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傳佳建設風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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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傳佳建設風評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城市山人 Mountain Urbanite,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從一起商業團山難,探討台灣的山域政策》 本山難發生於2019年3月,綽號「虎哥」的商業團領隊王詮翔,身為登山嚮導卻疑似判斷失誤,進而造成客戶在裝備不周的情況下不幸滑墜身亡。除了在當時引起了很大的爭議,逝者家屬的不滿更是非常強烈。 最近檢方認為他不專業、無責任感,還意欲透過媒體營造有利於己的...

  • 傳佳建設風評 在 城市山人 Mountain Urbanit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1-20 19:00:21
    有 329 人按讚


    《從一起商業團山難,探討台灣的山域政策》
    本山難發生於2019年3月,綽號「虎哥」的商業團領隊王詮翔,身為登山嚮導卻疑似判斷失誤,進而造成客戶在裝備不周的情況下不幸滑墜身亡。除了在當時引起了很大的爭議,逝者家屬的不滿更是非常強烈。

    最近檢方認為他不專業、無責任感,還意欲透過媒體營造有利於己的輿論,足證犯後毫無悔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求處2年有期徒刑。

    根據事後各方資訊所拼湊的現場情況,當時山上有積雪,隊員未配備齊全,他卻說可以繼續登頂,結果一位隊員不幸滑落摔死,其家屬認為嚮導難逃其責,是為起訴之由來。

    .

    這事可大可小。

    對於大眾來說,這就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山難,頂多就是進入司法程序來決定領隊是否要負責任而已;但對於我來說,這一則小小新聞背後的是台灣登山環境長久以來的制度缺失,甚至不少人就連領隊/嚮導以及商業活動的意涵都一知半解,讓我們平白損失了建設性討論的機會。

    以下就讓我細加剖析此事,望大家能有更全面的瞭解。

    -\-\-\-\-

    1. 政府未有「使用者管理」觀念
    走在步道上一眼望去,我們怎麼知道誰是自組團,誰是商業團?答案是沒有明確定義,但大家一樣都是在使用有限的山屋、營地空間,彼此之間乍看之下別無二致。然而即便沒有數據可供參考,常在熱門百岳路線上活動的山友,都能感受商業團體的存在感有多高。

    施政應以數據為基礎,但如果沒有辦法區分這群人,也就不容易以客觀的角度來檢討現行制度。

    打個比方,如果我們能清楚知道排雲山莊(全台競爭舖位最激烈的地方)和其他熱門山屋的使用數據為何,長期來看有多少舖位是商業團抽走,多少是自組團抽走,才能依此改善現有制度,例如引入國際上行之有年的商用配額制或特許經營制度,保障公共資源分配上的平等。

    究竟該如何應對「假自組真商業」的散兵游勇、層出不窮的人頭戰術、個資盜用、多地申請、連續申請等,國家公園管理處與林務局多半是力不從心。結果?申請到的團體或選擇避不見面,或臨時撤銷申請,讓眾山屋在兢爭最激烈的假日也能出現空位,對於那些長期籤運或網速/手速欠佳的山友來說情何以堪。

    這一直是令當局最頭痛的問題,可是我認為只要開始進行使用者分類與數據統計,就能露出一道曙光。但分類的前提是清楚的定義,詳見下面的第2點。

    2. 何謂「商業登山」?
    入園證是眾生平等,一視同仁的設計,國家公園對領隊並無資格上的要求,也就是說任何人都能收費帶隊爬山。極端案例之中,出山難還能將責任推回給客戶,甚至呼叫直升機來載受傷的客戶下山,費用全民買單,自己的判斷不周、思慮不嚴、能力不足都不必受到檢討,商譽也缺乏公開透明的機制可供民眾參考。

    當然──這是少數極端案例,但少數極端案例偏生容易成為突破同溫層的錐子尖端,長久下來其實會加深大眾對戶外活動的誤解。

    承1.,我國對於誰才能「合法」辦理登山行程,非常地曖昧不明,也就是這曖昧不明,給了不肖業者施展的空間。看看現在靠山賺錢的業者們,有多少人成立了旅行社?有多少人以協會之名行營利之實?有多少人假借自組隊名義出團卻從未平攤所有費用?

