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健保轉出單哪裡申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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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健保轉出單哪裡申請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1-22 17: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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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疫情重點【部桃院內感染傳至病人及家屬,累積達12人確診;已擴大篩檢639人,其他住院患者皆為陰性;危機至少要觀察到2月中】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簡稱部桃)捲動的COVID-19(又稱武漢肺炎、新冠肺炎)院內群聚感染案,今(22日)再增加2名確診個案,迄今已累積至12人染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下午記者會上宣布,新增的2名本土案例,為先前染疫護理師(案852)曾照護之住院病患(案881)及其家屬(案882),也是這起院內感染案首度擴及病人、病家。

    部桃院內感染自1月12日,首名醫師(案838)及其同住護理師女友(案839)確診以來,已傳到第五圈,部桃醫方已啟動專案,限複診病患才能回診,部分出院病人列自主健康管理。成為台灣至今最嚴峻的挑戰,專家指出,這波本土傳染,至少要觀察到2月中,才能判斷是否解除危機。

    ■90多歲病人被感染,台灣最年長病例,一檢時呈陰性

    今日新增2名本土確診案例後,台灣的本土確診病例達到68例,累積總個案則為882例。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表示,案881為本國籍90多歲男性,是目前為止台灣確診案例中最年長的個案。這名90多歲老先生,本月上旬因其他疾病住進部桃,1月11日採檢結果為陰性,1月15日出院後返家。但由於1月11日至14日間負責照護他的部桃護理師遭確診(案852),老先生於16日匡列為接觸者並居家隔離。

    1月21日,老先生居家隔離期間,因牙痛在衛生單位安排到長庚醫院,檢查發現有發燒、肺浸潤等情形,由長庚採檢後收治住院隔離,並於今日確診。至於,案882則為老先生大女兒,今年60多歲,老先生1月15日出院返家後,都由她負責煮食和送餐,因部桃院內感染擴大後重新匡列接觸者,她也於昨日採檢後於今日確診。至於與老先生同住的其他兩名家人,目前採檢結果為陰性、且無症狀,但後續仍會持續觀察。

    陳時中表示,目前研判是護理師(案852)院內傳染給案881,而大女兒(案882)在醫院照顧父親的時間較短,感染地點應該是在家裡被父親(案881)傳染,意即不是醫院。

    陳時中表示,案881本身臥床沒有足跡,至於大女兒(案882)部分,外出都以買三餐為主,足跡也相對單純,且目前無症狀。指揮中心發言人、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補充,大女兒(案882)今天早上9點多才確診,因此還需要時間進行詳細的疫調。
    長庚醫院則發出聲明強調,案881病患經衛生局安排下,搭乘檢疫救護車送至該院急診就醫,是在戶外篩檢站通報採檢後直接上負壓病房治療,整個移動的路線均依防疫規範進行。檢查及治療過程中,所有工作人員全程皆依高規格防護著裝,相關環境也都依防疫規定全程消毒,請民眾不必驚慌。

    ■部桃群聚事件:7名為院內感染、5名列社區感染,其他住院病患目前篩檢皆陰性

    部桃這起院內感染事件,指揮中心研判,由橫跨加護病房和7B病房間的住院醫師(案838),疑照護上個月(2020年12月29日)確診、自美返國的境外移入個案(案812)時不慎遭感染後蔓延。

    指揮中心今天也公布本起群聚感染案採檢狀況,已篩檢639人。案838的醫師接觸者已採檢506名,500名陰性,除了他本人、共有6名陽性(案852 、856、863、868、869、881);社區接觸者已採檢133名,128名陰性,5名陽性(案839、864、865、870、882);共有570人需居家隔離14天。

    其中,本案有4名醫護人員的同住家人和伴侶確診,而今日又新增第一起院內病患確診個案,至於部桃其他病患的情況,陳時中則表示,護理師(案852)確診後,已匡列直接照顧者,目前採檢都是陰性。

