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偵煙器復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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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煙器復歸 在 聖結石Saint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7-16 23:17:34

火災過後經過了一天的休息,自己比較恢復平靜了,謝謝朋友、觀眾、家人的關心,家人們有些輕微一氧化碳中毒、頭暈、精神萎靡、咳嗽、喉嚨不適、恐慌等等症狀還未解除,但我相信經過治療以及長時間休息應該是會改善的,謝謝各位媒體以及各位議員的關注,謝謝各單位人員的協助幫忙,佔用了許多版面很不好意思。 今天上午,...

  • 偵煙器復歸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15 12:52:56
    有 700 人按讚

    【一覺醒來180】【如果是身高就好了】
    目前最新消息是
    紀州庵昨晚剛剛宣布閉館
    閉館到何時似乎是看情形,換言之目前等於是沒有開放時間表
    我的表定第一場新書座談(我自己一個人講)是在6/5紀州庵
    這個薛丁格的新書座談目前會不會有呢?
    不知道
    大概還是在有與沒有之間
    而且我覺得沒有的機率好像滿大的
    但算了,沒關係啦,隨便啦←自暴自棄😂
    無論如何病毒都要阻止我們的連結就是了(?

    剛剛突然想到,如果本週末大家想宅在家裡防疫的話
    一不做二不休
    我乾脆把《零度分離》書中首章〈再說一次我愛你〉
    完整的全文1.5萬字直接全部貼上來啦
    願意讀的朋友們宅著正好讀
    (閱讀時間估計約25分鐘)
    比網路書店的試讀部分都多一倍多
    而且是完整的第一章整個故事
    (我們只好來構建人與書的連結?)

    # 可以接受FB版面的人可以直接在這裡讀
    # 可以存回自己的版面慢慢去讀
    # 已經讀過的朋友們想分享感想也可以
    # 配圖部分是當初在聯合副刊發表時可樂王的作品
    # 想看比較好看的版面的人可以去鏡文學網站讀,我把連結貼在留言處
    #以書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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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再說一次我愛你|Say I Love You Again

    正如我們所知,起初,沒有任何人會將一代傳奇科學家、動物行為學家兼鯨豚專家Shepresa與「人類的未來」或「人類心智」此等議題連結在一起──起【初,她只是那個**能和鯨豚說話的人**而已。她生平的起點似乎不甚特別:西元2206年,Shepresa生於美國康乃狄克州一普通中產階級家庭,父母均為美籍華裔科學家,分別任職於康乃狄克大學(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與輝瑞藥廠(Pfizer, Inc.)研發部門。她是家中獨女。十歲時,Shepresa的父母因故離異。這似乎對她造成極大傷害;她一度被確診患上嚴重的創傷後症候群。長達七個月期間,她保持沉默,拒絕說話,拒絕原先所有人際關係;不意外地同樣拒絕任何親友與心理輔導人員之關切。幸而她隨即復原。是的,根據她後來的說法,是海豚拯救了她──祖母帶她去看海洋遊樂園裡的海豚表演。那或許稱不上是全然愉快的經驗(「那真的太療癒了......我和所有的小朋友一樣喜歡牠們。但我那時已經夠大,不再像更小的時候毫無保留地接受這些了。」Shepresa 如此回憶當時的自己:「我很快開始質疑海豚能否從這些『工作』中獲得成就感......或者牠們終究只是得到一條果腹用的魚而已?」),但依舊帶給她相當程度的心靈撫慰。那對正經歷著生命中首次重大創傷的Shepresa何其重要。也正是在當時,她主動要求父母允許她茹素;並開始思索:如果她自己曾感覺遭受命運的冷遇,那麼動物們也會有被遺棄的感覺嗎?

    動物們是否擁有如同人類一般的情感?這是個再古老不過的爭論;同時也是後來被視為激進動保人士的Shepresa最初的智識啟蒙。第二次啟蒙時刻很快接踵而至──那是Richard Russell與母鯨J35的故事。事實上,於過去數十年間,無數閱聽大眾早已透過媒體聽聞Shepresa多次提及此一歷史事件,此一她宣稱改變了她一生的真實故事──西元2018年8月10日,亦即距今約250年前,北美洲西岸一仲夏傍晚,時年29歲的西雅圖機場地勤人員Richard Russell單獨走向停機坪,闖入一小客機駕駛艙,於未經航管許可下擅自將它開上天空。除了Richard Russell本人之外,這架設籍於地平線航空(Horizon Air)的90人座龐巴迪(Bombardier)Q400螺旋槳小飛機並無任何其他乘客。換言之,他等同於竊取或劫持或了一架客機,並以其自身為唯一人質。於長達75分鐘飛行期間,這位溫柔而憂傷的劫機者依賴於模擬飛行電玩中學到的有限知識獨自操控飛機,並始終與塔台保持友善通話。事實上,也正因為這些通話紀錄,人們才約略明瞭他劫機的原因(當然,自另一方面來說,人們或許從未真正理解他的犯案動機)。在這場突如其來的黃昏空域漫遊中,塔台航管人員以小名Rich稱呼他,持續耐心安撫他,試圖引導從未受過正規飛行訓練的Richard Russell成功降落。然而他顯然沒有活著回來的打算。某些報導節錄了他們之間的對話:

    > 塔台:我們只是想給你找個安全降落的地方。
    > Rich:我還沒想降落呢。天啊,我想我不能再盯著燃油表看了,油用得太快了──
    > 塔台:好了,Rich,可以的話請向左轉,我們會指引你往東南方向飛。
    > Rich:我這樣得被判個無期徒刑吧?但也沒關係啦,對我這種人來說,那可能也不錯。我不想傷害任何人......我只是想聽你們對我說些好聽的廢話。你們覺得如果我能成功降落的話,阿拉斯加航空會不會給我一份飛行員的工作?
    > 塔台:如果你能成功降落,我想他們會給你任何你想要的工作的──
    > Rich:我知道有很多人關心我。他們知道我做了這樣的事,一定很失望。我該向他們道歉。我只是個壞掉的人......或許不知道哪裡有幾顆螺絲鬆了吧?(Just a broken guy, got a few screws loose I guess.)

    根據鯨豚專家Shepresa本人的說法,她始終清楚記得首次聽聞此一故事的情境:2217年初冬10月,她剛滿11歲,就讀於美國康乃狄克州榭蒂‧蘭恩小學(Shetty Lane Elementary School)五年級,父母已於一年前正式離婚。她剛剛對自己立下再也不理睬數學老師E. Bonowitsky小姐的誓言──前天她在課堂上指出她算式中的錯誤,然而她認為Bonowitsky小姐並未給她應有的尊重。這誓言後來僅僅維持了三天。但在那三天期間,她可沒閒著:她自行破解了教室的網路密碼;每逢數學課,她一面心懷怨恨,拒絕聽講,一面瞪大眼睛盯著自己視網膜上的植入式顯示投影,偷偷瀏覽網頁。

    「我就是在那時讀到Richard Russell和J35的故事的......」2248年1月,於接受台灣媒體Labyrinthos專訪時,Shepresa再次提及此事。畫面中,她與採訪者正重回康乃狄克州臨海的榭蒂‧蘭恩小學;芒草原上海風獵獵,變幻的光、潮浪與大片雪色芒花遍布;嶙峋怪石下,大西洋的海水升起又破碎,化為藍色與玫瑰色的泡沫。對於後來長期被視為爭議人士的Shepresa而言,那是個難言的,無比柔軟的時刻;因為在與塔台的通話中,劫機者Richard Russell主動提到了那隻虎鯨。是的,虎鯨,又稱逆戟鯨或殺人鯨;那是當時的另一則新聞──海洋動物學家發現,一隻編號J35的母鯨在自己的幼鯨寶寶甫出生即告夭折後,背著牠的屍體,與之相伴,在廣漠的北太平洋中迴游了整整十七日,歷經長達一千六百多公里的哀悼之旅後方才放手,任屍體沉入深海,隱沒入無光的黑暗中。記錄顯示,於劫機者Richard Russell的最後航程中,他曾向塔台表示想去看看那頭悲傷的母鯨:

    > 塔台:如果你想降落,目前最好的選擇是你左前方的那條跑道。或普吉特海灣──你也可以在海面上降落。
    > Rich:你和那裡的人說了嗎?我可不想把那弄得一團糟。
    > 塔台:說了。我,還有我們,所有人都不希望你或者任何其他人受傷。如果你想降落──
    > Rich:但我想知道那條虎鯨的位置。你知道嗎?就是那條背著她的寶寶的虎鯨。我想去看看那傢伙。

    數學課堂上,11歲少女Shepresa就此得知了Richard Russell與母鯨J35的故事。據報導,在這長達一千六百公里的哀悼之旅結束後,研究人員原本對母鯨J35的健康狀況感到憂慮,但隨即發現牠看似活動如常,並未過渡自溺於喪子的哀傷中。那是二百多年的21世紀初葉,理論上,人類對此類海洋動物的了解與現在完全不可同日而語;然而Shepresa不厭其煩描述此事對她幼小心靈的震撼──教室中她將這則故事看進眼底,四下無聲,淚水暈開了光線,周遭景物如鉛筆素描般無限退遠,然而視網膜上的幻影卻無比清晰,彷彿心象,彷彿有人在她腦內深海中對她低語。許多年來她在公開場合多次引述此則古老報導中一位網友的短評──「我們總有未竟的夢想,無法付出的愛」───「我可以確定就是這樣......」於Labyrinthos專訪中,Shepresa強調:「對,就是如此。**未境的夢想,無法付出的愛**──我完全認同。不,那不是悲傷......那不純然只是劫機者Richard Russell對母鯨的憐惜或同情,不是;至少不僅僅是共感於牠失去幼子的傷痛......不是。那是某種快樂,某種寧靜,某種幸福。我不知道人何時會有這樣的情感......」畫面中,海風吹起了她厚厚的黑髮,無數稜角分明的沙粒自她語音中剝落。「我們總在生命歷程中面臨各式各樣的傷害:生老病死,情感的無償,內疚、罪惡感,心懷不平,孤單面對際遇的隨機、凶暴與無理......我們總難免悲傷、憤懣、徬徨、恐懼;或者相反,因這些負面情境的消解而暫時感到喜悅......當然了,我必須說,動物同樣也會──許多人遲遲不肯承認這點;但我知道那不是這樣......」她稍停。「Rich......Richard Russell並非因為痛苦或恐慌的暫時解除而感到喜悅。那太淺薄了。那不一樣。我知道他的墜毀是世上最美麗幸福的死亡......然而正因為人類的妄自尊大、自以為是,我們不肯正面承認這樣的情感,不肯承認那其實暗示了人類或動物心智最好的可能性,最後的歸宿......」

