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健保局承保組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健保局承保組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健保局承保組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健保局承保組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萬的網紅吳秉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五月 #報稅季, 健保署 教您如何 #聰明報稅: 在結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結算方式,#109年度的健保費和補充保險費是可以全額列舉扣除 的,不受2萬4000元保險費扣除額之上限限制。 📍至於要怎麼知道109年度繳了多少健保費,可透過下面方式查詢。 ✅連結健保署全球資訊網...

  • 健保局承保組 在 吳秉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08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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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 #報稅季, 健保署 教您如何 #聰明報稅:

    在結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結算方式,#109年度的健保費和補充保險費是可以全額列舉扣除 的,不受2萬4000元保險費扣除額之上限限制。

    📍至於要怎麼知道109年度繳了多少健保費,可透過下面方式查詢。

    ✅連結健保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nhi.gov.tw ),點選「網路櫃檯」>「承保網路櫃檯」>「一般民眾」>「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完成註冊的健保卡,查詢或下載。

    ✅#健保行動快易通APP:點選「#健保櫃檯」>「證明文件」,申請將「保費繳納證明」寄送指定的電子郵件信箱📧

    ✅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至加保的鄉(鎮、市、區)公所、或前往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查詢。

    ✅在便利超商之多媒體資訊工作站,使用自然人憑證,查詢或下載。

    💬於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期間,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完成註冊的健保卡,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至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臨櫃據點,查詢健保費繳納資料,就可進行網路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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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健保局承保組 在 民視新聞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3-01 2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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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上的今天】3月1日──台灣開始實施全民健康保險,以提供醫療保健服務

    在全民健康保險實施以前,台灣按照職業別分別實施軍保、公保、勞保、農保,並有保險業各自承保的健康保險。 1994年7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宣告了全民健保正式獲得民意授權,得以展開最後準備。至1995年1月1日,行政院衛生署正式成立「中央健康保險局」(後來改組為衛福部中央健保署),3月1日正式全面實施「全民健康保險」。

    台灣實施全民健保時,為了將公保、勞保、農保、軍保的舊有保險體系整合納入全民健保中,故採取依身份別(即職業別)強制納保的制度。不同身份加保人不因健康病史問題而有不同保費,而是根據行業身份有不同納保費率。民眾加保後以健保卡到醫療院所就醫時即僅須負擔掛號費以及部份負擔費用。而醫療院所則是以量計酬,根據病患病歷就診紀錄向健保署請領醫療給付。

    但由於1995年實施全民健保後,醫療開支大幅增加遠超過原核定保費所能支應。故而健保署引入健保總額支付制度來控制財務風險。亦即健保署不再全額給付醫療院所的醫療支出費用,而是在事前劃定一個醫療支出費用的總額,由醫療院所各自申請後,若申請總額低於原訂總額則全額給付,若申請總額高於原訂總額,則按比例打折給付。

    #民視新聞 #ftvnews #全民健保 #全民健康保險法 #衛福部 #中央健保署 #醫療 #福利 #保費

  • 健保局承保組 在 張幸松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0-14 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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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不要藍綠 只要生命!!! 】「宅經濟」還是「血汗經濟」???

    一、「勞動權益」方面
    1. 勞動部應擬出指導原則及認定標準-「假承攬、真僱傭」指導原則的制定
    2. 「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的推動與落實
    3. 政府對於平台業者為外送員加保保險需有強制約束
    4. 勞基法中「指揮監督」的認定(雇慵関係)
    5.外送員當維護「應有的權益」(先自保方案)

    二、「數位平台經濟」問題的改善
    【創新法規沙盒】:產業新契機 – 加速營造友善創新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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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不要藍綠 只要生命!!! 】「宅經濟」還是「血汗經濟」???

