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健身休閒中心定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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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健身休閒中心定義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微解封」令人期待之餘 也衍生了一大堆的問題~ 到底個人工作室、訓練中心、小型健身房 算不算「健身房」「運動場館」? 這定義是否又要追尋到 當初營利事業登記時的規定? 而那些未登記、不合法的工作室 在疫情後,可能影響又更巨大 因為任何形式都屬於居家私聚的範疇 無論是教練、運動者都要罰 這一罰~...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1的網紅孫博萮,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宜蘭國運中心位址探討 作者:孫博萮 / 宜蘭公共議題討論版版主 影音報導連結:https://youtu.be/VpG9Ytwszyk 文字報導連結:http://fishsuntw.blogspot.tw/2015/07/blog-post.html 宜蘭市運動公園內的縣立游泳池,是宜蘭溪北地...

  • 健身休閒中心定義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08 22:33:29
    有 404 人按讚

    「微解封」令人期待之餘
    也衍生了一大堆的問題~

    到底個人工作室、訓練中心、小型健身房
    算不算「健身房」「運動場館」?

    這定義是否又要追尋到
    當初營利事業登記時的規定?

    而那些未登記、不合法的工作室
    在疫情後,可能影響又更巨大
    因為任何形式都屬於居家私聚的範疇
    無論是教練、運動者都要罰
    這一罰~可是不得了的巨額罰鍰

    室內外運動場所微解封
    體育運動的主管機關--教育部
    儘管也訂定出相關辦法

    然而~我學生致電去1922
    得到的卻是無法解封?
    因為個人健身工作室
    並不在微解封的範圍內
    甚至對「健身」休閒中心的定義
    都不是很明確
    有賴地方政府與所屬機關
    更進一步的說明與公文裁示

    疫情發生,對許多單位來說
    可能都是一輩子的第一次
    民生政策與規範,又涉及眾多部門

    要讓本來沒聯繫的單位
    在疫情期間跨部門協商與研議
    肯定需要耗時費力地等待

    就算教育部已給出明確的指示
    執法機關是否清楚所有的法規與條例?

    要不隨便一個鄰居、住戶或路人檢舉
    在法規定義不清、解釋不明的狀況下
    會不會又出現麻煩中的麻煩?

    現階段
    我們還是好好的準備、演練、規劃
    正式解封後的流程、動線與制度吧!

    一來法規不清、條例不明
    二來對疫情也還不敢這麼輕忽~

    這微解封~
    還是聽聽、開心就好

    與其規劃不完整的解封
    導致後續風險或更大規模的感染
    造成再次封鎖~
    (各國有太多實證說明了一切...)

    不如好好地等待規劃
    並且細細的沙盤推演
    讓大家都安全的回歸日常生活

    我~
    七月繼續耍廢去

  • 健身休閒中心定義 在 台灣物聯網實驗室 IOT Lab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29 18:09:06
    有 0 人按讚

    運動手錶隨身裝置資料直通雲端 資安及法規遵循不容輕忽

    穿戴科技實現智慧健身 連網隱私供應鏈皆須安全

    2021-05-25陳宏志

    企業或組織內部對於連網裝置有較嚴謹規範,如自攜裝置(BYOD)相關規定,一般多會注意NB或智慧型手機。然就穿戴式裝置或相關設備,有鑑於其功能及能蒐集之資訊等日新月異,企業經營者或管理者規劃蒐集資料、擴大商機之外,在內部管理亦不可不注意。

    約三五好友下班後或假日去練空中瑜珈、TRX,或到健身房內使用跑步機、飛輪,這樣的場景處處可見。而運動的過程不僅搭配音樂、錄音/影或社交軟體,以及各類健康管理APP,以便隨時直播、貼文、上傳相片,更會拿起智慧型手機計算消耗之卡路里等,健身時結合穿戴式裝置或軟體,幾乎已經成為全民運動。

    由於國人健康意識抬頭,運動產業之盛行也是有目共睹。以民營健身中心為例,依教育部體育署2020年的統計,2019年全臺高達620間,銷售額更已突破新臺幣100億元。當臺灣正掀起一股健身熱潮下,運動結合科技打造新型態智慧健身已成為發展趨勢,各部會也投入相關資源,如經濟部技術處與資策會成立運動科技大聯盟以服務產學研界,宣示帶動運動產業轉型發展決心。且積極健身的同時,民眾常搭配穿戴式裝置(Wearable Devices),如智慧手環或手錶,以掌握心跳、血壓等生理資訊,作為私人教練或自我鍛鍊時規劃運動處方之參考。

