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信託實務 題庫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信託實務 題庫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信託實務 題庫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信託實務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 #元照讀書館 近期講座 ❚❘ 持續報名中 ㊙ #月旦訂戶免費參加 #購書滿額免費參加 #李智仁 教授 #信託2.0實務爭議與趨勢分析系列講座 #連續三週進修 #馬拉松式學習 #信託制度 從1996年的信託法施行開始,迄今已20餘年,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瞭解信託制度的真髓,並前瞻未來的發展趨...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讓陽光照進國會 我聽說過有個人士,在上海交大研究所的所長,每個禮拜都在中國的節目發言,表示台灣應該要接受統一,再順便說台灣總統無能。上次參選不分區立委時,申報資料中完全沒有中國的財產,大家都覺得怎麼可能,但目前沒有一個辦法能夠好好處理。照理講公職人員候選人申報財產就是,不管在哪裡的財產就應該誠實申...

  • 信託實務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2-18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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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照讀書館 近期講座 ❚❘ 持續報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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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智仁 教授 #信託2.0實務爭議與趨勢分析系列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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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託制度 從1996年的信託法施行開始,迄今已20餘年,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瞭解信託制度的真髓,並前瞻未來的發展趨勢,必須具備從信託1.0邁向信託2.0的嶄新思維。本系列講座系統性的介紹信託法制、實務及趨勢,建議報名全系列三場講座,已達完整之學習及進修效果。

    03/08㊀ / 信託運用與法制結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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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15㊀ / 信託實務與重點爭議分析
    http://www.angle.com.tw/book.asp?BKID=12677&f=fb

    03/22㊀ / 信託2.0政策與未來發展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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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託實務 在 資誠(PwC Taiwa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03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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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協助具有美國國民或居民身分,或在美國持有資產之非美籍人士了解美國資產傳承最新法令趨勢及實務信託應用,資誠今日舉辦美國資產規劃與信託實務論壇,洞悉傳承過程中在美國與台灣可能面臨的法律、稅務議題,以及兩地法律衝突所衍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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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預立遺囑,但部分家族成員不承認遺囑內容或其真實性
    ☑️為遺產規劃而設立信託,但信託契約設計不良無法有效執行
    ☑️當事人有雙重國籍,或財產位於不同國家,造成兩國法律衝突
        
    🔑資產傳承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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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信託進行更好的規劃(生前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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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審視與更新資產規劃文件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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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託實務 在 資誠(PwC Taiwa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0-29 12: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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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誠11月~12月舉辦稅務研討會如下:
    ✅11/03【美國資產規劃與信託實務論壇】
    ✅11/16【新冠疫情及保護主義對台資企業國際稅務的影響與因應】研討會
    ✅11/24【中國大陸間接處分不動產股權交易風險與案例分享】研討會
    ✅12/03【移轉訂價】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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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託實務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12-25 16:24:49

    讓陽光照進國會
    我聽說過有個人士,在上海交大研究所的所長,每個禮拜都在中國的節目發言,表示台灣應該要接受統一,再順便說台灣總統無能。上次參選不分區立委時,申報資料中完全沒有中國的財產,大家都覺得怎麼可能,但目前沒有一個辦法能夠好好處理。照理講公職人員候選人申報財產就是,不管在哪裡的財產就應該誠實申報,調查不到是另外一回事。對國家的忠誠是公務人員的必要條件之一,這也寫在公務人員任用法裡,原則上不能有雙重國籍;問題是如果登記參選民意代表的人,明顯就有中資背景,或者有在中國的資產、在中國的事業,很容易讓人去懷疑,是否會為了中國的利益來打拚。不要說中國,其他的國家也可以啊,你就該變成遊說團體,而不是台灣的民意代表。
    對於財產申報的規範,蘇院長回覆我,這問題分成三層次:
    第一 、身分
    身分是雙重國籍的,按照公務人員任用法,原則上不能擔任公務人員、如果是公職人員候選人,有雙重國籍會違反參選資格相關法律規定。
    第二、 財產
    不管你在哪裡,不管在境內或境外都需要申報,這是要求!
    第三 、誠實
    不論公務員還是選舉,誠信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有人知道誰在中國另外有財產,但沒有誠實申報,這都可以檢舉,政府要來查,查完如果證明這個人不誠實,應該有相關的處罰,或者是社會大眾也可以質疑,這個人就是不老實!
    我們知道即便院長所說的都是現行法律已經有的規定,但因為跨境調查的困難、廉政署認定有信託業承受有困難者,實務上即包括設置於國外的不動產,便不用信託等等,目前依然有公職人員候選人把財產放在國外來規避申報。
    因此,我也已經提出法律修正案,內容是讓包括公職人員候選人的申報義務人針對設於外國(包括中國)的財產,以「簽切結」的方式來申報。也就是申報義務人財產在國外的話,除了按照現行條文依然應該申報,還需以切結的方式來承諾自己在國外(包括中國)的財產申報為真;若經查切結不實,便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刑責,以及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罰則。
    另外,我也想提醒不只民意代表有這些要求,國會助理也很重要!
    很多工作像是螃蟹在沙上爬,我們看到螃蟹殼很大,其實下面有八隻腳在跑,國會助理就是下面那八隻腳,民代的名號只是外面那個殼而已。但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對於「腳」的要求如何?像之前的共諜案,涉案的有民代助理,還有的狀況是去向警政署要法輪功成員的資料,這些很微妙的工作,其實這樣的狀況,就是自認是統派了,效忠的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而台灣雖然是第三個訂定遊說法的國家,但實行12年以來,總共只有326件,表示很多人沒有登記。現在我們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中,有提到「民意代表」、「民意代表的關係人」,這裡的關係人就包括國會助理。除了行政部門應通盤檢討現行《利衝法》對於立法委員和國會助理的規定狀況,還應該以及國外對於國會助理規範的立法經驗,針對未來討論國會助理法制化時,探討這和廉政之間的關係,並作為我們立法的參考!