    何為「最好的可能性」、「心智最後的歸宿」?對此,小女孩Shepresa似乎從未懷疑。許多嚴謹的科學家主張不應率爾將動物的某些儀式性行為(例如母鯨J35長達一千六百公里的哀傷巡遊;例如象群們對死去母象遺體的「瞻仰」)視為動物具有意識或情感的證據,因為其間難免存在太多尚待實證的環節。然而針對此類說法,Shepresa 向來嗤之以鼻。「我不是說他們的『嚴謹』是錯的。不是。」她在各種場合重複強調:「科學原本必須嚴謹。但這件事與其說是個科學上的爭論,不如說根本是個語言問題。動物當然有意識、有情感──幾千年來人類親眼目睹這麼多證據還不夠嗎?我們頂多能說:對的,動物所擁有的意識或情感,不見得與人類『近似』或『相同』......所以說,我們確實不宜直接斷定牠們擁有**同於**人類的情感──在這層面上,這句話是正確的。但即使是在那時,在我們對動物遠不如今日了解時,我們也早該承認,動物毫無疑問擁有牠們自己的心智......」

    「像──維根斯坦討論過的語言問題?」2269年,Shepresa 63歲冥誕後不久,距她首次發表那五篇震驚世界的論文整整22年後,德國柏林近郊,我首次與Shepresa 的獨生子Mike Morant會晤,聽他轉述他母親此一早年看法時,我如此提問。「她的意思是,類似維根斯坦的概念──許多哲學問題,其實只是語言問題?」

    「對,就是維根斯坦。就像維根斯坦說的那樣。有些科學問題,本質上也只是語言問題。」Mike笑得爽朗。「你的反應居然和我完全一樣......」
    「嗯?」
    「我的意思是,我曾向我母親提出過一模一樣的疑問。她的回答是,她小學時就想過了;然後她接著說,你想想,維根斯坦多久以前的人了?居然有那麼多人到現在還在爭論這個問題......」Mike稍停,看了我一眼。「她說,你看,人類就是這麼笨,怎麼可能會比鯨豚聰明?」

    我想到了濠梁之辯。那是中國古代哲學家莊子與好基友惠施之間的爭論。是啊,你不是魚,你怎麼知道魚很快樂呢?你不是我,你怎麼知道我不知道魚的快樂呢?你不是動物,你怎麼知道動物有沒有屬於牠們自己的「心智」呢?但我想有許多事本質皆是如此──例如,如何令加害者等量承受被害者的痛苦?是的,時至今日,我們必須承認,許多時候,人類文明社會的基礎共識依舊不出「以牙還牙,殺人償命」的範圍;我們與西元前二千年漢摩拉比法典的時代其實相去不遠。那或許正是人類此一社會性物種的基本規則吧?如此大腦,這樣的中樞神經系統,搭配群居性文明,為了維持群體秩序,必然形成以「以牙還牙」為思想核心的律法。聖多瑪斯‧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筆下的**自然法原則**,或許是數學上、文明結構上的必然?問題在於,如何「以牙還牙」?如何於兇手身上產製同於受害者所承受的,**等量的痛苦**?

    答案很明顯:事實上,等量的痛苦從未真實存在,因為對任一相異個體而言,痛苦與快樂必然是客製化的。個體們終究擁有彼此相異的,無法與他人共享的感官強度與個人體驗;而更為巨大的鴻溝則存在於人與動物之間。事實如此斬釘截鐵:因為我們並非動物,是以我們原本便無法體會動物的感覺;同樣地,我們永遠難以確證動物是否擁有所謂「心智」──至少我本以為如此。

    我本以為如此。我們都曾誤以為如此。然而我們全都錯了。一整個時代的人,全都錯了。但請容我為自己辯護:這是非戰之罪;未能親訪Shepresa本人並非我個人失誤──這顯然牽涉某些不可抗力因素。作為一位鯨豚生物學家,她原本不應如此聲名大噪。2223年,17歲的Shepresa 考入麻省理工學院,主修動物科學;2229年,年僅23歲的她以海豚中樞神經系統演化史相關研究獲博士學位。她的求學生涯堪稱一帆風順──除了因天賦極佳而深受師長賞識之外,她的人際關係似乎也極為圓滿。她待人有禮,親切熱情,不吝於與他人分享資源,對一切挫折皆樂觀以對。幾乎所有曾與她共事的人都對她持正面看法。說她是動物科學界的「零負評女神」,亦不為過。就我們所知,至少在當時,童年裡那長達七個月的沉默失語似乎沒有在她往後的人生中留下任何痕跡。(啊,這像不像是母鯨J35在那一千六百公里遠的,漫長哀悼後的奇蹟復原呢?)然而詭異的是,這何其類似於當年啟發她親近鯨豚、走向海洋的Richard Russell──毫無疑問,劫機者兼自殺者Richard Russell在各方面都是個一般意義上的「好人」──他待人溫柔和善,熱心助人,擁有再正常不過的社會連結;同事們公認他為人善良正直,工作認真負責,且事發前未曾表露任何負面情緒,也未有任何相關蛛絲馬跡。他的家人則表示他與妻子感情親密和睦,婚姻美滿,既不憤世嫉俗亦無憂鬱徵候。他是忠誠而負責的丈夫,關心父母的兒子,溫暖慷慨的友人,鄰里街坊的好鄰居......然而所有這些,都未能阻止他浪漫絕決的自毀;一如無人能阻止Shepresa對鯨豚的偏執與愛。2234年她與Bertrand Morant結褵;2236年,30歲的她生下長子Mike Morant,同時自伊利諾州羅德理格茲學院(Rodríguez College)轉職至美國西岸西雅圖華盛頓大學(University of Washington)任教。十年後,2246年,時年未滿四十的鯨豚科學家Shepresa發表了她生命中第一個震驚世界的研究成果──**她宣稱她破解了虎鯨的語言**。

    「**母愛**是個令我感覺非常矛盾的概念......」首次採訪中,Shepresa的獨子Mike Morant(他長年旅居德國柏林,於市郊Sachsenhausen納粹集中營遺址附近一所中學擔任英語教師)如此向我談及他母親。「對, 我小時候不常見到她。她確實就是一般人知道的那種工作狂的樣子......每日早出晚歸;許多時候她必須出海追蹤鯨豚,一去至少幾個月。」Mike的眼睛黯淡下來。他身材清瘦,長手長腳,一頭淡黃色茂密鬈髮,嶙峋的臉和顴骨,一雙神經質的眼睛。他說話時似乎總有些習慣性傴僂,帶著曖昧的憂傷。「她沒有花太多時間在我身上......」他苦笑。我們正漫步於Sachsenhausen集中營外的鄉間道路上,鐵絲網於灰色石牆上攀行,腳下礫石摩擦,冰冷透明的光線自周遭穿行而過。
    「你恨她嗎?」我說:「就你的感覺而言──」
    「對。我當然恨過她。」Mike Morant凝望著遠方正隱沒入暮色的天際線。「她對婚姻也並不用心。她和我父親的婚姻失敗,我想多數責任在她身上。但我知道她是個『好人』......她的研究夥伴、實驗室團隊、她的學術界好友、她的學生們,全都愛她。」他稍停半晌。「當然了,我相信那些鯨豚們──她其他的『孩子』們;也都愛她.....」

    一位母親能否真正讀懂自己的孩子?對Shepresa 與她的虎鯨寶寶們而言,這完全不是問題。她關於虎鯨語言的論文共計五篇,於2246至2247年間陸續發表於包括《自然》、《細胞》在內的三種權威期刊上。這是史上首次有人宣稱成功破譯其他物種的語言。不意外地,虎鯨語言以波形與頻率之排列組合呈現意義;但令人印象深刻的是,Shepresa先是細膩區分了虎鯨的**歌唱**與**日常語言**,接著又在日常語言中解析出了明確的文法規則。這原已前所未見;但更令人驚異的是,這套文法規則中,居然包含了海水溫度與海流速度的變項。

    「乍聽之下,這完全匪夷所思──」於2261年首播的世界國家地理頻道(WNGC)紀錄片《聲與愛之形》中,時任中國北京師範大學講座教授的動物學家黎玉臨如此表示:「是啊......我記得第一時間裡學界其實非常懷疑。打個比方,這相當於告訴你,人類說話時,可以因應空氣濕度與溫度之變化而改變發音,以求傳達精準。這怎麼可能呢?」訪談中,這位中國演化生物學泰斗如此回憶這位他執教於麻省理工學院時的得意門生。「但當解剖學證據出現後,科學界由懷疑轉為驚嘆。這成就太不可思議了。太驚人了。」

    關鍵的解剖學證據於第五篇論文中出現。Shepresa與廠商合作,以訂製的**研究用類神經生物**植入虎鯨之中樞神經,成功截獲關鍵證據──當虎鯨發聲時,其大腦語言區神經細胞與職司海流偵測之部位有著固定模式的連動。Shepresa將此固定模式歸納為39種,並逐一指出這39種模式如何與語音的波形、頻率和文法產生關聯。結論是:一頭成年虎鯨的語言複雜度,約略等同於一15歲人類青少年;而在某些特定方面(例如對海洋環境、洋流、水溫與色彩的理解與辨識,以及**某些謎樣的、人類並不熟悉且未獲實證的情緒反應**,其語言程度則可被確證為超越人類甚多。「請看看你的手。」她甚至在論文註解中語帶譏誚:「請寶愛、珍惜你的手,這雙拇指與其餘四指可對握持物、可勞作的手──要不是這雙手,要是虎鯨擁有的是手而不是鰭,人類幾乎確定無法稱霸地球;因為一頭虎鯨的心智能力很可能超越你甚多。牠們比我們更高等。」

    一夕之間,Shepresa 聲名大噪。無數邀約如雪片般飛來,而她的後續舉動則將她推向一難以測知且無比凶險的未來。這確實令人意外,因為此前從未有人將她定位為「激進動保人士」或「激進素食主義者」;而事實上,她也未曾公開提出任何與此有關的政治倡議。「對,所有人都嚇呆了。」Shepresa的獨生子Mike Morant如此描述:「包括我的父親。後來他告訴我,在此之前,他唯一聽她提起過的相關說法,也只是輕描淡寫地說『鯨豚確實比人類聰明』而已......」