    ■危機何時解除?專家:若無新增病例,至少到2月中才能解除警報

    本起醫院群聚案件危機何時才能解除?陳時中昨天一度表示至少要觀察到2月4日,今天媒體再次詢問時,陳時中則說還需要看後續情況,主要是案882的疫調情況,但因初步了解其足跡僅為外出買三餐,相對單純,「案882情況應該不是影響太大……但要詳細疫調之後才能判斷。」

    台大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謝思民表示,目前部桃群聚案零星爆發的本土個案,應該是之前就已經被感染,現在過了潛伏期發病,才被檢測出來。「依之前的COVID-19感染狀況觀察,幾乎都是被親密接觸者感染,要因為公共場所無法匡列的短暫接觸而被感染到,其實很小。」謝思民說,接下來就算有新增個案,應該也都在目前匡列、隔離的緊密追蹤對象中。

    台灣感染症醫學會理事長、台大醫院小兒感染科醫師黃立民研判,以目前疫情擴散的狀況,如果群聚感染情況沒有擴大,至少要等兩個潛伏期、即到2月中之後,都沒有再新增病例,才能算是危機解除,若還陸續出現本土案例,觀察期就必須再延長。

    ■部桃專案啟動,提高醫院補助和醫護津貼,院內遭感染病家僅免醫療費

    因應部桃的管控和醫護人力調度,指揮中心今天宣布啟動「部桃專案」,內容包括門診降載、將針對綠區出院病人於健保卡註記為「自主健康管理」專案對象、提高醫院津貼和補助。

    1.門診降載,考量診療必要性及延續性,僅提供複診病人服務。另針對住院病人清空部分,出院或轉院之病人列為居家隔離對象,轉院後須住專責病房,14天隔離期滿或移出前須再次採檢;出院者須居家隔離14天,期滿安排採檢。

    2.將針對1月6日至1月19日由綠區出院病人於健保卡註記為「自主健康管理」專案對象,提醒醫療機構注意詢問接觸史,提供適切之醫療服務,並將提供診治醫療機構防疫獎勵,不得無故拒診;如需轉診採檢,請開立電子轉診單並通知當地衛生局。指揮中心將另針對協助收治或診治部立桃園醫院轉出病人之醫療機構,其相關照護之醫事人員,依獎勵要點發予津貼,醫療機構則發予獎勵金。

    3.醫院清空後改善措施,繼續收治病人及執行照護之醫事人員,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規定,核發人員津貼;另該醫院內配合指揮中心啟動院內感控改善方案,所需經費由特別預算支應。

    4.醫院自1月12日起住院病人只出不進,適用「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住宿式機構藥商補償紓困辦法」申請補償。

    5.醫院應持續落實動線管制,人員不跨區移動,強化環境清消等感染管制措施。

    陳時中表示,現在提升部桃防治作為,除了外界有所顧慮外,也是考慮對醫院的降載有幫助。他解釋,現在部桃專責病房裡面收的是確診病例的接觸者,風險雖比確診者較低,但醫護人員要花費的心力、心理壓力和耗材是一樣的。因此部桃專案幾乎等於是把專責病房的津貼,提升到跟確診者隔離病房的津貼一樣,醫護人員每一班一萬塊的津貼,希望能以此作為部桃的大後盾,全力渡過危機。

    此外,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因執行該法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COVID-19即屬此類)的醫院人員遭感染,可獲35萬元補助。

    醫護人員因工作確診能得到相關補償,但住院時無辜遭院內感染波及的病患、陪病者及看護,是否也會有補償?台灣去年3月林口長庚爆發的首起院內感染案件,也有1名病房清潔工、3名家屬及1名病人遭感染;這次部桃則是2名病人及病家感染。

    對此,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接受《報導者》受訪則表示,國家已經承擔確診者後續醫療的全額支出,目前法規上並無補償確診病患及看護的相關規定,「就像搭飛機確診也不會要航空公司補償。」

