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保險法136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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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保險法136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賴川、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實務見解,分享!】 ⭐最高法院 108 年台上字第 1874 號民事判決 📍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本質? (一) 依保險法第11條、第145條第1、2項、第146條第1項第8款、第 2項、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包括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各種準備金,係由保險人(保險業者)依據主管機關所制定辦法而計...

  • 保險法136 在 賴川、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4 19: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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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務見解,分享!】

    ⭐最高法院 108 年台上字第 1874 號民事判決

    📍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本質?

    (一) 依保險法第11條、第145條第1、2項、第146條第1項第8款、第 2項、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包括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各種準備金,係由保險人(保險業者)依據主管機關所制定辦法而計算、提存之金錢,目的在於保障全體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等人權益,遂限制保險人對於該筆金錢之使用權限,本質上仍為保險人財產,並非保險人向特定對象所為金錢給付。
    (二) 並應由主管機關核准運用方式之保險人資金。再對照保險法第123條第1項前段、第124 條規定,益徵各種準備金仍係保險公司責任資產,要保人等權利人符合特定要件時,得優先於一般債權人而就保單價值準備金行使權利,此與一般保險金債權有別。
    (三) 按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本法所稱保單價值準備金,指人身保險業以計算保險契約簽單保險費之利率及危險發生率為基礎,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計算之準備金。故保單價值準備金係要保人預繳保費之積存,乃彰顯要保人預繳保費積存而來之現金價值,作為要保人以保單向保險人借款或因其他事由得請求保險人給付時,保險人應給付要保人金額之計算基準,為要保人在人身保險契約中,對保險人所享有權利之一。

    #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概念你都會了嗎

    判決這邊看: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SV,108%2c%e5%8f%b0%e4%b8%8a%2c1874%2c20200806%2c1

    #賴川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
    #最新實務見解不中斷

  • 保險法136 在 邱志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3-26 17: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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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5

    【經濟委員會】質詢

    今天我就「爭取農漁業紓困預算」、「推動農業保險法」、「漁業發展基金規模過小」、「推動台灣加入CPTPP」四項議題向農委會提出質詢。

    首先,針對「爭取農漁業紓困預算」議題,我向農委會主委強調,冠狀肺炎疫情越發嚴峻,百工百業備受衝擊,目前第一波600億紓困預算,農委會獲撥54億,第二波400億移緩濟急預算,農委會暫定移列82億,總計136億,我希望政府能夠繼續提高紓困預算,好在疫情加劇時,強化紓困措施,抑或在疫情趨緩時,加碼振興產業。此外,農委會目前僅針對休閒農場員工提供每個月1.5萬薪資補貼六個月,我希望農委會除了補助新舊貸款一年免息之外,也能針對其他類型農漁產業提供現金補貼,與農漁民共同度過這段外銷受阻、內需疲弱的艱困時期。

    再者,有關「推動農業保險法」議題,我向主委表示,由於極端氣候影響,近五年來,農業天災救助基金預算年年超支,105年更因為風災寒害頻繁,使救助金額高達88.12億元,超支77.26億。然而,即便年年超支卻仍無法彌補天災農損,每年現金救助金額僅能負擔不到4成的農損金額,農民仍需承擔6成以上的損失,亟需推廣農業保險以應對風險。目前農民投保農業保險者僅3.6萬人,保險給付對於災損金額的覆蓋率不到一成,目前《農業保險法》已送進立法院,希望能盡快完成立法,提高保險覆蓋率至20%甚至是日本的60%目標,我呼籲經濟委員會應盡快安排審查。

    再次,就「漁業發展基金規模過小」議題,我向主委呼籲,漁業發展基金自102年度起至今,每年預算約1,000萬元至2,400萬元,其中「獎勵水產院校畢業學生上漁船服務經費」便占6成至8成,現今的基金規模實在無法達成促進漁業發展的法定目標,因此我要求農委會於一個月內,針對漁業發展基金的預算規模、執行情形及改善方法提出檢討報告,主委也承諾將比照農業發展基金的方向,針對基金功能、收入及支出用途刻正進行檢討。

    最後,針對「推動台灣加入CPTPP」議題,我向主委呼籲,隨著中美貿易戰及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全球供應鏈重組,配合史上最友好的台日關係,現在正是推動台灣加入CPTPP的最好時機,今年8月CPTPP將在墨西哥召開部長級會議,屆時議程是否涵蓋啟動新會員加入談判,將是重要觀察指標。而台灣加入CPTPP的關鍵,依然在於日本福島五縣農產品進口問題,全世界目前只有台灣和中國針對日本特定地區進行管制,然而今年11月24日之後,此一議題便不受公投決定拘束,讓一切回歸科學,不要因為政治問題讓日本對於台灣加入CPTPP產生疑慮,農委會應同時與日本及國人加強溝通,在11月24日之後積極爭取日本及其他10個會員國,讓台灣在CPTPP開放第二輪國家申請時能夠順利加入。對此,主委也回應強調,農委會對於台灣加入CPTPP樂觀其成,以香蕉18%關稅為例,若能加入CPTPP將可以賣更多的農產品到日本,促進我國農產品競爭力,而農委會在邊境檢驗標準、檢驗能量都已比照甚至超越歐美、日本等先進國家,只要有輻射殘留就得退運或銷毀,目的便是要努力達成「輻射零檢出」目標,讓科學問題用科學解決,使國人能夠安心。