    那時獨子Mike Morant年僅九歲。他始終清楚記得母親以他完全陌生的形象於媒體全像畫面中現身的情景。由於缺乏陪伴,他與母親從來並不親密;即便如此年幼,敏感的他早已察覺自己與母親之間的鴻溝。「我後來有種說法,」Mike Morant自我解嘲:「我說,我和她的關係要不就是『溫柔的疏離』,要不就是『彬彬有禮的親密』......」
    「是嗎?你還那麼小......你小時候就對你那麼冷淡嗎?」社區球場邊,孩子們嬉鬧著彼此推擠,一顆足球跳呀跳地滾到我們面前。
    「噢不,沒有。沒有。那時候......嗯......」他遲疑起來。「對,嚴格來說,我們不親,但那並不代表我對她有什麼嚴重的負面觀感。負面情緒是後來的事了。」Mike解釋,當時的他對母親孺慕依舊;然而母親的公開說法卻完全把他給嚇傻了。「我和父親在家裡看她上電視受訪。她居然說,人類這種肉食者社會根本徹底養壞了所有小孩,而人類文明本該受到大屠殺或種族滅絕這樣的懲罰......」
    .
    何以人類需要受罰?因為懲罰人類對文明有益,對地球有益;而被這低素質文明養壞的小孩們則一點也不值得同情──這是Shepresa的基本論點。平心而論,她的某些論述並不新鮮──例如她主張人類食肉是極不文明的殘忍行為,其罪堪比納粹大屠殺。「動物們當然擁有心智。我就不再重複那些一百年前老掉牙的論點了。」Shepresa 如此強調:「我要說的是,第一,現在,就是現在,我們已然聽懂了虎鯨的語言,我們可以,也應該和牠們溝通。第二,我們用在虎鯨身上的那些研究用類神經生物,其構造、其運作機制根本和人類大腦非常類似。那實質上就是以人類大腦為模版──而現在這些類神經生物能幫助我們理解動物。一些非我族類的動物。」攝影棚白色燈光下,Shepresa的表情扁平而嚴厲。「所謂『非我族類』。你知道這什麼意思嗎?意思就是說,我們和牠們的中樞神經樣態非常類似,甚至能透過這些類神經生物彼此互通。告訴我──對,看著我的眼睛:你認為我們真有權利圈養牠們、屠殺牠們,然後若無其事把牠們的屍體吃掉?」
    ·
    Shepresa 的尖銳毫無意外引起軒然大波;但她並未就此退卻。數月間,她持續發聲,起手無回,變本加厲,且對動物的同情似乎漸漸延伸為對人類的憎惡。「有些人認為蜥蜴的中樞神經構造極其粗陋,魚、豬和雞的中樞神經也太過簡單,簡單到僅具備求生與繁殖功能,不可能有所謂情感或意識......」2248年3月,於接受英國BBC《世界大運算》新聞節目直播訪談時,Shepresa 再度語出驚人(顯然令主持人尷尬不已):「我也不再重複批評這種看法多麼自我中心了。我要說的是,人類嬰兒或胚胎的中樞神經根本就比太多動物還要簡陋,事實上,他們比豬更缺乏『意識』。然而殺豬被視為理所當然,殺嬰卻是文明中最大的禁忌。為什麼?很簡單,那只是人類這個物種的**自我保護**而已。人類竟發展出了如此自私自利的文化......」
    「那......殺狗呢?」被嚇壞的主持人勉強擠出一句話。「人類真那麼自私?但那些虐狗虐貓的傢伙同樣受到大眾譴責......」
    「殺蟑螂呢?殺蚊子呢?」Shepresa很快反駁。「殺蟑螂、殺蚊子也受大眾譴責嗎?你覺得呢?說來說去,一切無非以人的喜好為唯一標準。貓貓狗狗長得可愛,所以人類放他們一馬。蟑螂蚊子長得醜,惹人厭,所以人類毫不留情。豬呢?牠對人類有用,所以留著殺來吃。
    「但從另一方面來說,人類的惡劣也並不意外──記得佛洛伊德的《圖騰與禁忌》嗎?」她進一步挑釁。「當然,這樣的黑暗與自私同樣存在於人類群體內部。記得上次被同事陷害的感覺嗎?記得那些明爭暗鬥、巧取豪奪,因蠅頭私利而毫不在意傷害他人的人嗎?記得那些以羞辱、貶低、霸凌無辜他人為樂的嗜血者嗎?記得那些發起戰爭、策動種族屠殺,摧毀一整個世代文明的魔頭們嗎?人類根本是咎由自取。這種文明,這種低級文化,如果有一天被滅絕,我一定會額手稱慶......」
    ·
    如前所述,Shepresa 原本恰恰是個在人際關係與社會連結上極為成功圓滿的人;也正因如此,她對人類偏激的敵視更令人意外。她迅速爆紅,瞬間毀譽參半;而她的言行則將周遭較親近者全數捲入一場始料未及的風暴中──當然,包括丈夫Bertrand Morant與兒子Mike在內。「我們開始察覺,總有人在監視著我們。」Mike Morant回憶,當時除了狗仔隊明目張膽於住家附近守候外,他也開始察覺周遭人異樣的目光。這令幼小的他既害怕又困惑。也正是在那時,他與母親的關係急速惡化──因為母親未曾帶給他任何受保護的感覺。

    「我想我是太脆弱了......」Mike Morant眼眶泛紅。「對,我太脆弱了。我很害怕。但我的個性使我也沒向父親求助太多。我太壓抑了。但我畢竟還是個小孩子啊......」他提到,母親和從前同樣忙於工作,早出晚歸;新開的戰場(動物權利)更嚴重壓縮了他們相處的時間。他感覺自己像一艘暴風雨中的孤單小船,慘遭遺棄。某次,一夜凌晨,惡夢襲擊,他驚醒下床,推開房門正巧撞見母親回來。他已超過三個月未見到她,怯怯喊了聲媽(惡夢的寒意猶在,母親竟已令他感到陌生不已);而母親儘管臉上盡是疲態,意識卻依舊不知神遊何處,僅僅看了他一眼便不發一語轉身回房。
    ·
    「我知道某些更激烈的母親。我知道。」2269年12月,德國柏林Tempo e amore咖啡館,Mike Morant眼眶含淚,窗外側光的暗影正蝕刻著他臉上的紋路,幻變著深淺不一的痛苦。「比如那些蓬亂著頭髮,滿臉淚痕向孩子們嘶吼『都是你們,是你們在吸我的血』的母親。比如那些因過度疲累而心不在焉,將幼兒禁鎖於密閉車輛中轉身離去的母親。比如那些情緒失控,無來由搧孩子巴掌、扯孩子頭髮、拿菸頭燙他們、拿髮夾或筷子戳他們的母親......我知道她不是那種母親。現在的我也早已不再恨她。但那時,不知為何......我想她那時的態度更令我難受......」Mike哽咽起來,嘴唇顫抖,毫無血色。「我寧可她激烈斥責我或體罰我......在她轉身離去的那一刻,我想我已經知道,在我與她之間,所有的親密都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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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始終懷抱著巨大使命感的Shepresa 並未停下腳步。2248年11月,她召開記者會,宣布啟動「忒瑞西阿斯計畫」(Tiresias Project),宣稱研究團隊將以五年為期,分階段達成**與虎鯨對話**的目標。忒瑞西阿斯是古希臘神話人物,天神宙斯賜予他聽懂鳥語的能力,他也因之而能預見未來。「我說過:我們已經聽懂了牠們的語言。」Shepresa 強調:「那接下來呢?答案是,接下來就是和牠們說話的時候了。這將是對虎鯨語言相關論述的再次檢證。在演化史上,自百萬年至數十萬年前,我們的祖先連續滅絕了直立人(Homo erectus)與尼安德塔人(Homo neanderthalensis)等其他類似人種,在地球上建立了智人(Homo sapiens)唯我獨尊的霸權,延續至今。如果人類與動物、與其他物種之間的藩籬能被撤除,我必須說,那必然是人類文明史上嶄新的一頁......」

    時至今日,歷史終究證明,Shepresa 所言非虛。「忒瑞希阿斯計畫」的結果幾乎撼動了整個人類文明;說無人能置身事外,並不誇大。歷史學者、哲學家、文化研究學者等人文學界知識份子對此多所討論,生物學界、演化學學者等科學家社群內部亦對此熱議不斷;後續則進一步啟發了人工智慧與數學、邏輯學、量子力學等領域連篇累牘的研究與討論。量子力學?是的,關於「觀測者」之意識:一頭虎鯨算是有意識嗎?如果虎鯨伸出牠的鰭打開了箱門,看見了內部,那麼箱子裡薛丁格的貓是生是死?抑或依舊「既生又死」?

    以上種種自不待言。然而在此一後續效應徹底發酵之前,令Shepresa 再度攻佔媒體版面的,卻是一場離奇刑案。2250年,於忒瑞希阿斯計畫期間,44歲的Shepresa結束了維持16年的婚姻,由獨子Mike的父親Bertrand Morant取得監護權。即便已極盡低調,媒體依舊發現了此事並追蹤報導。然而始料未及的是,這竟使她被捲入一樁神秘又荒謬的連續殺人案之中。

    「我還真沒想到......」2270年3月,我在紐約布魯克林與美國聯邦調查局退休探員 K. Fortress會面,20年前他正是此一「殺手T案」的主要負責人。「對,這殺手T就是那種囂張的『預告犯』。他自居正義,專殺名人,而且習慣通知媒體事先放話預告。但說真的,這種狀況我們相對輕鬆;因為你好歹有個明確的保護目標......」所以最初的目標就是棒球明星S.D.和食品商Schmitz?「沒錯。S.D.是涉嫌賭球,收錢放水性招待,但最終因罪證不足而被判無罪。」受訪時已67歲,一頭白髮的K. Fortress如此回憶往事:「食品集團大亨P. Schmitz你一定也清楚。他用可疑的、簡化的基因組合法孵育劣質生物做高級人造肉,獲取暴利;結果也無罪。我們原本以為殺手T選的都會是這種人人厭惡且逍遙法外的目標,沒想到第三個預告,赫然就是Shepresa ......」

    即使單就殺手T事件而言,在當時即已引起軒然大波。棒球明星S.D.於馬里蘭州住家附近被發現遭人以球棒毆擊致死,而食品大亨P. Schmitz則因嚴密保護而逃過一劫。「S.D.是第一位死者,但並不是『被預告』的死者。」透過酒吧玻璃窗,深夜街燈與霓虹照拂著K. Fortress阡陌縱橫的臉。「殺手T是在殺死S.D.死後才公開投書媒體,承認犯行;接著預告他將懲罰P. Schmitz,執行正義。但這回他就沒得手了。」K. Fortress探員皺眉苦笑。「所以我說這種張揚的『預告犯』反而好對付。對,破案壓力超大;但媽的,至少在保護當事人時容易多了。」

