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停止過戶期間賣股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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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停止過戶期間賣股票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股人阿勳-價值投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什麼是可轉債? 普通債券+認股權 全名為"可轉換公司債券" (Convertible Bond,CB) 是一種被賦予了股票轉換權的公司債券 規定債權人可以選擇有利時機, 按發行時規定的條件 把其債券轉換成發行公司的股票, 簡單來說,就是你跟公司買債券, 就是把錢借給那間公司,然後領利息, 但可轉換...

  • 停止過戶期間賣股票 在 股人阿勳-價值投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1-27 07: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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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可轉債?
    普通債券+認股權
    全名為"可轉換公司債券"
    (Convertible Bond,CB)
    是一種被賦予了股票轉換權的公司債券
    規定債權人可以選擇有利時機,
    按發行時規定的條件
    把其債券轉換成發行公司的股票,
    簡單來說,就是你跟公司買債券,
    就是把錢借給那間公司,然後領利息,
    但可轉換公司債券多了一項權利,
    就是讓你可以有條件的,
    在特定時機把債券給換成該公司股票,
    到期前,公司會支付一個極低的利率給你,
    就好像銀行跟你借錢(存款),必須付你利息,
    債券也是一樣的。
    ---
    10 件基本知識
    1. 發行期間
    公司跟你借錢,到期的時候,會把錢還你,就好像你的銀行定存期間一樣。
    2. 支付利息
    發行公司定期支付約定利息予投資人。
    3. 轉換權
    投資人有轉換債券為公司股票的權利,在特定期間內可進行轉換,也可以在市場上交易。
    4. 票面金額
    面額為 100 元,也等於每單位 10 萬,面額是計算利息的基礎 。
    5. 票面利率
    利息的 % 數,可轉債通常利率極低, 3% 就很高了,有些甚至是 0 %,因為相對普通債券,還多傭有一個轉換權。
    6. 轉換價格與轉換比率
    可轉債持有人在要求轉換為普通股時,所能獲得的股數(轉換比率)是依據可轉債面額(10 萬元)除以轉換價格而來。比如有一張可轉債的內容為 : 轉換價格為 50 元,而債券面額為 100 元,此時債權人的轉換比率為 100 / 50 = 2,等於 1 單位債券,可以兌換 2 單位的股票。
    7. 贖回權
    贖回權是發行公司的權利,主要目的在降低發行公司的發行成本。當發行公司的股票市價漲太多時,或是市場利率低於票面利率太多時,發行公司可行使贖回權,強制買回債券。此條款對投資人較為不利。
    8. 賣回權
    賣回權是投資人的保障,投資人可在特定期間將可轉債賣回給公司,並換取現金,通常是市場利率太高時,投資人會行使這項權利。
    9. 凍結期
    指可轉債發行後的一段時期內,投資人不得將可轉債轉換為普通股,此段期間即稱為「轉換凍結期」,目前證管會規定凍結期間不得少於三個月,長於六個月。另外,在到期前十日及停止過戶期間,都不能執行轉換權。
    10. 流動性風險
    一般可轉債次級市場交易不活躍,流動性不足,給資產的及時變現帶來一定的困難。
    -
    🕵延伸閱讀
    可轉債全盤解析 : 定義、意圖、股價、套利,投資人該如何應對? :https://pse.is/396hez

  • 停止過戶期間賣股票 在 投資癮 Wealtholic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6-26 08: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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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權息的秘密

    除權息👇🏻​
    *對長期投資的人來說最重的事​
    *是在發股利前,一個分配的動作​

    💡配股​
    給你股票也就是常聽到的除權(權代表股東權益)​
    💡配息​
    給你利息也就是常聽到的除息(息代表現金利息)​

    參與除權息要知道四件重要的事👇🏻​

    1、除權息後其實我們的總價值不變​
    2、需要知道除權息日基準日的算法​
    3、融券放空的人需要回補​
    4、繳稅與退稅的一些細節​

    💡除權息後總價值不變​

    不管是除權還是除息我們的總市值都不變,我們以利息來說,假設某檔股票價格為100元,公司預定要配息5元,也就是擁有一張(1000股)股票的人可以配發5000元現金利息到你的戶頭。​

    而在未拿到利息的時候你的帳戶總市值為100元市價的股票*1000=100000元​
    在拿到利息之後時你的帳戶總市值會變成 95元​
    市價的股票*1000=95000元再加上到你戶頭的5000元現金,而總市值還是95000+5000=100000元不變喔!!​