    ■今新增6例境外移入個案, 分別來自喀麥隆、印尼及菲律賓

    除了本土案例外,今日亦有境外移入案例。指揮中心公布新增6例境外移入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自喀麥隆、印尼及菲律賓入境。

    指揮中心表示,案875為喀麥隆籍30多歲男性,於台灣工作,去年12月上旬曾返回喀麥隆,1月5日再次來台,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防疫旅館檢疫,迄今無症狀。個案因預定返回職場工作,於1月20日檢疫期滿後自費採檢,於今日確診。

    案876為本國籍20多歲男性,去年8月至印尼工作,今年1月1日起陸續出現喉嚨痛、嗅味覺異常症狀,僅自行服藥未就醫;個案於1月19日返台,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時主動告知有症狀,於機場接受採檢,並於今日確診。

    案877~880皆為男性漁工,其中3人為印尼籍(案877、879、880),1人為菲律賓籍(案878),年齡介於20多歲至30多歲,今年1月7日來台工作,皆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集中檢疫所檢疫,迄今均無症狀;4人於1月20日接受檢疫期滿前採檢,並於今日確診。(文/林雨佑、陳潔;攝影/楊子磊)

    #延伸閱讀
    【抗疫一週年】台灣COVID-19境外、本土病例分析5大重點:http://bit.ly/393fCxw
    【院內感染怎麼預防、挑戰在哪裡?】https://bit.ly/3oXRnqb

    ★事實從未如此重要,記錄關鍵時刻,#贊助報導者:http://bit.ly/2Ef3Xfh
    #報導者 #本土病例 #COVID19 #院內感染 #群聚感染

  • 健保轉出單哪裡申請 在 Stay Fit with Mi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16 11: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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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台灣的防疫分享被大量轉貼引來記者報導後,我知道一定會有超多酸民來罵😌 有人直接跑來留言說懶得嘴我這隻蝙蝠(黑人問號)我才知道被ptt特地轉出來酸了😆雖然說我情緒並沒有被影響,有些甚至讓我看了笑出來😂,但是看了一整串後有認真思考很多人對海外台灣人是不是有什麼誤會?所以我覺得可以用我自身情況為在美台灣人說幾句話,也希望可以讓很多人理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經歷、背景與選擇。

    第一是關於一般人最在意的健保跟稅的部分,我們全家在台灣繳的稅也不比一般家庭少,等於美國台灣兩邊都納稅,都是依照美國與台灣的相關法律與規定處理的。健保的部分,之前在美國唸書時沒有辦法頻繁回台灣就停了健保,如果回台灣短短一兩週有生病的話,都是自費處理,就算停留比較長時間被強制復保也都依照法規繳費,據我所知非常多台美人都是這樣,因為這些年我都在那些在美台灣人社團裡面了解資訊,並且大家都會討論怎麼做對台灣最好、最不浪費醫療資源,還有很多人也支持台灣健保改一改法規,讓我們不用被強制復保,復保使用健保會被人罵濫用台灣資源,不復保又會被健保局罰... 這一點我覺得真的很容易讓在海外的台灣人有點冤枉。(當然不包含像黃安那種真的是有意專程會回台灣用健保的那種心態...但我真的沒有遇過跟看過身邊有人是這樣的心態)

    後來我個人近幾年因為在台灣有工作事務、計畫要處理,開始一年回台兩三次以上,就一直繳著健保費,而且在美國都習慣了除非大病才去看醫生的我們,回台灣幾乎都不會隨便去看醫生,就我知道很多台美人也都是這樣!因為待過國外才會格外珍惜台灣的醫療制度。

