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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保麗龍密度單位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李問,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全國NGOs環境分區會議【馬祖場】 一同為馬祖的環境議題發聲🌊 今天早上參與了全國NGOs環境線上會議的馬祖場,會中的馬祖伙伴們各自分享為島嶼的努力,以及所關注的環境議題。 感謝陳其平鄉代、南萌咖啡董逸馨、馬青協會曹雅評,用心地邀請並串聯在地許多關心環境議題的朋友! 🔺以下只是簡略紀錄,每個...
保麗龍密度單位 在 李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全國NGOs環境分區會議【馬祖場】 一同為馬祖的環境議題發聲🌊
今天早上參與了全國NGOs環境線上會議的馬祖場,會中的馬祖伙伴們各自分享為島嶼的努力,以及所關注的環境議題。
感謝陳其平鄉代、南萌咖啡董逸馨、馬青協會曹雅評,用心地邀請並串聯在地許多關心環境議題的朋友!
🔺以下只是簡略紀錄,每個人的想法,還是要以本人的表達為準喔!
【島嶼減塑、垃圾減量】
西尾半島物產店的李振元和南萌咖啡館的董逸馨,以馬祖在地商家的身份,來向大家分享減塑策略,例如:不提供塑膠提袋、使用植纖餐盒,或客人需自備外帶容器等。董逸馨也說,旅客們一開始會覺得不便,但在向他們說明小島的特性後,大家也都能理解。同樣在注意島嶼垃圾承受量的。還有馬青協會的郭寧,作為媽媽的她,向大家分享使用布尿布的育兒經,減少尿布垃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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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環境保護】
李振元以日前馬祖87風災的經驗為例,他指出馬祖的水土保持還有可以努力的空間。同時他也提出,為了增加觀光客而進行大型建設的矛盾,提醒作為小島的馬祖,是否能劃設出觀光客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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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有限,追蹤成本】
董逸馨在講述島嶼水資源時提及,馬祖的用水需求很仰賴各地的海水淡化廠。「這基本上是用電換水的概念,換算下來,平均每度水的成本約95元,但水價僅10元,其餘都是政府的補貼。」要如何鼓勵大家降低用水量,並關注海淡廠高鹽份鹵水帶給環境的影響,都是值得再去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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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廢垃圾的難題】
東引中柳村長劉家宏說,東引最多的海廢是保麗龍,難以壓縮處理的保麗龍,經年累月的堆積,時常強風一來又吹到海邊,造成了本地環境的問題。我也補充,馬祖四鄉五島每年清出約600噸海廢,以密度而言全國最高。以東引為例,過去以熱熔方式處理保麗龍,機器卻容易因為積沙壞掉,建議可以參考金門澎湖,評估使用化學溶解劑的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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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砂船、綠光與海洋邊境】
在島嶼邊際的海洋環境議題上,我向大家分享了中國抽砂船對馬祖周遭海域的影響,不只扼殺海洋的底棲生物,也會破壞我們的海底電纜線。對此我也主張,針對島際水域,設置「海洋保育區」,或是類似的「燕鷗擴大保護區」、「禁止抽砂區」等概念,以環境為出發點保護島際交通海域。
另外,我也提到,馬祖近來備受關注的「綠色極光」,這主要是對岸在夜晚時補小卷使用的集魚燈,大量燈光所造成的光害,影響到了馬祖的夜間觀光活動。