    「外送員非僱傭,勞健保、職災靠自己」……
    「外送員3天2死「沒勞健保」!網怒轟:業者賺很大、省很大」…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尊重自由市場中個人在合理情形下去簽訂僱傭或承攬契約,倘若是「承攬關係」,建議外送員可透過職業工會加保勞保,或是另選商業保險為自己增添保障,平台業者和食物外送員若能比例分擔投保商業保險的保費,也是一種方式。
    引用自: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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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資老闆(數位平台…)賺飽飽,證明宅經濟是用血汗堆出來的,更應急需修法補破洞、期待能夠在「勞動權益」以及「數位平台經濟」間取得平衡的修法。

    目前和一些企業主、外送員、律師、保險經理、研究報告…參考,綜合研究討論自「勞動權益」及「數位平台經濟」兩方面探討出以下主張:

    一、「勞動權益」方面

    1⃣ 勞動部應擬出指導原則及認定標準-「假承攬、真僱傭」指導原則的制定

    應避免雇主用「假承攬、真僱傭」、「假承攬、真派遣」 等作法規避勞健保等應負責任,政府應研擬相關指導原則,可讓地方機關執法時有參考依據。若是「承攬關係」,仍可依職安法開罰業者。平台業者和食物外送員間是僱傭或承攬關係,仍需視個案而定,不是平台業者喊「承攬」就算數,若(食物、貨物)外送員、快遞員 發生職災,後續認定其和平台業者是僱傭關係,平台業者仍需負起「勞基法中的職災補償責任」。

    2⃣「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的推動與落實

    勞動部10/3公布「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平台業者應做好交通事故預防、防止熱危害等安全管理作為,遇颱風天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食物外送,「未受指揮監督」的承攬關係下食物外送員,平台業者仍有依此指引為基礎告知外送風險的責任,否則出意外,依職安法仍可開罰平台業者。「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僅是行政指導,並沒有罰則,政府應更訂製罰則與專法。雖外送業者若違反指引導致員工受傷甚至死亡,最重則可依刑法§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3⃣政府對於平台業者為外送員加保保險需有強制約束

    (食物、貨物)外送員、快遞員 和平台業者間「僱傭」、「承攬」關係不明,勞動部應擬出原則,讓地方勞政機關有依循作為;食物1外送員也可加入職業工會投保勞保,政府對於平台業者加保保險須有約束,應要求其為外送員強制納保,否則無法執行外送業務。

    4⃣勞基法中「指揮監督」的認定(雇傭關係)

    (食物、貨物)外送員、快遞員 卻被要求穿上「外送平台」的制服,且指定使用特定的「外送保溫箱」,接受「外送平台規範」,是否算是僱傭關係中的「指揮監督」亦備受討論。這也讓食物外送員在這門新興生意中的承攬或僱傭角色,難以完全分割。

    5⃣外送員當維護「應有的權益」(先自保方案)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6、§11條及其施行細則§14條規定,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應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1) 目前外送人員除了加保各縣市運輸職業公會(勞健保)。

    (2)政府規定機車強制險:(賠對方)(撞超跑⋯GG了⋯⋯)

    (3)第三責任險:(Panda是公司出錢幫外送員買由國泰承保上限500萬;UberEat需要自行購買保險且附帶營業用機車條款的才理賠)。

    (4)駕駛人傷害保險(駕傷險:當自摔時才有賠)。

    (5)個人商業保險附加在人壽險的意外醫療(ps.購買車險第三責任險時也有賠自己意外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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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檔案:僱傭契約VS.承攬契約

    「承攬」契約指的是當事人約定後,由其中一方為他方完成工作,工作完成後給付報酬的契約,承攬人還需要提供場所、設備或材料等;「僱傭」契約則是由受僱人提供勞務,且接受雇主的指揮監督,對於雇主有從屬性,受僱人需服從雇主的指令。在僱傭關係下,雇主有為受僱人加保勞健保等義務,承攬契約則否。