    一無例外,眾人對於鯨豚科學家Shepresa居然成為獵殺目標都感到訝異萬分。然而,對於Shepresa與Mike Morant母子而言,那卻是一次意外的契機。「這好像有點奇怪......但事實是,知道母親正遭受著生命威脅,我感覺自己與她的距離反而拉近了。」Mike似乎有些羞赧。「對,我領悟到,這同樣是她為個人信念做出的犧牲。父母離婚後,我和母親已不住在一起,而是跟著父親住;但警方依舊派出了編制人員保護我們。發生這種事,我和父親當然也受影響;雖然殺手T的威脅明顯並不直接針對我們......」
    「壓力很大吧?」
    「相當大。現在回想,還真不知道自己怎麼挺過來的。」
    「真是辛苦你了......」
    「嗯,但說真的,或許也不比更早之前來得嚴重。能是因為我已經習慣了?......對吧?大概就是這樣。」Mike平靜下來。「從母親破解虎鯨語言、投身動物權利運動開始......你知道網路上總是各種奇奇怪怪的臆測和傷人的不實謾罵。罵她、罵我的父親,莫名其妙地罵,天花亂墜地罵。那當然也影響到我。我可能在那時就已經被徹底『訓練』過了?」Mike苦笑。咖啡館中燈光昏暗,植栽枝葉扶疏,鄰座原本埋首書頁的灰髮平頭青年突然抬頭看了我們一眼,右手指腹於頰側下顎骨處摸索捏弄,不知是否正嘗試調整植入的類神經通話器。

    「那時我突然就理解了一件事:我的母親是位不折不扣的勇者。」Mike Morant聲音沙啞。「對。她是勇者。當然,直到現在我依舊這麼認為......原本在父母離婚後,我幾乎已和母親形同陌路。他們剛分開的一段時間裡,因應她提出的會面要求,我們甚至曾見過幾次面,但──」他欲言又止。
    「怎麼?感覺如何?」
    「呃......我只能說,非常,非常彆扭。」晦暗的光度中,Mike Morant凝視著自己的掌紋,彷彿此刻長在他手上的是一張張陌生的臉。「我不自在,她也不自在。我能感覺她的歉疚,但歉意反而令彼此神經緊張。我尷尬起來,不再答應會面。」他稍停。「我想這也讓她鬆了一口氣吧?但後來發生了殺手T的那件事......我記得,至少在一段時間內,我似乎更能理解母親的言行作為......」

    正如探員探員K. Fortress所言,事件以一種令眾人難以索解的樣貌「進場」。2250年10月26日,署名為「殺手T」的嫌犯投書媒體,公開承認棒球明星S.D.命案為其所為。2250年11月16日,S.D.死後三週,食品集團大亨P. Schmitz遭到殺手T公開點名。12月10日,時年61歲的P. Schmitz於視察工廠時遭到狙擊,幸而子彈並未擊中要害,僅輕微損及其小腿,表皮與肌肉擦傷;凶器疑為一類神經生物無人機。12月14日,殺手T承認自己對P. Schmitz「行刑失敗」,但強調不會就此善罷甘休。但兩天後,12月16日,殺手T卻突然再次宣告,接下來的處決對象為「**反人類份子Shepresa**」。在一段向媒體與警方投遞的錄像中,一名背對鏡頭,頭戴黑色頭套、著深藍大衣,背景畫面與語音皆經亂數運算變化處理的殺手T宣示,Shepresa是數十年來僅見的極端反人類者,卻以科學家、動保人士與素食主義者等虛假形象作為包裝,「看似對動物充滿溫情,卻對家人冷漠以對」、「這樣的虛假、狡猾與殘忍,理應遭到身為萬物之靈的所有人類唾棄」,因此宣告將對Shepresa實施懲戒。

    「第一時間,整個城市都炸了。」探員K. Fortress點起一支菸。「我們內部輿情單位做了數據分析。結果不意外:Shepresa 的公眾形象雖然難免爭議,但畢竟與棒球明星 S.D. 與 P. Schmitz這類人相差十萬八千里。像P. Schmitz這種人如果遭到『處刑』,我們可以確定必然有許多人認為他罪有應得;但說要『懲戒』Shepresa──」
    「太誇張了?」
    「當然。一定的。不就是個主張動物權利的傢伙嘛?還是個有貢獻的科學家......再怎麼不喜歡她的言論,也不該說要殺她呀?更何況她的知名度和S.D.或P. Schmitz這些人也根本不屬於同一個量級......」
    「確實奇怪......」
    「沒錯。所以更多揣測就來了。」微光中,菸頭明滅,酒吧內螢幕上的無聲球賽像一場荒謬的偶戲,K. Fortress的臉隱沒入煙霧繚繞的藍色暗影中。「媽的,你也知道這個世界,神神秘密的......許多人,包括我們內部人員,開始懷疑殺手T的精神狀態......」
    「嗯?精神狀態?什麼精神狀態?」

    「是這樣:我們懷疑,或許他比我們原先所想像的更**瘋**、更不合邏輯?」他摸摸臉。「我記得當時也有線報說殺手T根本和Shepresa素有私怨,只是藉機報復。這當然從各方面說也都站不住腳。接著沒過幾天,又開始有人把矛頭指向媒體,因為Shepresa正好也就是當時新聞圈的焦點人物──」

    「焦點人物?」我追問:「什麼意思?和媒體有什麼關係?」
    「意思是,說不定殺手T的選擇根本非常『隨興』?」K. Fortress稍停。「說不定他其實只是想到什麼幹什麼,想到誰就殺誰?他其實根本像一組想殺人的**亂數程式**?畢竟Shepresa根本和P. Schmitz一夥完全不一樣啊。所以,或許T原先壓根沒想要殺她;純粹只是因為那陣子,她離婚的消息傳出,引來許多八卦媒體開始報導,說她對待家人並不親切──」
    「所以才想到她?」
    「對。T可能就是看了媒體報導才想到她?或許T本人對家庭關係這點有些什麼嚴重的心理創傷?或許他是個自小受到母親冷落的小孩?否則就常理而言,我相信多數人不會認為Shepresa是個『夠格』的獵殺對象......」

    事後諸葛,K. Fortress提及的猜想或許正確。而當時Shepresa採取一極尖銳之方式應對來自T的「獵殺令」──她召開記者會公開反擊,態度強硬。「對,我從來就不是個合格的母親、合格的妻子。」她坦承:「我從不否認這點。但那並不代表我沒有資格對我的主張負責,更不代表任何人有資格以這樣下三濫的手段威脅我。」她咬牙切齒,近乎挑釁。「對,我早就說過,人類的文明就是如此品格低劣;而我現在知道,你本人,殺手T,你本人,就是這種低劣最完美的證據。」

    原本警方十分擔心此舉將激化殺手T的行動,然而結果卻急轉直下。事件以一莫名其妙的方式意外結束:殺手T居然未有任何反應,就此銷聲匿跡。我們必須承認,這可能驗證了某些揣測──T的行為完全缺乏邏輯與一致性;他是無法預測的。「對,居然沒有後續。」K. Fortress似乎有些赧然。「或許T還真是個精神失常的傢伙?......這說來還真沒面子;S.D.和P. Schmitz的案子也跟著T的消失而石沈大海,沒能查出什麼結果。媽的這根本是丟我的臉......」

    然而恰如前述,這場不了了之的刑案卻意外為Shepresa與Mike Morant的母子關係帶來新生的契機。Mike主動與母親聯繫,二人試圖修補親情。

    「現在想起來,我還是太天真了......」Mike Morant苦笑。「我想,我的母親終究也是常人無法理解的。為什麼我會有這樣的母親呢?又為何,有這樣的母親的我,竟會如此平凡呢?」他臉上淚痕縱橫。我幾乎能感覺那淚水的鹹腥與冰冷。「開始時她給我的感覺也很好。她有誠意,我感受得到。但後來卻又逐漸疏於聯絡......不,不是,我不會期待能和她彼此享有真正的親密;我們從未擁有過那樣的時刻,即使在我幼年時也是如此。我沒有不切實際的期望。但這是怎麼回事?後來我想,我自己也有部分責任,因為我長大了,我也有自己的事要忙......我並沒有認真思考過她的期待。我原本以為她也就是在忙著做研究,忙她的忒瑞西阿斯計畫......」Mike雙手掩面,終究抽泣起來。「她寧願試著去和她的殺人鯨講話,卻不願意跟我講話嗎?......我想要的,不過就是......就是......」

    Mike Morant表示,Shepresa顯然愈來愈忙於研究工作,消失的時間愈來愈長,即使他嘗試與她聯繫,卻總是找不到人。這使他修補母子關係的希望再次落空。當然,當時他完全不可能知道,母親竟是獨自身陷於那樣的「狀態」之中。Shepresa已騎虎難下,她的忒瑞西阿斯計畫誘使她隻身涉險,而她的熱情與偏執則使她做出了難以想像的極端行動,甚至蓄意欺騙了整個研究團隊。事實上,當時她並不僅僅是透過發聲器以波形、頻率等變項試圖模仿,或再製虎鯨的語音而已──2251年,她首次秘密訂製了以虎鯨大腦語言區為藍本的類神經生物,將之**植入自己的中樞神經**,並輔以特製神經元連接自己的聲帶、耳內聽細胞與大腦聽覺區。
    **她自己當了白老鼠。她打算親自和虎鯨說話。**

    沒有人真正知道她決定這麼做的原因。起初,也沒有任何人發現此事。「那年冬天我和初戀女友分了手。」Mike Morant接續述說:「聖誕夜我喝得爛醉,福至心靈撥了通電話給母親,居然接通了。她說她可以給我20分鐘。

    「我就這麼巴巴跑到她的實驗室。一個街區外尚且亮著兩棵大聖誕樹,無數閃亮的全像投影如雪花般漂浮在空氣中,路邊一隊隊笑鬧著的年輕人和唱聖歌報福音的小朋友們......但不知為何,實驗室門口一片漆黑,街燈故障,青白色微光彷彿一場將散未散的霧。
    「我的母親在黑暗中向我走來,她看著我,視線卻閃爍不定,彷彿穿透了我的臉、我的眼睛。我第一次在她面前失控,質問她為何忙著和她的動物溝通卻不想跟我說話。我崩潰大吼,說,我知道那些虎鯨是你的孩子,但我同樣也是你的孩子、你的親人啊......

