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看板toberich
標題[問題] 要賺多少錢才要去作?
時間Tue Dec 28 01:42:04 2010
有個停車場要出租,目前月營業額約為40萬
(此金額是我觀察一個月計算停車率算出來的,問過經營者不願回答)
地主要漲租金為30萬。所以原承租者不玩了。(原租金為20萬--萬惡的地主)
我是想說,可以一邊上網一邊顧停車場,生活蠻愜意的。
其他水電應該不高於2萬,等於每月有8萬所得。比目前上班好了。
如果我聘兩個22k的工讀生,等於我不用工作也有近3萬多的所得
這筆生意值得作嗎?
(原停車場的設備為地主所有,不必再添購,
當然如果要作更大更漂亮的招牌,就要自己花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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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亂源在媒體與政客
媒體與政客會成亂源的原因在教育
關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擺脫此混亂的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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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34.211
※ 編輯: kevinjl 來自: 118.170.34.211 (12/28 01:44)
推 daimond:要注意停車場經營有無大小月的區別,建議停車場經營可當副 12/28 01:54
→ daimond:業,救我所認識的朋友再經營,也是副業,但下班後顧到頗晚 12/28 01:54
推 bobju:果真是萬惡的地主,削很大. :P 12/28 09:46
→ kent:人力按24小時營業估嗎?是否有其他雜費稅金等支出呢? 12/28 11:07
→ kent:是否有保管賠償責任?需要有監控保全等花費嗎? 12/28 11:08
→ kent:顧停車場雖然可一邊上網 但管理室環境不佳又冷又小不很舒適 12/28 11:09
→ kent:又沒同事聊天 要能忍受的了長時間孤單一個人才做的長久 12/28 11:09
→ BossSB: 一台保時捷不見 你要負責 12/28 19:54
→ miisoo4u:真如你盤算的一樣的話~業主為何要出租?! 12/28 21:15
推 s87435corn:我覺得利潤很低,風險來時你無法cover 12/28 22:16
→ siriue:因為業主可以賺30萬又不想自己去顧停車場 12/28 22:24
→ batboylin:原PO忘了一天有24小時要三班+每星期有輪休 所以不只要請 12/28 22:30
→ batboylin:兩人...若請了4人 你只剩一萬二! 12/28 22:32
→ kevinjl:因為是針對百貨公司客戶 所以營業時間只有10am ~8pm 12/29 01:22
→ kevinjl:晚上8點後 百貨公司停車場也空了 不會想來停外面。 12/29 01:23
→ kevinjl:停車場不是都聲明不負保管責任嗎? 這種聲明無效嗎? 12/29 01:24
→ ertip:看好就下注了 想半天也沒啥用 賠應該也賠不多 12/29 09:57
→ kevinjl:其實我是覺得 這種有限的利潤 算的上創業嗎?似乎還是上班 12/30 14:02
→ kent:感覺還是上班的地方在 格子就那麼多 獲利算得出最多就那樣 12/30 15:29
→ kent:不會有超額的收入 除非可以利用原場地做其他生意 但似乎觸法 12/30 15:30
→ kent:停車業能衍生的營業項目 除了洗車打蠟外 還有其他思考空間嗎 12/30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