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讀!離婚後,你可以請求分配的十種 #婚後財產!
#剩餘財產分配 的是夫妻「婚後」的財產,顧名思義,就是結婚後才產生出來的財產,假如是婚前財產所生的一些孳息利息,一樣能算進婚後財產。
不過,也有些婚後財產是不能被分配的,例如繼承或是其他無償方式所得到的財產以及慰撫金。
那法院實...
必讀!離婚後,你可以請求分配的十種 #婚後財產!
#剩餘財產分配 的是夫妻「婚後」的財產,顧名思義,就是結婚後才產生出來的財產,假如是婚前財產所生的一些孳息利息,一樣能算進婚後財產。
不過,也有些婚後財產是不能被分配的,例如繼承或是其他無償方式所得到的財產以及慰撫金。
那法院實務上,哪些婚後財產是可以分配的呢?
1.#存款
不論是哪一家銀行、郵局甚至是外幣的存款都是可以被拿來計算剩餘財產分配。
2.#股票
股票是很多人主要投資的一個部分,當然,股票也是有價值的,而股票的價值要怎麼去計算呢?依照法院實務:以訴請離婚的前一日當作是基準日,以當日的股價跟股份來做價值計算
3.#不動產
結婚後組成家庭,買房買地來作為自用住宅,所以,在離婚的剩餘財產分配中,不動產也佔據一個很重要的地位。
但也因為不動產的價值多半極高,不過也會有人想要規避這個項目,很多人就會用借名登記當作藉口。
比較特別的案例是:婚前買的不動產,在婚後賣掉,藉此來主張說是婚前財產。
法院也認為,能夠被拿來當作是婚後財產的是婚前財產所生的孳息,以房子來看,租金才是屬於孳息,房子增值、賣掉的錢並不能算是婚後財產。
4. #車子
買車是很多人的夢想,也是相對有價值的動產,自然就能被拿來計算在剩餘財產的分配中,在婚後所購買的車輛會以其購買時之價值來做財產的計算。
5. #儲蓄險
現在很多人將財產投入保單中,而若為要保人和受益人,即便是被保險人不是自己,也是屬於要保人的財產,婚後才投保的儲蓄險保單也可以列入剩餘財產分配。
6.#信託基金
除了股票、不動產的投資外,也會選擇買基金來作為一種更為保險的投資,這個項目當然也可以被視為財產的一部份,就跟股票、不動產一樣能分配。
7.#勞保退休金
勞保是很多人繳了一輩子,在退休後來做為人生後半段的支出來源,因為這個項目的被拿來計算的比較少案例,所以大家多半都會忽略,但其實這筆錢在實務上也是有被拿來計算是婚後財產,拿來做剩餘財產分配的案例。
8.#債權
簡單來說就是別人欠你的錢,跟他討錢的權利,像是婚後借給朋友100萬元,在離婚計算婚後財產時,債權可以被拿來做計算。
9.#公司投資額
這個比較少見,一般人可能很難會想到說,其實對於一家公司的投資,也是可以被視為婚後財產的,就如同股票一樣投資公司,也是一種財產。
10.#保單價值準備金
保單價值準備金聽起來可能比較陌生,簡單來說,就是保戶過去所繳保費扣除必要支出後,存在於保險公司用來支應未來保險金給付之金額,這個項目就有點像是把錢先放在保險公司那邊,來負責支付之後保險相關事項的,所以這也可以被視為是財產,也可以用來計算在剩餘財產分配
離婚固然是件難過的事情,但也要注意自己的權益,不要因為一時的疏忽,就讓自己的權益悄悄溜走。
剩餘財產分配是離婚中很重要的事項,很多的細節需要去掌握,像以上說的這些項目,都是可以去蒐集資料來做證明的。
切記!一切的請求依據都是在於你所蒐集的證據,證據如果不足或是難以去做認定,這樣就會間接地讓你的權益受損。
如果對於不確定的項目也可以找專業律師來做詢問,讓他們來協助你找尋所有應該要捍衛的權利!
