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停車車種不依規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停車車種不依規定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停車車種不依規定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停車車種不依規定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552的網紅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 如何區分待轉格與停車位?​ -​ ​ 一般路口轉彎處10公尺不會設置停車格,而在T字路口比較容易產生停車格機車待轉格分不清楚的誤會,因此T字路口地面會特別加註「待轉」。​ 再來,待轉格要停一台休旅車很勉強,也是一個判斷小秘方喔!​ ​ 如果不幸真的停錯,不只車子會被拖吊,還會被處600元~1,2...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070的網紅阿爸去哪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在台灣的的中低價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 絕大多數零件都是從大陸來的,畢竟那邊市場蓬勃 在台灣有很多組裝廠和使用台灣製造的鋰電池 在電池安全上可以放心,有許多產品險跟測試認證 另外鋰電池老闆說壽命約三到五年 有提供兩年保固,電池一顆14000 電池不便宜哦,跟一般摩托車三年保養費用應該差不多吧 ...

  • 停車車種不依規定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3 11:54:07
    有 1 人按讚

    ❚ 如何區分待轉格與停車位?​
    -​

    一般路口轉彎處10公尺不會設置停車格,而在T字路口比較容易產生停車格機車待轉格分不清楚的誤會,因此T字路口地面會特別加註「待轉」。​
    再來,待轉格要停一台休旅車很勉強,也是一個判斷小秘方喔!​

    如果不幸真的停錯,不只車子會被拖吊,還會被處600元~1,200元罰鍰。​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第1項第9款​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法律新聞 #時事​
    #停車格 #機車待轉格​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 @hugowulaw

  • 停車車種不依規定 在 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30 21:07:58
    有 73 人按讚

    花蓮市區科技執法倒數 5月15日正式啟用‼‼‼
    #科技執法,什麼是科技執法?
    利用科技設備用於交通違規之執法,取代以往以人力為主之交通違規舉發方式,達到全時段或特定時段 #自動偵測違規態樣,並針對違規行為 #逕行拍照(攝影)#舉證及告發,以利維持交通秩序,保持交通順暢。
    花蓮市區的科技執法系統,將於110年5月15日開始使用,並針對以下惡意違規(臨時)停車進行取締:
    1.路口範圍違規停車。
    2.設有禁止停車或臨時停車標線處所停車。
    3.併排停車。
    4.黃網線範圍停車。
    5.行人穿越道標線範圍停車。
    6.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科技執法設備將會針對 #違規紅線停車;#併排停車;#路口10公尺內、#黃網線範圍、#行人穿越道標線範圍停車等舉發,並會在路口號誌桿上設置「科技執法」告示牌,提醒用路人注意。
    請各位鄉親要多多注意,並遵守相關交通規則,守護您的荷包喔!
    #科技執法

    #華美貼心提醒

  • 停車車種不依規定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3-10 21:17:54
    有 4 人按讚

    雖然有申請到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但是不要忘記將識別證放在擋風玻璃明顯處,不然還是會被罰,被罰還好,被拖走就真的超煩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9條
    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除掛有專用牌照之車輛外,應將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置於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以供查核檢驗。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應加蓋機關印信及防偽標籤,其參考圖式如下:
    (圖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停車 #停車場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FB:#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IG:@hugowulaw

  • 停車車種不依規定 在 阿爸去哪裡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4-18 12:00:17

    在台灣的的中低價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
    絕大多數零件都是從大陸來的,畢竟那邊市場蓬勃
    在台灣有很多組裝廠和使用台灣製造的鋰電池
    在電池安全上可以放心,有許多產品險跟測試認證

    另外鋰電池老闆說壽命約三到五年
    有提供兩年保固,電池一顆14000
    電池不便宜哦,跟一般摩托車三年保養費用應該差不多吧

    這幾年小型電動車越來越普及了
    不只是外籍勞工朋友會去買來騎乘,很多台灣人也有了新選擇
    既不用電動機車的高額購車費用,也不用駕照、不用稅金
    不過還是要戴好安全帽並遵守交通規則
    在台灣也有很多人抱怨常遇騎這種車的人成為馬路三寶
    我是覺得不論交通工具的種類,總是會有不守規矩的人
    開開心心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

    車型:JY-166S 電動自行車
    馬達功率:800W
    爬坡度:約18%
    續航力:約30~35KM(載重與坡度皆有差異)
    剎車:前後鼓煞
    最高時速:依照法規,電動自行車最高速限為25km/h
    輪胎尺寸:3.00-10
    車重:40公斤(不含電池)
    電池:有量科技鋰電池 52V13Ah 通過CNS檢驗 工研院STOBA防爆專利 防水等級IP-68

    --------------------------------------------------------------------------------------------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

    第 69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
    池在六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其他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包含以人力為主
    、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行駛於指
    定路段之慢車。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其他慢車未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證照即行駛道
    路者,處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並禁止其通行。
    前項其他慢車登記、發給證照、規格、指定行駛路段、時間及其他管理事
    項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第 72 條
    慢車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或不依規定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
    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者,處慢車所有人新臺幣一百八十元罰鍰,
    並責令限期安裝或改正。
    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
    格,處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
    責令改正。

    第 72-1 條
    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行駛速率超過型式審驗合格允許之最大行
    駛速率每小時二十五公里者,處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
    八百元以下罰鍰。

    第 73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
    側路邊行駛。
    二、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
    三、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
    四、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五、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
    六、行進間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
    、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慢車駕駛人,駕駛慢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處新臺幣六
    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前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第 76 條
    慢車駕駛人,載運客、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
    以下罰鍰:
    一、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
    二、裝載貨物超過規定重量或超出車身一定限制。
    三、裝載容易滲漏、飛散、有惡臭氣味及危險性貨物不嚴密封固或不為適
    當之裝置。
    四、裝載禽、畜重疊或倒置。
    五、裝載貨物不捆紮結實。
    六、上、下乘客或裝卸貨物不緊靠路邊妨礙交通。
    七、牽引其他車輛或攀附車輛隨行。
    腳踏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駕駛人附載幼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
    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駛人未滿十八歲。
    二、附載之幼童年齡或體重超過規定。
    三、不依規定使用合格之兒童座椅、腳踏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
    四、未依規定附載幼童。
    前項附載幼童之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應遵行事項及兒童座椅之檢
    驗方式,由交通部定之。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