    「她說了些很奇怪的話......」2270年2月,我陪同Mike Morant重回現場,於事件過後整整19年再訪Shepresa團隊位於美國西岸華盛頓州橡港(Oak Harbor)的實驗室。實驗室建築本身已遭廢棄,原先屬於虎鯨、連通著北太平洋的大池已被抽乾,自上方俯視,落葉與塵土於其中靜止,細雪正緩緩沉降,像一個因過度清寂而橫遭中止的妄夢。

    「她似乎心不在焉。她喃喃說,說話對人很重要嗎?愛或親密,對人類而言很重要嗎?......**人們一直在索求著的,到底是什麼呢?**......」四下寂靜,我們空洞的腳步迴盪於空間中,水光在Mike Morant的瞳孔中無聲明滅。「然後,就在那彷彿籠罩著全世界所有暗影的街邊,她伸出手撫摸我的臉。但我幾乎打了個寒顫,因為那指尖如此冰冷,全無體溫,幾乎完全不像人類......」

    紙包不住火。半年後事實遭到揭發。Shepresa 已完全變了一個人。她的外在形體維持原貌,但長期植入的,仿虎鯨大腦的類神經生物顯然已侵入並重組了她原本的中樞神經。她已離人類愈來愈遠。她能發聲,但語音或句法本身已無意義;她能說話,但說出的卻已不再是人類的語言。再沒有人能聽懂她、真正辨識她的語意。少數時候她或許能說正確的英文或中文,然而僅限隻字片語。但當研究夥伴以先前的「虎鯨39種語言基本模式」為藍本試圖逆向理解她時,卻也並不成功。(弔詭的是,那不正是Shepresa本人的研究成果嗎?)已無法與人溝通的她無疑已完全失去了領導團隊的可能性。然而研究人員卻發現,Shepresa顯然與她的虎鯨寶寶更親密了──她時常在船上,在大池岸邊,或貼近池底連通道玻璃凝視著牠們,透過擴音器對牠們發出既尖銳又溫柔的吟唱。而虎鯨們也明顯有所回應:牠們或者群聚在她面前,或者在船舷旁迴游繞圈,或者以規律的噴氣與跳躍譜出節奏、海水與浪花的鼓點;或者應答以同樣溫柔而聒噪的語音......
    沒有任何人類能再和Shepresa說話。但也沒有任何人類會懷疑,她正在與虎鯨們說話。

    無人預料,當初被眾人寄予厚望的**忒瑞西阿斯計畫**竟會以此種方式收場。2252年9月,Shepresa 與虎鯨「交談」的畫面正式曝光,立刻引起轟動,躍登全球頭條。全世界為此陷入混亂與瘋狂。媒體逕以「瘋人科學家」、「鯨女」、「能和鯨豚說話的人」稱之;談話性節目全炸了鍋,社群網站沸騰熱議,評論家與學者們紛紛發表長文,而各國領袖則在輿論壓力下被迫回應。「這是斬釘截鐵的重大事件。」精神分析學者、哲學家兼文化評論人 A. Chufurst如此述寫:「七百年前,哥白尼將地球從宇宙中心的神壇上踢下;三百多年前佛洛依德則摧毀了人以自己的理性與意識為絕對中心的錯覺。這是人類史上的兩次重大認知革命。而現在,Shepresa 跟隨達爾文的腳步,再次無情毀棄了『人類為地球中心、萬物之靈』的妄想,接力完成了人類史上第三次認知革命。身處於一鉅變時代,歷史巨輪轟然前進,所有合格的文化與政治領袖,都必須對此做出回應......」

    這算是忒瑞西阿斯計畫的成功嗎?客觀上我們很難如此認定。然而時至今日,我們也不再能知曉Shepresa心中的真正看法了。她拒絕受訪,同樣拒絕與任何人溝通(一如她童年裡那長達七個月的沉默?)──事實上,這兩項任務對她而言已力有未逮。她和她的鯨寶寶們的親密時光也並不長久──侵入的類神經生物很快開始破壞她中樞神經的其餘部分;病症以一種類似漸凍人混合阿茲海默症的方式蠶食了她的生命。2252至2254年間,逐漸喪失記憶、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Shepresa接受了共計八次奈米機器人手術,試圖清除在她體內與其自身中樞神經嚴重沾黏、綰合,爬藤般交纏共生的仿虎鯨類神經生物,然而終究失敗了。2255年4月,Shepresa 死於西雅圖華盛頓大學附設醫院,得年僅49歲。而陪伴她走過最後時日的,依舊是她的兒子Mike Morant。

    「我最遺憾的是沒有再和她說話的機會......」Mike Morant哽咽起來。「但無論如何,我感激那段最後的日子。我甚至不曾認真考慮過她疾病的進程。我有點逃避吧?但......那算是疾病嗎?不,那是她的瘋狂、她的偏執、她的信仰,她自己的選擇。她沒有病,她只是做了和一般人不一樣的決定。而且我們當然也不會知道接下來會怎麼發展......這世界上還沒人得過這種病不是嗎?」無疑,在這位傳奇科學家與她的獨子Mike Morant的最後時光裡,外界的紛擾對他們已不再具有意義。熱議持續經年,討論方興未艾;學術界與科學界姑且不論,因應此一事件而生的社會運動、政治倡議,甚至新興宗教如雨後春筍般出現。隨時有人為此自殺,隨時有人因此獲得重生的勇氣;甚至有激進倡議團體主張,動物與人類心智的混種結合才是人類心智演化的必然道路,是最終且必然的結果。然而喧囂之間,我們甚至無法確認,在生命中的最後時光裡,Shepresa是否真正「知道」這些因她而起的「後果」。

    「我還記得那天......」2270年2月,北太平洋東岸,橡港冬季,我與Mike Morant已漫步至海邊。潮浪來回,狂風呼嘯,暴雨般嘈噪的回音,水與浪在近處粉身碎骨,而遠處,隱沒於無光中的夜海正以純粹無雜質的聽覺向我們展示著大自然龐巨的力量。「那天清晨時分,我似乎心有所感,突然驚醒,發現病床上的母親已自行坐起身來,空洞的眼瞳正凝視著窗外某處。我感覺她似乎想看看外面的什麼,於是慢慢扶著她走過長廊,來到盡頭面光的落地窗前......」Mike Morant形容,那是個清冷一如夢境的清晨,窗外雲層高而厚重,然而天光雪白明亮,樹與樹的枯枝構成了美麗的抽象圖案。他攙扶著母親蹣跚步行至窗前,看她側臉將耳朵貼上窗玻璃,像是在專心傾聽著什麼......

    「原本沒有任何聲音。但我隨即知道了答案──那是一架孤伶伶的飛機。
    「很奇怪,我已經看見了那架飛機,但我的母親似乎並不想**看**。」夜海轟鳴中,Mike Morant呶呶述說。「她只是持續在聽著它。聽著那些我不可能聽得見、不可能聽得懂的。我心裡想,難道那和虎鯨的語言類似嗎?我看見她臉上露出微笑,雙頰酡紅,如癡如醉;像是被某種此生從未親歷的,無比巨大的寧靜與幸福感所淹沒......我忽然想起了她一提再提的,那位兩百多年前的劫機犯,那曾經『啟發』了她的Richard Russell......」

    > Rich:我準備降落了。我會先翻滾幾下。成功的話我就會開始下降。今晚就這樣了吧。
    > 塔台:Rich,如果可以,請儘量把飛機貼近水面。
    > Rich:我有點頭暈。哥們,景色變化得太快了;我想好好看看它們,享受這一刻。一切都很美,但如果從另一個角度看,它們就更美了。
    > 塔台:你能看清楚周遭嗎?能見度還好吧?
    > Rich:很好,沒問題,一切都非常清楚。我剛才還繞著雷尼爾山飛了一圈。太美了。我想剩下的油還夠我飛到奧林匹克山去看看。
    > Rich:我不知道該怎麼降落。其實我根本就沒打算降落(I wasn’t really planning on landing it)──

    那正是29歲劫機者Richard Russell最後的遺言。250年前,於黃昏的天空中獨自漫遊75分鐘後,西元2018年8月10日夜間約9點20分,Richard Russell與他的螺旋槳小客機於西雅圖近海普吉特灣海域一荒島上墜毀。該小島全無人煙,是以除了駕駛者本人如願喪生之外,並無任何人員傷亡。那是北太平洋東岸的夏季,西雅圖的黃昏時間漫長,於白日與黑夜間曖昧的交接地帶,空氣與流動的雲彩折射了高緯度地區的稀薄陽光,致使天色絢麗多變一如一場未境的幻夢。Richard Russell不會知道他此生最後的航行如何影響了一位生於二百多年後的小女孩,更不會知道這位特立獨行的小女孩如何改變了人類的文明發展。「飛機消失後,像是過了很久很久......」Mike Morant說:「她回過頭來,對我說了此生最後一句話......」
    「她說什麼?」
    「我當然聽不懂。」Mike Morant微笑,無限神往。「但她重複說了好幾次,所以我手忙腳亂把它錄了下來......」
    「那是什麼?」
    「我愛你。」
    「什麼?」
    「『我愛你』。意思是『我愛你』。」海水在遠處轟擊著礫石海岸。Mike Morant已熱淚盈眶。我看見無數細小的雪花,或雪花的幻影在他眼中緩慢融化。「那居然有意義......我事後把錄音拿給研究人員聽......他們查了論文,告訴我,那是虎鯨語言裡的『我愛你』......」

    那也是Shepresa最後的遺言。2255年4月18日,在說出那句話之後,一代傳奇科學家、鯨豚專家兼動保人士Shepresa 面帶微笑,平靜中止了呼吸。說話對人很重要嗎?愛或親密,對人類而言很重要嗎?人們持續在索求著的,究竟是什麼呢?我不知道;我相信古往今來許許多多人們,也不曾知道。然而我似乎能夠親見那個場景:醫院窗前,雪白的寂靜,一架不知何來的飛機,一段失去了終點的漫長航行。「**未境的夢想,無法付出的愛**」。我彷彿看見她心中那位在西雅圖絢麗多變的黃昏中孤獨遨翔的青年。青年未曾死去,他以另一種方式活了下來;而我們終將在這個被Shepresa改變了的世界裡繼續自己的生命之旅,像一隻永不落地的鳥,像一架孤獨的飛機。
    #再說一次我愛你
    #零度分離
    【書介】
    「人,真是一種對神蹟成癮的生物嗎?」
    華文版《黑鏡》,AI末世的「類神經生物龐克」
    一部盪氣迴腸,重新劃定小說疆界的小說

    《零度分離》以探索將「類神經生物」植入人體改變行為模式、與「愛」相關的思索辯證為兩大主軸,敘寫人類(或非人類,或其他物種,或AI)置身於時間洪流中,如何解剖自我與存在的虛妄性。整部小說讀來既是溫柔旖旎,又見深刻荒涼。

