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偵查中羈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偵查中羈押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偵查中羈押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偵查中羈押產品中有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除六法全書 也得看臉書 張升星/法官(台中市) 美國非裔男子佛洛伊德遭白人警察壓頸致死案,陪審團認定三項罪名全成立,被告在宣判有罪後,法官當庭撤銷保釋,收押入監。 該案對種族平權的劇烈衝擊,論者各有高見。但其司法程序審理模式,對檢視司法實務現況和形塑國民法官願景,具有比較法制參考價值,自應深論。...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日質詢重點如下: 1.法務部「洗錢防制新法執行成效」專案報告,內容引用國際租稅正義聯盟2018年金融秘密指數報告(Financial Secrecy Index 2018),吹噓政府洗錢防制作為已獲得國際「極高肯定」,被我當場打臉。 該份報告結論指出「台灣可能成為東南亞的下一個租稅與洗錢天堂」...

偵查中羈押 在 順吉??‍♂️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9 23:56:53

66分鐘開始講從警的大小故事(被撞、車禍、死亡案件、開槍、跳樓、酒駕) 143分鐘開始竟然教健身🤣 小弟下單位就來到許多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新北三重! 以下就讓小弟為大家分享、解析如何上榜吧! 今年真的很幸運能在拼盡全力的第三年考到了刑事系榜首! 考了三年,名額從20個到14個,到今年僅存的...

偵查中羈押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20:30:10

編按:韓劇Law School是Netflix的原創影集,這部戲的法普含量很高,看完前面幾集後,興起寫一些當中法律素材的想法。這個系列去介紹其中的一些法律問題,以及在台灣的現況如何。當然,有雷難免,但會盡可能避免。 從第一集開始,曾經犯下性侵犯罪的受刑人李滿浩出獄,出獄時手裡還拿著一本1990年的...

偵查中羈押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03 15:23:54

#法客電台:都什麼年代了還在未審先判? #法客電台podcast更新了:https://reurl.cc/3NgvRX Feat.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案研究員 陳暘、偵查不公開專組召集人 施泓成律師 前陣子發生太魯閣出軌案,該事件中有幾個現象,像是羈押禁見的被告從公開停車場等候地檢署接受偵訊...

  • 偵查中羈押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24 1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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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六法全書 也得看臉書
    張升星/法官(台中市)

    美國非裔男子佛洛伊德遭白人警察壓頸致死案,陪審團認定三項罪名全成立,被告在宣判有罪後,法官當庭撤銷保釋,收押入監。

    該案對種族平權的劇烈衝擊,論者各有高見。但其司法程序審理模式,對檢視司法實務現況和形塑國民法官願景,具有比較法制參考價值,自應深論。

    該案被告雖然涉及「故意殺人」,但在嚴守「無罪推定」美國法制下,四名警察起訴後全部獲得保釋。這種情形如在台灣,網路鄉民肯定聲討,掀翻法院。反觀造成多人死亡的太魯閣號事故,雖然包商僅涉「過失致死」輕罪,但輿情沸騰,檢察官聲請偵查中羈押,法官認為現場蒐證完成,勾串滅證風險不高,無羈押必要,諭知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罹難者家屬旋即指責恐龍法官,抗告後法院認定確有滅證風險諭知羈押。起訴移審法院後,法官發現除六法全書,也得經常關注臉書,始能「符合社會期待」繼續羈押。

    包商輕忽草率行徑令人憤恨,但若將社會激情全部歸咎民粹理盲,則是見樹不見林謬誤。其實,民怨真正根源還是冗長而荒謬的司法程序。眾所周知,「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是司法本土特色,因為司法程序令人不耐,社會必然充斥「羈押先行」的報復聲量。既然正義永遠遲來,那就只能透過羈押被告「假執行」,才能滿足些許社會公平。

    其中關鍵在於:刑事訴訟法制對「無罪推定」的錯誤詮釋!首先必須澄清的是:「無罪推定」和「公開審判」具此消彼長互動關係。從英美法系觀點言,案件「公開審理」認定有罪後,法律預設「無罪推定」就遭推翻,因此被告「定罪(conviction)」後就不能再主張「無罪推定」。就像涉案員警,陪審團認定有罪,被告雖然有權上訴,但是法官拒絕保釋,收押入監。換句話說,「無罪推定」乃裁判心證「超越合理懷疑」門檻,絕不是必須窮盡審級救濟,才算符合正當程序。

    然而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誤將「有罪判決」不當迻譯為「有罪確定」,完全無視「公開審判」應有嚴肅意義。結果導致被告雖經多次更審均認有罪,但是只要持續上訴避免確定,就能援引無罪推定豁免羈押,豈不荒謬?此中,當然也和刑事上訴採「覆審制」有關,既認定犯罪有「多次」事實審可隨時翻案,法官當然不願宣判有罪羈押,否則他日案情逆轉,反而無端揹負寃獄賠償責任,何苦來哉?