    第二就是「想到教育、工作、生活」就去美國,「想到醫療、吃便當、繳稅治安」才回台灣,我覺得如果每個人都有選擇權的話,是不是會努力選擇讓自己能在適合自己的環境生活?像你可能覺得台北很貴負擔不起,就決定搬到新北市住之類的,你覺得學區不好,就想幫小孩換一個學校等等。而我回想當初立志要去美國發展的原因就是很簡單,在台灣念研究所的時候被教授阻擋出國唸書的機會、在台灣有一些情傷還有個人經歷的一些陰影與不好的回憶,而在台灣工作的姊姊在職場環境被打壓壓力大到掉頭髮... 所以我們拼了命的讀書、申請國外研究所,想要在全新的環境發展自己全新的人生;在異鄉畢業後工作很難找,求職路上也很艱辛,生活也過的很緊,辛苦了幾年才趨於穩定。不管在哪裡生活都會有它的難處,遇到挫折時也曾經想回台灣發展算了,但回想初衷就會覺得還能再多努力一點,非常多台美人也都是這樣!大家都是為了找到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而努力做選擇,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這也能被酸呢?事情真的不是看表面就能這樣二分法、把人貼標籤的。

    至於「想到醫療、便當、繳稅治安」才回到台灣這一點,就我認識的台美人,沒有看過有人為了醫療跟逃避美國的高稅額回台灣的,我知道的大家都是因為思念家人、想念家鄉回台的,便當就不好說了,畢竟台灣食物真的世界級美味啊,那你出國會不會想把那個國家好吃的美食都吃盡了才離開?

    再來是關於「不想佔用醫療資源為何要回台灣生產?」我想說,我這次要回來生產才發現在台灣生產其實不比美國便宜呢,在美國我們有醫療保險,所以從產檢到生產完都不太花錢,這次要回台生產我們還特別準備了幾十萬才敢回來生。決定回來的主要原因是,因為疫情下兩個小孩不能上學,而我跟老公兩個人必須照顧新生兒、兩個幼兒、坐月子、工作,家人也都不能來美國幫忙我們,我知道這樣的情況下我有很高的機率會產後憂鬱(前兩胎就因為真的蠟燭多頭燒得了產後憂鬱一段時間),也擔心萬一我跟老公之中有任何人不小心確診了,那我們能有什麼備案嗎?想了很久真的沒有,為了不讓家人擔心、也能照顧到我們,才做出回台生產這個艱難的決定。

    另外私心是真的很想要住看看台灣的月子中心,因為懷到第三胎了都沒有住過覺得飲恨,但月子中心完全自費,也沒有浪費到醫療資源啊🤷🏻‍♀️

    第三,被酸「原地不動才是最安全的,為何又要回來?」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本來去年有很多要回台灣處理的工作事務與計畫全部都取消,因為堅信原地不動才是最安全的,本來想事隔一年應該疫情會好很多,今年八九月的時候有疫苗要出來的消息,當時也發現懷孕了,所以才會訂了隔年初的機票回台灣(只是沒想到回台前幾週疫情又變嚴重了)。在這樣的狀況要回台灣真的是很兩難,怕把病毒帶回來、怕家人承受風險、怕自己的安全等等,所以我們權衡之後能做的,就是盡可能的做好萬全防護準備才敢回來,而我知道有非常非常多台美人也是這樣!就我加入台灣人海外自救會社團裡看到的,都是大家盡全力的在保護台灣,大家回台灣都有自己不得已的理由,就我看到的是,沒人想把台灣這塊世界淨土因為自己而被污染。

    第四這位酸民說我們自己嚇自己,包裹消毒、在外面不能吃東西...那我想他一定沒有見識過小孩有多喜歡用嘴巴探索世界吧?我女兒過敏體質,一有灰塵或是天氣變化就會讓她鼻涕眼淚直流,就算沒有病毒,光包裹被丟進家裡帶來的灰塵就可以讓她眼睛腫起來了,現在又病毒肆虐疫情嚴重,聽到有人真的因為收包裹而被確診真的會很擔心啊!小心一點也能酸嗎😂😂😂

    再來是關於穿防護衣的部分,這趟回台我們不穿防護衣就是因為不想要穿脫把病毒沾到身上反而風險大,這是海外自救會社團裡討論的結果,後來很多人回台都是穿兩件衣服,下機把外面那件脫掉然後全身好好消毒的做法。很多在海外的台灣人都認真討論要如何能在不帶給台灣負擔的情況下,又能回台灣處理自己的事(有人親人過世、有人有工作需求等等,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得已的理由啊,否則誰想要在這個艱難時刻冒險搭長途飛機呢?)

