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信義房屋 判決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信義房屋 判決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信義房屋 判決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oronirs (Caruru)看板home-sale標題[新聞] 法院判決信義房屋商譽受損 ...



連結:

https://ctinews.com/news/items/gGaMM9ozaK

內文:

日前,信義房屋控訴知名房產媒體好房網因發表損害商譽之負面報導,一狀告上法院,近
日台北地院認定好房網發佈之負面報導對信義房屋商譽有損,宣判好房網敗訴,要求將相
關文章下架,並判好房網及其總編輯需連帶賠償。

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強調,為確保新聞媒體能提供具新聞價值的多元資訊,新聞自由
是不可或缺的機制。而新聞採訪行為,作為提供新聞報導內容的資訊蒐集、查證行為,應
為新聞自由所保障的範疇;但是當商業言論涉及虛偽或可能誤導的訊息時,其範疇會受到
限制。而在今年6月,憲法法庭的「112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則是揭示假訊息不受憲法
言論自由保障。

對此,法院認定好房網在沒有盡合理查證義務的情況所做之報導,對於信義房屋也有不平
衡報導之處,使得信義房屋之商譽有所侵害,更明確認證「好房網與永慶房屋間關係密切
」,包括好房網法定代理人林淑貞即為永慶房屋法定代理人、創辦人孫慶餘妻子,且永慶
房屋大多數股份為多家法人所持有,這些公司法人的法定代理人均為孫慶餘或林淑貞,可
見「實質控制永慶房屋者仍為孫慶餘、林淑貞夫婦」,而因永慶房屋與信義房屋具有競爭
關係,好房網的行為即同時違反《公平法》第24條。

此外,好房網將前述對信義房屋之負面報導,以購買google關鍵字廣告進行投放,無助消
費者獲得更充分正確資訊及降低搜尋成本,法院另判決違反《公平法》第25條。

事實上,企業跨足經營媒體的例子,在國內外都很常見,也並未違法。好房網此次被信義
房屋一狀告上法院,根據裁判書內容,關鍵原因就是沒有合理查證且屢有不平衡、不客觀
之報導,對信義房屋商譽造成嚴重影響。

法律專家也呼籲,網路社群的力量日益增強,媒體報導時,應遵循法律規範,避免不實報
導,以免侵害他人權益。


心得:

法院認證好房網跟永慶房屋的親密關係了^_^

這次好房網當打手看起來是沒什麼好反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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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too: 法院認證虛假消息媒體 08/08 19:41
Tattoo: 法院認證永慶老闆實質控制好房網 08/08 19:42
Tattoo: 法院認證好房網違反公平法 08/08 19:42
pojee36o: 好房網一篇永慶的負面報導都找不到 蠻扯的 超級不中立 08/09 15:54
nbab: 6月判決? 這是舊聞了吧 08/17 00:13
Sunmolly: 信義自己問題也很多 還怕人家報 08/18 00:16
UzuiTengen: 呵一樓也是打手 08/21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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