    小說中虛構一名為Adelia Seyfried的未來作者。
    她精選議題,深入調查採訪,撰寫了六則深度報導,收入一名為「零度分離」的訪談錄中。
    書中不但置入虛構的未來名人推薦序,更虛構後記、虛構作者與其他未來人的對談;形式特殊。
    〈再說一次我愛你〉中,沉迷鯨豚研究的專家Shepresa裝置類神經生物,蛻變為人/鯨混合體;
    〈夢境播放器AI 反人類叛變事件〉則講述夢境播放器Phantom以不可思議的方式發動人工智能叛變,事敗被剝奪高階運算,永遠深埋地下。
    〈來自夢中的暗殺者〉敘及醫師陳立博偵知一患者夢境中的不法企圖而先發制人,以夢剋夢,成為「史上最後一位良心犯」;
    〈餘生〉裡台灣影星郭詠詩與日本導演松山慎二陷入愛河,入戲太深,不知所終。
    而〈二階堂雅紀虛擬偶像詐騙事件〉則描述日本婦女癡戀虛擬偶像不能自拔,甚至拋夫棄子;
    還有〈霧中燈火〉述寫發生於二十一世紀中葉的一場神秘邪教集體自殺案件,並延伸至對靈魂的質疑與叩問。
    全書銳意創新,張力十足,情節曲折,敘寫流暢,允為科幻小說里程碑之作。

    神秘的事件、難以靠近的心智、不可思議的犯罪(不可思議到,連「罪行」究竟為何都是個難題),而總是停留在那個不可能處。他走到想像力的邊界,邊界之外了。這一直不是容易的事,猶如潛進了無意識的領域,回返,並記得且說出,他做到了。
    ──朱嘉漢(小說家)

    什麼力量能打破人心與心之間的距離,讓六度分離成為零度分離呢?從六到零的距離,是不是就是一整個宇宙?還是其實,只是我們意識的幻象?
    伊格言在《零度分離》一書中,實現的就是這樣的,創造的力量。
    此書終將在歷史留名。
    ──黃健瑋(演員)

    這是繼《噬夢人》之後的野心之作。私心認為,入選二○一九年年度小說選的書中首章〈再說一次我愛你〉是台灣當年最好的短篇小說......《零度分離》最後,那位神祕的Adelia Seyfried像一個埋伏暗處已久的殺手,身份揭露時,幾乎給了我致命一擊。我知道這本書還有後續,如此,更令人拭目以待了。
    ──張貴興(小說家)

  • 偵煙器復歸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2-11 18:23:00
    有 124 人按讚

    除夕夜,來回顧一下2020年度的〈檢仔聊齋〉系列〔第9-15回〕。
    春節過後,更有架構的檢方-警方-媒體三方深度體系與社會問題分析,會在《#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這本書裡和大家細細道來!
    小編註:新書預計於3月初上市,至於許多網友詢問是否有開放「預購」資訊,年後將由出版公司編輯團隊公布。
    銷售通路由出版公司負責,#本粉專沒有私下金流交易,請各位網友不要被網路冒用大頭照「黑粉」誤導。(第N+1次提醒...)

    🗝<檢仔聊齋(九):檢警一家親?檢察官指揮督導權「被架空」的危機>:http://bit.ly/2vUyYnB
    「 2017年9月,我平調至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人數逾百人、職員數數百人、規模大、看似有制度的一級地檢署——但沒有看到我過去所學習的檢察學理應有的偵查動能、檢警監督指揮關係,反而是一個被案件量拖垮、沒有生命力、搖搖欲墜的強弩之末。

    再隔1年半以後,我在辭呈中寫道:「職調派新北地檢署後,發現本署看似為大地檢、理應具有制度與規模,實則紊亂、無制度、不思辯、不遵守內規、出事後想盡方法『蓋下來』。本署最大的問題就在於行政,其次在於檢警關係」。

    而這兩點問題,也是位於警方績效熱區、指揮動能下降、案件量超越負荷、資源與人力嚴重不足的大地檢署所面臨的問題。帶來的惡果,便是偵查品質不佳,難以進行精緻偵查。」

    🗝<檢仔聊齋(十):刷防疫存在感?被權力宰制的檢察指令與偵查作為>:https://bit.ly/2WI1QKM
    「這波「防疫英雄」的熱潮也感染了向來喜歡作秀的警政機關,在基層員警忙碌的防疫期間,動起不知和防疫有何關聯的「掃黑專案」,還大打廣告。

    連本應客觀中立而具有司法屬性的檢察機關,也加入「刷防疫存在感」的行列,並引來「向來關注於檢方動態」的媒體,特別為新上任的北檢檢察長寫一篇精彩事蹟,連「有祕方保養身體」都成為報導事蹟。」

    「然而,就在北檢「跳出來從嚴偵辦」一躍成為防疫英雄,引來媒體報導「北檢檢察長一上任就好忙」以及其人生功績後,才赫然發現,案發地點在士林地檢轄區,且案件由南港分局「火速」調查,於3月14日傍晚通知該民眾到案說明,並擬報告士林地檢署偵辦。換言之,該案北檢似無管轄權,於是趕快把監視器勘驗完畢,把案件移轉給士林地檢署善後。」

    🗝<檢仔聊齋(十一):重偵查、輕執行?檢察機關的業務失衡現象>: https://bit.ly/2zlFRjm
    「一位在地檢署擔任法警的前同事和我聊起職場甘苦時,提到他與其他同事在地檢署工作與值班時見聞的奇景:

    許多來開庭的民眾,常常會在側門或採尿室附近,看見穿著地檢署背心的社會易服社勞人,蹲在各個角落大口哈煙,或是滑著手機,也常看到甚至就躺在路邊,也有人將掃把懸空,假裝掃地,輕鬆地折抵一日刑期。據說帶領過社勞的清潔阿姨,多唸個幾句,還會被投訴,彷彿社會勞動可以不必付出相對應的勞動即可輕鬆逃避自由刑或罰金刑的妙方。」

    「易服社會勞動是一方面處罰犯罪的人,但另一方面又讓他以勞動力取代自由或財產的剝奪,給予改過遷善機會的立意良善措施。那麼,為什麼在現實中,卻被某些不肖受刑人利用來「逃避」刑罰?」

    🗝<檢仔聊齋(十二):「老派衝組」若不倒,檢察體系不會好>:https://bit.ly/2U3yIeV
    「 過去幾年我在司法體系中,曾經跟很多年輕司法官學長一樣,憂慮那些出於個人利益考量的政客與團體,將司法體系往錯誤甚至民粹的方向導引,所以對於那些無的放矢的指責、「三盲」症狀下對於法治與司法的輕賤、不把「司法守護人權」當成一回事的民粹,我們提出非常多的批判。所以對外,我們進退維谷。

    但在體系內,也有不少司法官對於權威無所畏懼,投身體系內改革,甚至想要動搖根深柢固的「升官圖」,得罪了不少既得利益者。所以對內,我們也舉步維艱。

    就在這種「裡外不是人」、全身被插滿案件的窘境中,我對改革深深失望。」

    🗝<檢仔聊齋(十三):進一步退兩步?檢察體系改革的「復辟」勢力>: https://bit.ly/3lkHBNd
    「2020年7月上旬,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審會」)開會審核各地檢署調升主任檢察官的人事升遷案,討論今年調升的民選版建議入圍名單,不料卻爆發大量基層檢察官不滿。之所以引發爭議,是因為有人不在入圍名單中,卻憑空被民選檢審委員另行召開的會議(以下簡稱「民選委員會」)拉進名單中。

    這種情況,就好像人民歡天喜地前往投票所後,卻發現當選人根本不是當初讓自己圈選的候選人名單,淪為虛晃一招的「假民主」,令人費解。因此劍青檢改抨擊:「今年民選委員竟大開檢察民主化倒車,已呈現出檢察改革嚴重退步的狀況。」」

    🗝<檢仔聊齋(十四):血統純正才優秀?士檢長「精英論」的體系沉痾>: https://bit.ly/36YxwRt
    「日前在法律圈內流傳士林地檢署檢察長朱家崎的「精英論」,事件起因於該檢察長想讓主任檢察官優先選宿舍,礙於跟現行的宿舍規定不合,因此其欲修改宿舍分配規定,並在主任檢察官群組裡發送了一篇洋洋灑灑的文章。由於內容帶有大量歧視資淺、外地平調至該署的檢察官的文句,因此引發檢察圈乃至於法律圈內人的熱議,據報載,連法務部長也直言「看不懂朱在寫什麼」。」

    「 檢察官作為捍衛刑事訴訟程序與實體正義的「法律守門員」,其使命是透過程序正義而尋求實體正義,肩負起從偵查、公訴到刑事執行的刑事司法公正性。如果真的要評價「精英」與否,那麼,能夠無懼權力、實踐「法律守門員」的檢察官,就是精英;在權力中忘記使命的人,不但沒資格稱為「精英」,更沒有資格當檢察官。

    然而現實中,我們卻看到檢察體系中存有把官位當成「精英」、把司法官學院僵化教育和分發進入特定地檢署的檢察官當成「精英血統」之謬論,且在掌握權力後,誓死捍衛既得利益,以獨裁的力量來試圖控制檢察體系。何以致此?而檢方環境的日益惡化,到底是人在體制中迫不得以、還是人性的貪婪敗壞了體制?」

    🗝<檢仔聊齋(十五):培養乖乖牌檢察官?高檢署插手職務評定的惡果>:https://bit.ly/36Xa7iW
    「 法務部於2020年10月27日以法檢字第10904534570號函行文高檢署,高檢署旋即於今年11月10日以檢人字第10900159200號函行文全國各地檢署,要求各地檢署依照高檢署所決定的審核意見表標準,列出各地檢署職務評定未達良好名冊並「陳報高檢署審查」,再由高檢署「加註意見」後,報法務部審查。

    從該二則函文的內容來看,法務部和高檢署似乎打算以區區二紙公文,修改今年全國各地檢署檢察官「職務評定」的作法,使高檢署可以插手地檢署檢察官的職務評定,實質擴大高檢署介入地檢署的權力,導致地檢署的職務評定委員會形同虛設。

    上開函文在司法圈內傳開後,引發大量批評,憂慮「檢察一體」原則被法務部與高檢署曲解、甚至濫用,可能導致檢察體系權力位階更加牢不可破,從而箝制地檢署檢察官進行法律見解與事實認定,甚至高層也能透過人事權將魔爪伸入地檢署個案,影響檢察官在個案調查與判斷的獨立性。

    除此之外,也有部分地檢署檢察官在看到該等函文後,表示對於檢察體系的日益腐化更加失望,難免使人萌生「不如歸去」的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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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仔聊齋(九):檢警一家親?檢察官指揮督導權「被架空」的危機>:http://bit.ly/2vUyYnB
    <檢仔聊齋(十):刷防疫存在感?被權力宰制的檢察指令與偵查作為>:https://bit.ly/2WI1QKM
    <檢仔聊齋(十一):重偵查、輕執行?檢察機關的業務失衡現象>: https://bit.ly/2zlFRjm
    <檢仔聊齋(十二):「老派衝組」若不倒,檢察體系不會好>:https://bit.ly/2U3yIeV
    <檢仔聊齋(十三):進一步退兩步?檢察體系改革的「復辟」勢力>: https://bit.ly/3lkHBNd
    <檢仔聊齋(十四):血統純正才優秀?士檢長「精英論」的體系沉痾>: https://bit.ly/36YxwRt
    <檢仔聊齋(十五):培養乖乖牌檢察官?高檢署插手職務評定的惡果>:https://bit.ly/36Xa7iW