  • 保險法136 在 每天努力Hack國家!士修的17時間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3-03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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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00萬人繳錢給14億人用健保──不要讓中國人笑台灣立委是智障】

    「我們只有2300萬人繳的保費,要讓14億人使用,我想台灣人沒有辦法接受。」

    基進黨新科立委陳柏惟這樣說。

    先講結論:

    台灣20歲以上適婚年齡有1930萬人,中國大陸有近14億人口,平均每位台灣人必須找73位陸配結婚,才能讓14億中國人使用健保。

    腦袋正常的台灣人真的沒有辦法接受這種智障說詞。

    我們納稅人每年花將近1000萬元養一位立委,養出這種只會炒作種族沙文主義的草包?我不知道2300萬台灣人怎麼想啦,我只知道14億中國人笑死是沒有健保給付的。



    以下詳細解說。

    由於我國尚未開放中國大陸勞工,如果你是對岸人士,要享有健保資格,根據《健保法》第9條,必須先領居留證明,然後居留滿六個月。

    《健保法》第9條,「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亦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一、在臺居留滿六個月。二、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三、在臺灣地區出生之新生嬰兒。」

    居留證明怎麼拿?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你必須先跟台灣人結婚,然後申請依親居留。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配偶,得依法令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經許可入境後,得申請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

    不是隨便拿著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給你的護照,就可以來用中華民國的健保,繳中華民國的保費。(對,你跟咱們台灣人一樣得繳錢。)



    所謂的馬政府放寬大陸人士納保,又是怎麼一回事?

    這是根據2015年2月1日衛福部公告,「大陸人士以居留名義來台者並由內政部移民署發給居留證明文件」,以及「經取得居留證明文件並居住滿6個月使得參加健保」。

    大陸人士來台參加健保 衛福部沒有違法認定居留證明文件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 建檔日期:104-02-01
    https://www.mohw.gov.tw/cp-2641-21113-1.html

    如此便符合《健保法施行細則》第8條對居留證明文件之定義。

    《健保法施行細則》第8條,「本法第九條所稱居留證明文件,指臺灣地區居留證、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外僑居留證、外僑永久居留證及其他經本保險主管機關認定得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之證明文件。」

    注意該公告提到,「符合參加健保的大陸人士約有6萬3千餘人,其中陸配即佔97%約6萬1千人」,剩下為「另其子女或以探親身分來台者約有1千餘人,其餘有156人為大陸專業人士」。

    用意是「其中尤其是陸配多屬青壯年人口參加健保,不只是解決其台配負擔,對目前我國少子化的問題有多所助益」。

    至於陸生是否納保問題,由於陸生並非陸配,只能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前項以外之大陸地區人民,得依法令申請在臺灣地區停留。」而非居留。

    該公告解釋,「陸生來台就讀大專院校之學生約有5千9百多人」,「行政院所提兩岸關係條例第22條修正草案,將陸生在台身份由『停留』改為『居留』」,「未來立法院審議完成立法程序,陸生才可參加健保。」



    那麼,自從2012年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以來,到底修法了沒?

    行政院會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陸生將比照僑外生納入健保
    日期:101-10-11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cec40c6b-2acb-4400-baf7-4afb067b90a5

    2016年,端傳媒報導:

    「台灣總統蔡英文於9月24日拍板決定,基於人道考量與人權價值,將修改《全民健康保險法》(健保法),讓陸生比照台灣僑生、外籍學生(統稱僑外生)納入健保體系。」

    在台陸生被納入全民健保體系:維持「停留」身份、保費全額自付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1025-dailynews-china-students-healthcare/

    可惜的是,民進黨完全執政,四年已然過去,蔡英文總統政見跳票,卻無人指謫。

    如果照陳柏惟說的,「有一個是馬英九放寬中國人來納保的,這個是廢止行政命令就可以做到東西」......

    哈囉?現在是2020年了,民進黨完全執政四年了,無論是修法或廢止行政命令,怎麼沒看見你對蔡英文親中賣台的行為,稍微大聲一兩句?

    馬政府放寬中國籍可享健保 陳柏惟:應廢止行政命令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085355

    因為你孬啊,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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