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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健保加保英文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 #范雲提出立法院唯一版本 #納入家庭看護工和幫傭 #照護補助醫療給付升級 最近有個振奮人心的好消息,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下星期三終要準備要排審 #勞工職災保險及保護法 草案,除了行政院版本外,還有我領銜與 林宜瑾 、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 莊瑞雄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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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
#范雲提出立法院唯一版本
#納入家庭看護工和幫傭
#照護補助醫療給付升級
最近有個振奮人心的好消息,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下星期三終要準備要排審 #勞工職災保險及保護法 草案,除了行政院版本外,還有我領銜與 林宜瑾 、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 莊瑞雄 委員所提出的版本,希望能在今年五一勞動節前三讀通過!
#原本的職災保險是綁勞保
#範圍有限 #基準不同 #給付不足
目前台灣勞工的職業災害保險是與勞保綁在一起, #無法單獨投保。然而,勞保只有強制僱用5人以上之公司為其員工納保,所有4人以下小公司、自由業者、受雇於自然人的員工,以及其他非典型勞動者,若雇主沒有為其投保勞保,這些眾多的勞工完全沒有職災保險。
職災保險,和勞保的性質以及目的不同。
勞保主要作為老年保障,所以以年資作為給付標準。勞保內的職災保險,明明是 #意外險 的概念,卻也以勞工年資作為失能年金、死亡的遺屬年金的計算基礎。
因此在舊制下,年資9年以內的勞工如果因職災導致永久失能,每月只能領4000元,但他的狀態卻是終身再也沒有工作能力。
此外,現行 #職災保險給付不足,導致職災發生後,雇主常常為了逃避責任不願認定職災,勞工又需要向雇主求償高額補償金,進而造成 #勞雇關係破裂。
#感謝勞工團體倡議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蔡英文總統納為勞動政見
#行政院上週提出版本
為了完善職災保險制度,讓職業災害保護網涵蓋到更多勞工,勞工團體已經倡議多年,希望將職災保險 #單獨立法,這也是蔡英文總統競選時,主要的勞動政見之一。
我肯定行政院提出的草案,對於職災勞工的保障有大躍進。除了將職災保險從勞保中獨立出來,並且:
1⃣擴大納保對象:
受僱於企業的勞工,#不論企業規模 均強制納保;受僱於自然人等其他勞工則提供 #簡便自願加保管道。
2⃣提升給付內容及投保薪資上限。
3⃣整合災前預防及災後重建。
4⃣從申報制改成 #法定債:
參考國際經驗如日本,職災保險的效力在勞僱關係開始的那一刻便已生效,若雇主應為勞工加保而未加,一旦發生事故,保險仍需給付,政府再向雇主索賠。
#我提出立法院唯一版本
#參考勞團意見
#重點升級
#勞工權益保障 向來是我最關注的議題之一,這次我的版本,針對行政院版本又做了一些升級,跟大家報告重點📣:
❶ #家庭看護工 及 #家庭幫傭 一律納保
台灣社會以外籍家庭看護、幫傭為主要家庭內照護服務提供者。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全台有超過23萬名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幫傭。
外籍移工除了因身處異鄉、語言隔閡所以本來就屬弱勢群體之外,看護工作本身也很高的職災風險。
雖然現行家庭類外籍勞工的勞動契約內容,規定雇主如果沒有幫勞工提供勞保或商業意外險,勞工發生意外時雇主需理賠30至50萬元,但實務上往往因其弱勢處境求償困難。
家庭類勞工因為受僱於自然人,屬於自願加保範疇,沒有強制要納保;所以如果雇主沒有加保,他們最多只能在因為職災而失能、死亡時,領到 #慰助性質 的補助金。
我的版本將家庭看護工和幫傭納入,雇主納保一個月的保費僅為 #41元,一年 #不到五百元,對雇主來說是小成本,卻能將23萬多名外籍類家庭勞工都納入職災保險,#雙向保障 雇主及勞工,也降低整體社會成本。
