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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停車位買賣代書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賣厝阿明,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買了法拍屋,才驚覺買到「空車位」怎麼辦? 其實概觀上來說,並沒有「一定」歸拍定人或住戶的說法,情況有很多種,當然停車位問題也因為這樣爭議很多(扶額)。 先簡單告訴各位停車位的「產權問題」。 古早時代大樓的停車位產權會有一張權狀,房子被查封,與停車位一起被拍賣掉,所以比較不會起爭議。 自從民國八...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40428東森 2年內買賣車位 被課奢侈稅 民呼不公 影片網址→http://youtu.be/eMztBVbnHLA 感謝記者 白汶平 的採訪,車位跟房子一樣都有權狀,也都有主建物、公設,只有動產才有300萬元的門檻限制,但車位屬於不動產,因此金額不管多寡,只要兩年內買賣都要被課奢侈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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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位買賣代書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4-04-30 18:05:42140428東森 2年內買賣車位 被課奢侈稅 民呼不公
影片網址→http://youtu.be/eMztBVbnHLA
感謝記者 白汶平 的採訪,車位跟房子一樣都有權狀,也都有主建物、公設,只有動產才有300萬元的門檻限制,但車位屬於不動產,因此金額不管多寡,只要兩年內買賣都要被課奢侈稅。
其實撇開車位,房子也一樣不公平啊!既然是「奢侈」稅,應該要打擊比較貴一點的房子,怎麼會中南部的房子也要被課呢?打房傷及無辜也不對吧?這個當初就有爭議了,不過不了了之,希望可以將奢侈稅的法條修改更完整唷。
以下是新聞報導......↓
記者 白汶平:停車位很搶手,但要小心買了車位在兩年內想轉賣,得多付一筆奢侈稅金。
小小社區停車位,在台北市要200萬起跳,不少人以為奢侈稅課稅門檻是300萬以上,因此兩年內轉賣停車位就不會被課稅。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不管你是多窮鄉僻壤的房子,你也一樣要課奢侈稅,那今天車位是屬於不動產,不是屬於動產,因此它沒有所謂300萬的門檻限制。
新北市一名許先生和媽媽住在中和一棟大樓,一年多前花了上百萬買了大樓地下停車位,一年多後媽媽要賣房子,他也順道賣掉停車位,沒想到接到通知需繳納10%的奢侈稅金,這讓他大呼不公平,因為房子是媽媽的,他只擁有一個停車位才用不到兩年,還是自己用,課奢侈稅會不會太搶錢了?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你看現在這個格子內就是車位的主附建物,那如果是格子外面的話譬如說是車道,就是車位的公設,都是屬於不動產(有權狀)。
買車位也包含公設,其實不僅平面停車位,像這種機械式,即使是上層車位也算是不動產,符合兩年內買賣條件也要被課奢侈稅。不管車位是單獨銷售還是合併房屋銷售,而且不分自用或非自用,從賣出隔天算起30天內,都要到國稅局繳納。
使用一年內要繳售價的15%的奢侈稅,一年以上兩年內出售課奢侈稅10%,如果逾期未繳一年內查獲,罰金會是漏繳額度的一倍,自行補繳好一點,罰金則是漏繳額度的0.5倍,但嚴格算起來還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國稅局強調,如果是房仲或是代書沒說清楚,可以透過消保單位協調,但還是得靠民眾自己多留意,以免因小失大。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4242589
停車位買賣代書 在 賣厝阿明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買了法拍屋,才驚覺買到「空車位」怎麼辦?
其實概觀上來說,並沒有「一定」歸拍定人或住戶的說法,情況有很多種,當然停車位問題也因為這樣爭議很多(扶額)。
先簡單告訴各位停車位的「產權問題」。
古早時代大樓的停車位產權會有一張權狀,房子被查封,與停車位一起被拍賣掉,所以比較不會起爭議。
自從民國八十年以後,絕大部分停車位的產權都被登記在公共設施裡,與實際上公寓大廈的公共設施傻傻分不清楚,屋子被法拍後,也就衍生出各式各樣的問題了~
然而這些法律常識大家不一定都知道(對,阿明我本來也不知道),等發現自己被坑都太晚了。
一般來說;
車位屬於不動產,以登記為主,沒有經過地政機關產權轉移是無效的。
甚至有很多案例,債務人憑住委會的停車證出售停車位,除了有代書辦理買賣合約,還找了該棟大樓的住戶當見證人咧~
找到低價法拍屋正高興的同時,有兩個步驟記得要做!
首先,購買法拍屋大樓前,先確定有沒有停車位。
可以從近幾年,該棟大樓曾被拍賣的案例,分析公共設施比例有沒有不對勁的地方,有停車位的公共設施比例一定會比較高。 再來就是私下調查車位產權!
但要怎麼調查呢?
首先查明該拍賣房子,每個月繳納的管理費當中,是否有含「停車位清潔費」或「維修費」的金額,並且詢問管理員實際的詳細使用情形。
必須低調進行,不要讓人起疑了~
如果確定有,但卻已經被賣掉了,如果還要買,就要當做「沒有車位行情」,壓低投標價格。得標後,再透過訴訟,打官司把停車位拿回來!
畢竟沒有停車位,可是一件非常不方便的事啊(淚)!
另一個情況是,確定產權內有停車位的持分坪數,然而又被別人佔用,得標後可以先到地政事務所聲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攻,再到法院打官司。
一般情況下,過程歷經兩、三個月,最後都會得到勝訴,得以拿回車位。
當然在訴訟進行同時,要隨時與對方保持聯繫,只要他願意和解,補貼一些和解費,都能讓官司早點落幕~任何人都不喜歡花一堆時間上法院吵架的。
不論對方態度是善意,還是故意想跟債務人爭辯,反正我們少標一個車位的錢,能夠和解,和平結案也不算吃虧啦!
不過實際情況不一定會像上面所說的一樣,可能更複雜,也勢必會涉及許多法律問題。因此各位衡量自己的情況,向專業人士請教才是上上策~這邊是大致說明一些基本概念,讓大家有個方向!
阿明祝大家都能順利討回自己的停車位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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