    二類生理數據/資訊法規各自適用

    然而上開情境涉及生理數據或相關資訊,且可能被設備製造商或其他服務業者所蒐集、處理或利用,有關穿戴式裝置蒐集所得資訊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之敏感或特種個資,以及適用該法規範,曾引起不少爭議。為解決爭議,個資法令主管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簡稱國發會)於2018年11月,就「業者蒐集、處理、利用民眾自行操作器材所得之生理數據資訊,是否屬醫療或健康檢查之特種個人資料範疇」已有函釋,將這些裝置蒐集所得資訊依對象、目的等分為二大類,並說明各自適用規範。

    依國發會函釋重點,若屬受醫療院所委託,為供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以醫學目的所為之診察治療或基於醫療行為檢查,取得民眾自行操作器材所測量之生理數據資訊,符合個資法對醫療或健康檢查個人資料(簡稱個資)之定義者,這些穿戴式裝置、設備、器材或軟體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資訊,不僅符合敏感或特種個資,更應依個資法相關規定辦理,如書面同意等。

    但如果不是醫療院所委託,而屬於民眾自行操作器材所蒐集之資訊,因未涉及醫事人員診察(診斷)、治療,或以醫療行為施以檢查等,並不屬於敏感或特種個資。不過由於相關資訊仍會符合個資法對個資之定義,且可能提供給業者進行蒐集、處理、利用之行為,故應依循個資法規範,如履行告知、符合法定情形並於特定目的內利用等,不可不慎。

    穿戴式裝置是否符合醫療器材

    除了健身器材如為醫療器材應符合法規外,民眾所使用之穿戴式裝置若屬供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以醫學目的所為之診察治療或基於醫療行為檢查的用途,其所蒐集資訊除須符合個資法外,因涉及疾病診斷及治療等醫療目的,尚須依循醫療器材相關規範。因醫療器材管理法已於2020年1月公布,將於2021年5月1日施行。但在新法暫未施行前,就醫療器材之管理主要係依藥事法及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為主。如運動時搭配之穿戴式裝置或軟體,先依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附件一所列品項作為判斷依據,再搭配是否具診斷、治療功能或協助診斷、治療等綜合評估。

    不管是穿戴式裝置內建,或自行下載之健康管理軟體,是否須納入醫療器材之管理,前提是要先符合法規定義。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衛福部食藥署)於2020年12月修訂「醫用軟體分級分類參考指引」觀之,所謂醫用軟體泛指蒐集、儲存、分析、顯示、轉換人體健康狀態、生理參數、醫療相關紀錄等處理軟體。其使用場所更涵蓋醫療院所、個人居家使用或遠距醫療照顧。

    爰民眾搭配健身所使用之穿戴式裝置或APP等,無論是內建或自行下載,依食藥署對外說明,倘該軟體僅為協助掌握日常生活或健康管理需求,如計算休閒或運動時之心率及血氧值,或鼓勵、監控飲食或運動之作息管理,不涉及特定疾病診斷及治療等醫療目的者,暫不涉及醫療器材之管理。反之,已列入前述法令之適用範圍(如附件所列品項),或經綜合評估屬於醫療器材之範疇,則須依循現行管理法規,包含但不限於如遵守產品開發、申請查驗登記相關規範,並清楚刊登廠商名稱、地址、品名及許可證字號等完整內容。

    萬物聯(連)網、安全第一

    不僅上開個資與醫療之法令遵循需求,穿戴式裝置等連網裝置之安全,也非新興議題。如自2015年起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及歐盟網路與資訊安全局(ENISA)等主管機關,已陸續提供物聯網(IoT)指引或參考資訊,並推動認/驗證。以FTC為例,像是設計此類產品時,需要考慮身分驗證、以保護產品與其他設備或服務間接觸的端點。連網後如何控管權限、利用現成的軟體工具保障安全,或在啟動產品或服務前進行安全測試,甚至預設安全選項供做出廠設定等,都是其建議廠商應注意的安全防護要項。

    此外,除前述對IoT之安全考量或建議,如果企業或組織內部對於連網裝置有較嚴謹規範,如自攜裝置(BYOD)相關規定,一般多會注意NB或智慧型手機。然就穿戴式裝置或相關設備,有鑑於其功能及能蒐集之資訊等日新月異,企業經營者或管理者規劃蒐集資料、擴大商機之外,在內部管理亦不可不注意。