❷ 場所責任附加保險(工地險)
大家都有聽聞,最常發生職災的當屬工地工人。尤其是臨時被叫去做工、缺乏經驗的工地打工仔,更容易在上工頭幾天就出事導致重殘,甚至死亡。
營造工地等工作場所,勞工勞雇型態複雜,常同時存在僱傭、承攬、無一定僱主及自營作業者。再加上工地業務層層轉包、人員流動快速,政府監管不易,許多工作者依新制也並不是強制加保身分。
為了確保如此高工傷風險場所沒有任何勞工成為漏網之魚,我的版本要求特定事業單位或工作場所負責人,辦理 #場所責任附加保險,俗稱 #工地險,讓所有在工地工作的勞工都有保障。
❸ 暫時失能期間的照護補助
現行和行政院版提供的是職災勞工在確認永久失能後,請看護所需的照護補助。然而,許多職災勞工其實更需要職災剛發生、住院醫療時所謂 #暫時失能 期間 的照護服務。所以我的版本主張職災勞工暫時失能期間,也應能請領照護補助。
❹ 無證移工職災墊償制度
還有一個不得不面對的問題是無證移工,既是職災風險最高的族群,又是職災保護網外的孤兒。不論無證移工存在的原因為何,台灣社會中都確實有這麼一群人。
基於人道考量,我的團隊努力設想如何提供無證移工職災保護。他們實際上無法加保;遇上職災時,更難向雇主求償。
為了解決這些難處,我的版本提出了針對無證移工的 #職災墊償制度。無證移工一旦遭遇職業傷病,應由其主管機關先行墊付與職災保險給付等同的給付金額,再向雇主代位求償。
這樣的設計,一方面不會讓無證移工領得比合法移工更多,另一方面不會變相降低僱用無證移工之雇主的補償責任。
❺ 提升醫療給付內容
過去,職災保險中的醫療給付僅有支付健保給付的項目。但是許多職災勞工必須的醫療開支,例如燒燙傷時所需的人工皮、住院費的自行負擔部分等,則不在保險給付範圍。
勞動部雖然表示新制上路後,勞保局可會商健保署另行擬定職災保險支付標準,但為了確保醫療給付的 #實質升級,我也在相關法條內直接新增條文,要求職災保險應給付更多職災勞工必須的醫療費用。
#保障勞工權益
#職災保險專法一定要三讀通過
職業災害是職場工作中的地雷。也許顯而易見、也許難以察覺,但任何工作場域都有職災風險,任何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以2019年為例,一整年來總共有超過五萬個職災傷病給付人次,平均約每10分鐘就有一件職災案件發生,每天有6名勞工因職災失能、 1.4名勞工因職災死亡。
職災保險新制上路後,不但對勞工的保障大幅提升,對於雇主來說,每個月每個員工平均用 #銅板價 就可加保,萬一不幸出事,職災保險便可以幫忙分攤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也有助於 #穩定企業營運。
下星期三,我和其他委員們會開始在立法院審理草案,針對還能補強之處做討論。
最重要的是,廣大勞工期待的 #職災保險專法 一定要儘速三讀通過!職災保險新制能早一日上路,就能多惠及一日在危難風險中的勞工朋友!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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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以為對我而言這事已經結案,不過這篇文章又讓我進入無限迴旋的自我論證。
吳欣岱醫師專欄|推「黃安條款」真能守護醫護及健保資?https://www.taisounds.com/w/TaiSounds/society_20030522504892253
的確黃安條款不能守護健保資源,只是讓人膝蓋反應治黃安們大快人心,但也正如文中所言,其實不能完全堵住他們,即使堵住全部也無法堵住健保黑洞。
但我覺得這也不表示海外人士繼續繳749,不要動。
我對這件事在意的點從來不是健保費應該繳多少,因為我不懂不會算也不在乎,但似乎多數討論是錢/稅的問題,那我就想一下,如果黃安完全沒惹到我,錢會怎麼惹到我,不過再想想其實錢不會惹到我,所以真是很矛盾。
那妳為什麼要發廢文?是啊,那就別看了就此打住別跟我一起廢。想看的,開始吧。
是人就會有膝蓋反應,如果我住國內我的第一反應是,憑什麼補助海外的百分之四十,他們又沒繳稅給台灣。這一點我的反應也會是如此,我不明白為什麼在台灣上班的不會人人有百分之四十的補助,住海外上班卻可以,為什麼獨厚住在海外的人?我無法考慮當老闆的會是什麼情況,因為我沒當過,只當過領死薪水的上班族,國內海外都是。