    實務上,資本額動輒數百萬的旅行社不是每人都成立得起,所以他們要不就依附在某旅行社名下「靠行」,要不成立美名為服務山友的協會,要不就以自組隊為幌子來執行業務。這不是業者不想守法,這法本身就是模糊的存在!

    所以對於這個問題,我一直都認為應該採取美國政府對國有地上商業活動的定義:凡是任何活動牽扯到利益交換,包括金錢、服務、貨品等,都是商業行為。

    對應到我國的律法,這玩意兒叫做「國家公園事業」,但猜測是因為許久以前的官員認為商業登山市場規模微不足道,故沒有積極推動。然而在高山嚮導證與傳統協會退場之後,商業登山活動日益普及,但我國的管理體制,就如同許許多多領域中的政策一樣,依然原地踏步,等待著立法與修法的變革。

    或許《登山嚮導服務定型化契約》是個不錯的解法,但就如同本文所述,現在這個行業根本上還存在著許多定義上的模糊地帶,所以可能還有得等吧。

    .

    □ 國家公園收費簡介

    更深一層討論,原則上台灣國家公園向來都是100%公帑支持,2013年政府曾動過收費的念頭,認為支出年年升高,應該以使用者付費換取更好的服務,卻遭到立委抨擊而不了了之,但2015年還是在國發會要求下通過了,顯示高層認同應該開闢財源來應付逐年升高的訪客人次。

    近來實施收費制的錐麓古道據推測在去年就為國家賺進了600萬台幣,顯示這個模式不是行不通。雖然目前的案例都集中在觀光型的一日/半日行程上,但若套在山岳型國家公園內的多日登山活動上,以這種方式創造收入讓山屋/營地軟硬體服務、步道養護、垃圾清運等更好,何樂而不為?

    .

    3. 商業登山,我們付的錢換來的是什麼?
    無論是「領隊」或「嚮導」,在大部分如今的登山團體中,就是個拿主意的領導者。有跟過商業團的人,應該能記得隊伍裡走在最前面的嚮導;習慣自組隊的人,也知道隊上誰的資歷最豐富,且眾隊員都願意聽他的話。

    然而在90年代,就有前輩觀察到「... 目前我國的登山團隊,對領隊的認識十分淡漠,甚至忽略其重要性,使得領隊的立場變得十分模糊;在另一方面,領隊所應具備的責任感亦漸之消失,逃避責任的風氣反而盛行起來 ...」

    以上話語摘自1993年出版的台灣登山百科全書。就連快30年前就這樣了,現在的我們只能更糟,領隊該具備的技術、經驗、品格,對於新生代山友來說是個模糊的輪廓,虎哥也只是負面教材的其中一頁罷了。

    我們付錢給人,讓他帶領我們爬山,主要就是因為自身能力不足,所以才交由專業人士管理風險。這就是以金錢交換服務,交換領隊/嚮導的知識、能力、責任,讓我們能平安地回家。

    雖然這不代表客戶就免責,但假如是領導者的計畫與決定出了差錯而導致山難,那他即是有失專業,必須承擔或多或少的責任。即便「安全是自己的責任」,但消費者不就是為了保障安全而雇用嚮導嗎?

    4. 虎哥之流能繼續帶隊嗎?是。
    以往在傳統協會與大學登山社的體系底下,不適任的領隊會在通盤檢討後被剝奪帶隊的資格,甚至出現死亡山難後還會連累整個組織,遭到警察機關禁止申請入山證一年至數年不等。

    現在商業框架底下的失職的領隊/嚮導,或是風評不佳的業者,我們可有任何辦法反制?除了上法庭自力救濟之外,沒有。承1.與2.,就連使用者管理與商業活動定義都不清不楚,這真是談何容易。

    於是消費者陷入了一個只能自立自強的尷尬處境。對於大眾而言,誰會知道同行程不同業者的報價上差異會體現在何處?誰能輕鬆查到某業者的風評如何?假設某業者早就聲名狼藉、素有劣跡,為何還能持續穩定出團?我說過了,登山安全不是僥倖的安全,我們都不應該拿命賭在低價團的俄羅斯輪盤。