    這位酸民身為住在美國的台灣人,卻有「台灣美國兩邊跑,就等於好處用盡」的思想框架與標籤,我覺得很可惜,也很容易誤會其他人,真的不必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很多人在國外的台灣人都盡自己的力量在保護台灣、愛台灣,很多人在美國也會自己發起一些遊行挺台灣,讓台灣的聲音在國外被聽見,當台灣有嚴重國際議題的時候,也會自發性的辦白宮連署活動等為台灣發聲等等,這些時候台灣媒體就會報導台灣之光,但我們因為想念家人回台灣就被罵成過街老鼠...。

    我知道可能又會有一些酸民想要繼續戰下去,我想說的是我發這篇不是想戰,單純想為我們住在海外的台灣人說點話,並不是住在台灣、待在台灣才有愛台灣的資格,大家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愛台灣。我有時候會想,如果有一個美國人因為喜歡英國文化而靠自己努力定居在英國,那他回美國看家人或決定暫時回家一段時間的時候,也會被酸說兩邊好處用盡嗎?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優點缺點,真的不必放大這些然後幫人貼標籤,我心中的台灣是很可愛又溫暖的,尊重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由與選擇,在不了解之前可以先了解之後再發言會比較妥當。

    我想很多人可能不了解,只能透過媒體接收資訊,認定在海外的台灣人都過的很爽,有事情才逃回台灣,我想確實也有這樣的人,但真的不是每一個人都這樣。ptt裡留言真的很難聽😂 有人說最好出門被撞死啊、在美國找有錢老公、不就給人x而已🤷🏻‍♀️ 全家確診都不可憐等等這種話真的是有點過分了,還有人說我高調找記者來報導我回台為了賺業配😂😂 到底是怎麼幻想的啦~ 我抵台後時差累都累死了,一醒來收到超多報社跟記者私訊問能不能轉發這篇讓大家知道台灣防疫做的很好,我心想可以幫助其他想回來的人做準備也無妨,這樣能被酸成有目的性🤦🏻‍♀️

    但我知道這些人可能內心有對自己生活感到不平衡的地方,所以用這樣帶攻擊性的方式來表達自己可以理解,說明這些是想要多少表達我們在海外台灣人的心聲,有時候真的不必幫自己不認識的人貼標籤,這樣是否自己內心也能柔軟、舒服一點?