這個規定,我看來看去看不出緣由,似乎只是因為不知如何把海外的人歸類,不知如何或無法查他們的收入,便宜行事?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樣,但是這不是海外人士要求的。某種程度上和軍公教一樣,是政府規定的。不過差別是以前軍公教的規定有國民黨的政治考量,海外人士健保的規定比較單純,不是為了要給特定族群好處。把這比為反年改或是既得利益者,真的非常惡劣。
海外人士一樣是國民,為什麼要把他們改成完全沒有補助,就只是因為住國外?如果工作地點在台灣,並不會零補助,為什麼懲罰住在海外的人?接下來最直接合理的反應就是有沒有繳稅給台灣。先不論住國外也在國內繳稅的人,這些人免疫。
這種質疑是在國外賺錢繳稅繳給外國,憑什麼享受台灣的福利。不過雙方租稅減免的規定應該沒錯,就是兩國同意國民在對方國家工作繳稅,就不會雙扣稅。那麼說國外上班的就沒有繳稅是不是也沒道理?減免額過高,那就是另一個層面的討論,畢竟需要考慮兩國生活水準花費等等,請政府找財稅專家趕快去算怎麼樣才對全體國民公平合理,不論住在哪裡。
如上在租稅減免情況下把稅交給台灣同意的國外政府,若是要說住在台灣什麼都得繳稅,不住台灣什麼也沒繳,那應該不對。繳了稅不住台灣,沒有享受到台灣公共設施的福利例如高速公路大眾運輸以及其他國民都有的福利,那豈不是也是不公平?不過就是因為人不在台灣啊,你享受他國的公共設施,不然你回來每天騎Ubike逛公園。
因此說我進超商買一瓶水也得繳稅你有嗎,就像說住國外做國民外交一樣,對我個人而言都沒太大的意義。這就像很多人的起手式是:自己的選擇自己承擔!我完全同意,住台灣或是住國外都是選擇,不是住國外才有承擔住在國內沒有。
不看黃安吧,最多人討厭的是只回台看醫生的旅外人士。除了看醫生,最令人怨恨的是他們一邊批評台灣很糟一邊對醫護人員頤指氣使,以為是在速食店點餐,要便宜要快還要罵站櫃檯幫你點餐的人。相信我,多數旅外人士以他們為恥唾棄他們,如果是我的家人我會把他們罵的比誰都厲害,禁止他們小事看醫生要去先報告才能跟我領健保卡。
即使沒有直接認識一定也聽說過好多這種人,因為他們的囂張氣焰最容易被記住。有人看到選舉時醫院爆滿,因為他們回來投給韓國瑜順便健保看到滿,不過別忘了看醫生的一樣有投給蔡英文說台灣好棒棒的。但就算住在台灣以上兩種人也都有,還不止選舉期間才在醫院看到。所以說得像是多數這種人都是從海外回來,我心中是不平的。啊,又回到黃安們這件事了!
不能說沒去機場看到或是聽說許多投完票時差沒調完就轉頭回僑居地上班的人,就覺得海外台人就是要回來看病。在海外很多年輕力壯的台灣人,根本很少在台灣醫院看到,因為他們專程回台灣看醫生的機率幾乎是零,而這個人數,遠超過回台灣看醫生的。這就像住在台灣,醫院看到一樣是老人家比較多,健保用最多的就是他們一樣,國內國外都一樣。
想要取消健保卻因為還有戶籍強制加保,即使打定主意不用了其實也用不到,回來三天投票一樣要繳健保繳到滿。那麼接下來的反應會是,可以除籍就一勞永逸了。這個說法我不同意,不想除籍是會影響到誰佔了誰的便宜?影響到的是選舉時只能投總統那一票。身為台灣人連選擇保留戶籍想能選立委都有問題?被人說除籍就好了時,我就是玻璃心覺得受傷,憑什麼?不如叫海外台灣人去當外國人,反正沒差只剩一本護照,但想要能選立委跟政黨有事嗎?這只是我想到跟戶籍有關的一件事,可能有點狹隘。
說住在海外沒有繳稅給台灣就不要嘴,跟在海外工作給百分之四十的補助一樣我覺得沒道理,把他們全當成自己當老闆而不是受僱於人,一毛錢也不補助也一樣扯。
我的結論,僅僅是個人不代表誰,就是說清楚租稅減免的事,因為有沒有繳稅繳給誰似乎是很大的討論項目。免稅額是高是低國內這麼多財稅專家請幫忙算怎麼訂才公平,沒有人會的話我相信唐鳳一定會,找她幫個忙讓我更崇拜她一點。至於怎麼樣補健保黑洞,不在本文討論範圍。
我就說這是廢文吧,沒什麼建設性,謝謝收看。
#還在掉讚中
健保加保英文 在 張之豪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改革必定陣痛,但堅持改革走向社會正義一直是民進黨政府的核心價值。
今年年初,在「一例一休」推出時,縱使受到勞團質疑,但這確實是要增加薪水、降低工時的政策,身為執政團隊的一員,以及身為執政黨的黨員,我們集體承擔,也盡我們所能為政策說明。那個時候,我們相信自己還是走在對的道路上。
「一例一休」立法宗旨,是為了要減輕資方強制加班,導致工時過長,甚至過勞的問題。過勞問題,不止會反映在經濟上,對國人健康的危害,也導致健保與醫療體制更沈重的壓力。而人民是國家的根本,無論哪種族群階級與性別。這是民進黨長久以來的信念,也是我選擇加入民進黨,投身政治的主要原因。
一個政策從頒布,到真的落實滲透到社會各階層,需要時間發酵。但是,現今,在「一例一休」實施未滿一年之際,就貿然推出修法,本身就讓政府、政策與黨政工作者,都難以調適,更沒有政策一貫的邏輯基礎。走訪基層,各種聲音與立場間,隱隱間有一份共識:為什麼勞基法怎麼改,日子都無法好過?