  • 偵煙器復歸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03 13: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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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偵查與人權保障之間的平衡—科技偵查法制公聽會
     
    法務部在上個月月初(8日)公告了「科技偵查法」草案,但因為公告期只有5天,又涉及秘密通訊自由、隱私權及科技資訊權等基本權利,並明文授權包括被稱為「國家木馬」、有著高度爭議的設備端通訊監察在內的偵查手段,而遭到各界抨擊。法務部檢察司林錦村司長也在公告結束後表示,考量各界意見多,將進行研議後,再送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為了讓官方跟民間在草案能有機會直接對話,我在9月25日星期五開了一場「科技偵查法制修法公聽會」,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國安局、調查局、廉政署、海巡署和刑事警察局等各執法機關,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林永頌律師、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周冠汝專員、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李宜光律師、台北律師公會 王怡婷律師、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 陳奕廷律師、劍青檢改 林達檢察官,一起交流寶貴的意見。
     
    因為與會來賓的發言都非常全面,為了方便閱讀及掌握爭點,我請助理把與會人員的發言,重新依據議題歸納整理。希望有助於聚焦討論。
    (如果有誤解或任何錯誤,歡迎隨時指正喲!)
     
     ──────────────
     
    【台權會:資訊接露和隱私保障】
     
    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周冠汝專員,率先分享國家監控的資訊透明狀況。台權會曾經在加拿大的學術報告中,發現台灣有間諜軟體伺服器,更曾經被偵測到在公共網路上有可以篩選封包、封鎖內容與進行監控的設備,但是從來不知道使用的單位和目的。
     
    除了網路監控之外,還有位置的監控。周專員表示,依據法務部調查局2017-2018年GPS的使用統計資料,監控時間大多沒有超過60天。科技偵查法草案規定超過2個月才有法官保留,會讓大部分的監控都不用經過法官的審查。
     
    周專員強調,問題在於如何監督科技偵查手段的行使,也擔心會如同英國或德國般,促使監控產業的發展。專員表示,立法前應該盤點過去的使用狀況,了解足夠的資訊後,才能和社會溝通並決定調整的方向。
     
    【司改與律師團體:草案規範有所不足】
     
    民間司改會和律師團體,則從法學專業與經驗出發,指出草案有待改進的面向。
     
    1.隱私空間界定狹隘,不符社會通念和司法發展
     
    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指出,草案規定非隱私空間就可以拍照、測量、錄音、錄影,但公開場合並不代表沒有個人隱私。此外,法律規定的要件只需要檢察官甚至警察認為「必要時」即可,非常地抽象而不明確,更不需要法官審查,林律師因而質疑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李宜光律師也表示,草案中隱私空間的範圍是被縮小的。一般的搜索,進入大門就要搜索票,但現在庭院也不算隱私空間,因為並非住宅或其他具有隱蔽設施之地上物的內部空間,使得人民的隱私範圍被限縮到限於住家裡面。
     
    台北律師公會王怡婷律師,引用司法院釋字第689號解釋理由,說明現行司法實務已不是用單純物理空間決定隱私保護範圍:「即他人之私密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在公共場域亦有可能受到干擾,而超出可容忍之範圍,該干擾行為亦有加以限制之必要。蓋個人之私人生活及社會活動,隨時受他人持續注視、監看、監聽或公開揭露,其言行舉止及人際互動即難自由從事,致影響其人格之自由發展。」王律師質疑,公寓大廈有開放的大廳,是否也代表國家機關可以在大廳監看人員進出,不構成隱私侵害?這樣是否符合國家應該保障隱私權的作法?另外,公共場所如果能任意監看與聞,也可能涉及到人臉辨識等科技執法的問題。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陳奕廷律師表示,正如同美國Marshall大法官所言:「隱私不是全有或全無的概念,對個人來說,也不該只有『保有』或『失去』隱私兩種選項。」,草案採取二分法並作為強度設計的標準,會造成誤導。如同大法官解釋意旨所說的,公共領域也有隱私權,不應該再以物理範圍重新界定隱私空間。
     
    2.隱私空間的隱私和第三人的隱私
     
    李宜光律師認為,法案有株連過廣的問題。在對隱私空間的非侵入性偵查,例如對住家使用熱顯像儀的狀況,對先生蒐證時,配偶子女也會被偵測到。此外,蒐證還有馬賽克式的狀況,個人的行蹤和軌跡會被偵測到,並從破碎的拼圖變成一個完整的面,對隱私侵害很大,而且實施時間很長,可能無法通過比例原則的檢驗。
     
    陳奕廷律師指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3條已經明文禁止在私人住宅竊錄影音的「大監聽」。雖然科技偵查法的規定沒有涉及錄音,但一舉一動,無論洗澡、親密活動或其他人的資訊,都可以用如熱像儀等儀器一覽無遺。國家就像隱形人在旁邊看你活動,是對隱私更強大的侵害,也是大監聽的復活。陳律師認為,原則上要全面禁止,例外也要有更嚴格於通保法的規定。
     
    3.位置追蹤與隱私保障
     
    對於GPS等位置追蹤的偵查手段,草案規定的要件是「檢察官認有必要時」,且實施超過兩個月的話,要由檢察官聲請法院同意。對此,林永頌律師質疑無需法官保留的兩個月時間過長。陳奕廷律師也強調,這些監控不是驚鴻一瞥,是長期大量的監控,資訊量差異很大,因此要有令狀原則、通報紀錄和僅供本案使用等限制。王怡婷律師也指出了「必要時」沒有客觀標準的問題。
     
    4.層級化法官保留
     
    李宜光律師表示,針對科技偵查的必要性,規範方式有三種程度類型:「有必要」、「有相當理由」和「有事實足認」。如果「有必要」並且由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就能認定,範圍真的太大,在比例原則和法官保留等要件上要重新思考。
     
    陳奕廷律師則指出,設備端通訊監察不亞於監聽錄音,包括照片、影片和檔案,都有機會透過草案第14條的規定授權獲取,遠比掛線監聽的範圍更大更多,並質疑草案規定比傳統監聽還要寬鬆。
     
    5.違法取證怎麼辦?
     
    王怡婷律師質疑,刑法第307條違法搜索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為什麼草案規定違法實施設備端通訊監察和洩密是告訴乃論之罪?甚至在某些狀況下,可以不用事後通知受監察人,又怎麼提出告訴?陳奕廷律師也認為,告訴乃論之罪的設計,律己從寬到極致,刑度上還可能比通保法的規定少,因為沒有「意圖營利」的加重規定,並質疑這樣的刑責程度能否有效嚇阻公務員濫權。

    在證據能力上,陳奕廷律師指出通保法第18-1條有「不得作為證據」(證據的絕對排除)的規定,但是草案第27條所規定科技偵查法實施前蒐證證據的證據能力,卻是採用權衡之相對排除的方式,是否能有效遏止國家機關違法蒐證,也有待釐清。此外,德國有外部中立單位的審查。草案條文規定監聽後要移除程式,有沒有任何監督機制存在?陳律師並主張應考量由中立客觀的單位,進行科技上的監督與管考。
     
    6.法律體系
     
    在法律體系上,林永頌律師、王怡婷律師和陳奕廷律師都指出,設備端通訊監察以及數位證據的蒐集和保全等規定,涉及到既有通保法與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事項,也都涉及對秘密通訊自由的干預,草案更相當程度地準用了通保法的規定,並質疑是否修正整合修正通保法的規定,是更完整妥當的立法方式。
     
    林永頌律師進一步表示,強制處分是程序法重要的概念,以目前的規範來看,應該由司法院提出法案,而且司法院會相對重視相關的法律原則──法務部不是不重視,但同時也有犯罪防治的業務目的。
     
    【劍青檢改:犯罪訴追與合法性監督】
     
    除了律師團體與人權團體,改革派檢察官的代表──劍青檢改的林達檢察官,也以基層檢察官的角度表達意見。林達檢察官表示,從檢察官的角度來看,能立法是好事。因為立法是限制國家權力的作法,也就是保障人民基本權。如果沒有立法,執法人員可能有兩種不同的心態,一種是法律沒有規定所以都可以做,另一種是沒有規定都不能做,但實務上前者比較多。此外,沒有立法的狀況下,也無法統計、知悉使用狀況,立法才能納入管制。只是,談到立法就會走入細節,就會有相關爭議。
     
    對於科技偵查在實務上的需求,林達檢察官舉出了海上走私、盜採林木、製毒工廠和先前發生的略誘少女案件為例,因為環境與犯罪模式的特殊性,如果沒有相應的科技偵查手段,諸如GPS、M化車、空拍機和熱顯像儀等科技設備幫助,就會難以偵查犯罪。
     
    最後,林達檢察官認為,應該思考是否要全部法官保留。全面法官保留是很極端的作法,案件也會衝進法院。然而,國家法律必須考量到司法資源分配的問題,而需要層級化的法官保留。林達檢察官也表示,要和各界溝通對檢察官的信任程度。其實在檢察官的工作上,常常和司法警察發生爭執,因為檢察官對於蒐證程度和證據調查的聲請,有著很高強度的合法性控制。
     
    【執法機關:科技進步與偵查障礙】
     
    執法機關各自分享了第一線人員的經驗和困境。國安局人員表示,當遇到境外敵對勢力的威脅作為時,例如網路駭侵行為,傳統偵查有其不足,而有更新法律的必要。法務部廉政署肅貪組蔡旻峰副組長,指出了傳統通訊監察法制面對現代網路通訊應用的無力,除了無法及時掌握行賄的關鍵證據之外,還必須出動大量人力蒐證,而無法在更多貪瀆案件多所著墨。
     
    法務部調查局廉政處蘇子廉副處長表示,科技偵查作為往往涉及人民基本權的干預,所以執法機關需要法律授權才能確保符合憲法法治國原則。民眾期待司法警政機關抓壞人維護治安,但是偵查法令的設計似乎跟不上科技演進,例如通保法不及於加密的通訊軟體,就造成犯罪的死角,並強調犯罪者和偵查者必須武器平等。
     
