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停車格劃設規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停車格劃設規定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停車格劃設規定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停車格劃設規定產品中有7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

停車格劃設規定 在 薛呈懿x陪隧小姐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24 10:47:44

#文長慎入⚠️ #關於羅東小事 #但卻是某些人的大事 星期五下午我突然接到許多焦慮的訊息, 都是和 #維揚路人本環境改善工程 有關。 聽起來貌似相當有城市遠見的工程,怎麼會這麼多人反彈? 無法不在意,我晚上也趕到公聽會現場⋯ ⁡ 「居民的生活習慣就是把車停進騎樓,你畫了人行道和停車格我們要怎麼停?...

停車格劃設規定 在 黃敬平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9-21 09:44:44

桃園平鎮復旦路第9公墓111年6月前遷移 規畫公園停車場 聯合報 記者鄭國樑/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市平鎮區復旦、義民路人口激增,建築聚落密度提高,都市規畫的更新以及發展卻有限,為此,市議員黃敬平今天邀都發局、工務局、養工處、民政局、區公所會勘復旦路二段旁的第9公墓,盼能遷葬公墓,開闢為遊憩公園及停車場...

  • 停車格劃設規定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31 10: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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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他的產權,讓鄰居傻眼,認為就算有土地權狀,範圍也只有1/4,但曾經檢舉過也沒用,房仲透露類似爭議非常多,但以法規來講已經違規,因為只要是公寓樓梯公用空間,包括一樓空間,都是公用地,不能佔地為王。

    記者/黃瀞瑩、張肇華 採訪報導......↓

    才剛到公寓大門,就看到電動車「卡位」,在樓梯口旁,空間已經夠窄,甚至天天停。 該公寓其他住戶:「我覺得他這樣有點鴨霸,就是長期停在那邊,然後人家要停,把他摩托車移出來,然後又惱羞,又在那邊說是他的『土地』。」

    住戶不滿的,就是機車主人,在牆上貼的,這張土地權狀,儘管清楚記載,但土地所有權該住戶,範圍劃設1/4,甚至白紙黑字留言警告,強調是私人產權土地所有,別人都不能停,否則上鎖報警,提告竊占罪強制罪。

    該公寓其他住戶:「他只有佔土地1/4而已,他沒有權利去停那個位置,我覺得他應該認為說,這房子是我買的,所以我有資格停這個,你們樓上租客是沒有資格,在這邊停的。」

    就算檢舉過還是沒用,疑似車子被動過,車主還公告,要裝監視器來抓人,但有土地所有權,不代表公共空間,就能為所欲為。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共同持有)比如說公寓一層4戶,那大家各自持有1/4產權的話,那當然就不是這一樓的住戶,他說了算。」

    房仲透露類似案例,確實爭議多,就算公寓門口1樓,100%範圍專有,還得翻地籍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比對,還得讓法官心證,更別說法規,認定是公用地。

    新北工務局:「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用部分,設置門障或是堆置雜物,如果說有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一般來講我們會先限期改善。」

    公寓一樓樓梯旁,法定不能堆放物品,就連停車也算,如果屢勸不聽,最高開罰20萬。

    陳泰源YT→https://youtu.be/mI08ZAMQth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3tvbs.html

  • 停車格劃設規定 在 薛呈懿 Hsueh ChengYi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1 12: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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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長慎入⚠️ #雖然是羅東小事 #卻也是生活大事

    星期四下午我突然接到許多焦慮的訊息,
    都是和 #維揚路人本環境改善工程 有關。
    聽起來貌似相當有城市遠見的工程,
    怎麼會這麼多人反彈?
    無法不在意,我晚上也趕到公聽會現場⋯

    ⋯⋯
    「居民的生活習慣就是把車停進騎樓,你畫了人行道和停車格我們要怎麼停?!」

    「我們家有很多貨車,出入需要通行,搬貨需要通行,這個設計完全沒想考慮我們的需求!」

    「維揚路已經不算特別寬的路,全部畫一畫,原本可以彈性調整車流、暫停的路肩全都沒了,這樣肯定會更塞!」

    「人本空間是什麼人的人本?我們居民不是人?工程都發包了才有公聽會找我們討論變更設計?!」
    ⋯⋯

    整個晚上,一位又一位的居民報上自己是維揚路xxx號的居民,細細訴說自己的需求,設計的擾民,行政程序的疏漏,以及擔憂與怒氣。

    「怎麼會這樣子呢?」我心裡想著。
    雖然我不是居民不能我也不想特別發言,但也追求更好的都市空間的我,就是好好的聽、紀錄以及協助一些居民。這過程,覺得自己有許多反思:

    #前朝與上級的政策衝突如何化解
    這個案子是100年,還是林姿妙擔任鎮長時就啟動的規劃設計案。
    由於本案要申請內政部前瞻計畫中的人本空間經費,必須送審設計、遵照相關設計規定或原則。
    這個案子走走停停修修改改搞了10年
    10年間啟動的原因、做過的調查、曾經的設計⋯
    因為改朝換代,多了相當多行政程序處理成本。

    當公聽會上,公所推託前朝或中央因素時,
    我自己覺得很是警惕。
    以為是良善的政策,要推動,還有前朝與上級的不同關卡,
    持續推進、調整再出發或毅然停止都是可能作法,
    除了「可以爭取到預算」外的理由,
    面對已經在進行的施政工作要如何處理,
    很需要智慧、耐心和技巧。

    #空間政策溝通過程其實重於結果
    承上,一個已經跑了10年的案子,
    怎麼會工程已經發包之際(對意思就是要開工了)
    才來「公聽會聽取意見」與變更設計?

    居民的聲音給我很多思考,
    確實,一條700多公尺而已的工程,不大不小,
    其實大家在乎的就是「我家門口會不會擋住」而已,
    如果就傳統空間工程行政程序,跑跑問卷,辦辦公聽會就「合法且仁至義盡」,
    但回到「以人為本」的價值出發,理當先以「住在這裡的人」為本,去了解、去溝通、去設計,
    否則人本裡頭的人是空的,做再多都是枉然。

    很多時候人們確實容易對生活中的政策無感或忽略,
    每每都是家門口挖下第一塊土時才驚覺「那欸安內?!」
    但公部門不能那麼被動,尤其是這種尺度與規模的案子,更應該積極邀請民眾參與,甚至讓大家「覺得小煩」😂的程度,
    才有機會促成真正良善的改變,
    而且,這是生活在這裡的人與你「共同決定共同負責」的。

    我了解
    #好的改變本身就常伴隨衝突
    #化解衝突才會產生好的改變

    如果是我,也許下次就準備齊全一點的資料、多辦幾次可大可小的說明溝通工作坊、讓民眾清楚設計跑到哪個程序了、自己家門前的變化是什麼、手上都有圖都懂改變的負擔與機會、你退我退你進我進一點⋯⋯才能促成好的改變吧。

    有點像過去在景觀系與城鄉所的訓練過程裡強調的:
    「就因為是小地方,要做的工作反而很複雜很大。」

    羅東是溪南最大鄉鎮,但也很小,
    這一條七百公尺的路上,也許大家都互相認識,
    怎麼細緻、綿密又耐心的處理空間政策,
    確實是很重要,我也希望不斷提醒自己的事。

    ————————————
    更多照片在IG:❤️陪隧小姐x薛呈懿
    https://instagram.com/hcy.yilan

  • 停車格劃設規定 在 蔡旺璉。愛在基隆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04 17:54:35
    有 186 人按讚

    #福五街增設行人穿越道
    #新台五路與福三街口今年將開放機車直接左轉
    #百福社區各公園進度報告
    #七堵區路邊停車格劃設進度報告

    之前收到民眾在網路留言反映,希望福五街接近百三街路段能夠增設「行人穿越道」,方便民眾過馬路。我立即聯絡了相關單位,經現場會勘後也迅速發包廠商前來劃設。
    目前該位置的「行人穿越道」已經劃設完畢。👏
    我要謝謝這位民眾,因為他的細心與熱心反映,改善許多行人的不便。謝謝你🙏

    另外,新台五路左轉福三街一直是民眾深感困擾的問題,在上次PO文的留言裡,我看到許多民眾不同的建議,所以我們暫緩了原本的劃設計畫並與市府單位反映民眾聲音,為求慎重,我們再一次來到現場會勘,希望能在安全的前提下規劃出符合民眾期待的改善方法。

    🔅會勘結論🔅
    1. 取消內線「禁行機車」規定,開放機車可依左轉號誌燈直接左轉。
    2. 取消「機車代轉格」。
    3. 新台五路沿線(近百福社區路段),需設置數個明顯告示牌與地面標示,要讓汐止端前來的用路人都能立即清楚知道前方內線為「汽機車左轉專用道」。
    🔅實施時間🔅
    目前市府單位仍在依照會勘結論研擬中,尚未給出明確日期,但承諾今年一定會完成。
    我會持續追蹤進度並要求儘快實施,讓這個困擾大家許久的問題能夠得到妥善解決。