    民法中勞務供給契約之類型,一般認為主要有僱傭(§482條以下)、承攬(§490條以下)、委任(§528條以下)等三種。雖然僱傭、承攬與委任三者間關係微妙,但從法律觀察,其在契約類型上實則互有差異。例如從給付勞務觀點而言,僱傭主要係以勞務本身為目的,但承攬則以勞務之結果為目的。從勞務給付方式而言,僱傭之特性在於受雇人服從雇用人之指揮命令以給付勞務,但委任乃係受任人依委任人之指示依自己之裁量服勞務,而在承攬則係著重於自主性之服勞務。
    民法第482條謂僱傭,為約定一方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關係,此乃實為資本主義社會裡工資與勞動關係之表現,勞基法中勞動契約與民法中之僱傭契約,於契約類型上雖有部分雷同,但民法僱傭契約之性質中未含有勞工生活保障之理念,也無預定「團結權」與「保障集體勞動關係」之展開,此乃僱傭契約與勞動契約兩者間最主要之差異。
    近年來由於產業結構轉變迅速,勞動市場上之就業型態亦日趨複雜。外觀類似勞動契約關係,實則為別種勞務型態者有之,外觀看似委任、承攬,實則基於勞動契約關係之型態服勞務者亦日漸增多。

    二、「數位平台經濟」問題的改善

    其實在發生「破壞式創新」業者進入市場前可以先討論規劃,相關法規及雇員相關權益,以避免發生憾事即使產業的衝擊,如: 日租套房Airbnb、計程車Uber、外送foodpanda…等。

    「政府最重要是做為共同價值的凝聚者、共識的確定者、監督者。」這是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新法規沙盒」所扮演的角色。一旦「破壞式創新」業者進入市場,一定將對既有產業造成衝擊。經過此機制可以加快、加速產業創新,針對已有共識的部分,提出大家都可接受的方案,再持續精進調整,減少問題發生、憾事跟相關立法制定指導方針。

    『產業創新一定有風險』,創新法規沙盒的精神則是把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規模內,提供一個暫時排除法規限制的場域,讓申請的業者、使用者、受服務者可以盡情試驗創新產品或服務。目前在經濟部「創新法規沙盒工作小組」與各主管機關(金管會、經濟部、法務部…等)的監管、專家的輔導之下進行試驗,有了多方實驗第一手的經驗後,能夠更具體地討論如何解決法規遵循或修正的問題,「如果業者的創新模式對消費者、對社會都有益,再來看看相關法規怎麼鬆綁。」。

    【創新法規沙盒】:產業新契機 – 加速營造友善創新環境!
    數位化思維衝擊下,原有傳統產業營運模式和思維將徹底被顛覆,當傳統產業遇到數位AI、ICT…,傳統產業升級轉型與升級是必然。臺灣不論大小企業,都會面臨到數位轉型、創新營運模式契機,如:大數據、AI、IOT、區塊鏈….等,可帶來新的商業模式,這對企業非常重要。但過程會面臨到潛在法規領域的障礙,「創新法規沙盒」平台,是針對非金融領域的創新應用諮詢服務。

    專有名詞:
    「創新法規沙盒」https://www.sandbox.org.tw/orange_incare2.php

    參考資料:
    勞動契約宣導研討會-會議資料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新法規沙盒」
    https://www.sandbox.org.tw/orange_incare2.php
    20191014 今日新聞 外送員比照美國有意外險保障?金管會將發函建議勞動部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91014/3688796/

    20191014三立電視台 外送員3天2死「沒勞健保」!網怒轟:業者賺很大、省很大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17896
    20191012自由時報 外送員非僱傭 勞健保、職災靠自己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324244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職業工會漁會加退保規定
    https://www.bli.gov.tw/0102604.html…
    20191014 Yahoo奇摩(綜合報導)辛酸血淚誰人知...外送員親揭「6輸」內幕!
    https://tw.news.yahoo.com/%E8%A1%80%E6%B7%9A%E8%BE%9B%E9%85…

    #不要藍綠只要生命
    #台灣人的命也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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