    另因現代產業因專業分工甚細,生產、製造、銷售或後續服務可能分由不同廠商提供,或採用特定零組件再行組裝,且2019年隨著5G相關產品與服務逐漸興起,運用科技方便迅速之餘,也不能忽略對委/受託業務的監管,以減少或避免風險。這從2020年震驚全球的美國Solarwinds案件就可瞭解發展趨勢,駭客透過供應鏈內的平台,進行竊取其他成員資料之行為,更讓許多企業或組織意識到內部與委外管理一樣重要。基此,穿戴式裝置連網後,不僅在資安管理或隱私保護,確保供應鏈安全亦將是未來應持續關注之重點。

    資料來源:https://www.netadmin.com.tw/netadmin/zh-tw/viewpoint/566EFC7BB1384CDB913F5B2D90FC8E0D

  • 健身休閒中心定義 在 澳洲人妻日誌 Una+Paul=Love in oz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5-31 2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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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洲防疫政策快報🇦🇺5月31日

    ▶聯邦政府政策
    →副首席醫療官表示,取消限制的決定是在於取消限制帶來的社會經濟利益與公共健康風險間取得平衡。
    →副首席醫療官表示在疫情期間,試圖戒菸的澳洲人數量增加兩倍,澳州政府的My QuitBuddy應用程式下載量增加300%。我們知道,如果您是抽煙者並且感染COVID-19,那麼您患病的風險就更大。

    →澳洲總理將在周四與印度總理舉行“虛擬峰會” ,作為志同道合的民主國家和自然戰略合作夥伴,澳洲和印度完全同意牢固的雙邊關係是建立更開放、繁榮和包容性的印度太平洋。還將討論國防、貿易、海上安全與保障、科學技術和教育方面的新機會。

    →美國川普想邀請澳洲參加七國集團會議,G7的成員是加拿大、法國、德國、義大利、日本、英國和美國。
    →從6月9日開始,JobseekerS申請者必須每周至少線上或透過電話與他們的就業服務提供者進行一次約會。

    ▶明天各州放寬限制的整理,請看以下新聞網址。
    https://www.abc.net.au/news/2020-05-30/what-coronavirus-restrictions-are-changing-june-1-by-state/12296664

    ▶地方政策
    ⬛昆州
    →新增0例,共1,058例,死亡7例。
    →昆士蘭政府宣布6月1日中午起第二階段放寬限制提前開始,可以無限距離在昆州旅行、露營、過夜。餐廳、咖啡廳、酒吧、俱樂部、RSL俱樂部、酒店和賭場(無遊戲)中就餐或就座喝飲料,這些場地的每個房間或每個定義區域(室內或室外)最多20位顧客。最多20個人可以聚集在您的家中或公共場所,包括您自己、家庭成員或其他人。
    最多20人的聚會場所:
    房屋、公共場所和潟湖(例如,南岸公園、凱恩斯、Airlie海灘等)、非接觸式室內社區運動、個人培訓、健身房、健身俱樂部和瑜伽館、游泳池(室內和室外)和社區體育俱樂部、博物館、美術館和歷史遺跡、婚禮、公園、遊樂場、滑板場和戶外運動場、圖書館
    國家和州立公園的遠足、露營和其他休閒活動、做禮拜場所以及宗教和民間儀式。葬禮最多50人可以參加。
    零售購物重新開放
    任何時候允許20個人進行以下活動:
    室內電影院、開放房屋參觀和拍賣、戶外遊樂園、旅遊體驗、動物園和室內遊樂場、音樂會場、劇院、競技場、禮堂和健身房、美容、美甲沙龍、曬黑、紋身店和水療中心(帶有COVID安全計畫清單)。
    →昆州政府目前計畫六月仍關閉邊界,但希望能在7月前開放邊境。
    ⬛新州
    →新增3例,共3,095例,死亡50例。
    →3例都來自海外旅行返回旅客,目前都在隔離酒店。
    →新州總理宣布一項投資30億澳幣的基礎設施,確認已放棄重建ANZ體育場的計劃。她表示我們的首要任務必須是如何創造就業機會和保留就業的機會,政府希望將創造2萬個就業機會。
    ⬛維州
    →新增6例,共1,649例,死亡19例。
    →3例跟隔離酒店有關,2例跟Keilor Downs感染有關,另一例為社區檢測。
    →與Keilor Downs學校的家庭病毒爆發的相關病例數已增加到13例。
    →維州政府鼓勵Keilor Downs社區的居民做專門的防疫診所接受測試,來阻止潛在的社區暴發。
    →維州衛生部長宣布將緊急狀態延長三個星期,將在6月21日結束。
    →與Keilor Downs集群相關的爆發病例後,墨爾本西部多達100名學生被隔離。
    ⬛北領地
    →新增0例,共30例,死亡0例。
    ⬛首都領地
    →新增0例,共107例,死亡3例。
    →從6月1日起,新州與首都領地無限制旅行。
    →澳洲國家美術館和澳洲國家博物館將於週二重新開放,其他機構也表示將在未來幾週內重新開放。
    ⬛西澳
    →新增3例,共589例,死亡9例。
    →新病例皆為海外旅行返回者,包括一名3歲小孩。
    ⬛南澳
    →新增0例,共440例,死亡4例。
    →南澳又一周沒有新病例,只有一個活躍病例。
    →明天進入第二階段放寬限制。
    ⬛塔斯
    →新增0例,共226例,死亡13例。
    →連續16天沒有新病例。

