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借址登記便宜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借址登記便宜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借址登記便宜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Arens88 (Arens)看板toberich標題Re: [分享] 尋找公司登記地址的五個方...


※ 引述《simpany (Simpany)》之銘言:
: 標題: [分享] 尋找公司登記地址的五個方法
: 時間: Sat Apr 15 21:54:29 2017
:
: 「Simpany 簡單開公司」又來分享一些關於公司成立的小技巧唷!

愚見覺得開公司一點都不簡單,創業者也不要簡單開公司
據我所知,商業登記目前大多數行業是不審查,所以可以登記不代表合法
財政部除了無實體營業地址的行業外,應該沒有法令明文合法開放虛擬登記地址
實務上管區會以一些行政手法來管制營業人,這個就不多說了,免的得罪商務中心
所以,檯面下遊走法令的作法很少看見有人寫在公開論壇
既然發文了,自負風險的警語要不要寫在本文?


: 1. 找親人朋友「已經設有公司的地址」:
:
: 增加成本:0元

理論上會有設算租金的問題,除非是符合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要件

: 2. 找親人、股東「自有住宅」:
:
: 如果沒有親友「已經設有公司的地址」,次佳的方案是尋找親友「自有住宅」。
: - 如果賣房子的話會有土地增值稅(這點應該不用考慮因為要賣的話不會租給你)

同樣會有設算租金的問題
自用住宅最該考慮的本就是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及新制的房地合一稅
舊制只有一年的限制,通常要賣的時候可以及早因應,新制以後就比較沒有那麼容易了


: 3. 登記於租屋處:
:
: 增加成本:搬遷時可能的變更登記費用(每次 NT$6,000-7,000元)
:
: 不建議採用登記於租屋處的方法,
: 較適合模式與成長已穩定的公司唷!

這不是理所當然嗎?因為未來可能會大量成長搬遷,而另選一處非實際營業場所
這邏輯我實在跟不上,搬遷的其他成本遠遠大於變更的費用
何況另覓他地的成本應該也會大於變更費用


: → aneasygame: 第一種....小心登記太多公司害房東被盯上要辦營業登記 04/15 22:51
: → aneasygame: 順便祈禱管區不囉嗦也不刁難,否則好戲就上演了 04/15 22:59
: → aneasygame: 而且完全沒考慮營業項目的問題....保重..... 04/15 23:05
:
: 如果覺得不合理,懷疑虛設公司行號,可能會管制,

你不在登記地址營業,管區就可以管制,不用到懷疑你是虛設行號

: 只有非常少數的狀況,管區會要求搬遷,
: (機率不高,大多是實際有虛設行號的事實才會)
:
: 最慘的情況就是再行遷址,也不是什麼好戲....

既然知道,警語為何不加在本文?一般非專業人士可是會以為妳說的都是合法的


: 勾選不同意審查就是公司會先通過,
: 但如果實際上不符合土地使用規範(有機率主動稽查但機率非常低)
: 大多是被人檢舉,如果被檢舉且不符合規範,則要限期搬遷,不搬的話會有罰則

台北市的營業地址預審其實對創業者是很好的保護
若版友需要在營業場所投入大量成本的,建議在租屋前先作地址預審
以了解自己的營業場所是否可以合法經營營業項目,孫耀威的案例就是最好的例子


: → aneasygame: 您也可以再調查一下,這些公司主營業是什麼? 04/16 01:28
: → aneasygame: 他們是不是主張只限做辦公室用?表上都寫得很清楚了.. 04/16 01:30
:
: 您舉例的零售類
: 無論是否在高樓層、無論是否為主要營業項目
:
: 是不是可以設立登記?是
: 是不是可以營業登記?是
: 是不是符合土地使用規範?是(視使用用途)
: ※ 編輯: simpany (122.100.242.3), 04/16/2017 01:37:05
: → aneasygame: 不好意思,我只看到日常用品零售業開在台北市住宅區 04/16 01:40
: → aneasygame: 就是只能在1F或B1從事零售行為,您是怎麽看的? 04/16 01:42
:
: 使用用途與營業項目用途相符即可
: 如果不符 也還可以看樓層跟樓地板面積與道路做辦公室使用

XDDDDDDDDDDDD

: 其實討論到這裡已經偏離這篇文章的主旨,
: 原意是觀察到,許多正派經營的人士,
: 可能因為租屋處或辦公室的房東不讓登記地址,而在設立公司的登記地址上備受阻礙