  • 健保轉出單哪裡申請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5-10 17: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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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環委員會安排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執行情形、困境及未來規劃」專題報告,我提出4點質詢。
    Q1:你知道目前有關長照機構評鑑有哪些問題嗎?
    Q2: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點)的問題是哪些嗎?
    Q3:有關身障日照和長照身障日照的差異是什麼?
    Q4:長照相關科系的實習卻無法幫長照產業解決留住人才!
    📌長照機構評鑑指標錯誤百出 衛福部道歉允修正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20148
    📌護理師兼個管與居服月入10萬? 衛福部將確認大數據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80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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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關長照機構評鑑:
    依據長照服務法第39條的授權及長照機構評鑑辦法的規定,長照機構每4年評鑑1次,但新設、復業或評鑑不合格者,需於1年內接受評鑑。
    目前正在實施的長照2.0特約機構,大都被視為新設,所以衛福部去年就以標案形式委託規畫與試評,並已經有公布長照服務機構評鑑基準範本供各縣市參考,預計在今年評鑑。
    這次社區和居家評鑑在辦理說明會的時候,引起極大反彈,因為參考太多住宿機構和護理機構的評鑑指標,根本就不試用。結果修正公布之後仍有具爭議的共識基準和評核方式。
    以日照機構的安全環境設備來說,評鑑代碼C1:休憩設備設置情形。其中基準說明第二點提到「提供足夠且清潔之寢具(含床、床單、冬夏棉被、套枕頭及被套)」。
    Q1:日照機構是要提供住宿嗎?
    根據”社區式長照機構設立標準表”,日照機構僅規定「每一空間應設休憩設備,且不得設於地下樓層。」有規定要”床”嗎?為什麼評鑑的時候要評估有沒有”床”還要枕頭、棉被。
    再看C5:餐飲衛生情形。其中基準說明第一點規定,「結合餐飲供應者,其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質保證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HACCP 或GHP)。」
    也就是說,自己備餐者不需要符合C5第一點,只需要符合C3的廚房衛生規範。
    這個評鑑基準將造成幾個問題:
    第一, 我們上網去查了幾個縣市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 的團膳餐廳,發現台東縣僅1家,嘉義縣3家(太保、水上、民雄),南投家6家,但都集中在(南投市、草屯、竹山),澎湖、金門、連江,完全沒有。請問以後一鄉鎮一日照,我的故鄉鹿草、南投埔里、魚池,是要叫日照機構去哪裡訂餐?且GHP根本沒有認證單位。
    第二, 當然這個規定下去,為了要符合基準,可能會逼著日照機構自行備餐。但這就會耗費更多的人力成本,也會佔據更大的廚房空間,對於社區型小型日照機構是完全不敷成本的規劃。
    還有社區式日照機構、小規模多機能和團體家屋的評鑑基準C1,休憩設備設置情形,備註說明都提到,如:使用隔簾。這根本就是不符長照機構設置標準的規定。
    團體家屋B10基準說明第二點提到「落實增加服務對象自我照顧能力之措施,確實執行並有紀錄。」說明欄:「自我照顧能力之措施:如提供服務對象最少必要之協助、鼓勵服務對象自己照顧自己,如自己吃飯、翻身、如廁等。」團屋主要照顧對象為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輕度失智症長輩,這個指標根本就不適用。
    結論:由於長照機構的評鑑只有合格及不合格,大家都很慎重看待你們提出的評鑑基準,衛福部委託規畫評鑑的單位根本必了解長照實務現場的情形,根本是所託非人,希望這個評鑑基準範本,仍有檢討的機會,特別今天講的這兩點應該刪除。次長可以承諾嗎?(已於五月十日要開會再討論)
    二、A點的問題: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稱A點,是這次長照2.0的一大變革。
    在長照1.0時代,原設計整合型服務中心可以扮演照顧管理角色,是因為A點是屬於綜合型服務的提供,該機構的人力比較了解失能者需要哪種類型長照服務,怎麼提供最有效率。
    原本希望4年內佈建849個長照A,但目前全國卻已經成立2000個長照A,包括許多是沒有提供長照服務項目所謂”虛擬A”。