    海巡署孫世亮副組長強調,傳統偵查手段有時效延宕績效不彰和精準度不及的窘境,而如果有完整的證據,就可以避免誤判,讓嫌疑人證據確鑿或避免冤情。海巡署犯罪偵查科陳佐霖科長則以盜運砂石為例,表示嫌疑船隻一出海,就會關閉自動識別系統(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AIS),造成追查困難。因為法院認為要有法律授權才能使用GPS,海巡人員也就不能使用GPS調查。另外,海巡執法面積有13個台灣大,沒有科技偵查,很難阻絕犯罪於境外。
     
    刑事警察局謝有筆科長表示,犯罪者為了躲避查緝,除了採用通訊軟體進行聯絡,工廠也在偏鄉或人煙稀少的地方。在沒有掌握的狀況下進行跟監,除了會被懷疑而撤掉工廠,也有警察人身安全的問題。因此,警方需要不受人力和時間限制的偵查手段,例如監視攝錄定位追蹤等方法,讓警方能掌握相關犯罪情資。
     
    法務部林錦村司長表示,科技偵查的立法,是因為基層執法人員遇到困境。犯罪組織用先進科技躲避查緝,也要思考給執法部門相對應的科技偵辦犯罪。林司長強調,在給予執法部門科技偵查手段的同時,難免對人權有所侵害,並認為要兼顧犯罪調查和人權保障的面向。
     
    林司長也對草案的立法體制進行了回應。法務部之所以不修正通保法和刑事訴訟法,是因為通保法規範的是通訊秘密,GPS等科技偵查方法並不是通訊秘密的範圍。此外,設備端通訊監察不是台灣獨創,德國、奧地利、瑞士等國家都有。司長也表示,科技辦案難免會侵害權益,是否能依照侵害程度層級化法官保留。司長還特別說明,科技偵查是以刑事犯罪為前提,如果沒有取得令狀,很多無關的資訊應該立即銷毀,偵查結束後,設備端軟體要移除,其他檔案如照片行事曆等也不得使用。而未來將會建立流程,也會有不辦案的中立獨立的專責機關,並會強化資安的保障。
     
    【司法院:保護人權與建立制度】
    司法院的楊明佳法官表示,刑事訴訟法、通保法和科技偵查法等各部法律,如果標準不能齊一,會有操作上的混亂與困難。而在層級化法律保留上,應該從侵害基本權的種類和程度思考。例如刑事訴訟法上的搜索扣押,可能侵害到財產權和居住安寧,通訊監察則涉及秘密通訊自由和隱私權。至於科技偵查就可能非常廣泛,目前有熱顯像、M化車等設備,不知道未來還會有什麼。從這個角度來看,應該將科技偵查規定在刑事訴訟法,或考慮用一部特別法將所有科技偵查進行統合性規範。
     
    顧正德法官則認為,無論規定在哪部法律,最重要是內容,法制要完善,監督機制也必須有事後檢驗。顧法官並認為,採用專法較能進行完整的體系規範。在立法上,顧法官認為科技偵查有科技和偵查的兩個面向,最後也要回歸法律面和偵查機關的需求,法務部或偵查機關會更清楚知道犯罪人的手法和犯罪困境,以及必須借用哪些科技手段。
     
    楊明佳法官另外指出,科技偵查要考慮隱私權侵害的程度。草案對於隱私空間的區分方式,可能會造成人民權利侵害的結果。此外,也要考量偵查方法究竟是秘密還是公開為之,更要考慮時間長短是否合理,或者有更細緻的規劃。楊法官並引述司法院釋字第631號解釋解釋文:「國家採取限制手段時,除應有法律依據外,限制之要件應具體、明確,不得逾越必要之範圍,所踐行之程序並應合理、正當,方符憲法保護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之意旨。」,強調要件要儘可能合理明確。
     
    楊明佳法官認為,監督機制也很重要。在通保法上,通訊監察分成建置機關和執行機關。建置機關的資訊是客觀而無法人為調整的,同時搭配相關的監督考核機制,讓建置機關的運作可以公正客觀。但目前科技偵查法草案的規定,大部分是誰有設備就可以做。例如手上有高倍數相機,就能對人家家裡拍照,有M化車就能今天開甲地明天開乙地。楊法官並質疑,如何透過事後監察達到有效管控。此外,證據能力的部分,草案第27條和刑事訴訟法第158-4條都是權衡的方式,是否還要在草案規定、目的是什麼。
     
    顧正德法官也針對草案中的各種偵查手段提出其看法。首先,科技設備在特性上可以長時間進行紀錄,也可以進行分析,甚至可以侵入隱私空間偵查。而即使是非隱私空間,長時間的監看累積,也可以呈現圖像式的生活模式,就是憲法所要保障的隱私權範圍──時間短暫可能沒有侵害,累積到一定量時就會有侵害,所以沒有法官保留就會有違憲之虞。

    關於戶外的非隱私空間,顧法官表示還是有合理隱私期待的可能性。至於法官保留的時間長短可以再詳細討論,例如德國規定實施連續24小時或者間斷實施2日,就要法官保留。而科技偵查法草案規定,追蹤位置在2個月以內是檢察官保留,超過才是法官保留,時間會不會太長?時間又要如何計算和監督?顧法官並提出警告,如果沒有做好,會等於空白授權。

    此外,顧法官認為,依法院的見解,GPS和M化車會侵害人民隱私權和資訊自主權,裝設裝置也侵害財產權,可能一開始就有法官介入的必要。也要進一步思考,人臉辨識能否使用在追蹤位置?外國有在進行,但會傷及無辜,因此雖然要允許追蹤位置的科技偵查手段,但有些手段是否也應該禁止呢?

    至於對隱私空間的科技偵查,顧法官指出,問題首先在於是否允許國家透過科技手段偵查屋內隱私。如果真的有必要,除了法官保留,也要提高門檻和建立監督機制。草案雖然採取相對法官保留的立法模式,如果只需要「相當理由」,可能也無法發揮司法審查的功能。另外,如果未來技術允許,是否可以允許從戶外透過網路打開屋內的手機鏡頭或麥克風?如果不允許,或許要立法絕對禁止。

    最後,關於設備端通訊監察的部分,顧法官認為這也是一種通訊監察,並建議可以放入通保法,不要立在專法再準用。此外,顧法官也質疑技術上是否能做到只擷取通訊隱私,以及如何區別通訊隱私和其他隱私(包括照片或上網紀錄等個人隱私)。如果要用人工識別而可以事前接觸資料,就會有問題。
     
    除了前面的議題,還有兩個問題被熱烈討論了一番。
     
    【問題1:電磁紀錄搜索扣押,會不會及於雲端資料?】

    周冠汝專員對電磁紀錄搜索扣押範圍提出質疑。首先是透明程度的問題。周專員問道:過去台權會在看統計資料時,搜索票部分的電磁紀錄統計,有多少只涉及裝置,又有多少是取得裝置後再進入其他設備或登入雲端硬碟?周專員表示,如果搜索票聲請書單純只寫電磁紀錄,法官可能很難衡量侵害程度。第二,是否能搜索遠端電腦或雲端資料,涉及存取權的問題。例如協作的文件,是不是屬於通訊的一部分?而且雲端資料也不是單一個人擁有存取權限。周專員也質疑,會不會建置資料庫,供本案或他案使用?王怡婷律師也詢問,電磁紀錄的搜索扣押,是否包括網路銀行的帳號密碼和連接後的交易資訊。

    黃致中檢察官說明表示,對於電磁紀錄的搜索統計資料要再確認,但應該沒有單獨統計雲端的部分。而草案關於電磁紀錄搜索扣押範圍的部分,只是澄清性的規定,立法理由也說明是現行刑事訴訟法的補充性規定,所以不會成為遠端搜索的授權依據。至於協作文件的取得,和通訊並沒有關係,因為不是監視製作文件的往來過程。最後,設備端通訊監察的相關規定,是從通保法移植而來,因此不會包括諸如輸入帳號密碼等通訊以外的事項。如果會造成這樣的誤解,會回去研究怎麼樣不造成誤解。

    林達檢察官也分享辦案的實務經驗。在偵查機關扣押手機後,會先用飛航模式斷開連線,避免檔案被從遠端消除。而遠端空間的規範,還涉及到軟體的具體功能,例如把擋案存在手機裡,或手機上只有檔名和路徑──如果涵攝到具體案例,就有很多特殊的功能。

    陳奕廷律師質疑,搜索票有空間上限制,那如果要搜索電磁紀錄,是要在搜索票上表明針對具體硬體,還是可以對遠端附帶設備進行附帶搜索?美國法上正反意見都有,是有爭議的事項,是否能立法直接包含呢?就像搜索到鑰匙,是不是可以拿鑰匙去把門打開?

    【問題2:對隱私空間進行科技偵查的重罪原則?】

    李宜光律師表示,對隱私空間應該要特別重視,但是草案第9條第1項規定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犯罪,就能採取對隱私空間的監控,連竊盜和傷害罪等輕罪都會包含在裡面,因而質疑是否有寫錯字,並主張應該改成「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務部黃致中檢察官解釋說,這條規定並沒有寫錯,如果認為範圍過大可以討論。而如果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那和誘罪就完全不能用,所以在討論犯罪範圍時,應該要思考哪些犯罪會用到這樣的偵查手段。法務部李濠松副司長補充說明,通保法關於調取票的要件,就是規定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訊監察書才是最「輕」本刑,這是因為隱私權干預程度不同,就設定不同的門檻。

    對此,陳奕廷律師認為,該規定是「大監聽」的復活,因此不是法官保留的問題,而是國家能不能做的問題,並對本條規定持保留態度。

    李宜光律師更表示訝異,最重本刑三年以上的話,傷害罪等輕罪就能適用。另外,該規定涉及隱私空間,要件也只是「相當理由」,對人權的侵害將難以想像,因為條件寬鬆、罪名很輕,侵害範圍又是隱私空間,手段也有錄影,時間更可以到30天,所以從憲法來看,很難通過比例原則的挑戰。此外,在一般人可以共見共聞的範圍內,雖然沒有隱私權的保障,但一般是指在民事法律的狀況。國家動用公權力監察人民隱私,應該受到更嚴格的限制。李律師並認為,只要是有隱私的合理期待,就像美國大法官說的,就應該要聲請令狀向法院聲請。如果有可能侵害隱私空間,應該檢具證據向法院聲請,而不要任意為之。

    林永頌律師則表示,在法律設計上,不是只有「最重本刑」或「最輕本刑」的規範方式,如果有犯罪具體情形上有其需要,那就明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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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樂的時光過得特別快,在經過了三個多小時的假公聽會真研討會之後,又到了時間吃午餐。我相信,這樣一場面對面的公聽會,是促進官方和民間理性討論和完善制度最好的方式,更期待未來在規範的制定和政策的研擬上,能有更多對話而非衝突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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