正派經營的公司?因房東不讓登記,就另找他地登記?而不是換個可以登記的房東?
那房租報不報?租金扣不扣繳呢?
若不報租金?帳上的少入的租金怎麼處理?又是大禹灌水的擴大書審?
還是要他去找非實際交際的憑證?後續會違反多少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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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301040: 設算租金是一定要有的,納入房屋所有權人的所得 04/17 10:34
a9301040: 但我倒是想不透一個問題,借址登記應該商務中心營業收入 04/17 10:37
a9301040: 、所得,按實際收入計算也不用設算,這種情況下需要在作 04/17 10:37
a9301040: 一筆房屋所有權人的設算租金嗎? 04/17 10:37

營業人的設算,應該都是規範在營業稅法
如營業稅法17 有售價較時價偏低無正當理由得依時價認定銷售額,
施行細則24 有出租財產所收取之押金,應按月計算銷售額,但所得稅就核實認定
至於個人設算的租金,這個除非財政部執行時會裁罰,我是沒有看過有人自行設算的
僅有看過怕設算太高,乾脆收便宜一點意思意思


loftyboy: A大文章只能給推了,江湖上有些業者會宣稱登記地址沒差 04/17 10:42
loftyboy: 其實根本就差多了,公司登記在A處,實際營業在B處 04/17 10:42
loftyboy: 搞到最後付兩筆租金,萬一B處實際上是不能營業的,再叫 04/17 10:44
loftyboy: 客戶搬家,那已經投入的裝潢你要幫忙出嗎?登記地址就是 04/17 10:46
loftyboy: 門學問,要考慮的眉眉角角很多,說太多的確是會打到商務 04/17 10:48
loftyboy: 中心,一切盡在不言中 04/17 10:49
※ 編輯: Arens88 (114.32.172.241), 04/17/2017 11:26:50
ariadne: 也不能這樣說 如果只想撈一筆閃人 商務中心還是有用處 04/17 11:11
Arens88: L兄的意思,應該是檯面下的東西,不應該拿到檯面上來講 04/17 11:28
Arens88: 畢竟不是完全合法,並非不能作,發在公開論壇不太恰當 04/17 11:29
Arens88: 很多人看網路資訊一知半解就去執行,發文者只說後果自負 04/17 11:37
Arens88: 一般人如何有能力評估後果? 04/17 11:38
loftyboy: 是的,我其實推文都想很久要怎麼婉轉的敘述,畢竟我比較 04/17 11:40
loftyboy: 沒種,把一些灰色地帶的事情講得太清楚,感謝A大補充 04/17 11:41
andycheng123: 推 光是客戶看到登記地址跟營業地址不同時的觀感就 04/17 16:11
andycheng123: 差很多了 04/17 16:11
XXPLUS: 反正名片上也不會印登記地址,都是營業地址 04/17 16:18
Arens88: 現在會查公示資料的人很普遍,原文那種模式是SOHO及網拍 04/17 17:11
Arens88: 業等適用,也比較不會有問題,一般有承租辦公室的,實在 04/17 17:12
Arens88: 沒有必要這麼作,而有被檢舉風險行業的則更該慎重 04/17 17:14
ADIAMO: A大一出手,便知有沒有,大推! 04/17 19:48
Arens88: 拋磚引玉,樓上是有自介過的會計師,學經歷均優,有需求 04/18 08:54
Arens88: 可以考慮 04/18 08:55
ganbaday: 有實體店辦 打算的 確實沒必要掛名租. 通常是網拍沒錯 04/18 14:13
ganbaday: 也不只網拍 還有代購 直銷 貿易等等 04/18 14:14
ganbaday: 這類一台NB帶到哪工作到哪的類型,確實地址只是登記用 04/18 14:14
aneasygame: 你講的這種類型關鍵點是他在哪堆貨好嗎 04/18 16:31

有時想想,或許回到早期營利事業發證時代反而比較好,比較不會有人被誤導以為合法
拿不到營利事業登記證的,通常也知道風險,跟執業者比較不會有糾紛

Jasy: 專業 04/19 08:10


※ 編輯: Arens88 (114.32.172.241), 04/19/2017 10:09:44
ganbaday: 貿易 代購 都是沒有堆貨的...從海外直接進貨給客人 04/21 11:38
ganbaday: 直銷也是 從上游直接切給客人 04/21 11:38
ganbaday: 網拍接訂單才去追貨的 也一樣沒有貨 04/21 11:39
antiiss: 專業給推 開公司很多眉角的 04/24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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