#黃靖芸律師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刑事律師 #離婚律師 #家事律師 #車禍律師
#民事律師
保險給付信託 在 張秉鈞。最認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全時及部份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
#1萬元紓困擴大紓困補助
全時及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對象納入受疫情影響致薪資減少的中高齡朋友,如:
✅受僱參加就業保險
✅65歲以上受僱參加勞保
✅已領勞保老年給付,受僱參加職災保險
✅已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受僱參加勞保或職保
⭕部分工時勞工➡️ https://reurl.cc/rgmDg1
⭕全時勞工➡️ https://reurl.cc/W35r37
🌞申請資訊看這裡
🔺部分工時勞工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0.9.30
☑️申請方式
☑️上網申領:https://pt.10000.gov.tw/
☑️ATM 領取:到台新、中國信託、國泰世華銀行ATM 提款機
☑️如無法上網、沒提款卡或其他原因,可洽1955紓困專線
🔺全時勞工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0.9.30
☑️申請方式
☑️上網申領:https://mol-10000.wda.gov.tw
☑️ 如無法上網、沒提款卡或其他原因,可洽0800-885-123
#秉承服務 #鈞現風華
#服務請找 張秉鈞🏆
保險給付信託 在 新北市議員曾煥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勞工生活補貼再擴大!勞動部宣布,針對「全時」及「部分工時」勞工適用的疫情生活補貼,將納入「依法不得參加就業保險的中高齡再就業者」與「110年7月份薪資受影響的全時受僱勞工」為對象,發放1萬元之生活補貼,申請期限延長至今年9月30日止。詳細申請資格、時間、辦法以下一次看:
A:月投保薪資仍維持在2萬4,000元(含)以上至3萬4,800元(含)以下(全時勞工)、23,100元(含)以下(部分工時勞工),以及不得重複申請其他紓困補貼計畫,且5、6、7月其中一個月的全月薪資較4月份受僱於同一雇主之薪資,減少達20%以上者。
勞動部表示,此次擴大實施對象有「7月份薪資受影響的全時受僱勞工」及「依法不得參加就業保險的中高齡再就業者」,其中「依法不得參加就業保險之中高齡再就業者」為超過65歲者,或已領過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繼續受僱工作,卻因依法不得參加就業保險而無法請領補貼,但二者皆須符合110年4月30日(全時勞工)、110年4月任1日(部分工時勞工)受僱參加勞工保險或單獨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之紀錄,以及上述資格條件。
Q:申請時間
A:「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3.0」:
「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2.0」:
110年5、6月份薪資受影響的中高齡再就業者:110年8月13日上午10點至9月30日止。
110年7月份薪資受影響者(含中高齡再就業者):110年8月23日上午10點至9月30日止。
Q:補貼金額
A:新台幣1萬元。
Q:申請方式
A:「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3.0」可上專屬網站申請,或持個人任一家金融機構發行之金融提款卡,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所設置之實體ATM領取。符合資格,但無法上網、無提款卡或有其他原因無法順利透過前開2種方式順利申請者,可電洽勞動部紓困專線「1955」,以紙本方式申請。
「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2.0」需備妥薪資單(明細)或銀行薪資轉帳紀錄、金融機構帳號至專屬網站申請。符合資格,但無法上網、無金融機構帳戶或有其他原因無法順利透過線上申請者,可電洽「0800-885-123」免付費諮詢專線,以紙本方式申請。
「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3.0」申請網站請點此:https://pt.10000.gov.tw
「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2.0」申請網站請點此: https://mol-10000.wda.gov.tw
#阿嘉提醒您
#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3.0
#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2.0
👉加入煥嘉Line官方帳號,得知更多消息:
https://lin.ee/cOtElVQ
👉追蹤煥嘉IG,有更多資訊在裡面唷~
https://instagram.com/cenghuanjia?igshid=1psumc0xkaxjz
👉訂閱煥嘉youtube有更多有趣的影片分享給大家喲: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L-J5W0oamGJgOq-0oSGT0A
保險給付信託 在 吳禹寰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紓困4.0擴大 部分工時(受雇勞工生活補貼)】
#發放1萬元生活補貼 #日期6/28-8/31
對象:
110/4/30參加 就業保險部分工時受僱勞工且
紓困投保級距在23100元以下的部分工時受僱勞(打工族)
🙅♀️但不包括下列對象🙅♀️
a、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保者。
b、同時在2家以上事業單位加保,且其中1家的月投保薪資在24,000元(含)以上者。
c、正在留職停薪,但依相關法令得以續保就業保險者。
----請款方式-------
1.上網申領(6/28-8/31)
https://pt.10000.gov.tw/
2.實體ATM(7/1-8/3)
(台新/中國信託/國泰世華)
3.特殊處理(6/28-8/31)
請電洽 #紓困專線1955
更多相關資訊請搜尋:中華民國勞動部全球資訊網
https://www.mol.gov.tw/topic/44761/48532/?roleL1=50034
補充說明:勞保V.S.就保
勞保:是為了促進勞工工作安全,維持勞工老年退休、失能及身故時遺屬基本生活的保障,給付項目包括生育、傷病、職業災害醫療、失能、老年及死亡給付。
就保:是為了提昇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保障勞工職業訓練及失業一定期間基本生活,給付項目包括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全民健康保險保費補助。
#臺南市議員吳禹寰 #有關紓困擴大請民眾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