    除權(配股票)的概念也是差不多只是是用股本與數量去計算但總市值也是不變!​

    💡除權息該注意的日子​

    📌股東會日期 決定股利發配及時程​

    📌除權息交易日 要參與除權息的人,須在此日期前一個營業日結束前持有股票​

    📌停止過戶期間 為了讓公司製作股東名冊​
    除權息交易日之後買進股票的人須等到這個期間結束才能進行交割​

    📌除權息基準日 公司最後確定股東名冊​

    📌現金股利發放日 發放股利的日子​

    💡融券放空的人需要回補​

    『除權息時』會訂出一個股票停止過戶日期,目的是為了計算出參與除權息股東名單,​
    所以在過戶日之前也會強制回補所有的融券。​
    (因為融券是借來的股票不算真的持有,融資則是借錢買股票可以參與除權息)。​
    而且也會有一段時間禁止融資融券,所以有在融券放空操作的人,要特別注意這個時間喔!​

    💡繳稅與退稅的一些細節​

    以前股利所得要併入個人所得稅之後,會在有一個扣抵稅額比率,​
    但從2018年對於股利課稅有做一個新制的調整,有兩種課稅方式:​

    方法1.(小資族適用) 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稅,以領到股利的8.5%計算可扣抵稅額,一戶申報上限抵8萬元。​
    換句話說領到94萬元現金股利以下都可以抵掉一些稅金。​

    方法2. 股利用28%報稅,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列為其他所得​
    如果你是稅率超過30%的高收入戶,用這個方案會比較省。​
    對於稅率較高的大戶來說,通常不參與除權息比較划算,而且領股息還要加上 1.91%二代健保補充費 ,(超過20000元股利要繳二代健保費)​
    對大戶來說,股利即使只是差2個百分點,可能影響金額都是數十萬或數百萬,但是如果因為稅率的問題不打算參與除權息,而做出買賣動作這部分就要考量交易成本了,而相關細節就需要做更多的計算來試試看哪個方法比較划算摟!​


    而進一步討論除權息就是左手到右手的概念,但為什麼還要參與除權息?​

    其實就是長期投資的人想要買這間公司的價值並且持有超過一年,所以不會因為這個動作而做出買賣動作(因為交易成本),並且在所得稅一定範圍之內還可以退稅,但是還是有許多人會想放棄除權息,那就是所得稅達到一定的收入以上就要繳稅了,所以市場上的確是有人會因為這樣放棄除權息而賣出股票,但通常這種大戶都會在期貨或者權證上做出相反動作做避險,為了只是不參與除權息而已,而常常會有人說除權息賣壓或者融券回補行情之類的話語,我個人倒是覺得不要太在乎這件事,因為真的也沒有一定,因為這些事情你知道我知道,那些大戶或主力也會知道,他們不會傻傻的讓你佔便宜的,他們會有各種方法來處理,包括期貨權證選擇權等各種方法來避險等等。​

    基本上股票利息低於94萬以下的人都可以退稅,而依照殖利率5%來計算的話,股票市值大概要1880萬以上才要考慮稅率的問題,而如果沒有這股票市值的話,對於大部分的投資人參不參與除權息完全取決你的投資策略與期間,而其他這些細節都不用太過於在乎。

  • 停止過戶期間賣股票 在 無限期支持黃國昌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8-05 12: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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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堂上市公司錯誤連連,這樣投資人要怎麼信任啊?

    群創鬧了一個大笑話

    8月2日,鴻海旗下的群創光電對外發布重訊,公告董事王志超轉讓持股股數超過選任時持股數二分之一,當然解任。

    然而,這個重訊內容是錯的。導致後續媒體抄的,也是錯的。

    因為,事實上,王志超早於6月20日當選董事之前,在6月19日就已經將持股賣出。依公司法第197條第3項,根本不能被選任為董事,其董事當選無效。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群創的螺絲很鬆,鬆到法務搞錯法律適用,公司亂發重訊。王志超早已轉讓持股,卻還當選董事。嗣後的法律適用也亂講,令人錯愕。

    請群創趕快更正重訊吧!

    ⛔註:公司法第 197 條

    董事經選任後,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其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在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董事當然解任。

    董事在任期中其股份有增減時,應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之。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當選後,於就任前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或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內,轉讓持股超過二分之一時,其當選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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