    所以我才在去年登山研討會論文中建議政府(現在的主管機關是體育署)應該盡快確立未經許可在國家公園/林務局轄區內營利是為非法,建立業者名錄,有個基本的列管機制,起碼能夠阻止極端個案繼續帶隊賺錢,以及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這不是反應過度。人命啊。這個時代,寄望跟團的客戶都能對自己負責只是種奢望,總是有依賴度特別高的一群人,甚至人數只增不減,除了長期宣導教育外別無他法;但另一方面,商業管理體制上的革新,是現在就能做的事情,雙管齊下豈不美哉?

    以民間發起之嚮導協會等方式來促成有效管理、去蕪存菁,一直以來都有人在談論,但尚無實質進展,我們剩下的解決之道,無非就是讓公權力出手了吧。

    .

    現在正是「2020脊梁山脈旅遊年」,但政府究竟想不想讓我們陳舊的體制與國際看齊,讓中外訪客都能滿意、安全地完成登山行程?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團結、監督,是我們公民擁有的最強力量。

  • 傳佳建設風評 在 城市山人 Mountain Urbanit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1-20 19: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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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一起商業團山難,探討台灣的山域政策》
    本山難發生於2019年3月,綽號「虎哥」的商業團領隊王詮翔,身為登山嚮導卻疑似判斷失誤,進而造成客戶在裝備不周的情況下不幸滑墜身亡。除了在當時引起了很大的爭議,逝者家屬的不滿更是非常強烈。

    最近檢方認為他不專業、無責任感,還意欲透過媒體營造有利於己的輿論,足證犯後毫無悔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求處2年有期徒刑。

    根據事後各方資訊所拼湊的現場情況,當時山上有積雪,隊員未配備齊全,他卻說可以繼續登頂,結果一位隊員不幸滑落摔死,其家屬認為嚮導難逃其責,是為起訴之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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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事可大可小。

    對於大眾來說,這就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山難,頂多就是進入司法程序來決定領隊是否要負責任而已;但對於我來說,這一則小小新聞背後的是台灣登山環境長久以來的制度缺失,甚至不少人就連領隊/嚮導以及商業活動的意涵都一知半解,讓我們平白損失了建設性討論的機會。

    以下就讓我細加剖析此事,望大家能有更全面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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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政府未有「使用者管理」觀念
    走在步道上一眼望去,我們怎麼知道誰是自組團,誰是商業團?答案是沒有明確定義,但大家一樣都是在使用有限的山屋、營地空間,彼此之間乍看之下別無二致。然而即便沒有數據可供參考,常在熱門百岳路線上活動的山友,都能感受商業團體的存在感有多高。

    施政應以數據為基礎,但如果沒有辦法區分這群人,也就不容易以客觀的角度來檢討現行制度。

    打個比方,如果我們能清楚知道排雲山莊(全台競爭舖位最激烈的地方)和其他熱門山屋的使用數據為何,長期來看有多少舖位是商業團抽走,多少是自組團抽走,才能依此改善現有制度,例如引入國際上行之有年的商用配額制或特許經營制度,保障公共資源分配上的平等。

    究竟該如何應對「假自組真商業」的散兵游勇、層出不窮的人頭戰術、個資盜用、多地申請、連續申請等,國家公園管理處與林務局多半是力不從心。結果?申請到的團體或選擇避不見面,或臨時撤銷申請,讓眾山屋在兢爭最激烈的假日也能出現空位,對於那些長期籤運或網速/手速欠佳的山友來說情何以堪。

    這一直是令當局最頭痛的問題,可是我認為只要開始進行使用者分類與數據統計,就能露出一道曙光。但分類的前提是清楚的定義,詳見下面的第2點。

    2. 何謂「商業登山」?
    入園證是眾生平等,一視同仁的設計,國家公園對領隊並無資格上的要求,也就是說任何人都能收費帶隊爬山。極端案例之中,出山難還能將責任推回給客戶,甚至呼叫直升機來載受傷的客戶下山,費用全民買單,自己的判斷不周、思慮不嚴、能力不足都不必受到檢討,商譽也缺乏公開透明的機制可供民眾參考。

    當然──這是少數極端案例,但少數極端案例偏生容易成為突破同溫層的錐子尖端,長久下來其實會加深大眾對戶外活動的誤解。

    承1.,我國對於誰才能「合法」辦理登山行程,非常地曖昧不明,也就是這曖昧不明,給了不肖業者施展的空間。看看現在靠山賺錢的業者們,有多少人成立了旅行社?有多少人以協會之名行營利之實?有多少人假借自組隊名義出團卻從未平攤所有費用?

