對放貸案並未做出明確決議,但於會議紀錄中記載「照案通過」

    這些都顯現高銀在決策過程中的草率!

    總結調查內容後,我們在最後一次專案小組會議(11/25)中討論得出報告結論,將函請高市府對相關董事與未善盡監察責任獨立董事提起民事求償,並函請高市府對違反銀行法、證交法相關董事與人員提起背信罪刑事告訴,本報告與新事證同時函送地檢署偵辦,並函送金管會,由該會重新審視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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