    司法實務沿襲上述錯誤,但又苦於大咖利用判決確定後空檔逃匿,於是修法增訂「防逃機制」,規定必要時得由檢察官逕行拘提。就保全執行終局目的言,兩者雖殊途同歸,但和英美法制執簡馭繁司法實務相較,錯誤法理詮釋和迂迴修法矯正,實屬治絲益棼。

    未來國民法官制度,承審案件都是「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或者「故意致死」重罪。如果國民法官參與判決有罪的被告,仍然援引無罪推定主張人身自由,恐將導致國民法官擔心自身安全的心理反差。

    司法改革除了制度引介,更須思維反芻,法官如果因循舊例,良法美意亦屬枉然。

  • 偵查中羈押 在 紀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21 21:25:20
    有 207 人按讚

    國民黨的黃郁文議長表示
    你們真的都很掉漆

    當年我在3/37徵收案收8000萬
    和順寮開發案也收8000萬
    判決確定我還落跑成功

    民進黨蘇震清最多也才拿2580萬
    甚至還有只在期約階段就被抓
    這些狗奴才真是不懂比例原則

    _ˍ ˍ

    偵查中羈押期間限制
    加上如果期限到不起訴
    視為撤銷羈押(108條第7項)
    所以檢方一定會在四個月內起訴
    刑訴第四節(還第五節?)有講到
    好好複習吧

  • 偵查中羈押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8-01 18:59:39
    有 359 人按讚

    即時新聞: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遭北檢聲押禁見(截圖新聞來源網址) :https://bit.ly/3k3W4MK

    加油,委員,#延押一次 就符合你的獨步宇宙87分法案的司法官資格了!

    記得喔!偵查中羈押一次只有2個月,要撐到延押才有3個月!
    了不起,委員,我們感謝您 #身先士卒 為您舉世獨創的「法官檢察官上任前先關滿3個月」法案 #超前佈署。

    不過委員,當法官檢察官沒有油水可撈,也不能貪污捏,你確定嗎?
    好委員,為了他的法案犧牲自己撈油水和貪污的特權,能不給讚嗎?

    在這個 #像極了愛情 的Moment,讓我們一起回味這個陳超明傾情上演的搞笑影片:https://bit.ly/2CWUR9h
    陳超明:「我要提個法案,要當檢察官跟法官之前一定要關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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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粉專相關貼文:
    立委上任前必須通過智力測驗:https://bit.ly/3jZWSm8
    為87法案「身先士卒」的立委:https://bit.ly/39J6ZHa

  • 偵查中羈押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8-10-03 17:58:17

    今日質詢重點如下:

    1.法務部「洗錢防制新法執行成效」專案報告,內容引用國際租稅正義聯盟2018年金融秘密指數報告(Financial Secrecy Index 2018),吹噓政府洗錢防制作為已獲得國際「極高肯定」,被我當場打臉。

    該份報告結論指出「台灣可能成為東南亞的下一個租稅與洗錢天堂」、「雖然台灣政府在近年已經有努力修正或草擬許多法規,但非常清楚地,仍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等內容,況且台灣在金融透明度甚至比免稅天堂英屬維爾京群島、百慕達等還不透明。

    2.政府不斷宣示洗錢防制,導致一般民眾在銀行辦事變得非常麻煩;但對於慶富弊案中,協助慶富集團利用非法地下匯兌洗錢至中國的非法行為,為何雄檢卻無具體作為?

    3.去年高雄地檢搜索慶富大樓,早就查獲記載陳慶男花錢疏通銀行高層與政治人物費用的「內帳」,為何檢察官遲未偵查?今日法務部蔡清祥部長還在裝傻、耍嘴皮子,表示「不知道內帳是什麼」、「內帳的定義是什麼」,十分離譜。

    4.慶富集團陳偉志,今年5月逃亡。事實上,去年4月,檢調早已掌握,陳偉志在慶富弊案爆發前,就已收到風聲,帶著老婆小孩逃亡出境。為何整個偵辦過程中,檢調明知陳偉志有逃亡之虞卻不聲請羈押?面對此質疑,蔡清祥部長竟當場說謊,表示檢察官有聲押。

    更離譜的是,去年11月,當時的邱太三部長立法院接受詢答時表示,未聲請羈押的理由「他們(陳慶男等人)已經坦承犯行 」,而顏大和檢察長則表示「不羈押其實也是一種辦案的技巧。」

    事實上,陳慶男與陳偉志否認犯行,陳偉志最後更是順利逃亡。

    慶富弊案還沒結束,我會繼續追究責任。

    2018-9-30 慶富獵雷艦弊案之五大放水:【第一部:消失的密帳】
    https://goo.gl/ZKT2bz

    2018-10-0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不肖律師淘汰與懲戒
    https://goo.gl/rn4VZt

    2018-10-3 虛偽不實的法務部報告
    https://goo.gl/d3C4jr

  • 偵查中羈押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6-06-30 13:52:44

    「強烈譴責中國打破共打默契 要求政府維護國人安全、捍衛司法管轄權」

    從肯亞案的45名嫌犯被遣送中國,到馬來西亞案,也將部分嫌犯送往中國;但印尼及土耳其的案件,卻將人遣返回台,問題在於中國打破自2011年簽訂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默契。

    這次柬埔寨案無法帶回台籍嫌犯,原因在於外交部在面對中國施壓時,政府不夠給力。我建議外交部要建立原則,關於電信詐騙案,中國開始在亞洲及非洲各地掃蕩,我國政府應該有所因應,並且要有預警的機制;外交部應掌握目前被當地國或第三國羈押、偵訊中的人員,而各部會在與中國交涉時要有整合機制的平台。

    肯亞案發生至今45名台嫌仍拘留在中國,中間協商團進行兩次會面,但中國卻遲遲不給回應。我要求法務部就人犯的遣返,基於兩岸共打協議的默契,對於肯亞案或馬來西亞案,必須保障人身安全,並要求政府堅守屬人主義原則的立場,把國人帶回台灣接受審判,這是捍衛我國司法管轄權的底線,絕對不退讓,同時我也對中國政府片面打破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表達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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