    實務上,資本額動輒數百萬的旅行社不是每人都成立得起,所以他們要不就依附在某旅行社名下「靠行」,要不成立美名為服務山友的協會,要不就以自組隊為幌子來執行業務。這不是業者不想守法,這法本身就是模糊的存在!

    所以對於這個問題,我一直都認為應該採取美國政府對國有地上商業活動的定義:凡是任何活動牽扯到利益交換,包括金錢、服務、貨品等,都是商業行為。

    對應到我國的律法,這玩意兒叫做「國家公園事業」,但猜測是因為許久以前的官員認為商業登山市場規模微不足道,故沒有積極推動。然而在高山嚮導證與傳統協會退場之後,商業登山活動日益普及,但我國的管理體制,就如同許許多多領域中的政策一樣,依然原地踏步,等待著立法與修法的變革。

    或許《登山嚮導服務定型化契約》是個不錯的解法,但就如同本文所述,現在這個行業根本上還存在著許多定義上的模糊地帶,所以可能還有得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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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家公園收費簡介

    更深一層討論,原則上台灣國家公園向來都是100%公帑支持,2013年政府曾動過收費的念頭,認為支出年年升高,應該以使用者付費換取更好的服務,卻遭到立委抨擊而不了了之,但2015年還是在國發會要求下通過了,顯示高層認同應該開闢財源來應付逐年升高的訪客人次。

    近來實施收費制的錐麓古道據推測在去年就為國家賺進了600萬台幣,顯示這個模式不是行不通。雖然目前的案例都集中在觀光型的一日/半日行程上,但若套在山岳型國家公園內的多日登山活動上,以這種方式創造收入讓山屋/營地軟硬體服務、步道養護、垃圾清運等更好,何樂而不為?

    .

    3. 商業登山,我們付的錢換來的是什麼?
    無論是「領隊」或「嚮導」,在大部分如今的登山團體中,就是個拿主意的領導者。有跟過商業團的人,應該能記得隊伍裡走在最前面的嚮導;習慣自組隊的人,也知道隊上誰的資歷最豐富,且眾隊員都願意聽他的話。

    然而在90年代,就有前輩觀察到「... 目前我國的登山團隊,對領隊的認識十分淡漠,甚至忽略其重要性,使得領隊的立場變得十分模糊;在另一方面,領隊所應具備的責任感亦漸之消失,逃避責任的風氣反而盛行起來 ...」

    以上話語摘自1993年出版的台灣登山百科全書。就連快30年前就這樣了,現在的我們只能更糟,領隊該具備的技術、經驗、品格,對於新生代山友來說是個模糊的輪廓,虎哥也只是負面教材的其中一頁罷了。

    我們付錢給人,讓他帶領我們爬山,主要就是因為自身能力不足,所以才交由專業人士管理風險。這就是以金錢交換服務,交換領隊/嚮導的知識、能力、責任,讓我們能平安地回家。

    雖然這不代表客戶就免責,但假如是領導者的計畫與決定出了差錯而導致山難,那他即是有失專業,必須承擔或多或少的責任。即便「安全是自己的責任」,但消費者不就是為了保障安全而雇用嚮導嗎?

