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a3556959 (appleman)看板Insurance標題[理賠] 台灣防疫險理賠小知識時...
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 在 劉珞亦(法白Roy aka 陸伯言)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7:12:47
【強制隔離,不接受可以請請法官審核】 - 這是在新書發表上的講解,結尾那邊因為沒有講清楚,在這邊補充一下。 - 在 2014 年過了《提審法》,《提審法》第 1 條規定:「人民被法院以外之任何機關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逮捕、拘禁地之地方法院聲請提審。但其他法律規定得聲請即時由法院審查者,依其...
傳染病防治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moj.gov.tw)
狀況通常有兩種
1.跟確診者密切接觸而按照防治法48條被拉入隔離名單,而隔離到一半中標,或是出關後不
知道甚麼原因而又確診
2.直接確診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而被隔離
假設你買的防疫險同時有隔離跟確診兩個項目能理賠的話,
狀況一可以領滿隔離金跟確診金
狀況二只能領確診理賠金
如果你很不滿的話有兩種處理方式,1.讓自己因傳染病防治法48條而被隔離(如果你保單還
沒到期的話)2.寫信去立法院信箱問他們能不能改傳染病防治法
若是真的很不能接受的話,可以把確診理賠金退給保險公司,請她退還保費給你。相信訴求
應該能夠被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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