    ▶企業、運動隊政策
    →Coles和Woolworths宣布將從周一開始,員工被允許在結帳時可以包裝客戶的可重複使用的包裝袋。Woolworths宣布此消息並附帶條件,條件是袋子必須可以讓我們的團隊清潔。為了讓客戶省心,如果可以重複使用的袋子對Woolworths的團隊來說不衛生,Woolworths將提供類似的替代品。 Coles鼓勵大家購買Coles Better Bag,80%回收材料製造而成。

    ★如果你在澳洲發現自己有可能感染病毒,請勿自行到診所或醫院,請打電話給你的家醫或打電話到政府的24小時防疫專線1800 020 080,如需翻譯請打131 450。
    ★如果遇到緊急醫療情況,請致電000。
    ★聯邦政策和各州政策詳細內容,請自行到政府官網查詢。
    ★如果你也是在海外防疫面臨到homeschooling的爸媽,感到焦慮、不知所措、想得到一些創意想法,歡迎申請加入Una最近創立的"海外防疫爸媽home school社團"。此社團僅限海外的爸媽入社,不接受以粉絲專頁名義加入,需回答問題和同意遵守社團規則,才能加入。目前已經有澳、紐、歐、亞、美、加的爸媽加入此社團。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406749232970528/

    今天澳洲新增12例,共7,194例,死亡103例,世界病毒感染第63名。沒想到美國川普離開WHO後,現在又想邀澳洲參加G7會議,看來國際政治局勢開始在慢慢改變,美國可能想組新的世界組織?

    目前澳洲防疫大多是新氣象,下周一有首都領地、維州、新州都放寬限制,昆州也提前開始第二階段放寬限制計畫。目前僅剩維州有社區感染,新州和西澳都是海外感染。昆州政府也有表現善意,雖然六月仍然關閉邊境,但有可能在七月開放邊界,主要還是要看維州和新州的病毒感染狀況。

    記得如果你在澳洲,如果有任何徵兆都可以跟家醫或去檢測站做檢測,為了自己和身邊的人也好。現在全世界已經有六百多萬人感染病毒,37萬多人因病例死亡,很感謝澳洲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努力,讓我們不用每天面對成千上萬的新增病例或死亡的恐慌,也開始漸漸回到正常的生活。住在澳洲的朋友,如果有能力的話,可以開始支持當地觀光業和餐飲業,一起幫澳洲經濟復甦。

    如果你喜歡Una的澳洲防疫政策整理,歡迎給個支持點讚和留言🤗,祝福大家都能平安度過這次疫情,記得吃好、睡好、運動,然後少抱怨,看一下澳洲政府的努力,讓我們繼續為澳洲、世界禱告。🙏

  • 健身休閒中心定義 在 孫博萮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5-07-04 12:35:52

    宜蘭國運中心位址探討
    作者:孫博萮 / 宜蘭公共議題討論版版主

    影音報導連結:https://youtu.be/VpG9Ytwszyk
    文字報導連結:http://fishsuntw.blogspot.tw/2015/07/blog-post.html