    再來想和大家報告的,是社區公園的改建/新建進度。
    首先是「福ㄧ街公園」,目前公園的規劃圖稿已經完成,經費也已到位,接下來將由廠商進行招標,預計今年應可動工。👌

    接著是百五街籃球場旁的「遊具改建工程」,如果最近經過百五街的民眾,應該有注意到裡面多了一座新的溜滑梯正在施工中,預計再一兩個月左右就能完工,請大家敬請期待❤️

    最後是「百福公園改建」進度,六月份,我們在網路上報名了由承包設計公司主辦的「百福公園共學課程」,一共四天的課程。過程中,我們清楚了解許多關於公園設計的基礎常識,的確也感受到設計公司的專業與用心。
    只可惜,原本預定好的戶外民眾參與式工作坊活動,卻因疫情關係而延宕,若未來情況許可,我會在粉專上通知並邀請大家一起前來百福公園參與工作坊活動!

    最後一件想跟大家報告的是「七堵區路邊停車格」規劃與劃設進度。

    目前百福社區劃設完畢的路段為「福五街兩側全線」、「福五街294巷」、「百一街」部分路段、「百三街」部分路段,而下個階段預計從八月開始,將會逐步劃設「百三街兩側全線」、「百六街兩側全線」與「百七街兩側全線」。
    至於何時開始收費,目前市府單位仍在研擬中,但計畫應會先從百三街與福五街這類較為熱鬧的路段優先實施部分時段收費。
    若有進一步詳細的訊息,我也會提供給大家。

    今天我們也到了六堵工建路與七堵明德一路參與停車格劃設會勘。未來七堵國小前,將會規劃設置「家長接送停車格」,方便家長接送孩子同時減少並排狀況。

    七堵在一步一步的改變,大家的意見就是地方進步與改善的來源,雖然仍有許多事無法一步就達成,但確實也都在進行中。
    我與我的團隊會繼續努力!

  • 停車格劃設規定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8-31 10:29:19

    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他的產權,讓鄰居傻眼,認為就算有土地權狀,範圍也只有1/4,但曾經檢舉過也沒用,房仲透露類似爭議非常多,但以法規來講已經違規,因為只要是公寓樓梯公用空間,包括一樓空間,都是公用地,不能佔地為王。

    記者/黃瀞瑩、張肇華 採訪報導......↓

    才剛到公寓大門,就看到電動車「卡位」,在樓梯口旁,空間已經夠窄,甚至天天停。 該公寓其他住戶:「我覺得他這樣有點鴨霸,就是長期停在那邊,然後人家要停,把他摩托車移出來,然後又惱羞,又在那邊說是他的『土地』。」

    住戶不滿的,就是機車主人,在牆上貼的,這張土地權狀,儘管清楚記載,但土地所有權該住戶,範圍劃設1/4,甚至白紙黑字留言警告,強調是私人產權土地所有,別人都不能停,否則上鎖報警,提告竊占罪強制罪。

    該公寓其他住戶:「他只有佔土地1/4而已,他沒有權利去停那個位置,我覺得他應該認為說,這房子是我買的,所以我有資格停這個,你們樓上租客是沒有資格,在這邊停的。」

    就算檢舉過還是沒用,疑似車子被動過,車主還公告,要裝監視器來抓人,但有土地所有權,不代表公共空間,就能為所欲為。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共同持有)比如說公寓一層4戶,那大家各自持有1/4產權的話,那當然就不是這一樓的住戶,他說了算。」

    房仲透露類似案例,確實爭議多,就算公寓門口1樓,100%範圍專有,還得翻地籍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比對,還得讓法官心證,更別說法規,認定是公用地。

    新北工務局:「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用部分,設置門障或是堆置雜物,如果說有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一般來講我們會先限期改善。」

    公寓一樓樓梯旁,法定不能堆放物品,就連停車也算,如果屢勸不聽,最高開罰20萬。

    陳泰源YT→https://youtu.be/mI08ZAMQth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3tvbs.html

  • 停車格劃設規定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4-01 17:00:16

    【智翔的議會質詢-公務局(4/1)】

    #大有梯田公園停車位不足

    大有梯田公園落成後,獲得許多好評,也吸引許多民眾前來朝聖,甚至是外縣市的市民也會帶小孩來遊憩。

    但公園外道路狹小,目前公園現地的停車位僅16格汽車格與121席機車格,在人潮眾多之下,停車前不足的問題日趨嚴重,導致許多汽機車違停在劃設紅線處,造成違停亂象不斷。

    對此智翔建議,第一為徵收鄰近的私有地,開闢聯外8米計劃道路,徵收費用經估算約為2000萬,是否請工務局評估此方案的可行性?