    2020-12-22,總質詢,行政院 蘇貞昌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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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託實務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7-25 14:49:21

    200721三立iNEWS 《松蔦青語》爆糾紛!危老重建申請數翻倍 合約怎簽才好?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45-Qu0xtH08

    記者/呂蓓君:「危老重建被稱做是都更的特快車,因此今年上半年其實這個危老重建的案件數也爆大量,尤其是以5月份來說,申請的案件數就超過350件,不過其中的爭議也不少,舉例來說,在我身旁的這個建案,就爆出地主和建商之間的糾紛。」

    記者/呂蓓君、林明達 採訪報導……↓

    地主/陳先生:「他們完全沒有經過我們的同意跟授權就直接去申請危老,我是懷疑他可能就是想要獨吞啦!獨吞所有的危老得到的獎勵。」

    陳姓地主拿著合約書,好不容易盼到都更重建,沒想到挑戰才正要開始,一旁的陳太太也在旁邊補充說明,連樓層選擇也跟當初大不相同。

    地主/陳太太:「他們不承認我們的選屋圖表,所以我們合理懷疑建商現在對外銷售的房子,有沒有把我們選的房子對外銷售,我們很擔心,我們的房子被一屋二賣。」

    大家地產/卓家雄:「我們的建案的土地、房屋全部都已經信託給了銀行,那陳姓地主他主張分配的部分,信託銀行也已經全數保留,那目前我們的施工非常的順利也都會依約完成,所以我們絕對不會有所謂的一屋二賣的問題。」

    建設公司更是跳出來反駁地主的說法再次強調不會一屋二賣,也希望地主能誠意溝通,讓事件圓滿落幕。

    近期都更市場火熱商機無限,2020年計算到5月底,大台北地區的都更不含危老重建推案量就有870億元是2019年的7成左右,預估全年將會突破1500億元,危老重建案上半年就有16件,總銷量162億元建案數量比2019年成長近一半,推案量更是暴增7成。

    但都更整合成功,其實後續和建商的合約還有大學問。

    律師/蔡志揚:「實務上看到很多地主大概只要約定只要室內1坪換1坪就好了,但實際上其實不止室內可以一坪換一坪,只約固定坪數其實是蠻有風險的。甚至有時候還會有容積的獎勵,如果你約定固定坪數可能獎勵根本沒算進來,這樣的話就是吃大虧了。」

    投身都更領域多年的蔡志揚律師就提醒地主,合約有四大重點,包括像是地主和建商坪數如何分配,第二選屋的問題,像是要選哪一個樓層,第三則是建商違約的罰款以及都更不順利要如何退場等,都是跟建商攻防的焦點。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21inews.html

  • 信託實務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7-09 21:56:59

    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還記得,寶吉第總經理蘇義閔於107年3月6日透過line表示你(卓)想跟地主方認識嗎?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地主方手上拿的是「親筆簽名」加用印的正版原件,真金不怕火煉,歡迎比對字跡。

    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09inew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