    如果幫忙連結長照資源,並建議照顧組合的長照A產生問題,整個長照2.0最後絕對做不好。
    另一個大問題就是醫事人力開始提供C碼長照服務的問題。
    而A、C也產生關連性的問題。
    Q1:復健科診所抱怨找不到PT,聽說許多PT去執行長照業務了?你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嗎?
    物治、職治和護理人員經過Level1,可以成為照顧服務員;也可以受訓成為個案管理員A;還有他自己的醫事人員證照,在長照領域一個醫事專業人力可以同時扮演三種角色身分。
    再加上,因為是部分工時長照人力,就可以在不同的單位進行執業登錄,系統上並沒有限制他可以登錄的單位。
    所以目前已經發生的問題是,某治療師上午當A,轉個案給自己下午提供C碼居家復能或居家護理的服務。
    尤有甚者,居家護理也可能在一個時段裡提供服務,但在長照2.0及健保,兩邊申請支付的問題,例如:提供居家護理和也可以申請健保鼻胃管換置的給付。
    還有,本來期待專業人力提供的是評估、擬訂計畫、與家屬及照服員都溝通與指導。現在卻變成是由醫療專業人員去直接提供服務,然後持續性申請支付。再多的政府預算都沒辦法支付單價這麼高的專業服務吧?
    請問這樣合理嗎?
    結論:C碼的亂象要徹底檢討;個管員和服務提供同一個人的問題必須被禁止。請部長承諾於三個月內檢討。
    照顧服務的提供需要督導,這是從長照1.0時代建立起來的制度,督導可以監督照顧服務品質,也可以是服務使用者與照顧服務員的溝通橋樑,這是很重要的制度設計。
    Q2:除了照顧服務以外,C碼:專業服務、D碼:交通服務、E碼:輔具服務、F碼: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是沒有督導的?
    缺乏督導會產生兩個結果。
    第一,A個管將服務轉出之後,CDEF碼,並沒有服務提供的回報機制,只能等申報支付的時候才看的出來。
    第二, C碼專業服務,只有執行人員自己的良心知道有沒有做,有沒有做好、做滿。
    請問這樣如何確保長照2.0的服務品質。
    結論:所以CDEF碼的督導系統,也要麻煩衛福部再進行檢討。希望在九月底前研擬出具體方向。
    三、有關身障日照和長照身障日照的差異
    身障日照機構和長照身障日照機構,兩者之間的在機構收費、民眾負擔、外籍看護聘僱與否及是否可支領生活補助,都有不同的規定,造成機構經營者的困擾,上個會期去年12月26日你有承諾,需要六個月的時間來整合。期限是六月底。我只是提醒一下部長要趕快進行討論。
    四、有關長照相關科系的實習:
    每一項服務都需要長照專業人才,也都急於培養人才、招募人才。這是一個國家重大政策,也是一個國家的重大產業,所也產業界遇到的問題,長照都會遇到。本席接下來要向衛福部與教育部質詢人才的問題。
    目前有45所大專院校設有長照科系,一年畢業生大約有5000人,畢業後留在長照產業的人數卻只有10%。這個現象,就是人力浪費。
    教育部到此為止,為了促進長照科系學生畢業後留任業界,委託國北護設立實習媒合平台,接著在104人力銀行的平台上,也設立實習機構與應屆畢業生投入長照產業的求職管道。但是,在政策面未做更基本的檢討之前,恐怕效果有限,無法幫長照產業解決留住人才。
    依據一線服務機構的分析要成為一個願意讓畢業生留下來工作的機構,本身在軟硬體與勞動條件都需要達到一定的水準;同時學校在教學與師資上亦需要達到一定的水準;並且政府所職掌的制度包括:國家級證照考試、對實習機構的鼓勵措施、對機構督導的薪資獎助、工讀生納入人力比、實習生的食宿負擔等,都應該有具體的作為;並且如何透過學校的教師、實習輔導老師、與機構的督導相互間的配合,在產學合作階段給學生與家長正確的生涯願景與觀念等都是急需著力的重點。
    Q1:請問教育部,在實習機構的選擇上,其軟硬體等環境條件是否有一套標準去認定?如果沒有怎麼能確保實習單位能夠提良好的環境?
    Q2:請問教育部,學校的教師尤其是產學合作的輔導老師,是否具備照顧服務員資格?並從事過照顧服務工作?如果沒有怎麼有辦法告訴學生這份工作所遇到狀況的實際解決方式?
    Q3: 請問教育部與衛福部,學生在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之前,當然被界定為實習,但是去得知後便應該具有從事服務的資格,因此界定為打工。這前後身分的轉換,是否對機構有明確的指導原則?並且反應在薪資等勞動條件,與是否得以獨立作業等機構管理上?
    Q4: 請問衛福部,當學生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後到機構去工讀,是否能夠納入機構人力比?否則哪有聘僱與提升勞動條件的誘因?
    Q5:請問教育部,實習階段,學校酌收三個學分的學分費,但是付出指導的人力卻來自於機構,並且學生在機構實習還有食宿費用的壓力,該筆學分費是否應該給付予機構作為督導的薪資補貼以及學生的食宿補貼才公平?
    結論:請教育部及衛福部於三個月內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的檢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