    其次,目前公園外道路為雙向通車,也可考慮改成單向通行,行進方向可再討論,如此將可在公園周邊規劃更多汽機車停車格,應該可以符合更多市民的停車需求。

    工務局今天也表示將對智翔的建議進行評估,未來待工務局初步規劃後再來進行後續的討論。

    #現地公告原則

    接著是現地公告原則的老題目,根據現行法規,公園新闢或更新工程案的現地原則,在規劃設計階段寫道:「如」有辦理公開說明會......(中略),應於會議預計召開日期日前辦理之」。

    這段文字代表許多工程將可依照規定跳過設計階段前,居民的意見表達及參與,或是可以直接來到施工前階段的才來做公告。

    過去因現地公告的缺乏,造成的政府與民眾間的衝突不勝枚舉,相信智翔也不用多做舉例,建議工務局應修法,將文字修正為「設計階段前」應做現地公告,提供充足時間蒐集民眾意見,避免資訊混淆不清,也可以讓後續施工更加順利。

    以最近例子來看,向陽公園便有舉辦紙飛機工作坊來搜集附近居民的使用習慣與偏好,雖然養工處表示居民意見非常分歧,但智翔認為這才是好的現象,意見多元分歧是正常的,儘早來收攏意見凝聚共識,才能有足夠的時間反映出真正使用者的需求。

    如果每個公園都有如此規範可以依循,施工上省時也更有效率,為現地公告建立完善的法規刻不容緩,希望工務局繼續往好的方向前進。

    #公園路燈及道路維管單位權責

    桃園市內的公園、路燈、道路依照不同劃分方式,由工務局與區公所來進行維護管理,時常造成設施壞了卻無人處理,市民也不知道設施有損壞時該找哪個單位。

    所以也建議工務局養工處、各區區公所,建立明確的維管分工,更明確的劃分管轄範圍,讓設施維修更即時,市民通報更便利。

    工務局則表示,已有研擬處理原則,也請市長拍板定案,區公所也會照此原則處理,那就再請工務局會後再提供資料供智翔來檢視。

    另外,桃園市尚有3萬盞黑牌路燈,納管情況與進度也希望工務局能提出報告說明。

    #建立公園資料庫

    台北市的公園資料庫中,將所有公園分行政區、編號、用地屬性、面積、位置、里別等,進行詳盡的歸類整理,這是桃園目前可以參考的。

    智翔建議,桃園市的公園也可建立資料庫,假如要做,也要把區公所轄下的區館公園也一起納入,如此可以更全盤的掌握公園開闢的進度,也能幫助共融式遊戲場的旗艦型、衛星型、社區型等公園分級做分類。

    而桃園市從古至今也開闢了許多公園,公園也會隨著社區的興起與發展,有所謂的生命週期,人口的遷入或移出,年齡層與使用族群的變動,都會導致不同的使用需求。

    所以資料庫的另外一項功能,則是可以逐年檢視公園內設施的使用狀況,依各公園現況作為更新整建的評估標準,並以需要更新的急迫性來排列順序,以公園更新的方式,將老舊公園更新為符合民眾期待的「二代公園」。

    #忠義公園活化再利用

    延續上題,以大有梯田公園旁的忠義公園為例,就是一個適合做公園更新的好地點,忠義公園開闢約22年,樹木生長茂盛,但受到大有梯田公園的興建影響,人潮也被吸引至梯田公園。

    由於這兩個公園十分臨近,親子族群在使用上更偏好大有梯田公園,所以是否也請工務局重新檢視忠義公園的使用族群與需求,將忠義公園活化利用,為「二代公園」與公園更新立下典範,甚至是大有梯田公園的停車問題的解決方案,也可通盤來考量?

    工務局也表示可以來評估,公園的整頓工務局正在進行中,待大有梯田公園與其社福設施建設完成後,會回過頭來檢視忠義公園。

  • 停車格劃設規定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5-28 18:41:56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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