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假執行擔保金三分之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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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假執行擔保金三分之一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439的網紅黑白告狀俠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假扣押到底在銃啥? 有民眾來訊詢問:「告狀俠,我跟他人有民事債務糾紛,但我好怕他脫產,請問我該怎麼辦?」 這可以說是民事糾紛問題中,債權人最擔心的一塊,在法律上避免執行礦難的情況,常使用的方式就是「假扣押」,而甚麼是假扣押呢?假扣押要注意甚麼、有甚麼要件呢? 讓告狀俠用Q&A來讓各位更好理解吧! ...

  • 假執行擔保金三分之一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1-10 1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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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扣押到底在銃啥?

    有民眾來訊詢問:「告狀俠,我跟他人有民事債務糾紛,但我好怕他脫產,請問我該怎麼辦?」
    這可以說是民事糾紛問題中,債權人最擔心的一塊,在法律上避免執行礦難的情況,常使用的方式就是「假扣押」,而甚麼是假扣押呢?假扣押要注意甚麼、有甚麼要件呢?
    讓告狀俠用Q&A來讓各位更好理解吧!

    Q:甚麼是假扣押呢?
    A:假扣押是債權人對債務人暫時查封、扣押債務人財產,並禁止債務人處分財產的保全程序。
    因為民事訴訟、非訟事件,時常會有耗時過長的問題,使得債務人訴訟、非訟結果尚未確定前有脫產的機會,所以假扣押在民事糾紛案件中,可以說是非常常見的保全程序,以確保債權人日後在強制執行上,不會因為債務人在訴訟程序中脫產,而空得一張壁紙的冏境。

    Q:貓助理欠告狀俠120萬借款,告狀俠如果要項貓助理提出假扣押之聲請有甚麼要件和要注意的?
    A:假扣押的聲請要是「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像是告狀俠要跟貓助理要120萬,就是一種金錢請求啦!(廢話)
    那還有甚麼麼要注意的呢?

    1、告狀俠何時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如果,告狀俠還没向民事法院提告之前,可以聲請假扣押嗎?行!!
    如果,告狀俠已經向民事法院提告之後,可以聲請假扣押嗎?也行!!
    簡言之,原告還没起訴或是原告起訴後判決確定前,都可以聲請假扣押。

    2、那告狀俠要向那間法院聲請假扣押蛤?
    如果,貓助理是住在台北,那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本案管轄法院】
    如果,貓助理是住在台北,但是他在桃園名下有房地產,那也可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標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

    3、書狀的內容(如果懶得看下去的話,請找告狀俠寫唷...業配一下咩):
    假扣押的聲請狀的內容,依民事訴訟法第526條第1、2項規定,對於「請求之原因」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如釋明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始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所以,書狀上的內容撰寫要求如下:

    說明「請求之原因」:
    就是把貓助理向告狀俠金錢借貸的來龍去脈說清楚,並附上證據。

    說明「假扣押之原因」:
    就是要說明,債務人(貓助理是也)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或
    應在外國為強制執行之情形,也就是說這個貓助理明明不行,硬要交三個女朋友,天天吃大餐,送鑽戒...有在浪費財產、增加負擔、或就其財產為不利益之處分(把房子亂設定抵押權),將成為無資力之狀態,或將移住遠地、逃匿無蹤(跑路了啦)、隱匿財產(陸續把銀行大筆存款領出來放在床下...)等等啦

    但如果告狀俠擔心法院認為他以上的理由「釋明不足」,告狀俠可以在書狀上「陳明願供擔保」,這時法院還是能夠在職權上透過命債權人供擔保後(通常是債權額的三分之一,也就是40萬)為假扣押,當然並不是一定願供擔保,法院就會准予假扣押的,像是貓助理總財產上億、沒脫產跡象、錢也都在國內,告狀俠的債權只有100萬這樣的情況下,法院很可能會認為沒有假扣押的必要,而駁回告狀俠的聲請。
    (不過貓助理實際沒有上億就是了QAQ。)

    法院命債權人供擔保,目的是在避免債權人透過濫用假扣押的方式,使債務人權利受損。
    像是當告狀俠供擔保後如果敗訴,而貓助理在禁止處分財產期間又受有損害,則貓助理就可以向告狀俠請求損害賠償,此時擔保金就可以確保貓助理如果受有損害,不會因此發生一毛錢都拿不到的窘境。
    以上就是和大家分享的假扣押聲請應注意的事項。

    BTW,1/11就是大選之日,不論是支持誰,都別忘記去實踐自己的投票權喔!