光害影響了暗空的觀星活動、看星砂等,也可能影響到馬祖國際暗空公園的國際認證。另外,只要一部分小卷船提早於禁漁期「偷跑」,更會衝擊到在地知名的藍眼淚觀光產業。
台灣許多縣市都對燈火漁業有亮度、使用範圍等限制,未來應持續追蹤馬祖地區「綠色極光」對魚類作息和生態的影響。涉及兩岸共同關注的環境議題,應該溝通與媒體輿論關注並重,雙管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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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彙整環境議題】
本次馬祖場的線上討論,我也從其他馬祖伙伴身上學到了很多。主辦單位在各個分區場收集地方議題後,會整合到明年的全國NGOs環境會議上來討論,並在最後將結論遞交給總統及政府相關單位做施政的參考。
因此,相當期待明年的全國環境,希望能與各地的伙伴繼續交流環境的議題,也請大家持續能關注馬祖。
#全國NGOs環境會議
#永續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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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麗龍密度單位 在 以專業實踐幸福-鄭秀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海洋委員會質詢稿
[海域汙染監測與海廢處理不能等]
鄭秀玲委員 2019/10/09
主席好:
台灣四面環海,所以環島之海洋資源的維護與管理,不管是從環保、經濟或是觀光等角度,都是相當重要的課題。包含鄰近國家如日本,在2010年就訂立了《海洋垃圾對策推進法》,要求其地方政府須完整制訂各區域的海廢處理、回收和預防計畫。韓國也在2014制訂《海洋環境管理法》強化保麗龍等廢棄物的管理。例如其保麗龍回收率已從2009年的29%提升到2018年的80%,讓韓國海岸線海廢量顯著下降。所以海洋汙染廢棄物的處理,是各國都相當重視的議題。
海洋汙染廢棄物是包羅萬象。根據海保署公告分析108年上半年海廢清理來源,資源垃圾類中的寶特瓶(3.1%)、玻璃瓶(2.6%)、鐵罐(0.5%)及鋁罐(0.5%)就是前四名的海廢垃圾來源。其他非資源垃圾則為竹木類(33.4%)、廢棄漁網漁具(11.1%)及無法分類的垃圾(46.4%)更是主要海廢來源。我國目前雖有海洋汙染防治法,但條文內容多著重在海上污染的緊急事件的處理與罰則,例如船舶油汙或是廢汙水排放等。對於其他類海洋汙染廢棄物的管理、回收再利用及海汙監測機制的建立等,都尚未見有明確的執行條文於海汙法中。因此,雖有看到海委會也在推行許多專案,如全台臨海縣市環保艦隊、與海巡署合作推廣目視海漂垃圾調查、與黑潮文教基金會合作調查西南海岸微塑膠、和與中央大學合作以衛星遙測及遙控無人機監測海洋廢棄物污染狀況等,但對於海洋汙染廢棄物的處理辦法,和依污染程度訂定清除策略等,目前仍需更完整的辦法與機制規劃 。
本席想請問主委的是
一、關於海洋汙染廢棄物, 除了清除處理之外,清理回來後海廢物的管理、回收再利用與污染標準訂定等辦法機制,何時會有明確的辦法規劃?
二、另外,關於完整海洋廢棄物範圍、密度及污染熱點等基本調查資料,建立海域汙染處理熱點與偵測系統,何時會有完整的規劃?海保署人力是否足夠?
三、與其他部門單位的合作,例如海保署和環保署合作的海廢平台,除在汙染廢棄物的清除外,是否還能如何在污染防治、海廢物後續處理及環保宣傳等,發揮更大的跨部門合作的效益?
台灣於2019年上半年度,透過環保與海保兩署共同合作進行的淨灘及海洋污染防治活動,就合計清運了2469噸的海洋垃圾。而民間環保團體綠色和平與荒野保護協會,也在2019年7月公布,根據所完成為期一年的海岸快篩調查,發現台灣每一公里的海岸垃圾是日本的2.4倍、韓國的1.7倍。這些都表示台灣海洋的汙染,不管廢棄物是來自陸上或是海洋,對台灣四面環海的自然資源環境,已造成相當大的危機。而這也都會進一步影響到,海洋觀光與海洋資源探勘的發展。因此加速完成海汙廢物處理的完整辦法,及長期海洋環境與資源的監測機制等,都是海委會與其他有關聯的部會單位,須一起合作完成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