確實,「一例一休」所遭遇到的社會現實問題,來自於「過勞」問題的真正根源:「低薪」。
基本工資過低,造成一般勞工、低階白領必須透過加班費補足生活基本開銷。但是,我們不能把生活基本開銷,貸款、房租、奶粉、教育、消費,建立在「加班費」上。甚至,加班費其實無力提升生活品質,僅僅只能補強我們對於基本生活需求的維繫。
「一例一休」本意是要遏阻強制加班,也保留了加班與變形工時,讓勞方得以有較高報酬的空間,資方也握有彈性。但是產業的轉型、中小企業管理模式的應變不及,讓「一例一休」反而讓雇主為了節省開銷而不讓人加班。這讓一般低階白領的生活陷入困頓,在低薪的困境下,基本生活費仍然入不敷出。
勞基法就是這麼牽一髮動全身。小型攤販、店家,因此遭逢買氣更加緊縮,消費市場急速冷卻。這讓整個社會逐步轉於對「一例一休」的嚴重批判。
過去這一年半來,民進黨政府真的什麼都沒做嗎?有的。我們的基本工資,在蔡英文政府上任至今歷經了調漲。而且調了兩次。但是臺灣的低薪,不只是個問題,也是許多中小企業至今維持「競爭力」的來源。結果是,調薪的速度遠不及生活開銷給予青年世代的壓力。
我無意批判個別資本家的慾望。畢竟,這世界上總有企業主是奮力經營公司,也有企業主是慵懶度日。關鍵的問題在於,許多中小企業本身仍被困在升級的困境中。簡單說,如果企業有所升級,獲利更高,自然也更有能力為員工加薪,甚至延攬新血,提供優質工作。
因此,這不僅僅是勞動部的功課,是經濟部,甚至整個政府必須跨部會共同討論,思索的重要命題:如何讓人民生活得更好,無論是企業主,自營業或勞動階層。
目前,優質工作在台灣仍是空中樓閣,低薪工作與高加班工時,仍是許多年輕人賴以維生的勞動方式。這是我們每個人都要面對的現實。我們必須仰賴加班,讓自己可以稍稍遠離經濟上的壓力。勞動成為我們平日生活的一切。
這是「一例一休」所帶來的兩難。
但是,我們不能忘了,身為民主進步黨,身為與人民站在一起,因民主運動而誕生的本土政黨,我們曾經對人民的承諾:薪資要增加,工時要減少。
給予雇主與需要加班的勞工彈性,這是本次勞基法修法的精神。
但是,修法同時,我們政府需要提高薪資的積極作法,積極落實勞基法對勞工保障,以及勞檢相關預算與編制的擴張的整體配套與說帖,讓新的勞基法可以維持對雇主的彈性,卻必須更加保障對勞工的尊嚴維護。因為,人民是民進黨的根。
這次修法的倉促,以及說帖的欠缺,還有加班上限,與輪班間隔時間,都比起年初的「一例一休」更倒退。加班上限與休息時間,都應該是最基本的保障,「彈性」不應該建立在基本保障的退讓上。
執政當家的困難,在左右之間找尋永遠無法平衡的中道之路,在這一點上,我感同身受。但是加班上限與輪班間隔,是本黨在年初立法的內容,也是不該為了「彈性」而退讓的基本承諾。
我懇請同黨先進一同重新思考此番勞基法修法的進與退。
人民是我們的根,是我們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