    4. 虎哥之流能繼續帶隊嗎?是。
    以往在傳統協會與大學登山社的體系底下,不適任的領隊會在通盤檢討後被剝奪帶隊的資格,甚至出現死亡山難後還會連累整個組織,遭到警察機關禁止申請入山證一年至數年不等。

    現在商業框架底下的失職的領隊/嚮導,或是風評不佳的業者,我們可有任何辦法反制?除了上法庭自力救濟之外,沒有。承1.與2.,就連使用者管理與商業活動定義都不清不楚,這真是談何容易。

    於是消費者陷入了一個只能自立自強的尷尬處境。對於大眾而言,誰會知道同行程不同業者的報價上差異會體現在何處?誰能輕鬆查到某業者的風評如何?假設某業者早就聲名狼藉、素有劣跡,為何還能持續穩定出團?我說過了,登山安全不是僥倖的安全,我們都不應該拿命賭在低價團的俄羅斯輪盤。

    所以我才在去年登山研討會論文中建議政府(現在的主管機關是體育署)應該盡快確立未經許可在國家公園/林務局轄區內營利是為非法,建立業者名錄,有個基本的列管機制,起碼能夠阻止極端個案繼續帶隊賺錢,以及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這不是反應過度。人命啊。這個時代,寄望跟團的客戶都能對自己負責只是種奢望,總是有依賴度特別高的一群人,甚至人數只增不減,除了長期宣導教育外別無他法;但另一方面,商業管理體制上的革新,是現在就能做的事情,雙管齊下豈不美哉?

    以民間發起之嚮導協會等方式來促成有效管理、去蕪存菁,一直以來都有人在談論,但尚無實質進展,我們剩下的解決之道,無非就是讓公權力出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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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正是「2020脊梁山脈旅遊年」,但政府究竟想不想讓我們陳舊的體制與國際看齊,讓中外訪客都能滿意、安全地完成登山行程?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團結、監督,是我們公民擁有的最強力量。

  • 傳佳建設風評 在 陳宜民教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02-15 20:51:04
    有 2,743 人按讚

    祝大家新年-好運旺來,平安幸福

    親愛的高雄市民朋友平安,大家辛苦了!

    我是阿民,從小,親戚長輩都這樣叫我。我的父母親都是高雄人,我的祖先在三百年前從福建漳州渡海來台,世居高雄縣彌陀鄉。一直到我祖父陳耀敏先生,才搬到哈瑪星開碾米廠,我的袓母是大戸人家的養女。家父陳寶輝現已87高齢,他從小刻苦勵學,從高雄中學,台大醫科,到東京女子醫科大學醫學博士,在民國85年從台北市衞生局局長任內屆齡退休,回到高雄,在阮綜合醫療院擔任顧問,一直到三年前因罹患癌症需要治療而退休。

    我的求學生涯可謂非常順利,我喜歡國文,英文,歷史,數學,大專聯考差五分沒上台大醫科,進入陽明醫學院。畢業時選擇基礎醫學,留在微生物學科擔任助教,同時攻讀免疫學碩士學位。我在空軍服役時考上教育部公費留學,疾病防治組第一名,申請到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的癌生物學系博士班。我在不到四年的時間取得哈佛大學科學博士的學位(英國系統舊制的學位,相當於哲學博士)。旋即前往位於馬里蘭州的美國國家衞生研究院的國家癌症研究所從事博士後研究的工作。

    為是公費生,我在1992年返國服務,在陽明醫學院公共衛生研究所擔任副教授,也合聘在中央硏究院的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擔任副硏究員。我是台灣第一個在大學開設分子流行病學及疫苗學課程的老師。此外,我也負責教腫瘤病毒學及愛滋病學。我在1998年升等為教授,主要研究內容與愛滋病的病毒學及分子流行病學,還有肝癌致病基因的探討,動物模式的建立及抗癌藥物的研發有關。

    我在陽明大學的二十三年學術研究的生涯中,總共培養指導了20位博士生,40位碩士生。我很欣慰他們有不少位在國內外的學術機構從事研究工作或擔任教職,當然,也有很多人選擇回到醫院或在業界服務。

    我在2013年應高醫大劉校長的邀請,回到高雄醫學大學擔任學術副校長。可能是因為我之前在陽明大學曾經擔任過國際長及研發長,也創辦了國際衛生學程及愛滋病防治及研究中心的關係。在高醫大的三年期間,我積極推動校園國際化,招收外籍生,成立傳染病與癌症研究中心,促進產學合作,終於讓高醫大進入世界五百大的排名。