    宜蘭市運動公園內的縣立游泳池,是宜蘭溪北地區唯一一個公立的標準泳池,因設施完善、收費低廉親民,是許多大小朋友夏季戲水的好去處。不僅是宜蘭市,還有來自員山、壯圍等鄰近鄉鎮的泳客會攜家帶眷一同前來。



    然而,縣府向中央爭取經費兩億多興建多功能的國民運動中心,立意雖良善,但卻選擇建造在宜運泳池現址;面對泳池即將拆除,許多長年的泳客仍不知情,知道後均深感不捨,也表示若水道縮短與減少將造成擁擠、票價提高也將影響使用意願。

    依據競賽泳池規章,目前的泳池若加深深度至2-3m即可成為競賽用池,2017年宜蘭舉辦全運會就不須向台北商界場地;加設熱水鍋爐也可以成為溫水泳池四季可用;將看台加設遮陽棚、增加盥洗間等,甚至因增添設備稍微提高票價因應,應該均可補充現有設備之未足。

    再者,宜蘭運動公園內也已有網球場、籃球場、室內桌球室、體適能健身中心等場地,為了什麼樣理由必須要拆除現有泳池、再於該址去蓋一個泳池只有原本35%(註1)的國運中心?


    此舉不但將增列拆除經費、還將造成長達兩年的興建期間縣民無泳池使用之權益損失、2017年全運會無競賽池可用等問題;公共建設應是因應人民需求而生,縣內尤其是與運動公園同屬宜蘭市南區的縣政特區週遭、宜科園區、清大宜蘭校區預定地等處仍有多處閒置土地可以利用,為何必須拆除仍可正常使用的泳池,而不另覓地點設置?是否是擔心可能因票價產生排擠效應,將造成使用率低最終變成『蚊子館』?

    我們很樂見國運中心興建促進宜蘭運動推廣,然此案自2011年起,即已有媒體披露,但至今似乎並未看到縣府對此做法之「必要性」提出說明;在喪權辱民的合約問題頻傳的此刻,本案後續OT的規格、條件與合約內容為何?縣民與縣府的權益將如何受到保障?是否將有廠商投標?也尚無從得知。

    今(2015)年3月【「宜蘭國民運動中心新建工程」地質鑽探、試驗分析工作】部分已公開招標,未來將如何發展?是否應請縣府、教育部等相關單位召開公聽會說明,以讓縣民能充分了解縣府的用意。

    註1:泳池尺寸將從50mX25m變成25mX17.5m;十水道變七水道;尺寸長度符合國運中心設施標準,但卻由50m變25m。25m競賽池則應設置至少有八水道。

    本文同步刊登於{Fish睬政治}Blog與粉絲專頁:http://fishsuntw.blogspot.tw/2015/07/blog-post.html
    https://www.facebook.com/SunPoYu


    {延伸閱讀}

    〖競賽游泳池設備規章〗
    深 度 (設備規章 FR 2.3)
    50公尺游泳池必須要有2公尺以上的深度,最好有3.0公尺,可以兼做為花式游泳比賽場地。參考 50公尺游泳池水道標記規格圖
    http://tsrca.clownfishes.net/sw_bg/Sper140226.htm

    〖國民運動中心規劃參考準則〗
    第二章 興建國民運動中心計畫內涵
    第二節 國民運動中心定義與內涵
    一、定義
    本計畫中所稱「國民運動中心」乃指建置於都會區並以室內運動為主的建築設施,可作為民眾日常運動、休閒、活動之場所,部分設施尚可發展特色運動並支援地區性賽會活動。國民運動中心除基本之設施管理與服務外,其硬體建置內容以較受民眾喜愛、使用率較高的設施為主。內容須包含室內溫水游泳池、體適能中心、韻律教室、綜合球場、羽球場、桌球場等六大必要之核心運動設施,以提供國人優質之運動環境。其次,為了提高民眾之使用意願,發展地方運動特色,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可視區域特性與需求,規劃建置能契合並推廣當地風俗民情的特色運動空間,並視當地未來辦理地區性運動賽會之情況需求、基地與經費條件,酌量將辦理賽會所需之硬體規格列入國民運動中心之規劃。
    http://www.sa.gov.tw/wSite/public/Data/f1426493527848.pdf

    【「宜蘭國民運動中心新建工程」地質鑽探、試驗分析工作公開招標】
    http://web.pcc.gov.tw/tps/tpam/main/tps/tpam/tpam_tender_detail.do?searchMode=common&scope=F&primaryKey=5152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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