  • 假執行擔保金三分之一 在 陳禾原律師.In Your Best Interes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1-27 21: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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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金難買早知道 律師教你假扣押防脫產>

    王小姐跟隔壁張太太是多年老友,出於信任,便借了30萬元給張太太周轉。殊不知張太太嗜賭成性,到期了也還不出錢來,王小姐不得已只好上法院,辛辛苦苦繳了裁判費、請假上法庭,終於拿到了勝訴判決。正當王小姐興高采烈拿著勝訴判決準備去執行時,才發現張太太名下財產早就被其他債主分配光了,辛辛苦苦取得的勝訴判決,只能淪為一張壁紙….

    🙋‍♂‍:假扣押是什麼?
    🅰️:大家都知道起訴打官司,一直到判決確定是一件很漫長的事,往往是以年為計算單位。為了避免辛辛苦苦打了官司,結果等到要執行時債務人早已脫產,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第1項規定:「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也就是法院讓債權人可以在官司勝訴前,先凍結債務人的財產,以免脫產。

    🙋‍♂‍:聲請假扣押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聲請假扣押需要向法院說明兩個重點,請律師處理的價值就在這邊了:
    1. 假扣押的請求

    意思是要向法院說明你對於債務人所有的債權為何,有契約就附契約,有本票就附本票,如果是侵權行為(例如車禍),就要說明侵權行為的狀況,並且檢附相關事證。

    2. 假扣押的原因

    法院不會單憑債權人片面之詞就任意准許假扣押,想要說服法院假扣押,就必須檢附債務人有脫產或是之後無法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這也是最難證明的一塊,實務上常見的證據包含:

    (1) 已發函催告對方付款,對方拒絕或置之不理
    (2) 對方行蹤不定,例如已移民
    (3) 對方票據信用有問題,例如遭退票、拒絕往來等等
    (4) 將財產移轉或設定抵押,例如把名下的房子設定抵押
    (5) 如果債務人是公司,公司的資本額跟債務相差懸殊

    🙋‍♂‍:聲請假扣押要付費嗎?
    🅰️:聲請規費是1000元。除此之外,一般實務上在准假扣押的同時,都會要求債權人必須先將扣押金額的三分之一提存到法院作為擔保,待勝訴確定後或符合其他法定要件時才可以取回。

  • 假執行擔保金三分之一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12-20 1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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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事件法系列(三)-勞動事件的保全程序

    作者:許維帆律師

    保全程序的強化,同樣是勞動事件法的一大特色。一般而言,執行假扣押前需提供請求金額三分之一的擔保金,假處分則通常要求全額擔保,惟勞動事件法明定勞工因請求給付工資、職災補償或賠償、退休金、資遣費及確認僱傭關係等訴訟而聲請假扣押、假處分或定暫時狀態之處分時,法院所定之擔保金不得逾請求金額的十分之一,大為減輕勞工保全其債權的負擔。

    此外,勞動事件程序中另外明文規定三種定暫時狀態處分,分別是勞工請求給付工資、職災補償獲賠償、以及資遣費或退休金之事件,法院應闡明勞工得聲請命雇主先為一定給付之定暫時狀態處分;勞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事件,得聲請命雇主繼續僱用及給付工資之定暫時狀態處分;以及勞工提起確認調動無效之事件,得聲請命雇主依員工作繼續僱用之定暫時狀態處分等。在一般的民事訴訟中,定暫時狀態處分只有在防止有重大損害或急迫危險之情形下始能聲請,前開規定明顯意在保障勞工易於獲得保全程序的保障,並為勞工指出了得為聲請的類型。

    包含前面提及的訴訟標的價額、舉證責任、勞動調解和保全程序的重大變革,這些規定正式上路後,究竟會對實務的運作造成什麼改變,無論是雇主或勞工都應該密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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