    我們陳家並非名門,沒有出過任何一位政治人物。惟一例外,是家母在民國46年曾經幫她的伯父,也就是我的外公的大哥,陳皆興先生助選過高雄縣縣長。家母當年剛生下我,剛做完月子,就在伯公的競選車上擔任播音員(俗稱放送頭),因為當年沒有錄音機,所以都要實況轉播,而家母是台南師專畢業,在苓州國小教書,所以國台語雙聲帶。她回憶,當年我出生沒幾個月,還沒斷奶,被好友阿燕抱在宣傳車𥚃面,每隔幾個小時,車子就要停在路邊,讓她從車頂下來在車子裡面哺乳。我的外伯公陳皆興文采極佳,有詩人縣長的美譽。他勤政愛民,政績及風評都很好,但因為選舉花錢,位於鳳山的彈珠汽水廠及醤油厰都賣掉,當了一任縣長,就沒錢選了。

    我從2016年二月擔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兩個月後,我在鳳山黨部開設第一個服務處,半年後我將服務處遷到苓雅區,用祖父留給我們的地,二舅幫我們蓋的透天厝為鄉親服務,我與22位國民黨籍議員及鄭天財委員(原住民委員)成立聯合服務處,迄今年一月底,高雄服務處服務案件已經超過二千件了。

    過去這兩年,我跟其他幾位民進黨的區域立委沒有兩樣,我每個星期五都會回高雄,週六到服務處做選民服務,不同的是,他們只需要服務他們選區的選民,我的責任區則遍佈整個高雄市,而我也來者不拒,盡力而為!因為我珍惜每一次為鄉親服務的機會。我也抽空走訪位在高雄市各地的議員及里長服務處,尋找需要我,用得著我幫忙的地方。印象深刻的是,助理開車載我到那瑪夏找柯路加議員,他帶我去看需要舖柏油,需要有汚水下水道的自立住宅區。這是當年八八風災後用世界展望會的善款蓋的社區。但因為規劃不良,到現在災民還搬不進去,殊為可惜。我們現在還在協助他們申請經費。另外,我到旗山至少超過十趟,為了協助大溝頂的太平商場的居民伸張居住正義,也為老街文化保存盡一份心力!

    高雄天生麗質,條件不輸釜山,但釜山已成為亞太影城。高雄也不輸寧波,但寧波現已超越高雄,成為東方大港。高雄的地理環境優良,資源豐富,但市政建設的規劃沒有重點,空污問題嚴重,國際化程度也不足;再加上高雄舉債過度,石化業尚待重覓地點遷移,並同步更新設備,傳統產業凋蔽,而生技產業有待加強,再加上人口老化,人材外流,在城市競爭力上,就如同逆水行舟 ,不進則退,再不努力全面檢討革新,運用人工智慧技術提高行政效率,高雄將會變成台灣的二缐城市,而榮景不在!

    親愛的市民朋友,過去的錯誤也許沒太多的機會彌補,但此刻的您,在闔家團圓的大年夜,或許可以好好想想,現在的高雄是我們想要的城市風貌嗎?我們是否可以想辦法,讓我們的下一代,在學業完成後,不用因為找不到工作而離鄉背井,遠渡重洋?

    空氣汙染的問題決不是靠減免公共運輸工具費用而能得到解決,多功能經貿園區也不應該是富人的炒房區。高雄的城市規劃必須全面檢討,如果我能擔任市長,我將邀請國內外知名的專業人士,針對以下幾個問題進行謓密的討論,進行可行性評估:中山大學遷校到仁武第二校區,把西子灣還給全體市民,譲西子灣柴山之美變成國際一流觀光旅遊景點,而我也希望能協助中山大學在遷校計劃中,變成世界一流的大學,因為一個偉大的城市,需要一所偉大的大學。就像波士頓有哈佛大學,香港有香港大學,東京有東京大學。我們需要用更開放的態度,以國際的視野讓我們的高雄更好。

    我們的高雄值得更好,而民進黨不是唯一的解答。希望新的一年,我們能有更多交流的機會,祝福大家新的一年,好運旺來,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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